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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Nov 11, 2020

55359_rns_2020-11-11_8bec4722-9fbe-491a-baec-fd1427146c8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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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陆文斌、王晓伟、何文江、杜广 湘、黎静、周学军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认为前述 6 名候选人不存 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 况。

我们同意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辜明安、邹燕、熊军的个人履历、 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认为前述 3 名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 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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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辜明安 邹燕 张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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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