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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Oct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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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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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四川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 目建设内容。这种变更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是出于未来公司发展 的考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 投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内容的 变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内容的变更。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缓解公司流动资金 紧张的局面,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 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2,300.27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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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古洪彬女士任职资格的审查,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也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古洪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 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陆文 斌、王晓伟、王晓明、罗险峰、周学军、李伟。

根据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 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鲁篱、 谭洪涛、戴元顺。

根据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明天 唐国琼 马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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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