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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od Annual Report 2015

Nov 9, 2015

52276_rns_2015-11-09_56f3454f-ffeb-4a74-94db-063e653c0c0c.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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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044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及 103年度

  •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鎮工業區工業五路 21號 電話: (03)419-5678

  • 1 -

§目 錄 §



一、 封 面
二、 目 錄
三、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關係人交易
(八)質抵押之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1
2
3
4
5
6~8
9
10~11
12
12
12~18
18~32
32~34
34~67
67~68
68
68
-
-
69
70、74~80
70~72、74~81
70~71、82~84
72~73












六~三十
三一
三二
三三
-
-
三四
三五
三五
三五
三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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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 0 5 年 2 月 2 3 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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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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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承前頁)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二五)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附註四
及二一)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附註四
及十二)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83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附註四及
二二)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附註四
及二二)
8360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4年度
8
(
1)

7
-
-

-

-
-

-

-

-

7
103年度


$ 3,530,615
(
697,949)

2,832,666
(
14,519 )
-

2,468
(
12,051)
23,270
(
3,956)

19,314

7,263
$ 2,839,929


$ 3,240,021
(
584,116)

2,655,905
(
17,209 )
(
7 )

2,926
(
14,290)
1,229,074
(
208,943)

1,020,131

1,005,841
$ 3,661,746
8
(
2)

6
-
-

-

-
3

-

3

3

9

(接次頁)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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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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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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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均簡稱「本公司」)設立於 80 年 12

月 16 日,主要從事印刷電路板、電子收銀機及各種電腦自動化生產設 備之設計、製造及銷售。

本公司股票於 89 年 12 月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掛牌公開交易,並於 91 年 8 月 26 日起轉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公開 交易。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05 年 2 月 23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 IFRIC)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及由 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公司」)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 IAS、 IFRIC 及 SIC(以下稱「 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 IFRSs 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IAS 1 之修正 「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 (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 (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所

  • 12 -

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無上述分組之強 制規定。

合併公司於 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包 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 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二 )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註 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 1 月 1 日(註 3) IFRS 9「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未定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0、IFRS 12 及 IAS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 年 1 月 1 日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租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 年 1 月 1 日 認列」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 年 1 月 1 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繼續」 IFRIC 21「公課」「公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IFRIC 21「公課」「公課」

  • 13 -

  • 註 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 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 IFRS 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 14 -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 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 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超過低 信用風險區間,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 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 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 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

  •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 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 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 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

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

  • 15 -

  • 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 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 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 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 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1.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 IFRS 13 及 IAS 40

  3.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4. IFRS 3 之修正係釐清 IFRS 3 不適用於聯合協議本身財務報

  5. 表中關於其設立之會計處理。

  6. IFRS 13 之修正係對適用以淨額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

  7. 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即「組合例外」)進行修正,以釐清 該例外範圍包括 IAS 39 或 IFRS 9 適用範圍內並依其規定處理之 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對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亦然。

  8. IAS 40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應同時依 IAS 40 及 IFRS 3

  9. 判斷所取得之投資性不動產係屬取得資產或屬企業合併。

  10.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11.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12. 代 IAS 18「收入」、 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13. (1) 辨認客戶合約;

  14.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15. (3) 決定交易價格;

  16. 16 -

  17.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18.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19. IFRS 15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20.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21.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 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 提前適用。

  •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 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 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 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 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17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合併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

透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 允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合併公司很有可能以 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 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之 IFRSs 編製。

(二 )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 定。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4. 18 -

(三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4. 流動負債包括:

  5.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6.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7.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 債。

  8.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 )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 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 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 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 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 公司業主。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處分損益係為下列兩者之 差額: (1)所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按喪失控 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以及 (2)前子公司之資產(含商譽)與負債 及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合併公司對於其他

  • 19 -

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合 併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 對前子公司剩餘投資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作為原始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金額。

  •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子公司」附 註及附表六。

(五 ) 外 幣

  •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換算。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及其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 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 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 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 若合併公司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所有權益,或處分國外營運機 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 計兌換差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六 ) 存 貨

  •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半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 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

  • 20 -

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 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 )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 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 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 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 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帳面 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 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 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 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投資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 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 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 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 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 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 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 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 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 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

  • 21 -

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 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 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 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 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 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 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 務報告。

(八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九 ) 商 譽

  •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係依收購日所認列之商譽金額作為成 本,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會因該合併綜效 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簡稱「現金產生單 位」)

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每年(及有跡象顯示該單位可能已減 損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 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係當年度企業 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 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

  • 22 -

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 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認列為 當期損失。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處分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某一營運時,與該被處分營運 有關之商譽金額係包含於營運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處分損益。 (十 )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 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2. 企業合併所取得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無形資產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 並與商譽分別認列。後續衡量方式與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相同。 3.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一 ) 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 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 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 23 -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二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

  • 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於下列情況下,係將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 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 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 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 以公允價值為基礎;或

  • c. 將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混合(結合)合 約整體進行指定。

  • 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十。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資產

  • 24 -

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 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十。

  •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 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 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 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 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 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 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 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 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 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 則認列於損益。

  • C.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及 其他金融資產)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 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具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 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及銀行承兌匯票,係 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 25 -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 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 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 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 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 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 驗,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 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 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 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 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時,

  • 26 -

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 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 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原始認列時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 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 付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 式請參閱附註三十。

  • 合併公司於下列情況下,係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之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 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 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 價值為基礎。

  • c. 將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混合(結合)合約 整體進行指定。

  • 27 -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因信用 風險變動所產生之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後續不予重分類至損益,僅於相關金融負債除列時重 分類至保留盈餘。該負債剩餘之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包含 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或利息)則列報於損益。惟 若將歸因於信用風險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中將引發或加劇會計配比不當,則該負債之整體公允價值 變動全數列報於損益。

  •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1. 衍生工具

合併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及換匯合約, 用以管理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 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 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 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 為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工具之風險及特性與主契約之風險及特性並非 緊密關聯,且主契約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或金融負債時,該衍生工具係視為單獨衍生工具。

(十三 )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 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 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 28 -

當清償負債準備所需支出之一部分或全部預期可自另一方歸 墊,於幾乎確定可收到該歸墊,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將歸墊認 列為資產。

保 固

於銷售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合併公司義務所 需支出之最佳估計,於相關商品認列收入時認列。

退貨及折讓

退貨及折讓之負債準備係依歷史經驗、管理階層之判斷及其他 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並於相關產品出售當期 認列為營業收入之減項。

(十四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實際發生之 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1. 利息收入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五 ) 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 29 -

  •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

  1.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六 )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七 )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合併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 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政府補助係於其意圖補償之相關成本於合併公司認列為費用之 期間內,按有系統之基礎認列於損益。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合併 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可收取之期間 認列於損益。

(十八 )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2.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前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

  • 30 -

發生時、計畫修正或縮減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 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九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為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非屬企業合併之資 產及負債原始認列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亦不影響會計利潤, 其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此外,原 始認列商譽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不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虧損扣抵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 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 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 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 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 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 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 31 -

    •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 係自企業合併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企業合併之會計處 理。
  •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 ( ) 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 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二 )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 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 32 -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 ) 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當採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時,合 併公司管理階層依相關法令或依判斷決定是否委外估價並決定適當 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若估計公允價值時無法取得第 1 等級輸入值,合併公司係採用 市場價格或利率及衍生工具特性等資訊決定輸入值,若未來輸入值 實際之變動與預期不同,可能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合併公司每季 依市場情況更新各項輸入值,以監控公允價值衡量是否適當。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之說明,請參閱附註三十「金融工 具」。

(四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耐用年限

參閱附註四 ( 八 ) 所述,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檢視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

(五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

與生產印刷電路板相關之設備減損係按該等設備之可回收金額 (即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 估,市場價格或未來現金流量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收金額,可 能導致合併公司須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六 )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七 )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 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 率、員工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

  • 33 -

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 額。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2,098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6,814,680
約當現金
銀行承兌匯票
236,270
銀行定期存款
20,205,043
$ 27,258,091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04年12月31日
銀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
0.01%~2%
103年12月31日
$ 1,907
5,105,652
362,324
16,030,833
$ 21,500,716
103年12月31日
0.01%~2.7%

七、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
-換匯合約
合 計
金融負債-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
-換匯合約
合 計
104年12月31日
$ 20,336

-
$ 20,336
$ 29,830

58,044
$ 87,874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159
4,383
$ 5,542
$ 11,073
24,695
$ 35,768
  • ( ) 合併公司與銀行簽訂結構式定期存款合約。該結構式定期存款包括 一項非與主契約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 時將該合約整體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衍 生金融商品交易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均已到期。

  • 34 -

(二 )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及換匯合約 如下: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合約金 額(仟 元 ) 104 年 12 月 31 日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105.01~105.02 USD 5,000 /NTD 163,223 美元兌人民幣 105.01~105.07 USD 97,564 /RMB 633,599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人民幣 105.02~105.04 USD 52,000 /RMB 337,779 換匯合約 美元兌人民幣 105.02~105.07 USD136,288 /RMB 879,844 103 年 12 月 31 日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104.01~104.02 USD 3,000 /NTD 94,327 美元兌人民幣 104.01~104.03 USD 40,000 /RMB 246,940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日元 104.03 USD 2,569 /JPY 311,460 換匯合約 美元兌人民幣 104.01~104.06 USD142,843 /RMB 889,652

合併公司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從事遠期外匯及換匯合約 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外幣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

八、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
應收下腳收入款
應收退稅款
應收收益
其 他
減:備抵呆帳
104年12月31日
$ 127,270
$ 12,140,330
(
140,261)
$ 12,000,069
$ 156,520
59,838
85,828
98,566
(
7,740)
$ 393,012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

(
$ 79,153
$ 12,337,904

152,445)
$ 12,185,459
$ 260,345
132,177
35,731
104,828

8,892)
$ 524,189

一 ( ) 應收票據

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合併公司並無已逾期尚未認列 備抵呆帳之應收票據。

  • 35 -

(二 ) 應收帳款

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合併公司並無已逾期尚未認列 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合併公司對應收帳款中收款對象非屬上市櫃 或信用良好者,以保險方式增強保障。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
0~60天
61~90天
91~120天
121天以上
合 計
104年12月31日
$ 10,253,287
1,679,506
90,348
41,832

75,357
$ 12,140,330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0,195,423
1,938,155
90,722
66,935
46,669
$ 12,337,904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期初餘額

加:本期提列(迴轉)
呆帳費用
減:本期實際沖銷

外幣換算差額

期末餘額

期初餘額

加:本期(迴轉)提列
呆帳費用

減:本期實際沖銷
減:本期處分子公司

外幣換算差額

期末餘額
104年度




之減損損失
$ -

6,196
(
5,568 )


-

$ 628




之減損損失
$ 152,445

(
12,108 )
(
3,948 )


3,244

$ 139,633

103年度

$ 152,445
(
5,912 )
(
9,516 )

3,244
$ 140,261




之減損損失
$ 1,493

(
657 )
-

(
836 )


-

$ -




之減損損失
$ 145,268

189
(
61 )

(
353 )


7,402

$ 152,445
$ 146,761
(
468 )
(
61 )
(
1,189 )

7,402
$ 152,445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係已進行清算或處於重大財務困難之應收 款項,認列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損失,合併公 司對該等應收帳款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 36 -

(三 )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期初餘額

減:本期迴轉呆帳費用
減:本期實際沖銷

外幣換算差額

期末餘額

期初餘額

加:本期提列呆帳費用
減:本期實際沖銷

外幣換算差額

期末餘額
104年度




之減損損失
$ 8,892

(
40 )

(
1,041 )

(
71)

$ 7,740




之減損損失
$ -

-

-


-

$ -

103年度



$ 8,892
(
40 )
(
1,041 )
(
71)
$ 7,740




之減損損失
$ 7,439


8,848

(
7,532 )


137

$ 8,892




之減損損失
$ -

-

-


-

$ -


$ 7,439
8,848
(
7,532 )

137
$ 8,892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係已進行清算或處於重大財務困難之其他 應收款項,認列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損失,合 併公司對該等其他應收款項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九、 存 貨

製 成 品
半 成 品
在 製 品
物 料
原 料
104年12月31日
$ 2,653,902
1,591
1,264,102
184,196

240,740
$ 4,344,531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2,292,792
2,269
1,480,500
308,528
325,017
$ 4,409,106

104 及 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36,452,071 仟元及 35,561,687 仟元。

104 及 103 年度之銷貨成本分別包括存貨跌價損失 223,151 仟元及 31,195 仟元。

合併公司購買存貨之承諾事項,請參閱附註三三。

  • 37 -

本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發生火災致部分存貨毀損,相關資訊請參 閱附註十三。

十、 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所持股權百分比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4年
12月31日
103年
12月31日
本公司
J&J Holding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 Ltd.
Tripod Worldwide
Holding Pte. Ptd.
Trison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正弘投資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
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J&J Holding Co., Ltd.
弘捷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Tris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Trison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正弘投資有限公司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Global Pte. Ltd.
Tripod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 Ltd.
Tripod Worldwide
Holding Pte.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嘉興匯寶電子有限公司
(註)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
公司
鼎群(無錫)貿易有限
公司
弘捷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仙桃)置業有限
公司
嘉興匯寶電子有限公司
(註)
轉投資
印刷電路板及絕緣板之
製造、加工及銷售
國際貿易
轉投資
一般投資業
印刷電路板、原物料電
子零件之貿易業務
轉投資及經營印刷電路
板及原物料電子零件
之銷售業務
轉投資及印刷電路板、
原物料電子零件之貿
易業務
轉投資
轉投資
印刷電路板等產品及相
關零組件之加工、製
造及買賣
印刷電路板等產品及相
關零組件之加工、製
造及買賣
印刷電路板等產品及相
關零組件之加工、製
造及買賣
電子產品的批發和進出
口業務
印刷電路板及絕緣板之
製造、加工及銷售
電子產品批發和進出口
業務、房地產開發與
經營、商品房銷售及
出租、自建商品房及
相關配套設施管理
印刷電路板等產品及相
關零組件之加工、製
造及買賣
100%
-
100%
100%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70.6%
100%
-
-
100%
29.4%
100%
-
100%
100%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70.6%
100%
100%
-
100%
29.4%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於103年6月處分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於103年6月處分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政令及
兩岸間的變化所面臨
之政治風險及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政令及
兩岸間的變化所面臨
之政治風險及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政令及
兩岸間的變化所面臨
之政治風險及匯率風

1.主要營業風險為政令
及兩岸間的變化所面
臨之政治風險及匯率
風險
2.於104年8月清算解散
於103年6月處分
主要營業風險為政令及
兩岸間的變化所面臨
之政治風險及匯率風

主要營業風險為政令及
兩岸間的變化所面臨
之政治風險及匯率風
  • 38 -

註:原匯寶電子(嘉興)有限公司於 103 年 7 月更名為嘉興匯寶電子 有限公司。

- 十一、 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

==> picture [42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銀行定期存款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二。

十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 picture [425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103年度

==> picture [405 x 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 103 年 2 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

彌補虧損,另於 103 年 3 月及 11 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合併 公司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

合併公司對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低於 20%,惟合併 公司佔有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席董事中之一席,故對該公司 具有重大影響。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於 103 年 12 月辦理清算解散,並於 104 年 7 月宣告破產後選任破產管理人,董事會已不復存在,因此合併 公司停止採用權益法並將帳列資本公積-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合資股權淨值變動數 19,929 仟元轉列損益,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 39 -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按權益法認列之損失份額,以對關聯企業權 益投資之帳面金額為限。自關聯企業相關未經查核之財務報告摘錄該 等關聯企業當年度及累積未認列損失份額如下:

等關聯企業當年度及累積未認列損失份額如下:
未認列關聯企業損失份額
-當年度金額
-累積金額
103年度

$ 649
$ 649

合併公司 10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係依據經監察人所審查之財務報告認列,惟合併公司管理階層 認為上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查核,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 十三、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成 本
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註1)
淨兌換差額
處分子公司
103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3年1月1日餘額
處 分
重分類
認列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處分子公司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03年12月31日淨額
成 本
104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註2)
淨兌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年1月1日餘額
處 分
重分類(註2)
認列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4年12月31日淨額

房屋及建築







$ 36,940

3,078
(
3,570 )

2,504
1,079
(
793)

$ 39,238

$ 27,436

(
2,951 )

-

-
3,919
737
(
389)

$ 28,752

$ 10,486

$ 39,238

-
(
3,974 )

659
(
282)

$ 35,641

$ 28,752

(
3,755 )

-
-
3,732
(
191)

$ 28,538

$ 7,103























$ 407,374
-
-
-
-
(
121,313)
$ 286,061
$ -
-
-
-
-
-

-
$ -
$ 286,061
$ 286,061
-
-
-

-
$ 286,061
$ -
-
-
-
-

-
$ -
$ 286,061
$ 11,354,475
661,509
(
47,703 )
751,301
430,105
(
170,939)
$ 12,978,748
$ 3,542,550
(
39,870 )
5,771
58,362
719,738
139,004
(
94,811)
$ 4,330,744
$ 8,648,004
$ 12,978,748
357,911
(
55,306 )
189,555
(
111,511)
$ 13,359,397
$ 4,330,744
(
55,117 )
(
1,254 )
15,600
765,878
(
35,348)
$ 5,020,503
$ 8,338,894
$ 32,163,333
1,883,355
(
1,528,520 )
109,148
1,186,883
(
952,150)
$ 32,862,049
$ 25,659,981
(
1,521,839 )
(
5,561 )
186,544
1,956,817
981,805
(
756,940)
$ 26,500,807
$ 6,361,242
$ 32,862,049
1,148,173
(
750,280 )
134,990
(
93,428 )
$ 33,301,504
$ 26,500,807
(
726,777 )
1,397
54,400
2,167,233
(
14,703)
$ 27,982,357
$ 5,319,147
$ 838,965
15,356
(
28,300 )
17,585
27,832
(
6,234)
$ 865,204
$ 753,375
(
26,369 )
(
210 )
-
40,456
25,602
(
5,884)
$ 786,970
$ 78,234
$ 865,204
12,475
(
29,536 )
3,731
(
7,275)
$ 844,599
$ 786,970
(
28,202 )
-
-
35,703
(
6,681)
$ 787,790
$ 56,809
$ 48,182
-
(
110 )
-
-

-
$ 48,072
$ 45,495
(
83 )
-
-
748
-

-
$ 46,160
$ 1,912
$ 48,072
-
(
3,217 )
-

-
$ 44,855
$ 46,160
(
3,217 )
-
-
607

-
$ 43,550
$ 1,305
$ 143,216
36,320
(
26,288 )
734
541
(
68,723)
$ 85,800
$ 117,384
(
26,287 )
-
-
16,663
541
(
61,148)
$ 47,153
$ 38,647
$ 85,800
24,565
(
7,002 )
3,682
(
141)
$ 106,904
$ 47,153
(
6,968 )
-
-
21,510
(
141)
$ 61,554
$ 45,350
$ 44,992,485
2,599,618
(
1,634,491 )
881,272
1,646,440
(
1,320,152)
$ 47,165,172
$ 30,146,221
(
1,617,399 )
-
244,906
2,738,341
1,147,689
(
919,172)
$ 31,740,586
$ 15,424,586
$ 47,165,172
1,543,124
(
849,315 )
332,617
(
212,637)
$ 47,978,961
$ 31,740,586
(
824,036 )
143
70,000
2,994,663
(
57,064)
$ 33,924,292
$ 14,054,669

註 1: 係由預付設備款轉入。

  • 註 2: 係分別由預付設備款轉入成本 331,056 仟元、電腦軟體轉列機器 設備成本 1,561 仟元及累計折舊 143 仟元。

  • 40 -

因合併公司預期用於生產之機器設備之未來現金流入折現值減 少,致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價值,故合併公司於 103 年度認列減損 損失 128,791 仟元。合併公司係採用使用價值作為機器設備之可回收金 額,所採用之折現率為 7.3%,該減損損失已列入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 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項下。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於 103 年 5 月發生 火災,致部分建物、設備、存貨及消耗品等毀損,就毀損之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及存貨毀損部分分別認列 88,904 仟元及 21,172 仟元之火災

損失,並業已就該火災事故達成理賠協議,最終理賠金額為 100,340 仟元,皆帳列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本公司於 103 年 12 月發生火災,致部分建物、設備、存貨及消耗 品等毀損,就毀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存貨、用品盤存及第三方

寄存於本公司之寄存品分別認列 27,211 仟元、 18,853 仟元、 990 仟元

及 1,770 仟元之火災損失,於 104 年度業已就該火災事故達成理賠協

議,最終理賠金額為 50,976 仟元,皆帳列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 及損失項下。

本公司於 104 年 12 月發生火災,致部分建物、設備及存貨等毀損,

就毀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存貨分別認列 70,000 仟元及 8,400 仟 元之火災損失,皆帳列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相關 保險賠償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

保險賠償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 保險賠償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之重大組成部分
-主建物 20至45年
-附屬設備 5至20年
機器設備 3至8年
運輸設備 5年
辦公設備 3至6年
租賃改良 5年
其他設備 1至5年

合併公司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承諾事項,請參閱附註三三。

  • 41 -

十四、 商 譽

成 本
期初餘額
處分子公司(附註二七)
淨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累計減損損失
期初餘額
處分子公司(附註二七)
淨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其他無形資產
成 本
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註1)
淨兌換差額
處分子公司
103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攤銷
103年1月1日餘額
攤銷費用
處 分
淨兌換差額
處分子公司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03年12月31日淨額
104年度
$ 135,807
-

5,041
$ 140,848
( $ 135,807 )
-
(
5,041)
($ 140,848)
$ -






$ 313,385
$ -
45,783
-
(
6,555 )
-
4,533
-
207
-
(
208)

-
$ 357,145
$ -
$ 120,838
$ -
77,401
-
(
6,555 )
-
80
-
(
208)

-
$ 191,556

-
$ 165,589
$ -
103年度
$ 235,650
( 107,760 )

7,917
$ 135,807
( $ 138,890 )
11,000
(
7,917)
($ 135,807)
$ -

$ 313,385
45,783
(
6,555 )
4,533
207
(
208)
$ 357,145
$ 120,838
77,401
(
6,555 )
80
(
208)
$ 191,556
$ 165,589

十五、 其他無形資產

(接次頁)

  • 42 -

(承前頁)

成 本
104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註2)
淨兌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攤銷
104年1月1日餘額
攤銷費用
處 分
重分類(註2)
淨兌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357,145
13,300
(
4,466 )
14,015
(
44)
$ 379,950
$ 191,556
84,839
(
4,466 )
(
143 )
(
20)
$ 271,766
$ 108,184

$ -
600
-
-
-
$ 600
$ -
7
-
-
-
$ 7
$ 593







$ 357,145
13,900
(
4,466 )
14,015
(
44)
$ 380,550
$ 191,556
84,846
(
4,466 )
(
143 )
(
20)
$ 271,773
$ 108,777

註 1: 係由預付設備款轉入。

  • 註 2: 係分別由預付設備款轉入 15,576 仟元與電腦軟體轉列機器設備 成本 1,561 仟元及累計攤銷 143 仟元。

其他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攤銷: 電腦軟體 1 至 5 年 其 他 依合約期間

合併公司購置無形資產之承諾事項,請參閱附註三三。 十六、 預付租賃款

流動(帳列預付款項)
非 流 動
104年12月31日
$ 8,896
390,673
$ 399,569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8,681
388,141
$ 396,822

上列預付租賃款係位於中國大陸之土地使用權,合併公司業已取 得該土地使用權證明。

  • 43 -

十七、 其他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非 流 動 預付設備款 $ 363,374 $ 566,920 存出保證金 37,505 67,918 $ 400,879 $ 634,838

十八、 借 款 短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 $ 17,740,409 $ 15,235,935

銀行信用借款之利率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0.82%

~ 1.12%及 0.82%~ 1.20%。

十九、 其他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流 動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款(附註二八)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員工紅利
應付消耗品

應付保險費

應付其他費用

其他負債
預收貨款

代收款等
存入保證金

非 流 動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 439,725

1,345,153

625,548
1,383,249

1,153,517

1,718,162

$ 6,665,354
$ 400,098

222,168
108,465

$ 730,731
$ 40,161
$ 1,054,242
1,450,492
563,036
1,276,426
1,041,747
1,602,288
$ 6,988,231
$ 371,318
289,479
123,620
$ 784,417
$ 47,252
  • 44 -

- 二十、 負債準備 流動

保固(一)
退貨及折讓(二)
104年1月1日餘額
本期新增
本期使用
淨兌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449,983
$ 437,276

2,607

1,878
$ 452,590
$ 439,154

退貨及折讓


437,276
$ 1,878
$ 439,154
77,659
10,578
88,237
77,392 )
(
9,849 )
(
87,241 )
12,440

-

12,440
449,983
$ 2,607
$ 452,590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437,276

1,878
$ 439,154

$ (

$
$ 439,154
88,237
(
87,241 )

12,440
$ 452,590
$
  • ( )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 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 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並考量新原料、製程變動或其他影響產品品質 等因素而進行調整。

  • (二 ) 退貨及折讓之負債準備係依歷史經驗、管理階層之判斷及其他已知 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並於相關產品出售當期認列 為營業收入之減項。

二一、 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 )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及弘捷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已於 103 年 6 月處分)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 撥退休辦法。前述公司依員工每月薪資 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 之個人專戶。

合併公司中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之子公司亦就當地員工每 月薪資總額之特定比率提撥退休金至退休金管理事業。

依上述相關規定,合併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度於合併綜合損益 表認列為費用之金額分別為 1,794,987 仟元及 1,580,406 仟元。

  • 45 -

(二 )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及弘捷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已於 103 年 6 月處分)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 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該等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合併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 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提撥短絀(剩餘)
資產上限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12月31日
$ 182,236
(108,913)
73,323

-
$ 73,323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 167,621
127,561)
40,060
-
$ 40,060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3年1月1日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福利支付
雇主提撥
公司支付
處分子公司影響數
10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203,482
4,589

3,354

7,943
-

17,671

17,671
(
6,035 )
-
(
5,601 )
(
49,839)
167,621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153,457)
-
(
2,844)
(
2,844)
(
462 )

-
(
462)
6,035
(
3,122 )
-

26,289
(
127,561 )
淨確定福利

$ 50,025
4,589

510

5,099
(
462 )

17,671

17,209
-
(
3,122 )
(
5,601 )
(
23,550)
40,060

(接次頁)

  • 46 -

(承前頁)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
設變動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福利支付
雇主提撥
公司支付
104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3,705
21,910

3,143

28,758
-
13,046
5,269
(
2,785)

15,530
(
24,473 )
-
(
5,200)
$ 182,236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
-
(
2,414)
(
2,414)
(
1,011 )
-
-

-
(
1,011)
24,473
(
2,400 )

-
($ 108,913)
淨確定福利

$ 3,705
21,910

729

26,344
(
1,011 )
13,046
5,269
(
2,785)

14,519
-
(
2,400 )
(
5,200)
$ 73,323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 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4. 47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之重大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薪資預期增加率
104年12月31日
1.50%
2.00%
103年12月31日
1.875%
2.0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增加0.25%
(
減少0.25%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
$ 3,993)
$ 4,169
$ 4,082
$ 3,931)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04年12月31日
$ 2,400
12.2年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2,400
10.9年

二二、 權 益

一 ( ) 普通股

普通股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已發行股本
104年12月31日

600,000
$ 6,000,000

525,606
$ 5,256,059
103年12月31日






600,000
$ 6,000,000
525,606
$ 5,256,059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 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額定股本中包含保留供發行認股權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 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共 200,000 仟元。

  • 48 -

(二 ) 資本公積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得用以彌補虧損 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註)
股票發行溢價

受贈資產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
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325,282

369
-

$ 325,651
$ 325,282
369
19,929
$ 345,580
  •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三 )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股利政策如下: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屆決算所得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捐,彌補以 前虧損,次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 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 其餘盈餘再分配如下:

  1.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為不高於 1%。

  2. 員工紅利為 6%至 18%。

  3. 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得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 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4. 員工分配股票紅利時,得包括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 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本公司為考量未來營運擴展、資金需求及稅制對公司、股東之 影響,股利政策主要依據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所考量之資金需 求,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經股東會決議後分配。惟股利之分 派應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以不低於 10%發放現金股利。

  • 49 -

依 104 年 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於 104 年 11 月 9 日

董事會擬議之修正公司章程,尚待預計於 105 年 6 月 21 日召開之股 東常會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

註二四之 (六 )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 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 轉部分分派盈餘。

依公司法第 237 條規定,按稅後餘額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

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之 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 104 年 6 月 25 日及 103 年 6 月 11 日舉行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 103 及 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picture [411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有關 104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 105 年 5 月董事會擬議並

於 105 年 6 月 21 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四 ) 特別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係包括 (1)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股東權 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2)依「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 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 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50 -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提列情形列示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第一項
規定提列

因首次採用IFRSs選擇豁免項
目,轉列保留盈餘所提列

$ 1,013,833

517,296

$ 1,531,129
$ 1,013,833
517,296
$ 1,531,129

(五 )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4年度 103年度 期初餘額 $ 1,326,943 $ 306,812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 23,270 1,229,074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 生利益之相關所得稅 ( 3,956 ) ( 208,943 ) 期末餘額 $ 1,346,257 $ 1,326,943

(六 ) 非控制權益

非控制權益
期初餘額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期淨利
處分子公司(附註二七)
期末餘額
104年度
$ -
-
-
$ -
103年度



(
$ 246,689
19,033
265,722)
$ -

(七 ) 本公司及子公司盈餘係依據各該公司之章程等規定予以分配,並無 受契約限制之情形。

二三、 收 入

合併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係來自於印刷電路板之製造及買賣。

各主要產品分析,請參閱附註三六。

二四、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 (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104年度 103年度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 $ 128,791 )

  • 51 -

(二 ) 其他收入

(二)其他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收入 $ 339,598 $ 414,017
其 他 144,946 238,543
$ 484,544 $ 652,560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04年度 103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
失)利益 ( $
6,228 )
$
5,152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損失 - ( 171 )
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19,929 -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損益 147,956 154,715
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利益 248,601 143,151
持有供交易金融負債損失 ( 303,222 ) ( 127,812 )
處分子公司損失 - ( 6,816 )
淨外幣兌換利益 273,135 68,210
火災保險理賠收入 50,976 100,340
火災損失-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毀損 ( 70,000 ) ( 116,115 )
火災損失-存貨及用品盤存
等毀損 ( 8,400 ) ( 42,785 )
什項支出 ( 22,484) ( 6,554)
$ 330,263 $ 171,315
(四)財務成本
104年度 10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144,106 $ 137,154
(五)折舊及攤銷
104年度 10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994,663 $ 2,738,341
無形資產 84,846 77,401
合 計 $ 3,079,509 $ 2,815,742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856,922 $ 2,606,854
營業費用 137,741 131,487
$ 2,994,663 $ 2,738,341

(接次頁)

  • 52 -

(承前頁)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104年度
$ 1,086
83,753

7
$ 84,846
103年度


$ 1,141
76,214

46
$ 77,401

(六 ) 員工福利費用

短期員工福利
其他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一)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104年度
$ 7,957,393
496,743
1,794,987
26,344
$ 10,275,467
$ 9,024,815
1,250,652
$ 10,275,467
103年度








$ 7,693,849
501,277
1,580,406
5,099
$ 9,780,631
$ 8,546,635
1,233,996
$ 9,780,631
  •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淨利分配如下: 1.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為不高於 1% 2. 員工紅利為 6%~18%

依 104 年 5 月修正後公司法及 104 年 11 月經董事會擬議之修正 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

別以不高於 1%提撥董監事酬勞及 6%~ 18%提撥員工酬勞。104 年度

預計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分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 8.77% 及 0.73%估列,該等金額於 105 年 2 月 23 日董事會決議並尚待於 105

年 6 月 21 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103 年 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礎,分

別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之 12%及 1%計 算。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 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

  • 53 -

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 入帳。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25 日及 103 年 6 月 11 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 103 及 102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picture [411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4 年 6 月 25 日及 103 年 6 月 11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以及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 金額如下:

金額如下: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
列金額
103年度
員工紅利
董監事酬勞
$ 284,607
$ 23,717
284,606

23,717
$ 1
$ -
102年度
員工紅利
$ 284,607
284,606
$ 1
員工紅利 董監事酬勞
$ 21,350

21,361
($ 11)



$ 256,349
256,338
$ 11
$ 21,350
21,361
$ 11)

上述差異分別調整為 104 及 103 年度之損益。

有關本公司 105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 及 104 與 103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 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五、 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未分配盈餘加徵
以前年度之調整
其 他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04年度
$ 377,029
91,348
(
8,635 )

18,250
477,992
219,957
$ 697,949
103年度




$ 362,594
94,996
-
11,637
469,227
114,889
$ 584,116
  • 54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3,530,615 $ 3,240,021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 $ 867,622 $ 829,508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6,494 21,529
子公司盈餘之遞延所得稅影
響數 ( 342,526 ) ( 321,758 )
未分配盈餘加徵 91,348 94,996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可減除
暫時性差異 65,396 ( 51,796 )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8,635 ) -
其 他 18,250 11,637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697,949 $ 584,116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中國地區子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5%;其他轄區所產生之稅額係依 各相關轄區適用之稅率計算。

另依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訂有高新技術 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企業若申請通過認定為國家需要重 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得享優惠稅率 15%課徵企業所得稅,有效 期為三年並得於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2015 年 10 月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明書,故自 2015 年至 2017 年皆得享優惠稅率 15%。

由於 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4 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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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5 -

(三 )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 年度

104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未實現職工福利
預收貨款
存貨跌價損失
其 他
虧損扣抵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
差額
子公司之未分配盈

其 他
103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未實現職工福利
預收貨款
存貨跌價損失
其 他
虧損扣抵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
差額
子公司之未分配盈

其 他
年初餘額
$ 1,293,870
164,739
42,052
60,494

74,351
1,635,506

272,152
$ 1,907,658
$ 383,492
811,139

2,937
$ 1,197,568
年初餘額
$ 1,250,907
93,193
65,246
48,124

67,535
1,525,005

128,327
$ 1,653,332
$ 174,549
489,391

2,894
$ 666,834
認列於損益
( $ 62,122 )
(
3,377 )
14,318
34,233

3,766
(
13,182 )

148,131
$ 134,949
$ -
340,894

14,012
$ 354,906
認列於損益
$ 9,507
65,779
(
24,629 )
10,580

1,819
63,056

143,825
$ 206,881
$ -
321,748

22
$ 321,770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
-
-
-

2,468
2,468

-
$ 2,468
$ 3,956
-

-
$ 3,956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
-
-
-

2,926
2,926

-
$ 2,926
$ 208,943
-

-
$ 208,943
兌換差額
( $ 37,962 )
(
1,492 )
(
366 )
(
4,784 )
(
536)
(
45,140 )

59
($ 45,081)
$ -
-

11
$ 11
兌換差額
$ 33,456
5,767
1,435
1,790

2,071
44,519

-
$ 44,519
$ -
-

21
$ 21
年底餘額
$ 1,193,786
159,870
56,004
89,943

80,049
1,579,652

420,342
$ 1,999,994
$ 387,448
1,152,033

16,960
$ 1,556,441
年底餘額


























$ 1,293,870
164,739
42,052
60,494

74,351
1,635,506

272,152
$ 1,907,658
$ 383,492
811,139

2,937
$ 1,197,568
  • 56 -

  • (四 ) 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未使用虧損扣抵及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未稅)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04年度到期

105年度到期
106年度到期
107年度到期
108年度到期
113年度到期
114年度到期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295,518
141,272
279,241
91,104
39,331
34,813

$ 881,279

$ 956,047
$ 20,184
303,698
281,526
605,347
180,656
-
-
$ 1,391,411

$ 758,550

(五 ) 未使用之虧損扣抵相關資訊 截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虧損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104 年12 月31 日止,虧損扣抵 相關資訊如下:
尚未扣抵餘額
$ 295,518
141,272
578,950
175,336
725,093
786,616

696,265
$ 3,399,050
最後扣抵年度


105
106
107
108
112
113
114

(六 ) 與投資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與投資子公司有關且未認 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分別為 3,756,021 仟元及 3,409,475 仟元。

(七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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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 -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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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所得稅核定情形

  1.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 102 年度,核定數與申報數之差異,業已列入當期所得稅費用。

  2. 其餘設立海外子公司並無重大未決之稅務訴訟案件。

二六、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104年度
$ 5.39
$ 5.31
單位:每股元
103年度


$ 5.02
$ 4.95

用以計算單位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股 數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04年度
$ 2,832,666
104年度
525,606

8,022
533,628
103年度 103年度
$ 2,636,872
單位:仟股
103年度




525,606
6,749
532,355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 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 58 -

二七、 處分子公司

合併公司於 103 年 6 月 30 日簽訂處分弘捷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及正 弘投資有限公司之合約,並對弘捷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及正弘投資有限 公司喪失控制。

一 ( ) 收取之對價

處分弘捷電路 處分正弘投資 股份 有 限公 司 有 限 公 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16,547 $ 8,007

(二 )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收取之對價 減: 處分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3年度 $ 324,554 ( 126,980 ) $ 197,574

(三 ) 於喪失控制日,對喪失控制資產及負債之分析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款項
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預付設備款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股份有限公司
正弘投資有限公司
$ 124,364
$ 2,616
113
-
313,934
-
16,484
-
44,502
-
22,600
-
400,980
-
-
2,497
92
-
(
58,535 )
-
(
19 )
-
(
30 )
-
( 148,772 )
-
( 135,926 )
(
6 )
(
1,094 )
-

(接次頁)

  • 59 -

(承前頁)

非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存入保證金
處分之淨資產
處分子公司之利益
收取之對價
處分之淨資產(註1)
商譽(附註十四)
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註2)
資本公積
非控制權益(註1)
處分(損失)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
( $ 23,550 )
(
170)
$ 554,973




股份有限公司
$ 316,547
( 554,973 )
(
96,760 )
57,150
-
268,219
($ 9,817)
正弘投資有限公司
$ -

-
$ 5,107
正弘投資有限公司
$ 8,007
(
2,610 )
-
-
101
(
2,497)
$ 3,001

(四 ) 處分子公司之利益

  • 註 1: 正弘投資有限公司處分之淨資產差異係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弘捷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非控制權益減項。

  • 註 2: 該剩餘投資於處分子公司後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並已於 103 年 7 月 30 日全數出售。

二八、 非現金交易

  • 合併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 動:

  • (一 ) 合併公司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有 422,629 仟元及 1,035,877 仟元尚未支付,帳列其他應付 款-應付設備款。

  • (二 ) 合併公司取得無形資產價款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 有 17,096 仟元及 18,365 仟元尚未支付,帳列其他應付款-應付設備 款。

  • 60 -

  • (三 ) 合併公司於 103 年度因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認列 2,897 仟元之股權 淨值差異(帳列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資本公積項下)。

  • (四 ) 合併公司於 104 年度因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產並停止 採用權益法,將帳列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 淨值之變動數 19,929 仟元轉列損益,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二九、 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 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 當現金)及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 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 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 建議,將藉由向金融機構舉借短期借款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三十、 金融工具

一 ( ) 公允價值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 ) 公允價值資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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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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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金 融 工 具 類 別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衍生工具-遠期外匯及換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可觀察遠期匯率及 匯合約 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可 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 折現。

  • (三 )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 20,336 $ 5,542 現金及約當現金 27,258,091 21,500,716 放款及應收款(註 1) 12,607,680 12,735,663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87,874 35,768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2) 26,354,171 24,702,532

  • 註 1: 餘額係包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退 稅款)、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其他非流動資產-存出保證金 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員 工福利)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62 -

(四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借款,藉由 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 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及利 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 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 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 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 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合併公司從事各式衍生金融工具以管理所承擔之外幣匯率 風險,包括以遠期外匯合約及換匯合約規避因出口電路板至境 外而產生之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 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 (1) 匯率風險

  • 合併公司之數個子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 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合併公司匯率暴 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遠期外匯及換匯合 約管理風險。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 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告中已沖 銷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參閱附註三四。 敏感度分析

    •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5% 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 5%係

  • 63 -

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 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 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 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5%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 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 5%時,將使稅前淨利或 權益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值 5%時, 其對稅前淨利或權益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損 益







104年度
$ 24,876 (i)
103年度
$ 85,322 (i)
  • (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計價應收、應付款項。

  • 合併公司於本年度對匯率敏感度下降,主係承作較多 衍生性金融工具降低匯率波動風險所致。

  •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104年12月31日
$ 20,182,043
8,624,138
6,947,295
9,116,271
103年12月31日
$ 16,030,833
6,778,350
5,116,771
8,457,585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 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 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 外。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 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 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 64 -

若利率增加/減少 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 況下,合併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 減少( 21,690)仟元及( 33,408)仟元。合併公司於本年度 對利率之敏感度下降,主因為浮動利率銀行存款增加。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 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 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 風險。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 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 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 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 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 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合併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 必要時亦會購買信用保證保險合約。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合併公司前十大客戶,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各年度 前十大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48%及 50%。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 支應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 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參 閱下列 (3)融資額度之說明。

  • 65 -

  •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合併公司最早 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包 含本金及估計利息)編製。因此,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 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 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 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 額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12 月3 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固定利率工具
3個月以內
$ 8,465,136
7,886,586

8,629,528
$ 24,981,250
3個月至1年
$ 108,465
1,241,676

-
$ 1,350,141
1至5年
$ 40,161
-

-
$ 40,161
5年以上








$ -
-

-
$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12 月3 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固定利率工具
3個月以內
$ 9,295,725
8,464,171

6,783,550
$ 24,543,446
3個月至1年
$ 123,620
-

-
$ 123,620
1至5年
$ 47,252
-

-
$ 47,252
5年以上








$ -
-

-
$ -
  • (2) 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針對衍生金融工具所作之流動性分析,就採淨額交割 之衍生工具,係以未折現之合約淨現金流入及流出為基礎 編製;就採總額交割之衍生工具,係以未折現之總現金流 入及流出為基礎編製。當應付或應收金額不固定時,揭露 之金額係依資產負債表日殖利率曲線所推估之預計利率決 定。

  • 66 -

104 年 12 月 31 日

3 個月以內 3個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3個月以內 3個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總額交割
遠期外匯合約
-流 入

-流 出
(
(
換匯合約
-流 入

-流 出
(
(
103 年12 月31
$ 4,710,897
4,720,743)
$ 9,846)
$ 1,020,170
1,034,732)
$ 14,562)

3個月以內
$ 1,437,652
1,447,566)
$ 9,914)
$ 2,723,658
2,745,253)
$ 21,595)

(


(
(
$ 383,404

383,052)
$ 352
$ 3,427,828
3,471,310)
$ 43,482)
3個月至1年
$ -

-
$ -
$ 1,814,948
1,813,665)
$ 1,283





$ -

-
$ -
$ -

-
$ -
1至5年
$ -

-
$ -
$ -

-
$ -





$ -

-
$ -
$ -

-
$ -
5年以上
總額交割
遠期外匯合約
-流 入
-流 出
換匯合約
-流 入
-流 出

(
(

(
(




(










$ -

-
$ -
$ -

-
$ -

(3) 融資額度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picture [338 x 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一、 關係人交易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 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 ) 其他關係人交易

==> picture [41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7 -

(二 ) 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39,672 $ 131,188

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 決定。

三二、 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承作遠匯、關務署進口作業及信用 狀開立保證金之受限制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picture [425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三三、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合併公司之重大承諾事項如下:

重大承諾

  • ( ) 截至下列各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因購買原料及機器設備已開立 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列示如下:

==> picture [411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二 ) 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7,933 $ 335,232 - 購置無形資產 $ $ 13,642

  • 68 -

三四、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 25,997
美 元
700,254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20,188
美 元
504,054
103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 24,026
美 元
647,807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16,361
美 元
413,143


32.825 美元:新台幣
6.4930 美元:人民幣
32.825 美元:新台幣
6.4930 美元:人民幣


31.65 美元:新台幣
6.204 美元:人民幣
31.65 美元:新台幣
6.204 美元:人民幣



$ 853,342
22,985,836
$ 662,682
16,545,563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 760,415
20,503,098
$ 517,836
13,075,989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如下:



美 元
美 元
日 元
日 元
日 元
人 民 幣
104年度 淨兌換損益
$ 3,928
283,633
(
2,613 )
1,284
6,889
(
19,848 )
$ 273,273


美 元
美 元
日 元
日 元
103年度


31.7390(美元:新台幣)
6.2839(美元:人民幣)
0.2624(日元:新台幣)
0.0519(日元:人民幣)
0.0083(日元:美元)
0.1592(人民幣:美元)


30.3066(美元:新台幣)
6.1601(美元:人民幣)
0.0095(日元:美元)
1.2316(歐元:美元)
淨兌換損益
(
(
$ 11,005
13,348
41,576
2,717
$ 68,646
  • 69 -

三五、 附註揭露事項

  • (一 ) 重大交易事項及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二)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附表三)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 四)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附註七及三十)

  •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附表五)

  • 被投資事業資訊。(附表六)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七)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八)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

  • 70 -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四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份者,應分別列明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數、金 額及原因:無。

(五 ) 關係企業相關資訊之揭露:

  1.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整體關係企業應揭露事項:



1 從屬公司名稱、與控制公司互為關係之情形、業務
性質、控制公司所持股份或出資額比例。
請參閱
附註十
2 列入本期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從屬公司增減變
動情形。
請參閱
附註十
3 未列入本期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從屬公司名
稱、持有股份或出資額比例及未合併之原因。
4 從屬公司會計年度起迄日與控制公司不同時,其調
整及處理方式。
5 從屬公司之會計政策與控制公司不同之情形;如有
不符合本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時,其調整方式及
內容。
6 國外從屬公司營業之特殊風險,如匯率變動等。 請參閱
附註十
7 各關係企業盈餘分配受法令或契約限制之情形。 請參閱
附註二二
8 合併借(貸)項攤銷之方法及期限。
9 其他重要事項或有助於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允當
表達之說明事項。

2. 關係企業個別公司應揭露事項:




1 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間及從屬公司與從屬公司間已
銷除之交易事項。
附表五
2 從事資金融通、背書保證之相關資訊。 附表一
3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相關資訊。 請參閱附註七
及三十
4 重大或有事項。 請參閱
附註三三

(接次頁)

  • 71 -

(承前頁)




5 重大期後事項。
6 持有票券及有價證券之名稱、數量、成本、市價(無
市價者,揭露每股淨值)、持股或出資比例、設質
情形及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附表二及六
7 其他重要事項或有助於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允當
表達之說明事項。

三六、 部門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 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為 印刷電路板及其他:

一 ( )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下:

下:
印刷電路板部門
其他部門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總部管理成本與董事酬勞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稅前淨利(繼續營業單位)



103年度
$ 40,837,912
1,595,366
$ 42,433,278


104年度
$ 42,406,227
976,590
$ 43,382,817
103年度
$ 2,953,193
4,955
2,958,148
652,560
171,315
(
384,649)
(
137,154)
(
20,199)
$ 3,240,021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04 及 103 年度部門 間銷售業已沖銷。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其他收 入、其他收益及損失、總部管理成本與董事酬勞、財務成本及採用 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 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 72 -

(二 ) 部門總資產與負債

因合併公司資產與負債之衡量金額並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故 該項目得不揭露。

(三 )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收入係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繼續營業單位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 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台 灣
中 國
南 韓
馬來西亞
其 他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3,649,917
$ 2,277,677
23,943,177
25,211,780
2,401,544
3,346,445
1,898,847
1,948,196
11,489,332
9,649,180
$ 43,382,817
$ 42,433,278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3,649,917
$ 2,277,677
23,943,177
25,211,780
2,401,544
3,346,445
1,898,847
1,948,196
11,489,332
9,649,180
$ 43,382,817
$ 42,433,278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3,649,917
$ 2,277,677
23,943,177
25,211,780
2,401,544
3,346,445
1,898,847
1,948,196
11,489,332
9,649,180
$ 43,382,817
$ 42,433,278












104年度
$ 3,649,917
23,943,177
2,401,544
1,898,847
11,489,332
$ 43,382,817
104年12月31日
$ 1,246,116
13,644,034
-
-
64,848
$ 14,954,998
103年12月31日


$ 1,070,040
15,394,454
-
-
148,660
$ 16,613,154

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 ) 主要客戶資訊

104 年度營業收入金額 43,382,817 仟元中,有 4,432,895 仟元係 來自合併公司之最大客戶。104 及 103 年度無其他來自單一客戶之收 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 10%以上者。

  • 73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 1 04 年 1 月 1 日至 1 2 月 3 1 日

附表一



(註1)









往來項目 是否為
關係人








6






6
實際動支金額


6
利率區間% 資金貸與


(註2)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
金必要之原因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5









5



1
2
2
2
3
J&J Holding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健鼎(無錫)電
子有限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s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健鼎(無錫)電
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
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
子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526,906
18,990
10,372,700
2,660,500
6,673,376
$ 525,857

18,382
10,372,700

1,772,550

5,156,549
$ 525,857
18,382
10,372,700
1,772,550
5,156,549
-
1.1646%
(註7)
1.1219%~
1.6475%
(註8)
1.1716%~
1.34685%
(註9)
4.35%
(註10)
2
2
2
2
2
$ -
-
-
-
-
營運週轉所需
之資金融通
營運週轉所需
之資金融通
營運週轉所需
之資金融通
營運週轉所需
之資金融通
營運週轉所需
之資金融通
$ -
-
-
-
-








$ 70,531,025
69,441,018
69,441,018
69,441,018
51,204,711
$ 70,531,025
69,441,018
69,441,018
69,441,018
51,204,711
  • 註 1 :發行人填 0 。

  •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 2 :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 註 3 : 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貸與公司)淨值為限,惟就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部分,其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貸與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 註 4 : 資金貸與個別對象限額,就業務往來部分:與本公司(貸與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最近一年 內雙方間進貨或銷貨之總額;就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部分;對單一對象之限額則以不超過本公司(貸與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 註 5 :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短期融通資金貸與時,其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以不超過該貸與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百為限。

  • 註 6 : 本表相關最高餘額及期末數字係以新台幣列示,涉及外幣者,最高餘額係以當時最高匯率換算為新台幣,而期末餘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美金匯率 32. 82 5 元及人民幣匯率 5.0 55 44 元換算為新台幣。

  • 註 7 :當期利息總額為 210 仟元。

  • 註 8 :當期利息總額為 10 6,08 6 仟元。

  • 註 9 :當期利息總額為 21,8 18 仟元。

  • 註 1 0 :當期利息總額為 2 79,1 7 1 仟元。

  • 註 1 1 :已合併沖銷。

  • 74 -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期中最高
持有股數
設質情形

帳面金額

比例%
公允價值
(註
1 )
本 公 司 股 票
渠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揚亞資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600
563
$ -
-
11.68
19.54
$ -
-
600
563

註2
註3

註 1 : 若無市價則以被投資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股權淨值或成本代之。

  • 註 2 : 期末持有之渠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600 仟股,持股比例 11.68 % ,該公司已解散尚未完成清算,並已認列其減損損失至帳面價值 為零。

  • 註 3 : 期末持有之揚亞資電股份有限公司之 563 仟股,持股比例 19.54 %,該公司已命令解散尚未完成清算,並已認列其減損損失至帳面價 值為零。

  • 75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 0% 以上者

民國 1 04 年 1 月 1 日至 1 2 月 3 1 日

附表三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應收(付)票據、帳款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佔總進(銷)貨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Global Pte. Ltd.
Tripod Global Pte.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Tripod Global Pte.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Global Pte.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母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 817,367
476,413
871,533
1,474,828
32,342,783
169,034
29,216,464
998,510
3,305,398
144,589
25%
15%
2%
100%
99%
1%
84%
22%
74%
3%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84,516
應收帳款-關係人
204,223
應收帳款-關係人
135,273
應收帳款-關係人
362,039
應收帳款-關係人
5,237,553
應收帳款-關係人
43,063
應收帳款-關係人
4,605,344
應收帳款-關係人
139,968
應收帳款-關係人
686,603
應收帳款-關係人
23,627
21%
23%
1%
100%
99%
1%
69%
16%
81%
3%
  • 註 1 : 本表相關數字係以新台幣列示,涉及外幣者,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美金匯率 3 2.8 25 元及人民幣匯率 5. 05 544 元換算為新台幣;惟損益類相關金額係以個別月份之平均匯率換算為新 台幣之加總數。

  • 註 2 :已合併沖銷

  • 76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四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款項餘額(註2)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 & J Holding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Global Pte.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Global Pte. Ltd.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母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應收帳款
$ 204,223
應收帳款
184,516
其他應收款
128,680
其他應收款
525,857
(註)
其他應收款
10,575,447
(註)
其他應收款
1,937,813
(註)
應收帳款
135,273
應收帳款
362,039
應收帳款
5,237,553
應收帳款
4,605,344
2.30
5.98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6.28
5.52
6.00
6.06
$ -
-
-
-
-
-
-
-
-
-









$ 78,780
69,898
128,680
-
1,028,079
984,750
70,499
242,960
3,254,642
2,355,894
$ -
-
-
-
-
-
-
-
-
-

(接次頁)

  • 77 -

(承前頁)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款項餘額(註2)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Tripod Global Pte.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其他應收款
$ 5,253,510
(註)
應收帳款
686,603
應收帳款
139,968
不適用
5.53
14.27
$ -
-
-


$ -
686,603
139,968
$ -
-
-

註 1 :係包含資金貸與、應收收益及機器設備交易等應收款項,請參閱附表五。

註 2 : 本表相關數字係以新台幣列示,涉及外幣者,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美金匯率 32.825 元及人民幣匯率 5.05544 元換算為新台幣。

註 3 : 已合併沖銷。

  • 78 -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1)









與交易人之
關係(註2)























(註
5 、6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3)
0
1
2
3
4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 & J Holding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Global Pte.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3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銷 貨
銷 貨
其他收入
應收帳款-關係人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銷 貨
應收帳款-關係人
利息收入-關係人
財產處分交易價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註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註6)
財產處分交易價款
銷 貨
應收帳款-關係人
銷 貨
應收帳款-關係人
銷 貨
$ 476,413
817,367
294,170
204,223
184,516
128,680
525,857
871,533
135,273
106,086
440,050

10,431,532
143,915
150,218

1,787,595
479,265
1,474,828
362,039
32,342,783
5,237,553
169,034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依合約規定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依合約規定
依合約規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依合約規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依合約規定
係機器設備交易,收款期間與一
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係機器設備交易,收款期間與一
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依合約規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1.10%
1.88%
0.68%
0.33%
0.30%
0.21%
0.84%
2.01%
0.22%
0.24%
1.01%
16.68%
0.23%
0.24%
2.86%
1.10%
3.40%
0.58%
74.55%
8.38%
0.39%

(接次頁)

  • 79 -

(承前頁)



(註1)









與交易人之
關係(註2)























(註
5 、6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3)
5
6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ripod Global Pte. Ltd.
Tripod Global Pte. Ltd.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Global Pte.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
Tripod Global Pte.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2
3
3
3
3
3
3
3
3
3
財產處分交易價款
銷 貨
應收帳款-關係人
利息收入-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註6)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應收帳款-關係人
應收帳款-關係人
$ 54,880
29,216,464
4,605,344
279,171

5,243,873
998,510
3,305,398
144,589
686,603
139,968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依合約規定
依合約規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0.13%
67.35%
7.37%
0.64%
8.39%
2.30%
7.62%
0.33%
1.10%
0.22%
  • 註 1 :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母公司填 0 。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 2 : 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 3 :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年度累積金 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 註 4 : 本表相關數字係以新台幣列示,涉及外幣者,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美金匯率 32.825 及人民幣匯率 5.05544 換算為新台幣;惟損益類相關金額係個 別月份之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 5 : 母子公司間之主要交易往來,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之。

  • 註 6 : 含應收收益。

  • 80 -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民國 1 04 年 1 月 1 日至 1 2 月 3 1 日

附表六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J & J Holding
Co., Ltd.
J & J Holding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J & J Holding Co.,
Ltd.
Trison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Tris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pod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 Ltd.
Tripod Global Pte.
Ltd.
Tripod Worldwide
Holding Pte. Ltd.
Palm Grove House,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Rooms 2006-8, 20/F., Two
Chinachen Exchange Square 338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Rooms 2006-8, 20/F., Two
Chinachen Exchange Square 338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31號
Palm Grove House,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TrustNet Chambers.P.O.Box1225,
Apia, SAMOA

20 Maxwell Road, #11-18 Maxwell
House Singapore 069113
20 Maxwell Road, #11-18 Maxwell
House Singapore 069113

20 Maxwell Road, #11-18 Maxwell
House Singapore 069113
轉 投 資
轉 投 資
國際貿易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買賣
轉投資及經營印刷電路板
及原物料電子零件之銷
售業務
印刷電路板、原物料電子零
件之銷售
轉 投 資
轉投資及印刷電路板、原物
料電子零件之貿易業務
轉 投 資
$ 4,246,360
24,491
-
-
4,171,875
19,558
5,845,703
3,153
3,012,416
$ 4,246,360
24,491
-
132,957
4,171,875
19,558
5,845,703
3,153
3,012,416
128,396
800
1股
-
128,000
600
183,039
100
100,050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35,129,418
2,713
1,743
-
34,720,509
18,814
25,622,230
7,461
1,779,019
$ 4,053,364
(
3,476 )
(
1,495 )
-
4,053,478
(
52 )
2,133,006
766
(
232,721 )
$ 4,029,716
(
3,476 )
(
1,495 )
(註2)
(註3)
(註3)
(註3)
(註3)
(註3)
子公司(註1)
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之
被投資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註 1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迴轉前期逆流交易之未實現銷貨毛利 2,68 0 仟元及前期處分機器設備未實現毛利 11 0,6 13 仟元後減除本期逆流交易之未實現銷貨毛利 2,8 01 仟元及本期處分機 器設備未實現毛利 1 34, 140 仟元之淨額。

註 2 :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於 1 04 年 7 月宣告破產後選任破產管理人,董事會已不復存在,因此合併公司停止採用權益法。

註 3 :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已由本公司透過 J & J Hol di ng Co., Lt d. 考慮內部未實現利益後,全數認列為當期投資損益。

註 4 :大陸被投資公司資訊請詳附表七。

註 5 :除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餘已合併沖銷。

註 6 :各投資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均無設質情形。

  • 81 -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 04 年 1 月 1 日至 1 2 月 3 1 日

附表七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投資帳面價值及匯回投資損益情形: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或


截至本期止
大陸被投資 投資方式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業目 實收資本 台灣匯出累 台灣匯出累 間接投資


已匯回台灣



(註1)













持股比例%

3
之投資收益
健鼎(無錫)電 印刷電路板等產品 $ 8,805,544 (2) $ 4,713,315 $ - $ - $ 4,713,315 $ 2,109,092 100 $ 2,111,467 $ 25,595,874 $ -
子有限公司 及相關零組件之 ( USD 272,390 ) ( USD 144,600 ) ( USD 144,600 ) (註2(2)B.)
加工、製造買賣 (註4)
健鼎(湖北)電 印刷電路板等產品 3,011,416 (2) 3,010,888 - - 3,010,888 (
232,492 )
100 (
232,492 )
1,784,918 -
子有限公司 及相關零組件之 ( USD 100,000 ) ( USD 100,000 ) ( USD 100,000 ) (註2(2)B.)
加工、製造買賣
嘉興匯寶電子 印刷電路板等產品 1,636,182 (2)、(3) 1,132,059 - - 1,132,059 (
15,079 )
100 38,775 327,868 -
有限公司 及相關零組件之 ( USD 55,238 ) ( USD 38,339 ) ( USD 38,339 ) (註2(2)B.)
加工、製造買賣
鼎群(無錫)貿 電子產品的批發和 - (2) 21,761 - - 21,761 (
2,232 )
- (
2,232 )
- - (註7)
易有限公司 進出口業務 - ( USD
716 )
( USD
716 )
(註2(2)B.)
健鼎(仙桃)置 電子產品批發和進 233,623 (3) - - - - 6,743 100 6,743 242,940 -
業有限公司 出口業務、房地產 ( RMB 48,000 ) (註2(2)B.)
開發與經營、商品
房銷售及出租、自
建商品房及相關
配套設施管理
  1.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8,878,023(註5)
(USD
283,655)
$ 8,878,023(註6)
(USD
283,655)
(註8)

註 1 : 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 (1 )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2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 A.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及嘉興匯寶電子有限公司係透過 Tr ipo d In ter nat ion al Hol di ng Pte. Lt d. 轉投資。

  • B.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係透過 Tr ipo d Wor l dwi de Hol di ng Pte. Lt d. 轉投資。

  • C. 鼎群(無錫)貿易有限公司係透過 Tr ison In ter nat ion al (H K) Lim ite d 轉投資。

  • (3 ) 其他方式。

  • A. 嘉興匯寶電子有限公司係透過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轉投資。

  • B. 健鼎(仙桃)置業有限公司係透過健鼎(湖北)電子有限公司轉投資。

  • 82 -

註 2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1 ) 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 (2 ) 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 A. 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之財務報表。

    • B. 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之財務報表。

    • C. 以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 註 3 : 係已考量側、逆流交易未實現毛利及長期預付租賃款之攤提。

  • 註 4 : 104 年 12 月 31 日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 8, 8 05,5 44 仟元( U SD 27 2,3 90 仟元),與本公司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自 9 5 年度起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 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共計 4, 09 2,2 29 仟元( U SD1 27, 79 0 仟元),前述盈餘轉增資案均業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註 5 : 係依各次實際匯出時之匯率計算加總。

  • 註 6 : 不包含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申請核准盈餘轉增資累計 4,09 2,2 29 仟元( U SD 12 7,7 90 仟元)。

  • 註 7 : 鼎群(無錫)貿易有限公司已於 10 4 年 8 月 2 6 日辦理清算程序完成,並於 1 0 4 年 9 月 2 5 日匯還清算後剩餘股東權益 1,3 9 3 仟元( U SD4 2 仟元)至 T rison In tern ati ona l (H K ) Lim ite d, 上述註銷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二字第 1 04 0 02 75 830 號之核准。

  • 註 8 :係按經濟部 103 年 5 月 2 7 日經授工字第 10 32 04 12 590 號,本公司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營運總部證明文件,故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不受限制。

  • 註 9 :本欄相關數字均以新台幣列示,原財務報表係以人民幣列示。

  • 註 1 0 :已合併沖銷。

  • 83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附表八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1.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及

  2.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本公司與關
係人之關係
交易類型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應收(付)票據、帳款 應收(付)票據、帳款





收(付)款條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百分比(%)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健鼎(湖北)電子有限
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Tripod Overseas Co.,
Ltd.
Tripod Overseas Co.,
Ltd.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
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627,033
244,500
7,918
476,413
47,030
54,880
(
2% )
(
5% )
-
( 32% )
-
-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參酌訂單價格議定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月結30~120天
依合約規定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無其他同類型交易可資比較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1,235
應收帳款-關係人
34,038
應收帳款-關係人
675
應收帳款-關係人
204,223
應收帳款-關係人
9,106
其他應收帳款-關
係人
166
2%
4%
-
23%
-
-
$ 2,257
544
-
-
-
39,239
  1.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2.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請參閱附表一。

  3.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4. 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