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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NA SOLAR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Ma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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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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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99 证券简称: 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 2022-027 转债代码: 118002 转债简称: 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资本”) 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 310,959,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璟投 资”)直接持有公司 40,430,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上述股份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于2021 年6 月10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兴银资本和兴璟投资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天合光能公告本次减持计 划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3 月25 日至2022 年9 月24 日 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中,兴银资本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目前总股本1.42%的股份,即不超过30,000,000 股。 兴璟投资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目前总股本 1.91%的股份,即不超过40,430,007 股。

其中,兴银资本和兴璟投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的股份(即42,316,796 股)。

若减持期间天合光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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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310,959,486 14.70% IPO 前取得:310,959,486股
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0,430,007 1.91% IPO 前取得:40,430,007股

注:持股比例系按照天合光能2022 年3 月18 日最新总股本2,115,839,822 股计算而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10,959,486 14.70% 兴璟投资系兴银资本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430,007 1.91% 兴璟投资系兴银资本的全资子公司
合计 351,389,493 16.61%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兴银成长资本 不超过: 不超过:1.42%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3/25~2022/9/24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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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 股 30,000,000股
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不超过:40,430,007 股 不超过:1.91%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430,007股 2022/3/25~2022/9/24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兴银资本及兴璟投资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的关于 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 确定股份锁定期限。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 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兴银资本及兴璟投资作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做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 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3

行价。锁定期满后一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企业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 相应变更。

(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①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余股票自本企 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减持;②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 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 终止。如果相关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 锁定或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3、兴银资本及兴璟投资作为公司股东,在2021 年5 月13 日做出的关于自 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企业所持有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51,389,493 股股份(其中,兴银资本持有公司310,959,486 股股份,兴璟投资持有公司 40,430,007 股股份)原拟于2021 年6 月10 日解除限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本企业自愿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再延长6 个月至2021 年12 月10 日。锁定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 份,亦不要求由公司收购该等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 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4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 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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