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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NA SOLA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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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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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 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可转债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 师工作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所已于2021年2月26日出具 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 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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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上交所的要求,本所现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以下称 为“补充核查期间”)或2021年1月1日至今,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变化情况 进行了补充核查验证,并根据上交所口头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验证,据此出 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以下合称“前期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并构成前期文件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本所在前期文件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术语和简称,具有与前期文件中所使用之术语 和简称相同的含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发行人在为本次发行 所制作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 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 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 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 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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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部分审核问询的回复 ............................................................................................. 4 问题: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等关于短线 交易的相关规定 ..................................................................................................... 4 第二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 ............................................................... 7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7 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7 三、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0 四、发行人的业务 ............................................................................................... 11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2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3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35 八、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42 九、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42 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42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 42 十二、发行人的税务 ........................................................................................... 47 十三、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47 十四、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48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48 十六、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49 附件一: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新增取得的境内商标 .......................................... 51 附件二: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公司新增取得的境内专利 .............. 52 附件三: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公司减少的境内专利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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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审核问询的回复

问题: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等关于短线 交易的相关规定

1、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可转债,是 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 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一、可转换 公司债券作为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无论是否进入转股期,均应适用短线交 易的相关规定。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2021 年1月31日以后的,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短线交易系指“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触及短线交易的相关承诺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五/(二)/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 债发行不触及短线交易的相关承诺”中对下述相关承诺进行了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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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①非自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一致行动人中的非自然人江苏盘基投资有 限公司、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凝创实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赢创 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锐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天 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若认购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规定,确保不存在于可转债发行日前六个月内卖 出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并承诺不在买入公司可转债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公司可转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可转债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如违反上述规定,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 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②自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的自然人吴春艳,承诺 如下:

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若认购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严 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规定,确保本人 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于可转债发行日前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或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并承诺不在买入公司可转债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 出公司可转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可转债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如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规定,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其他5%以上股东

除上述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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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100%持股的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宏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如下:

若认购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规定,确保不存在于可转债发行日前六个月内卖 出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并承诺不在买入公司可转债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公司可转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可转债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如违反上述规定,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 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若认购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严 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规定,确保本人 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于可转债发行日前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或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并承诺不在买入公司可转债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 出公司可转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可转债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如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规定,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出具承诺,将遵守包括《证券法》 第四十四条在内的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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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021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公告的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天合光能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中 的投资总额、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及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本次 发行已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募集办法中已载明具体的转换方法,符合《公 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2.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聘 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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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具有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

  1. 根据《审计报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55,790.89 万元、61,118.11 万元、111,215.61 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76,041.54 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 525,2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 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如前述“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之 “2”所述,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科创板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如前述“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之 “3”所述,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 合《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2020 年年报等资料,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 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第(三)项的规定。

  1.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0 年年报、2021 年一季报等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 zxgk.court.gov.cn )、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neris.csrc.gov.cn /shixinchaxu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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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 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

(1)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2)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 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 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4)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0 年年报、2021 年一季报等资料,以及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neris.csrc.gov.cn)、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公开网 站,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存在 下列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 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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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6)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6.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备案文件、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土地使用权证等资料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合规证明,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或非生产性支出,且符合下列情形: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股权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公司章程》、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www.tianyancha.co m/)等公开网站查询,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股 5%以 上的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股份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不存在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主 要股东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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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业务

(一)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截至报告期末(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下同),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 式未发生变化,本所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拥有 231 家下属公司,包 括电站项目公司、投资控股平台、光伏产品的销售、生产、研发企业等。

(三) 发行人业务变更情况

如上所述,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未发生变化。根据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历次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发行人提供的历次《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文件和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最近两年一直主要从事光伏产品及光伏电站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四)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度、2021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分别为 25,054,037,825.05 元、 23,321,695,860.30 元、29,417,973,429.28 元、8,522,417,961.30 元,其中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为 23,983,581,070.12 元、22,611,203,775.55 元、29,066,912,176.14 元、 8,218,536,150.48 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95.73%、96.95%、98.81%、96.43%。 本所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审计报告》《募集说明书》等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依法存续,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良好,不存在不能支 付到期债务的情况,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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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高纪凡,高纪凡的一致行动人为(高纪凡 控股的)盘基投资、清海投资、天合星元,以及(与高纪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 吴春艳、有则科技、常州锐创、常州携创、常州赢创、常州凝创和常州天创。

2 、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高纪凡、盘基投资、兴银成长、宏 禹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华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随手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3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查查(www.qcc.com)等公开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控 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1 天合星元 实业投资 高纪凡持股55%,其配偶
吴春艳持股45%
2 江苏阳光部落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高纪凡持股20%,天合星
元持股80%
3 常州阳光部落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
文化策划服务 江苏阳光部落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持股100%
4 江苏天合田园投资有
限公司
实业投资 天合星元持股100%
5 常州天合田园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
农业投资;农业信息咨询 江苏天合田园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100%
6 江苏天合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
天合星元持股100%
7 江苏天人合一人居环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 天合星元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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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境发展有限公司
8 江苏太阳城建筑设计
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
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
设计等
江苏天人合一人居环境发
展有限公司持股70%
9 江苏省天合公益基金
- 天合星元出资成立的社会
公益组织
10 常州锐创 实业投资 高纪凡担任普通合伙人
11 常州携创 实业投资 高纪凡担任普通合伙人
12 常州赢创 实业投资 高纪凡担任普通合伙人
13 常州凝创 实业投资 高纪凡担任普通合伙人
14 常州天创 实业投资 高纪凡担任普通合伙人
15 盘基投资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
资咨询
高纪凡持股100%
16 清海投资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
资咨询
高纪凡持股99%,其配偶
吴春艳持股1%
17 TSL 投资控股 高纪凡持股100%
18 Trina Solar Korea
Limited
无实际经营 TSL持股100%
19 Rising Star Trust - 高纪凡控制的家族信托
20 Wonder World Limited 实业投资 Rising Star Trust控制的企
21 Rising Star Worldwide
Limited
实业投资 Rising Star Trust控制的企
22 Top Energy
International Ltd.
无实际经营 TSL持股100%
23 FSL 实业投资 高纪凡持股100%

4 、直接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 50% 以上股权 / 份额 或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控制的机构 股东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50%以上股权/份额 或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兴璟投资 兴银成长持股100%
2 福州市马尾区华福光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持有75%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
事务合伙人
3 福州市华福榕金纾困发展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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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4 兰考县华福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5 福州市鼓楼区兴业建工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6 福州兴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7 福州市鼓楼区同煤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8 成都兴福未信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9 阜昌(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0 杭州旗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兴世康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璟兴禾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福兴晟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4 嘉兴欣盈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潼福信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6 嘉兴兴睿兴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兴银成长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5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及上述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如前所述,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高纪凡。高纪凡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该等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 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为发行 人的关联方,且该等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亦为发行人 的关联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一) 关联方”之“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及上述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8-3-1-14

6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人 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共有非独立董事 5 名,分别为高纪凡、 高纪庆、曹博、 张开亮、梁国忠;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刘维、江百灵、黄宏 彬;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分别为冯小玉、张银华,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为姜艳 红;高级管理人员 7 名,分别为总经理高纪凡、副总经理曹博、副总经理高纪庆、 副总经理冯志强(FENG ZHIQIANG)、副总经理丁华章、财务负责人吴森、董 事会秘书吴群。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发行人的关联 方,该等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正文“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之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外,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以及上述人员(独 立董事除外)在除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常州睿能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高纪庆持股60%,且
担任执行董事
2 Sunlit New Tech Limited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高纪庆配偶持股100%
3 有则科技 高纪凡配偶吴春艳持股20%,吴春艳的兄弟
吴伟忠持股58.67%,吴春艳的兄弟吴伟峰持
股21.33%,且吴伟忠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 常州九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持股85%,并担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5 江苏有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有则科技持股100%,且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
伟忠担任执行董事
6 江苏有则智联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有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且高
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担任执行董事

8-3-1-15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7 常州有则新能源有限公司 有则科技持股100%,且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
伟忠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 常州有则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有则科技持股100%
9 常州禾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有则科技持股51%
10 常州晟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有则科技持股51%
11 常州君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峰持股71%,且担任
董事长
12 常州弘正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峰担任执行董事且持
股30%,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持股10%,
吴伟峰之子吴昊持股60%且担任总经理
13 常州弘正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弘正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参股40%,高
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峰、吴伟忠、吴伟峰之
子吴昊任董事
14 常州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君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15 常州君合表面涂覆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君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6 常州迪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弘正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持股100%
17 Magnificent Castle Limited 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持股100%
18 共青城互金贰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梁国忠持有99.01%合伙份额
19 共青城纳新叁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梁国忠持有99.01%合伙份额
20 共青城纳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梁国忠持有99.01%合伙份额
21 共青城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董事梁国忠持有99.01%合伙份额
22 共青城互金叁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梁国忠持有99.01%合伙份额
23 仲金熙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梁国忠持有60%股权,且担任董事长、
经理
24 仲金甲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梁国忠持有51%股权,且担任董事长、
经理
25 甲子乾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梁国忠持有50%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
经理
26 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监事冯小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常高新金
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7 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冯小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常高新金
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8 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冯小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常高新金
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9 常州华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冯小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常高新金
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0 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冯小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常高新金
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3-1-16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31 常州和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冯小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常高新金
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2 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冯小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常高新金
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3 上海斐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宏彬持有100%股权
34 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斐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独立董事黄宏彬配偶韩从慧持有59%
合伙份额
35 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盐城天合国能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7 、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六、发行人的主要财 ” “ ” 产 之 (四)发行人的子公司 。

8 、报告期内曾经的主要关联方

(1)报告期内发行人已转让或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转让或注销的子公司为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2)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已转让或注销的公司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完成时间
安徽天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2018年6月
天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注销 2018年6月
Trina Solar (Cayman) Holding Ltd. 注销 2018年9月
Trina Solar Second Holding Ltd. 注销 2018年7月
Trina Solar Third Holding Ltd. 注销 2018年6月
Trina Solar First Holding Ltd. 注销 2019年3月
Trina Solar (Singapore) Second Pte.
Ltd.
注销 2019年5月
Topow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销 2018年10月
Perseveranc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注销 2018年10月
Trina group Limited 注销 2019年4月
Trina Solar(Hong Kong)Second
Holdings Limited
注销 2021年3月
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合储能
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2017年10月

8-3-1-17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完成时间
天合能管 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2017年10月
诚昱投资 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2017年10月
宿迁天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销 2017年6月
常州合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给其他股东 2017年8月
江苏省绿色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股权转让给发行人下
属公司
2020年11月

(3)最近 12 个月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名称 原职务 离任时间
陈瑞安(CHAN, SHUION) 原非独立董事 2020年6月
邵阳(SHAO YANG) 原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
窦玉明 原非独立董事 2020年12月
邱立平 原独立董事 2020年12月
程治中 原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12月
杨晓忠 原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
印荣方 原副总经理 2020年8月
都战平 原监事 2021年2月

(4)其他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AHT Co.,LTD. 原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控制的企业,
于2018 年3 月对外转让
常州方硕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原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控制的企业,
于2018 年11 月对外转让
江苏唯之淇新能源有限公司 原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控制的企业,
于2018 年2 月对外转让
株洲九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原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控制的企业,
于2018 年2 月对外转让
常州市久久唯之淇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原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控制的企业,
于2018 年2 月对外转让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纪凡配偶的兄弟吴伟忠曾担任董事长
Drawing 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原高纪凡女儿高海纯控制的企业,正在注
销中
江苏墨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原有则科技控制的企业,于2021年1月对
外转让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为发行人已转
让的子公司
上海衿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前任董事窦玉明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的公司

8-3-1-18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麦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前任独立董事邱立平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北京麦顿恒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友哲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麦顿恒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昆山麦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麦顿恒峰动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无锡博硕精睿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库客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春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固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前任监事程治中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司
六安信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巢湖信实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涂县信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东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盛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固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信实固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铜陵盛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六安盛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固信乐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固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前任监事都战平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司
常州常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市鸿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康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环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8-3-1-19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
有限公司
常嘉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常高新金隆控股有限公司
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融祺投资 12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股东
当涂信实 12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股东
北京邦达润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个月内曾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股东(融祺投资母公司)
日照创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12个月内曾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股东(北京邦达润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母公司)
六安信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个月内曾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股东
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 12个月内曾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股东张湧(原融祺投资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德嘉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泰鑫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长沙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世奥科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清梓(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丰恒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个月内曾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自然
人股东朱广平(当涂信实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深圳市喜亚酒业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麦卢卡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立威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零加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科瑞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维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罗湖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

8-3-1-20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百维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免招商免税品有限公司
梅州国威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市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
康维他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威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华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 个月内曾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
自然人股东沈浩(宏禹投资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南京蜜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国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宁网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众兴华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蜂创空间孵化器有限公司
江苏华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蜂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蜂华智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睿诚华智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华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蜂星电讯有限公司
江苏妙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华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华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随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蜂泰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蜂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智慧华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华博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
江苏蜂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华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蜜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3-1-21

(二)关联交易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依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已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确认发行人与关联方 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发行人已经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等内部治理文件中规定了关联股东、 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潜在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向发行 人做出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五)同业竞争

根据高纪凡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况。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七)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的披露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充 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8-3-1-22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变化情况

1 、境内自有物业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 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共计持有 44 本《不动产权证书》、4 本《房屋 所有权证》及 3 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新增 3 本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如 下:


使用权人 不动产证号 房屋坐落
位置
宗地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用途 取得
方式
权利
期限
他项
权利
1 盂县天晟 晋(2021)
盂县不动产
权第
0000462号
盂县仙人乡
西峪村
2,125.00 - 工业
用地
出让 2071.
02.01
2 天合宿迁
科技
苏(2021)
宿迁市不动
产权第
0027074号
宿迁经济技
术开发区通
湖大道东
侧、南京路
南侧
171,517.00 - 工业
用地
出让 2071.
03.09
3 天合大丰 苏(2021)
大丰区不动
产权第
0001924号
大丰港南区
通港大道南
侧、上海港
路东侧
273,752.00 - 工业
用地
出让 2071.
01.08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拥有的 2 本不动产权证的他项权利

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
使用
权人
不动产证号 房屋坐落
位置
宗地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用途 取得
方式
权利
期限
他项
权利
天合
宿迁
苏(2019)
宿迁市不动
宿迁经济技
术开发区东
283,631.00 - 工业
用地
出让 2069.
10.07
抵押

8-3-1-23


使用
权人
不动产证号 房屋坐落
位置
宗地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用途 取得
方式
权利
期限
他项
权利
光电 产权第
0071635 号
吴路北侧、通
湖大道西侧
2 盐城
天合
苏(2020)
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
0008427号
盐城经济技
术开发区新
城街道
99,916.00 - 工业
用地
出让 2070.
02.24
抵押

除上述外,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未发生重大变 化。

2 、境内租赁物业变化情况

(1)租赁土地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其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在境内的租赁土地共计 58 处,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位置 面积(m2 期限 集体土地流转手续
1 五家渠聚能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六师国土资源
六师106团3
514,306 25年 -
2 濉溪天淮 濉溪县南坪镇老
家村村委会
濉溪县南坪
镇老家村任
楼矿采煤沉
陷区
533,333.33 20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 濉溪天淮 濉溪县南坪镇任
圩村村委会
濉溪县南坪
镇任圩村任
楼矿采煤沉
陷区
490,000 20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4 土右旗天晖 土默特右旗九峰
山生态管理委员
土默特右旗
九峰山生态
管理委员会
耳沁尧行政
1,126,666.67 20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
5 宜君县天兴
新能源有限
公司
雷声村村民委员
宜君县五里
镇雷声村
582,66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6 宜君县天兴 兴市村村民委员 宜君县五里 149,800 20年,期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8-3-1-24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位置 面积(m2 期限 集体土地流转手续
新能源有限
公司
镇兴市村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7 宜君县天兴
新能源有限
公司
兴市村村民委员
宜君县五里
镇兴市村(杨
沟)
427,3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8 宜君县天兴
新能源有限
公司
兴市村村民委员
宜君县五里
镇兴市村(银
贡)
189,3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9 宜君县天兴
新能源有限
公司
榆舍村村民委员
宜君县五里
镇榆舍村
781,52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0 宜君县天兴
新能源有限
公司
南古村村民委员
宜君县云梦
乡南古村
1,432,86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1 宜君县天兴
新能源有限
公司
塬树村民委员会 宜君县云梦
乡塬树村
928,60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2 盂县天晟 崔家庄村民委员
盂县北下庄
乡崔家庄村
68,666.66 25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3 盂县天晟 东木口村民委员
盂县北下庄
乡崔东木口
717,333.33 25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4 盂县天晟 洞沟村民委员会 盂县北下庄
乡洞沟村
416,666.66 25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5 颍上润能 颍上县古城镇毛
圩村村委会
颍上县古城
镇毛圩村采
煤沉陷区
3,333,333.33 20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6 国合光伏 东坡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西沟
乡东坡村
264,0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7 国合光伏 韩家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西沟
乡韩家村
201,966.66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8 国合光伏 李家后村民委员
平顺县西沟
乡李家后村
51,3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19 国合光伏 青行头村民委员
平顺县西沟
乡青行头村
121,3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8-3-1-25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位置 面积(m2 期限 集体土地流转手续
续租5年 程序
20 国合光伏 石匣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西沟
乡石匣村
478,846.66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1 国合光伏 下井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西沟
乡下井村
76,4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2 国合光伏 赵店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西沟
乡赵店村
170,0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3 国合光伏 申家坪村民委员
平顺县西沟
乡申家坪
19,16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4 国合光伏 南北头村民委员
平顺县青羊
镇南北头村
66,66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5 国合光伏 洪岭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青羊
镇洪岭村
305,38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6 国合光伏 贾家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青羊
镇贾家村
79,4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7 国合光伏 王家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青羊
镇王家村
170,866.66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8 国合光伏 安咀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东寺
头乡安咀村
382,49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29 国合光伏 常驼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东寺
头乡常驼村
285,75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0 国合光伏 常峪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东寺
头乡常峪村
155,0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1 国合光伏 淙上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龙溪
镇淙上村
315,7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2 国合光伏 东郊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龙溪
镇东郊村
104,8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8-3-1-26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位置 面积(m2 期限 集体土地流转手续
33 国合光伏 佛堂岭村民委员
平顺县龙溪
镇佛堂岭村
184,0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4 国合光伏 井泉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龙溪
镇井泉村
432,32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5 国合光伏 上井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龙溪
镇上井村
76,94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6 国合光伏 西郊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龙溪
镇西郊村
127,3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7 国合光伏 黑虎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杏城
镇黑虎村
102,48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8 国合光伏 岭后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杏城
镇岭后村
50,50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39 国合光伏 西罗川村民委员
平顺县杏城
镇西罗川村
17,06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40 国合光伏 西山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杏城
镇西山村
118,5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41 国合光伏 浦水村民委员会 平顺县杏城
镇浦水村
109,92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2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五里镇雷
声村村民委员会
雷声村 7,00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3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五里镇雷
声村村民委员会
雷声村 68,06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4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五里镇雷
声村村民委员会
雷声村 197,26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5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云梦乡南
古村村民委员会
南古村 134,82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6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五里镇兴 兴市村 108,005.33 20年,期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8-3-1-27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位置 面积(m2 期限 集体土地流转手续
市村村民委员会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7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五里镇榆
舍村村民委员会
榆舍村 4,89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8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云梦乡塬
树村村民委员会
塬树村 201,57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手续
49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云梦乡南
斗村村民委员会
南斗村 80,7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0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云梦乡桐
塬村村民委员会
桐塬村 571,00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1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五里镇兴
市村村民委员会
兴市村 46,92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2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五里镇雷
声村村民委员会
雷声村 20,78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3 宜君天兴 宜君县云梦乡桐
塬村村民委员会
桐塬村 13,78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4 讷河市威天
新能源有限
公司
讷河市兴旺鄂温
克族乡凤鸣村村
民委员会
凤鸣村 150,000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5 讷河市威天
新能源有限
公司
讷河市兴旺鄂温
克族乡钢铁村村
民委员会
钢铁村 162,666.67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6 讷河市威天
新能源有限
公司
讷河市兴旺鄂温
克族乡黑龙村村
民委员会
黑龙村 2,655,333.33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5 年
已履行村民集体表
决程序及政府备案
程序
57 克拉玛依恒
嘉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自然
资源局乌尔禾区
分局
克拉玛依市
乌尔禾区百
口泉
1,387,162.7 2020.9.5-2
040.12.30
-
58 科尔沁右翼
中旗易天光
伏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国
有吐列毛杜农场
内蒙古自治
区国有吐列
毛杜农场
4,066,666.66 20年,期
满后自动
续租6年
-

(2)租赁房屋

8-3-1-28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其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在境内向第三方租赁或续租的与生产经营密切 相关的房屋共计 30 处,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m2
期限
1 发行人 常州国展
安居投资
有限公司
新北区浏阳河路168
员工
宿舍
未约定 2019.11.01
-2021.10.30
2 发行人
及其下
属子公
常州沃达
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
司新北分
公司
盘龙苑公寓 员工
宿舍
未约定 2021.01.01
-2023.12.31
3 发行人 上海赛达
实业有限
公司
上海市漕溪北路333
号中金国际广场16
层01、02、03室
办公 713.61 2020.06.01
-2021.09.30
4 发行人 上海赛达
实业有限
公司
上海市漕溪北路333
号中金国际广场17
层04、05、06室
办公 714.76 1705、1706室
租赁期限
2020.06.01-
2021.09.30
1704室租赁期限
2020.09.10-
2021.09.30
5 发行人 于德胜、
伍碧容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
道666号4栋28层2
办公 106.5 2019.03.16
-2022.03.15
6 发行人 民生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东三环北路38
号院2号楼民生保险
大厦电梯楼层18 层
办公 1,503.85 2018.04.01
-2021.03.31
7 发行人 北京东方
广场有限
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
经贸城西一办公楼6
层8、9室
办公 539.16 2020.12.01
-2023.11.30
8 发行人 常州国展
安居投资
有限公司
常州新北区浏阳河路
168号房产
员工
宿舍
未约定 2020.07.01
-2021.10.30
9 滕州市
力晶新
能源有
限公司
山东腾达
不锈钢制
品有限公
山东滕州市经济开发
区益康大道南路887
办公 40 2017.10.30
-2022.10.29

8-3-1-29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m2
期限
10 合创检
摩诺克里
斯光伏科
技(常州)
有限公司
浏阳河路97号 生产
厂房
869.99 2018.12.11
-2021.12.10
办公 178 2019.01.01
-2022.12.31
绿地 105 2018.12.11
-2021.12.10
11 杭州云
能源
京崎科技
(杭州)
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650号1号楼22层
2206
办公 353.48 2018.08.05
-2021.02.04;
2021.02.05
-2024.02.04
12 江苏高格
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
南京市雨花区软件大
道南京天溯科技园1
栋205室
办公 278 2020.12.15
-2021.12.14
13 天兴新
能源
西安天寿
宏景商业
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锦业路11号绿地中
心B座(西安天安人
寿中心)11层1102
单元
办公 210.77 2019.04.16
-2021.04.15
14 临朐鑫
顺风光
电科技
有限公
山东华建
铝业集团
有限公司
东环路5188号05# 光伏
电站
运维
监控
72 2020.04.01
-2025.03.31
15 盐城天
江苏世纪
新城投资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新嘉源人才公寓 员工
宿舍
未约定 2021.01.01
-2021.12.31
16 天合光
能(包
头)科
技有限
公司
包头市新
型实业有
限责任公
土右旗山晟二期项目
3#、4#、5#厂房
生产
厂房
48,000 2019.04.01
-2024.03.31
17 天合宿
迁科技
宿迁市经
济开发总
公司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合路3号
生产
厂房/
办公
78,557 2019.05.20
-2029.05.19
18 天合智
刘旭东 西宁市城西区金座A
区4号楼2323号
居住、
办公
150.14 2020.08.10
-2021.08.09

8-3-1-30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m2
期限
19 天合智
沈富宁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
街东侧,贺兰山东路
南侧京能天下川二期
108号楼1单元303
未约
128.65 2020.09.08
-2021.09.07
20 天合宿
迁光电
宿迁市开
源置业有
限公司
白领公寓1号楼2单
元604室、605室、
804室、1004室、1005
室、1105室等6套房,
白领公寓1号楼1单
元802室、1001室、
1002室、1003室等4
套房
宿舍 10,000 2021.03.01
-2022.02.28
21 天合宿
迁光电
宿迁市开
诚实业有
限公司
人才公寓2、3、4、5、
7、8、10号楼共300
宿舍 未约定 3号楼1-2层52间
2021.02.01
-2022.01.31;
其余房间
2021.01.01
-2021.12.31
22 天合宿
迁科技
宿迁市开
诚实业有
限公司
人才公寓3、5号楼共
计58间
宿舍 未约定 2021.01.01
-2021.12.31
23 天合宿
迁科技
宿迁市开
诚实业有
限公司
人才公寓6、8、10
号楼共计103间
宿舍 未约定 2020.09.25
-2021.09.25
24 天合义
杭州呱享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号华灿光电(浙
江)有限公司生活区
13 号楼、15 号楼
工厂
宿舍
未约定 2020.01.20
-2023.01.19
25 天合义
义乌市木
林森企业
管理有限
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龙祈路901号宿舍楼
1号楼
住宿 未约定 2020.06.01
-2021.12.31
26 天合义
义乌市木
林森企业
管理有限
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龙祈路901号2号宿
舍楼4楼、5楼、6楼
住宿 未约定 2020.08.01
-2022.07.31
27 天合义
浙江高鸿
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
义乌市大唐高鸿电子
信息产业园区3号楼
宿舍 2,516 2020.11.26-
2021.11.25

8-3-1-31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m2
期限
28 天合义
浙江弘尚
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义乌市苏溪镇高君路
6号
宿舍 未约定 2021.01.11
2021.03.31
29 天合义
浙江年年
旺针织有
限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龙祈路
住宿 未约定 2020.11.20-
2021.12.31
30 天合义
常州金轮
输运有限
公司
义乌市城西街道西站
大道889号内1、2
号厂房
仓库 23,000 2021.02.03
2021.03.31

本所律师注意到,上述租赁房屋除上列第 5 项和第 10 项外,其他租赁房产 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 租赁管理办法》,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就租赁协议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管 理部门有权责令租赁协议双方限期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逾期不办理的,对单位可 处以 1,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 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 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上述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的法 律效力。此外,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实际合法占有上述租赁房屋,发行人 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发行人已确认,如果因上述租赁房 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需要发行人搬迁时,发行人 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法租赁的场所。同时,根据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高纪凡出具的承诺,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因上述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事宜 遭受任何行政处罚的,其将全额补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租赁屋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随州市源景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 司向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交通大道 2000 号的 84,000 平方米屋顶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目前随州市源景太阳 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正在沟通签署租赁续期合同。除上述外,补充核查期间,发 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租赁屋顶用于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建设与经营未发生重大

8-3-1-32

变化。

3 、境外主要物业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境外下属公司在境外新增一处与 其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 抵押物权
所有权人 坐落 面积(㎡)
设置情况
越南 TRINA SOLAR ENERGY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Lot CN-14, Yen Binh Industrial
Zone, Hong Tien Commune,
Pho Yen Town, Thai Nguyen
Province,Vietnam
162,467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境外下属公司在境外新增一处与其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的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m2
期限
1 天合泰
泰中罗勇
工业园开
发有限公
司00013
分部
No.7/26-7/31 Moo 3
T.Bowin A.Sriracha
Chonburi 20230
员工
宿舍
未约定 2021.03.01
-2022.02.28

除上述外,发行人境外下属公司在西班牙、荷兰、新加坡、美国、瑞士、澳 大利亚、日本拥有及租赁的与其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物业(包括土地、房屋 和屋顶)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 3,679,158,504.66 元。

(三)知识产权

1 、商标

(1)境内商标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新增取得境内商标共 3 项,详见附件一。

8-3-1-33

本所律师经查阅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登录国家商标局网站 (sbj.saic.gov.cn/sbcx)查询相关信息,本所认为,发行人已经就上述注册商标专 用权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发行人合法拥有该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 、专利

(1)境内专利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新增取得境内专利共 26 项,详见附件 二。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发行人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 观设计专利证书》,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cpquery.sipo.gov.cn)查询相关信 息等方式进行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已经就上述专利权取得 完备的权属证书,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减少境内专利共 2 项,详见附件三。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新增取得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软件全称 登记时间 登记号 取得
方式
1 天合云能源互联网技
术(杭州)有限公司
TrinaIoT智能缴费平
台Android版软件
2021.01.21 2021SR0
115582
原始
取得
2 天合云能源互联网技
术(杭州)有限公司
TrinaIoT智能缴费平
台iOS版软件
2021.02.24 2021SR0
291737
原始
取得
3 江苏天策机器人科技
有限公司
天策城市清洁运维服
务云平台V1.0
2021.2.1 2021SR0
170939
原始
取得

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登录中国 版权保护中心网站(www.ccopyright.com.cn)查询相关信息,本所认为,发行人 下属公司已经就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合法拥有上述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

8-3-1-34

(四)发行人的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境内子公司的工商档案等资料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 om/)的公开查询,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下属公司共 405 家,另有参 股公司 28 家。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业务合同,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 下属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可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资产、负债和权益产生 重大影响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重要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于 2021 年 1-3 月已履行或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买方 卖方 所属供应商
集团
合同名称 合同
内容
履行
情况
1 发行人 通威太阳能(眉山)
有限公司
通威股份有
限公司
采购合同 采购单
晶电池
已履
2 发行人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
套(集团)有限公
上海建工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光伏原材料
主料国内贸
易合作协议
采购光
伏原材
料主料
正在
履行
3 发行人 天津环欧国际硅材
料有限公司
天津环欧国
际硅材料有
限公司
单晶硅片销
售框架合同
采购单
晶硅片
正在
履行
4 天合宿迁光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采购合同 采购生
产设备
已履
5 发行人、天合
亚邦、盐城天
合、天合科技、
合众光电、天
合义乌、天合
宿迁科技、天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斯特
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采购合同 EVA/
背板
正在
履行

8-3-1-35


买方 卖方 所属供应商
集团
合同名称 合同
内容
履行
情况
合光能(常州)
光电设备有限
公司

2 、重要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于 2021 年 1-3 月已履行或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买方 卖方 所属客户集团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履行
情况
适用
法律
1 Azure Sky Solar
Project, LLC,
Inc.
天合美国 ENEL GREEN
POWER
NORTH
AMERICA
组件供应合
光伏组件销
已履
美国
法律
2 225DD 8ME
LLC
天合美国 8minute Solar
Energy
组件供应合
光伏组件销
已履
美国
法律
3 中国水利电力
物资北京有限
公司
发行人 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框
架采购合同
光伏组件销
正在
履行
中国
法律
4 国网山西省电
力公司
国合光伏 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光伏电站购
售电合同
光伏售电 正在
履行
中国
法律
5 WEG
Equipamentos
Eletricos S.A.
TED WEG
Equipamentos
Eletricos S.A.
组件销售合
光伏组件销
已履
美国
法律

3 、重要融资合同

(1) 授信类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 2021 年 1-3 月 已经履行或者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正在履行的金额为前五大的授信类合同如 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
银行名称 合同名
授信
开始日
授信到
期日
授信
金额
履行
情况
1 发行人 汇丰银行
(中国)有
限公司上
海分行
授信合
2020-10-15 无固定期限 USD10,500.00 正在
履行
2 发行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
分行
授信合
2021-1-15 2022-1-14 100,000.00 正在
履行

8-3-1-36


公司名
银行名称 合同名
授信
开始日
授信到
期日
授信
金额
履行
情况
3 发行人、
天合科
技、天合
智慧、天
合电力
开发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授信合
2020-5-28 2021-5-27 130,000.00 正在
履行
4 发行人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
分行
最高额
保证合
2020-9-16 2021-9-3 200,000.00 正在
履行
5 发行人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常州新北
支行
最高额
抵押合

(不动
产)
2019-9-29 2022-9-28 80,500.00 正在
履行
最高额
抵押合

(机器
设备)
2020-9-17 2023-9-16 正在
履行

(2) 借款类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 2021 年 1-3 月 已经履行或者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正在履行的金额前五大的借款类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合同
名称
借款开始日 借款到期日 合同金额 履行
情况
1 发行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
分行
借款
合同
2020-9-16 2021-9-15 60,000.00 正在
履行
2 发行
国家开发
银行江苏
省分行
人民
币资
金借
款合
2020-12-7 2021-12-6 47,600.00 正在
履行
3 宜君
县天
兴新
能源
有限
国家开发
银行江苏
省分行
借款
合同
2020-12-29 2026-6-25 40,000.00 正在
履行
2021年1月、2
2031-6-25至
2033-6-25
56,000.00 正在
履行

8-3-1-37

==> picture [443 x 2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公司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常州新北
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 固定
天合 有限公司 资产
2022-1-7 至 正在
4 宿迁 常州分行、 银团 2021-1-7 140,000.00
2026-7-7 履行
光电 中国民生 贷款
银行股份 合同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中国进出
口银行江
苏省分行
外汇
国家开发 流动
发行 正在
5 银行江苏 资金 2021-2-25 2022-2-24 USD6,000.00
人 履行
省分行 贷款
合同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 2021 年 1-3 月 已经履行或者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正在履行的金额前五大的融资租赁类合同如 下:

单位:万元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
设备
合同
开始日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履行情况
1 天合电
力开发
华能天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
设施
2019-9-10 12年 109,474.53 正在履行
2 天合智
华能天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
设施
2019-7-31 12年 81,000.00 已履行
3 叶城源
中国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
设备
设施
2016-10-15 10年 16,000.00 已履行
4 五家渠
聚能
中信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
设备
设施
2016-4-28 9年 14,000.00 正在履行
5 杭州有
瑞电力
科技有
限公司
苏州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
设备
设施
2019-10-15 6年 11,000.00 正在履行

8-3-1-38

4 、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主体提 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亿元) 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总资产的比例
金额/比例 8.13 5.39% 1.78%
其中:对户用光伏业务终端
用户的担保
6.33 4.20% 1.39%
对供应商提供的反担保 1.80 1.19% 0.40%

(1)对户用光伏业务终端用户的担保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促进公司户用光伏业务发展,公司下属公司江苏智慧 能源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在该业务中江苏智慧能源向金融机构销 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金融机构与终端用户(即“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为各承租人向金融机构申请直租提供不见物回购责任。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为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 的终端用户。该类担保主要发生在于山东、河北、山西等地的市场,江苏智慧能 源及金融机构对承租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以保证租赁资产的安全性;承租 人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经销商为用户提供履约担保;江苏智慧能源计提一定比 例的预计负债用于风险拨备。

(2)对供应商提供的反担保

公司供应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 创”)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展合作,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 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基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018.29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 款,贷款期限 24 个月,贷款资金专项用于代下属公司天合宿迁光电向捷佳伟创 及其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捷佳伟创对该笔贷款承担利息并承担利息部分的连 带清偿责任(含由利息引起的罚息、复利),同时亦作为该笔贷款的担保人提供

8-3-1-39

保证金质押担保;天合科技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对捷佳伟创公 司的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天合科技所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范围仅限于《借款 合同》项下主债务本金及因本金逾期偿还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及主债权人、捷 佳伟创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捷佳伟创是一家在创业板上市的新能源装备研发制造企业,产品广泛运用于 国内外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公司与捷佳伟创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 、重要投资合同

公司在 2021 年 1-3 月已履行或者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20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及以上的重要投资合同的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 2 日,天合光能与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 订《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发行人在义乌市注 册设立项目公司,建设 8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并批量生产和销售, 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60 亿元,项目分期建设,实际执行可根据投资时市场情 况进行调整。

2019 年 7 月 22 日,天合科技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天合 光能宿迁基地光伏电池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设立 项目公司,建设 5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进行太阳能电池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计划总投资为 30 亿元。

2020 年 1 月 17 日,天合科技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天合 光能宿迁基地光伏电池(二期)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设立项目公司,建设 5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进行太阳能电池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计划总投资为 30 亿元。

2020 年 8 月 11 日,天合光能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 作协议,约定发行人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合计 10GW 高效 210mm 大

8-3-1-40

尺寸太阳能电池项目,包括:(1)投资建设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主要进行高 效大尺寸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产能达 7.6GW,固定资产投资总 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准);(2)通过现有产能 技改升级的方式投资建设大尺寸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能达 2.4GW,固定 资产投资不超过 8 亿元(具体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020 年 9 月 20 日,天合光能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 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发行人在常州高新区建设 15GW 大功率高效组件项目, 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30 亿元。

2020 年 9 月 28 日,天合科技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天 合光伏组件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在大丰港开发区辖区注册设立项目公司, 建设 10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进行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衍生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25 亿元。

2020 年 11 月 28 日,天合光能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 司、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合资协议》,就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并共同投 资年产 4 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年产 15GW 拉棒项目、年产 15GW 切片项目、年 产 15GW 高效晶硅电池项目,公司在各项目公司中参股比例均为 35%,合计注 册资本出资额约为 21 亿元。

2020 年 12 月 22 日,天合光能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盐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合光能 8.5GW 高效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在盐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通过天合光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建设 8.5GW 高效太 阳能电池生产基地,进行太阳能电池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计划总投资约 30 亿元。

2020 年 12 月 23 日,天合宿迁光电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天 合光能宿迁基地光伏电池(三期)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建设 8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进行太阳能电池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计划总投资约 43.5 亿元。

2021 年 2 月 26 日,天合光能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盐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合光能 10GW 高效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发行人在盐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通过项目公司,建设 10GW 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进行高效光

8-3-1-41

伏组件及光伏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计划总投资约 25 亿元。

(二)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 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纠 纷。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作为上述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的主体,继续履行该 等合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发行人说明,上述适用境外法律的重大合同 有效成立并正常履行,发行人下属公司在上述适用境外法律的重大合同履行方面 不存在违约等情形。

八、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除发行人正常开展业 务涉及的投资与交易外,发行人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 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九、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章程》、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发 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检索,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公司章程》 未进行修改。

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补充核查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会 议通知、会议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本所认为,该等会议的召 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7 名,分别为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4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根

8-3-1-42

据发行人提供的核心技术人员名单,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冯志强(FENG ZHIQIANG)、陈奕峰、全鹏、张映斌、张舒、孙凯、方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及在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 况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所任
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高纪凡 董事长、总经理 江苏天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江苏天人合一人居环境发展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盘基投资 执行董事
常州锐创 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州携创 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州赢创 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州凝创 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州天创 执行事务合伙人
Wonder World Limited 董事
Rising Star Worldwide
Limited
董事
TSL 董事
FSL 董事
高纪庆 董事、副总经理 常州睿能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曹博 董事、副总经理 -
张开亮 董事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乐能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梁国忠 董事 共青城互金贰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纳新叁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熙诚贰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纳新贰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凯瑞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8-3-1-43

姓名 在发行人所任
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共青城互金叁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仲金熙诚(北京)投资有限
公司
董事长兼经理
共青城熙诚叁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仲金甲子(北京)投资有限
公司
董事长兼经理
甲子乾元(北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新疆宗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金熙诚(北京)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赣州中金甲子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疆中金甲子征和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金甲子(北京)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经理
中金甲子互金(北京)投资
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经理
新疆中金甲子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金熙诚壹号(北京)投资
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河南鲜易供应链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创客工场科技有限公
董事
青岛创新奇智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董事
CICC Active Global
Investments HoldingLimited
董事
CICC ALPHA Investment
GroupLimited
董事
CICC ALPHA Investment
Management Holding
Limited
董事
CICC ALPHA GP Limited 董事
CICC Securities (HK)
Limited中金证券(香港)有
限公司
董事
CICCJIAZI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8-3-1-44

姓名 在发行人所任
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CICC Financial Fund GP, Ltd. 董事
CICC ALPHA Investment
HoldingLimited
董事
CICC ALPHA Active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CICC ALPHA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董事
CICC ALPHA (HK) Limited
中金甲子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CICC ALPHA Investment
Management(USA),LLC
董事
CICC ALPHA Golden Road
Capital
董事
Golden Road Capital Fund
GP,LLC
董事
刘维 独立董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执行合伙人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
公司
董事
顺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百灵 独立董事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副教授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财经大学 兼职导师
黄宏彬 独立董事 上海斐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
张银华 监事 -
冯小玉 监事 常州华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8-3-1-45

姓名 在发行人所任
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
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常高新金隆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姜艳红 监事 -
FENG ZHIQIANG
(冯志强)
副总经理 -
吴森 财务负责人 -
吴群 董事会秘书 -
全鹏 跟踪支架产品
线研发副总监
-
张映斌 全球产品战略
与产品市场负
责人
-
张舒 组件工艺技术
和新产品研发
副总监
-
陈奕峰 技术工程中心
负责人
-
孙凯 智能产品线主
任工程师
-
方斌 能源云平台总
-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书面确认以及天眼 查(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除上述已列明的情况外,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企 业兼职情况。除高纪凡与高纪庆系兄弟关系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其出具的声明等文件,并经 本所律师通过公开途径检索等方式进行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监事、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期限未满的情形。本所认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8-3-1-46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发行人的 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十二、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 属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二)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享有税收优惠的情 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政府补助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及其下属公司补充核查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为 87,865,795.51 元。

(四) 完税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税务部门官方网站,补充核查期 间,发行人及其主要下属公司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环境保护

1 、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行

8-3-1-47

政处罚公示信息,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主要下属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 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了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如需)。

(二)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质监部门官方网站的查询,补充核查期 间,发行人及其主要下属公司未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 律、法规、规章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四、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

1 、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核查方式包括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及有关司法机关的网站进行查询 与检索,通过互联网搜索与发行人有关的报道和评价等),自 2021 年 4 月 1 日 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的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并且占发行人报告期末净资产值 1‰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未发生重大 变化。除上述民事诉讼案件外,因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等地区的光伏产品展开反倾 销和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调查并征收相应的保证金,且美国商务部已就历年 “双反”复审调查结果对有关案件作出了终审裁决,发行人作为原告或第三方正 在参与针对美国政府的“双反”诉讼,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发行人“双反”诉讼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8-3-1-48

2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主要下属公司补充核查期间不 存在行政处罚事项。

(二) 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银成长、宏 禹投资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及其他司法机 关的网站进行查询与检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上述 5%以上 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

(三) 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的声明,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 人信息查询网站及其他司法机关的网站进行查询与检索等方式进行核查,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补充核查期间所发生的变化,不会导致本所改变在《法 律意见书》中发表的结论性意见,有关结论仍然有效,发行人仍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科创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交所 的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完成后,经上交所审核同意,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于上交所上市交易。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8-3-1-49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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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
王立峰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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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姚 磊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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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
陆顺祥
----- End of picture text -----

单位负责人: __ 王 玲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8-3-1-50

附件一: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新增取得的境内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日期 有效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发行人 44453900 9 2021-01-14 2031-01-13 原始取得
2 发行人 43139407 42 2021-01-28 2031-01-27 原始取得
3 发行人 30453753 9 2021-03-21 2031-03-20 原始取得

8-3-1-51

附件二: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公司新增取得的境内专利


权利人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
权利
1 天合光能 ZL201710215588.6 一种太阳电池的焊带连接方法 发明 2017.4.4 2021.3.12 20年 原始取得
2 天合光能 ZL202020762126.3 用于储能系统的储能电池双重保护
结构
实用新型 2020.5.9 2021.1.5 10年 原始取得
3 天合光能 ZL202020886529.9 前置预涨紧轮和通过增加运转工位
的预涨装置
实用新型 2020.5.22 2021.1.5 10年 原始取得
4 天合光能 ZL202021064182.6 一种风机快速固定与隔振装置 实用新型 2020.6.10 2021.1.5 10年 原始取得
5 天合光能 ZL202021203842.4 变流器的散热风道结构及变流器 实用新型 2020.6.24 2021.3.16 10年 原始取得
6 天合光能 ZL202021319031.0 一种简易的钙钛矿太阳电池封装结
实用新型 2020.7.7 2021.3.16 10年 原始取得
7 天合光能 ZL202021412046.1 一种晶体硅太阳电池电注入装置 实用新型 2020.7.16 2021.2.19 10年 原始取得
8 天合光能 ZL202021404978.1 一种堆叠式电池系统 实用新型 2020.7.16 2021.2.19 10年 原始取得
9 天合光能 ZL202021464193.3 钙钛矿太阳电池的封装结构 实用新型 2020.7.22 2021.3.16 10年 原始取得
10 天合光能 ZL202021657440.1 车用光伏组件固定结构及使用其的
汽车
实用新型 2020.8.11 2021.3.30 10年 原始取得
11 天合光能、天合科
ZL202021766597.8 提高电致发光设备对太阳电池缺陷
检测能力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20.8.21 2021.1.19 10年 原始取得
12 天合光能、天合科
ZL202021767559.4 增强太阳电池局部缺陷检测能力的
探针排结构
实用新型 2020.8.21 2021.1.5 10年 原始取得
13 天合光能 ZL202021776911.0 平单轴跟踪系统的跟踪支架 外观设计 2020.8.21 2021.1.15 10年 原始取得
14 天合光能、天合科
ZL202021767547.1 增强对太阳电池局部缺陷检测能力
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20.8.21 2021.2.19 10年 原始取得
15 天合光能 ZL202021786156.4 移动应用终端智能光伏组件监测报
警系统
实用新型 2020.8.24 2021.1.29 10年 原始取得
16 天合光能 ZL202021833469.0 太阳能组件的电池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20.8.27 2021.3.16 10年 原始取得

8-3-1-52


权利人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
权利
17 天合光能 ZL202021944340.7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背电极图形结构 实用新型 2020.9.8 2021.1.5 10年 原始取得
18 天合光能 ZL202022064015.8 太阳电池背面电极结构 实用新型 2020.9.18 2021.3.16 10年 原始取得
19 天合光能 ZL202022252002.3 电池片上料盒及使用其的晶体硅光
伏电池片串焊装置
实用新型 2020.10.10 2021.3.30 10年 原始取得
20 天合宿迁科技 ZL202020708089.8 一种接线盒焊接机特制焊头 实用新型 2020.4.30 2021.2.9 10年 原始取得
21 天合宿迁科技 ZL202020705954.3 一种光伏组件用自动安装线盒盖子
装置
实用新型 2020.4.30 2021.2.9 10年 原始取得
22 天合宿迁科技 ZL202020676191.4 一种光伏组件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2020.4.28 2021.2.9 10年 原始取得
23 江苏天合清特电气
有限公司
ZL202021253395.3 一种SVG装置的低温余热回收系统 实用新型 2020.7.1 2021.3.16 10年 原始取得
24 江苏天合清特电气
有限公司
ZL202021730833.0 一种多等级电压自适应的SVG系统 实用新型 2020.8.18 2021.3.26 10年 原始取得
25 江苏天合清特电气
有限公司
ZL202021884214.7 一种电压源型变流器的自取控制电
源装置
实用新型 2020.9.1 2021.3.16 10年 原始取得
26 常州大学 江苏大
学 天合光能
ZL201810806095.4 一种全背电极电池及其高效陷光和
选择性掺杂制造方法
发明 2018.7.20 2019.10.11 20年 变更取得

8-3-1-53

附件三: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公司减少的境内专利


权利人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减少原因
1 天合光能 ZL201120056165.2 太阳能级单晶硅片 实用新型 2011.3.5 2012.2.8 10年 原始取得 期限届满
2 天合光能 ZL201120056266.x 正面钝化的RIE 制绒晶体硅电池 实用新型 2011.3.5 2011.10.5 10年 原始取得 期限届满

8-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