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RINA SOLA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4, 2021

58522_rns_2021-12-24_5e51f088-d11c-4d92-b621-49e4c376a5c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81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于2021 年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天合光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038)。

4、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043)。

5、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2021-070)。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 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因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33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 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19,240 股。

2、因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存在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 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个人层面全部或部分不得归属。在公 司层面达到考核指标,公司归属系数为100%的情况下,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中,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激励对象共362 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激励对象共38 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 合格”的激励对象共26 人,因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40,067 股。

3、因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20 名外籍员工因个人 原因未签署授予协议而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716,160 股。

因此,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400 名 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75,467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 中不涉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2021 年12 月24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