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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NA SOLA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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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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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9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5,252,000 手(5,2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5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909,006.69 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209,090,993.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1]201Z003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7,507,536.5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由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 5,209,090,993.31 元低于《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 5,252,000,000.00 元,2021 年 8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各项目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盐城年产16GW 高效太阳
1 能电池项目 8,000,000,000.00 1,800,000,000.00 1,757,090,993.31
年产10GW 高效太阳能电
2 池项目(宿迁二期5GW) 3,000,000,000.00 570,000,000.00 570,000,000.00
宿迁(三期)年产8GW高
3 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4,350,000,000.00 1,005,000,000.00 1,005,000,000.00
盐城大丰10GW 光伏组件
4 项目 2,000,000,000.00 390,000,000.00 39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5 贷款 1,487,000,000.00 1,487,000,000.00 1,487,000,000.00
合计 18,837,000,000.00 5,252,000,000.00 5,209,090,993.31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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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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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 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 800,000,000.00 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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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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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顾培培 王 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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