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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end Annual Report 2019

Dec 19, 2019

52092_rns_2019-12-19_5de586f4-da0e-4f3c-8bbc-180ce91e351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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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 (股票代碼 2451)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 70 號

電 話:(02)2792-8000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5 ~ 57
(一)
公司沿革
15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 ~ 16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 ~ 26
(五)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6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6 ~ 48
(七)
關係人交易
48 ~ 49
(八)
質押之資產
50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0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0
(十一)重大期後事項 50
(十二)其他 50 ~ 5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6
(十四)部門資訊 56 ~ 57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 12 31 107 12 31
附註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233,407 6 \$ 1,429,737 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2,581,509 12 89,457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三)
7,910,482 37 9,145,557 4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3,054 - 872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1,478,531 7 2,147,556 10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8 - - -
1200 其他應收款 124,077 1 87,295 -
130X 存貨 六(五) 2,062,659 10 3,184,188 15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7,973 - 31,121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411,700 73 16,115,783 74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六)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4,164 1 163,155 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三)
流動 148,527 1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97,434 - 105,322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七及八 2,438,154 12 2,599,493 12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及七 241,050 1 -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一) 2,610,292 12 2,623,579 1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二) 75,859 - 90,301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二) 63,610 - 166,879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5,789,090 27 5,748,729 26
1XXX 資產總計 \$ 21,200,790 100 \$ 21,864,512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8

12

31

%
107

12

31

%
流動負債
2170 應付帳款 \$ 1,005,350 5 \$ 1,187,300 6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52,828 - 39,874 -
2200 其他應付款 267,116 1 265,229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83,705 1 133,508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53,945 - -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十四) 38,635 - 23,376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501,579 7 1,649,287 8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二) 155,482 1 179,631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83,697 - -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53,184 - 55,292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92,363 1 234,923 1
2XXX 負債總計 1,793,942 8 1,884,210 9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4,307,617 21 4,307,617 20
資本公積 六(十五)
3200 資本公積 4,346,854 20 4,605,233 21
保留盈餘 六(十六)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510,981 21 4,302,782 20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1,572 - 47,247 -
3350 未分配盈餘 6,427,300 30 6,778,995 31
其他權益 六(十七)
3400 其他權益 ( 130,902) - ( 61,572) ( 1)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四) ( 116,574) - - -
3XXX 權益總計 19,406,848 92 19,980,302 91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200,790 100 \$ 21,864,512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8 107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八)及七 \$ 13,496,186 100 \$ 17,615,96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二十一)
及七 ( 10,408,655) ( 77) ( 14,085,715) ( 80)
5900 營業毛利 3,087,531 23 3,530,250 20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一)
6100 推銷費用 ( 770,784) ( 6) ( 844,708) ( 5)
6200 管理費用 ( 395,057) ( 3) ( 387,262) ( 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42,601) ( 1) ( 158,518) (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六(四) 1,921 - ( 8)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306,521) ( 10) ( 1,390,496) ( 8)
6900 營業利益 1,781,010 13 2,139,754 1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九) 231,102 2 208,041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 67,311 1 359,025 2
7030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 六(三)
淨損益 20,552 - 16,691 -
7050 財務成本 六(九) ( 1,865) - -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六(七)
資損益之份額 ( 8,367) - ( 69,964)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08,733 3 513,793 3
7900 稅前淨利 2,089,743 16 2,653,547 1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二) ( 360,776) ( 3) ( 571,552) ( 3)
8200 本期淨利 \$ 1,728,967 13 \$ 2,081,995 12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三) \$ 724 - (\$ 1,63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六)(十七)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27,976 - ( 6,047)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
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479 - 2,164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六(十七)
兌換差額 ( 76,620) - ( 12,378)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十七)
得稅 (二十二) 15,324 - 2,475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32,117) - (\$ 15,418)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696,850 13 \$ 2,066,577 12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728,967 13 \$ 2,081,995 12
綜合利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696,850 13 \$ 2,066,577 12
每股盈餘 六(二十三)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4.01 \$ 4.83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4.01 \$ 4.8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六)(十

~13~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4,307,617 \$ 4,307,541 \$
4,185
\$
35,128
\$ 4,510,981 \$
61,572
\$ 6,427,300 (\$ 138,461) \$ 7,559 \$
- (\$
116,574) \$ 19,406,848
買回庫藏股 六(十四) - - - - - - - - - - ( 116,574) ( 116,574 )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 六(十五) - - 79 - - - - - - - - 79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
淨利益
六(六)(十
七)
- - - - - - 36,010 - ( 36,010) - -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六(十六) - ( 258,458) - - - - - - - - - ( 258,458 )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4,325 ( 14,325)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1,895,351) - - - - ( 1,895,351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208,199 - (
208,199)
- - - - -
107 年盈餘分配及指撥: 六(十六)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730,170 ( 61,296) 27,976 - - 1,696,85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六)(十
七)
- - - - - - 1,203 ( 61,296) 27,976 - - ( 32,117 )
本期淨利 - - - - - - 1,728,967 - - - - 1,728,967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 4,307,617 \$ 4,565,999 \$
4,106
\$
35,128
\$ 4,302,782 \$
47,247
\$ 6,778,995 (\$ 77,165) \$ 15,593 \$
-
\$
-
\$
19,980,302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07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4,307,617 \$ 4,565,999 \$
4,106
\$
35,128
\$ 4,302,782 \$
47,247
\$ 6,778,995 (\$ 77,165) \$ 15,593 \$
-
\$
-
\$
19,980,302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
淨損失
六(六)(十
七)
- - - - - - (
31,625)
- 31,625 - -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六(十六) - ( 86,152) - - - - - - - - - ( 86,152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 98,442) 98,442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2,498,418) - - - - ( 2,498,418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265,572 - (
265,572)
- - - - -
106 年盈餘分配及指撥: 六(十六)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2,082,527 ( 9,903) ( 6,047) - - 2,066,57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 他 權 益 附 註 普通股股本 資 本 公積 - 發 行溢價 資 本 公積 - 受 贈資產 資 本 公積 - 合 併溢額 法 定 盈餘 公 積 特 別 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七) - - - - - - 532 ( 9,903) ( 6,047) - - ( 15,418 )

107 年 1 月 1 日餘額 \$ 4,307,617 \$ 4,652,151 \$ 4,106 \$ 35,128 \$ 4,037,210 \$ 145,689 \$ 7,363,641 (\$ 67,262) \$ - \$ 20,015 \$ - \$ 20,498,295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影響數 - - - - - - 30,000 - ( 9,985) ( 20,015 ) - - 107 年 1 月 1 日重編後餘額 4,307,617 4,652,151 4,106 35,128 4,037,210 145,689 7,393,641 ( 67,262) ( 9,985) - - 20,498,295 本期淨利 - - - - - - 2,081,995 - - - - 2,081,995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 年 1 月 1 日 107 年 1 月 1 日
附註
1 2

3 1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2,089,743 \$ 2,653,54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益 六(二)(二十) 5,604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七) 8,367 69,964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六(四) ( 1,921 ) 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六(二十) ( 123 ) ( 1,204 )
折舊費用 六(二十一) 262,471 210,873
利息收入 六(十九) ( 191,612 ) ( 175,210 )
利息費用 六(九) 1,865 -
股利收入 六(六)(二十) ( 5,019 ) ( 3,558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500,633 ) ( 89,457 )
應收票據 ( 2,182 ) 4,99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670,780 351,519
其他應收款 ( 52,573 ) 30,642
存貨 1,121,529 2,056,962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4,240 13,08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 181,950 ) ( 50,252 )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954 2,420
其他應付款 1,887 ( 82,623 )
其他流動負債 ( 8,065 ) ( 8,038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384 ) 6,55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233,978 4,990,226
收取現金股利 5,019 3,558
收取之利息 207,403 171,619
支付之所得稅 ( 404,962 ) ( 783,09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041,438 4,382,31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6,457,566 5,185,5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380,646 ) ( 6,692,559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六) 76,967 5,152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05,48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460 18,982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 ( 67,992 ) ( 116,294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一) - ( 2,365,030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9,967 61,47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098,322 ( 4,008,215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發放現金股利(含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六(十六) ( 2,153,809 ) ( 2,584,570 )
租賃負債償還 ( 60,032 ) -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 六(十五) 79 -
買回庫藏股 六(十四) ( 93,250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307,012 ) ( 2,584,570 )
匯率變動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
29,078 )
196,330 )
(
(
5,702 )
2,216,177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29,737 3,645,91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33,407 \$ 1,429,73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創見 資 訊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 簡稱 本 公 司 )民 國 78 年 8 月 於中 華 民國 設 立。本公 司及 子 公司 (以 下 統 稱「 本 集團 」)主 要 營業 項 目為 電 腦軟 硬體、電 腦 週 邊設 備及 電腦 零 件之 製 造、加工 及 買賣 等。本 公司 自民國 90 年 5 月 3 日 起股 票 於台 灣證 券交 易 所上 市 買賣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5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 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 租賃 」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取代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7 號「租 賃」及 其 相 關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此 準 則 規 定 承 租 人 應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除租 賃 期 間短 於 12 個 月 或低 價 值 標的 資 產之 租 賃外 );出 租人 會 計 處 理仍 相 同, 按 營業 租賃 及 融資 租 賃兩 種類 型 處理 , 僅增 加相 關 揭露 。
  • 2.於 適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IFRSs 版本 時 ,本 集 團對 於 國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第 16 號 係 採 用不 重 編比 較 資訊 (以下 簡 稱「 修 正式 追溯 調 整」 ), 將屬 承 租人 之 租賃 合約 , 於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分別 調 增使 用 權資 產 及 租賃 負 債\$173,938 及\$71,728,並 分別 調減 其 他流 動 資產 之預 付 租 金及其 他非 流 動資 產 之長 期預 付 租金 \$8,908 及\$93,302。

  • 3.本 集 團於 初 次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16 號,採 用之 實務 權 宜作法如下:

  • (1)未重 評 估合 約 是 否係 屬 (或 包含 )租 賃, 係 按先 前 適 用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17 號及 國 際財 務 報 導解 釋 第 4 號 時已 辨認 為 租賃 之 合約,適用 國 際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之規 定 處理 。
  • (2)將對 具 有合 理 類 似特 性 之租 賃 組合 使用 單 一折 現 率。
  • (3)對租 賃 期間 將 於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前 結束 之 租賃 , 採取 短 期租 賃 之方式處理, 該 些 合 約 於 民 國 108 年 度 認列之租金費 用 請詳附註六 (九)。
  • (4)未將 原 始直 接 成 本計 入 使用 權 資產 之衡 量 。
  • (5)於評 估 租賃 延 長 選擇 權 之行 使 及 租 賃終 止 選擇 權 之 不 行使 對 租賃 期 間 之判 斷 時採 用 後見 之明 。
  • 4.本 集 團於 計 算租 賃負 債 之現 值 時,係 採用 本 集團 增 額借 款利 率,其 利 率 區 間 為 0.75%~2.5%。
  • 5.本 集 團按 國 際會 計準 則 第 17 號 揭 露 營業 租 賃承 諾 之金 額,採 用初 次 適 用 日之 增 額借 款 利率 折現 之 現值 與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認 列之 租 賃負 債 的 金額 相 同。
  •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揭露倡議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重大性之定義」
「業務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 民國109年1月1日
「利率指標變革」
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決定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 基 礎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認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 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 。 子公 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 包 括結 構 型個 體),當 本集 團 暴露 於 來自 對該 個 體之 參 與 之 變動 報 酬 或 對 該 等 變動 報 酬 享 有 權 利 ,且 透 過 對 該 個 體 之權 力 有 能 力 影響 該 等 報 酬 時 , 本集 團 即 控 制 該 個 體。 子 公 司 自 本 集 團取 得 控 制之 日 起納 入 合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 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 、 餘額 及 未 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 。 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 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綜 合 損 益總 額 亦 歸 屬 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益 , 即 使 因 而 導 致非 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交 易),係作 為 權 益交 易 處 理 , 亦 即 視為 與 業 主 間 進 行 之交 易 。 非 控 制 權 益之 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為 權 益。
  • (5)當集 團 喪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 , 對 前 子公 司 之剩 餘 投 資 係按 公 允價 值 重 新 衡 量, 並 作 為 原 始 認 列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值 或 原 始 認 列 投 資關 聯 企 業 或 合資 之 成 本 , 公 允 價值 與 帳 面 金 額 之 差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對 於 先 前 認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與 該 子 公 司 有 關 之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處 理 與 本 集 團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同 , 亦 即 如 先 前 認列 為 其 他 綜 合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類 為 損 益 , 則當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控 制 時 , 將 該 利 益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類 為 損 益。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說明
創見資訊 Saffire
Investment
投資控股公司 100 100
(股)公司 (Saffire)
Ltd.
Transcend
Japan Inc.
電腦記憶體之 100 100
(Transcend
Japan)
進口及批發
Transcend
Information
電腦記憶體之 100 100
Inc. (Transcend
USA)
進口及批發
Transcend
Korea Inc.
電腦記憶體之 100 100
(Transcend
Korea)
進口及批發
Saffire Memhiro
Pte. Ltd.
投資控股公司
Investment
Ltd.
(Memhiro) 100 100
Memhiro Transcend
Information
電腦記憶體之
Pte. Ltd. Europe B.V. 進口及批發 100 100
(Transcend
Europe)
Transcend
Information
電腦記憶體之
Trading
GmbH,
Hamburg
進口及批發 100 100
(Transcend
Germany)
創見資訊(上海)有限公司 記憶體擴充卡、
(上海創見) 外接式儲存裝
置等空白媒體 100 100
及其他磁碟機
之產銷業務
創歆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擴充內存模組、
(上海創歆) 外接式儲存裝
置及相關存儲
類設備及零件 100 100
之批發、代理
、進出口
、零
創見資訊(香港)股份有限 售及相關服務
電腦記憶體之
公司(創見香港) 進口及批發 100 100
3.未 列 入合 併 報告 之子 公 司: 無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5.重 大 限制 : 無。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無 。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 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 能 性貨 幣 ,換算此 等交 易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2)外幣 貨 幣性 資 產 及負 債 餘額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 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 , 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衡 量 者,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 換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 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 率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而 產 生 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 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項 目; 屬 非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 則 按初 始交 易 日之 歷 史匯 率衡 量 。
  • (4)所有 兌 換損 益 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列 報。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達 貨幣 不 同之 所 有集 團個 體,其 經 營結 果 和財 務 狀況 以 下 列方 式 換算 為 表達 貨幣 :

  • (1)表達 於 每一 資 產 負債 表 之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資產負債 表日 收 盤匯率換 算;
  • (2)表達 於 每一 綜 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 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 (3)所有 因 換算 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 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價 值 變動 之 風險 甚小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八)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公 允 價值 變 動列 報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易 日會 計。 (不 可 撤銷 選 擇 之類 別 為一 項 單獨 分類,當 選 擇 不 同時 , 須分 別 揭露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

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於除 列 時,先 前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之累 積利 益 或損 失 後續 不得 重 分類 至 損益,轉列 至 保留 盈 餘 項下。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確立,與 股 利有 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有 可 能流 入,及 股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時 , 本集 團 於損 益認 列 股利 收 入。

  • (九)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 將 其利 益 或損 失認 列 於損 益 。

(十)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十 一)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收 帳 款,考 量所 有 合理 且 可佐 證 之資 訊 (包括 前 瞻性 者 )後,對自 原 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 並未 顯著 增 加者,按 12 個月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 失;對自 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者,按 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就 不 包 含 重大 財 務組 成部 分 之應 收 帳款 或合 約 資產,按 存續 期 間預 期 信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失 。

(十 二)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

  • (十 三)存貨
  •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製 品 之成 本 包括 原料、直 接 人 工、其 他直 接 成本 及 生產 相關 之 製造 費 用 (按 實際 產 能分 攤),惟 不 包括 借 款成 本。比 較成 本 與淨 變現 價 值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 須 投入 之 估計 成本 及 相關 變 動銷 售費 用 後之 餘 額。
  • (十 四)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聯 企 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 接 持有 其 20%以 上表 決 權之 股 份。本 集團 對 關聯 企 業之 投資 採 用權 益法 處 理, 取 得時 依成 本 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 收 款), 本集 團 不認 列 進一 步 之損 失,除 非 本集 團 對 該關 聯 企業 發 生法 定 義務 、 推定 義務 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項 。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 比 例銷 除;除非 證據 顯 示該 交 易所 轉讓 之 資產 已 減損,否則 未 實現 損失 亦 予以 銷 除。關 聯企 業 之會 計 政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 整,與 本集 團 採用 之政 策 一致 。

  • 5.關 聯 企業 增 發新 股時,若 本 集 團未 按 比例 認 購或 取 得,致 使投 資 比例 發 生變 動 但仍 對 其有 重大 影 響,該 股 權淨 值變 動 之增 減 數係 調整「 資 本公 積」及「 採 用權 益 法 之投 資」。若致 使 投 資比 例 下降 者,除 上述 調 整外,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且 該 利益 或 損失 於處 分 相關 資 產或 負債 時 須被 重 分類 至損 益 者,依 減少 比 例重 分 類至 損益 。
  • 6.當 集 團處 分 關聯 企業 時,如 喪 失對 該 關聯 企 業之 重 大影 響,對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 , 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損 益 之利 益 或損 失,於 處 分相 關 資產 或負 債 時將 被 重分 類為 損 益,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 , 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如 仍 對該 關 聯企 業有 重 大影 響,僅按 比例 將 先前 在 其他 綜合 損 益中 認列 之 金額 依 上述 方式 轉 出。

(十 五)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購 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置 部分 之 帳面 金 額應 除列。所 有其 他 維修 費用 於 發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折 舊外,其他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產、廠 房及 設 備各 項組 成 若屬 重大 , 則單 獨 提列 折舊 。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之 會 計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各項 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如 下 :
屋 及 建 8年
~ 50年
器 設 備 2年
~ 10年
運 輸
設 備
3年
5年
~
辦 公 設 備 及 其
2年
5年
~

(十 六)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 ,租 賃 給付 包 括:

(1)固定 給 付, 減 除 可收 取 之任 何 租賃 誘因 ;

(2)取決 於 某項 指 數 或費 率 之變 動 租賃 給付 。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 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 評估 租 賃 負債,並 將 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包 括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額 。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十 七)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資 性 不動 產 以取 得成 本 認列,後續 衡量 採 成本 模 式。除土 地 外,按 估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 線法 提列 折 舊, 耐 用年 限 為 10 至 55 年。

  • (十 八)營業 租 賃
  •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金 收 益 (費 用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攤 銷 認 列 為 當 期 利 益 (費 用)。

(十 九)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集 團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 或減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 額 。

(二 十)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義 務。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後續 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惟屬 未 付息 之短 期 應付 帳 款,因折 現 影響 不 重大,後 續 以原 始 發票 金額 衡 量。

(二 十一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 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率 係 使 用資 產 負債 表 日與 確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政 府 公 債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殖 利 率。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表達 於 保留 盈餘 。
  • C.前 期 服務 成 本之 相關 費 用立 即 認列 為 損益。
  • 3.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 為 費用 及 負債。嗣後 決 議實 際 配發 金額 與 估列 金 額有 差異 時,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 動處 理。

  • (二 十二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 所 得稅,俟 盈餘 產生 年 度之 次 年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 盈餘 分 派 案 後, 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情 形 ,認 列 未分 配盈 餘 所得 稅 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 實 現或 遞 延所 得稅 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適 用 之稅 率( 及 稅法 )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所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 6.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使用 之 範圍 內 ,認 列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二 十三 )股本
    1.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所 得 稅後 之 淨額 於權 益 中列 為 價款 減項 。
    1. 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益 之 減項 , 不包 括任 何 可直 接 歸屬 之增 額 成本 。
  • (二 十四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 派 現 金股 利 認列 為 負債,分 派 股 票股 利 則認 列 為待 分配 股 票股 利, 並 於發 行 新股 基準 日 時轉 列 普通 股。

(二 十五 )收入 認 列

  • 1.商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製造 並 銷 售電 腦 軟硬 體、電 腦週 邊 設備 及 電腦 零件 相 關產 品,銷 貨 收入 於 產 品之 控 制移 轉 予 顧 客時認列。當 產 品 被運 送 至 指定 地 點,陳 舊 過 時及 滅 失之 風 險已 移轉 顧 客,且 顧 客 依據 銷 售 合約 接 受產 品,或 有客 觀 證據 證 明所 有接 受 標準 皆 已滿 足時,商 品交 付 方屬 發 生。
  • (2)銷售 收 入以 合 約 價格 扣 除 銷 貨 退回、數 量折 扣 及 估 計 銷貨 折 讓之 淨額 認 列。給 予 客 戶之 銷 貨折 讓 通常 以單 月 累積 銷 售量 為基 礎 計 算,本 集 團依 據 歷 史經 驗 採期 望 值法 估計 銷 貨折 讓,收 入認 列 金 額以 未 來高 度 很有 可能 不 會發 生 重大 迴轉 之 部分 為 限,並於 每 ㄧ 資產 負 債表 日 更新 估計,認 列為 備 抵 銷貨 折 讓。銷 貨 交 易之 收 款 條件 通 常為 出 貨日 月 結 30~60 天 到期,與市 場 實務 一 致,故判 斷 合約 中 並未 包 含重 大財 務 組成 部 分。
  • (3)應收 帳 款於 商 品 交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集團 對 合約 價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僅 須 時間 經 過即 可自 客 戶收 取 對價 。
  • 2.取 得 客戶 合 約成 本

本 集 團 為 取 得 客 戶 合 約 所 發 生 之 增 額 成 本 雖 預 期 可 回 收 , 惟 相 關 合 約期 間 短於 ㄧ 年, 故將 該 等成 本 於發 生時 認 列於 費 用。

(二 十六 )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表 採一致 之方 式 報導。主 要 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經辨 識 本集 團 之主 要營 運 決策 者 為董 事 長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假 設及 估 計不 確 性之 主要 來 源

本集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投資 性 不動 產

本集團 持 有 之 某 些 不 動 產 的 目 的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 然 其 部 分 係 供 自用。當 各部 分 不可 單獨 出 售且 不 可以 融資 租 賃單 獨 出租 時,則 僅 在供 自 用 所 持 有 之 部 分 占 個 別 不 動 產 成 本 不 重 大 時 , 始 將 該 不 動 產 分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產 項 下。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存貨 之 評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 故 本 集 團 必須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由 於 科技 快 速變 遷,本 集 團評 估 資 產負 債 表日 存 貨因 正常 損 耗、過 時 陳舊 或無 市 場銷 售 價值 之金 額,並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 此 存 貨 評 價 主 係 採 用 近 期 售 價 及 考 量 未 來 特 定 期 間內 之 產品 需 求為 估計 基 礎, 故 可能 產生 重 大變 動 。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存貨 之 帳面 金 額為 \$2,062,659。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699
\$
606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232,708 1,429,131
合計 \$
1,233,407
\$
1,429,737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本 集 團未 有 將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提供 質押 之 情形 。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2,499,764 \$
-
理財商品 73,061 89,457
評價調整 8,684 -
\$ 2,581,509 \$
89,457
1.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及 負 債認 列 於 (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受益憑證 \$ 6,426 \$
1,066
理財商品 4,046 -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16,076) -
(\$ 5,604) \$
1,066

2.本 集 團未 有 將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提 供質 押 之情 況 。

3.本 集 團理 財 商品 往來 銀 行為 富 邦華 一銀 行,信用 品 質良 好,減 損 評估 為 適 用 12 個 月 預期 信 用 損失 模 式。

(三)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
6,843,336
\$
8,588,506
附買回債劵 1,067,146 557,051
\$
7,910,482
\$
9,145,557
非流動項目
:
外幣債劵 \$
148,527
\$
-
1.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列 利益 之 明細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利息收入 \$
184,213
\$
165,711
處分利益 20,552 16,691
\$
204,765
\$
182,402

2.本集團未 有 將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提 供 質押 之情 況 。

3.本 集 團 納 入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景 氣 觀 測 報 告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歷 史及 現 時資 訊 ,以 估計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債 務 工具 投 資 之違 約 機率,並考 量 所持 有 之買 回 交易 保證 估 計預 期 信用 損失。本集團評 估結 果 無重 大 預期 信用 損 失。

  • 4.本 集 團 定 期 存 款 往 來 銀 行 為 國 內 外 知 名 銀 行 ,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對 象 為 元 大 國際 資 產管 理 股份 有限 公 司、元 大證 券股 份 有限 公 司、國際票券金融公司、 渣打 集 團及 法 國巴 黎銀 行。本 集 團交 易 對象 信 用品 質 良好,減損 評 估為 適 用 12 個 月 預期 信 用 損失 模 式。
  • (四)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3,054 \$ 872
應收帳款 \$ 1,484,002 \$ 2,172,183
減:備抵損失 ( 5,471) ( 24,627)
\$ 1,478,531 \$ 2,147,556
  • 1.截 至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估 計 銷 貨 折 讓 分 別 為 \$101,785 及\$110,768, 因 符合 金 融負 債與 金 融資 產 互抵 之條 件 ,淨 額 表 達於 應 收帳 款 。
  • 2.應 收 帳款 及 應收 票據 之 帳齡 分 析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1,181,994
\$ 3,054
30天內 271,457 -
31-90天 8,521 -
91-180天 490 -
181天以上 21,540 -
\$
1,484,002
\$ 3,054
107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1,602,866
\$ 872
30天內 467,260 -
31-90天 52,456 -
91-180天 12,246 -
181天以上 37,355 -
\$
2,172,183
\$ 872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3.本 集 團 針 對 部 分 主 要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業 已 投 保 信 用 保 險 , 若 實 際 發 生 呆 帳時 將 獲 得 90%之 理 賠金 。
  • 4.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 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餘 額均 為 客戶 合 約所 產 生 , 另 於 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客 戶 合 約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餘 額 為 \$2,529,564。

  • 5.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應 收 票 據 於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 風 險最 大 之暴 險 金額 分別 為 \$3,054 及\$872;最 能 代表 本集 團 應收 帳 款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風 險 最大 之 暴險 金額 分 別為 \$1,478,531 及\$2,147,556。

  • 6.本 集 團 按 客 戶 評 等 之 特 性 將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分 組 , 採 用 簡 化 作 法 以 準 備 矩陣 為 基礎 估 計預 期信 用 損失 。
  • 7.本 集 團經 追 索程 序後,對 無法 合 理預 期可 回 收金 融 資產 之金 額 予以 沖 銷, 惟 本 集 團 仍 會 持 續 進 行 追 索 之 法 律 程 序 以 保 全 債 權 之 權 利 。 本 集 團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皆無已 沖 銷 且仍 有 追索 活 動之 債權 。
  • 8.本 集 團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 立 之 損 失 率 , 以 估 計 應 收 帳 款 備 抵損 失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 準備 矩 陣如 下 :
未逾期 逾期1-180天 逾期181天以上 合計
108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帳面價值總額
0.011%~0.9%
\$
1,181,994
0.06%~59%
\$
280,468
25%~100%
\$
21,540
\$
1,484,002
107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帳面價值總額
0.006%~0.3%
\$
1,602,866
0.03%~60%
\$
531,962
80%~100%
\$
37,355
\$
2,172,183

9.本集團帳 列 備抵 損失 餘 額及 變 動表 如下 :

108年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1月1日 \$ 24,627 \$
-
減損損失迴轉 ( 1,921) -
轉列催收款 ( 17,393) -
匯率影響數 158 -
12月31日 \$ 5,471 \$
-
107年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1月1日_IAS 39 \$ 23,929 \$
-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
1月1日_IFRS 9 23,929 -
減損損失提列 8 -
匯率影響數 690 -
12月31日 \$ 24,627 \$
-

10.本集 團 並未 持 有 任何 的 擔保 品 。

(五)存貨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301,090
(\$
25,263)
\$
1,275,827
在製品 (
335,478
471) 335,007
製成品 (
454,874
3,049) 451,825
合計 \$
2,091,442
(\$
28,783)
\$
2,062,659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878,238
(\$
58,028)
\$
1,820,210
在製品 (
422,786
3,565) 419,221
製成品 (
963,055
18,298) 944,757
合計 \$
3,264,079
(\$
79,891)
\$
3,184,188

1.本 集 團當 期 認列 為費 損 之存 貨 成本 :

A 108年度 107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0,478,804 \$ 14,074,218
出售廢料收入 ( 19,041) ( 33,948)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損失 ( 51,108) 45,445
\$ 10,408,655 \$ 14,085,715

民 國 108 年 度 產生 回升 利 益係 因 本集 團積 極 處理 呆 滯存 貨所 致 。

2.本集團存 貨 未有 提供 質 押之 情 況。

(六)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非流 動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
其他 上市櫃公司股票 \$ 105,480
1,125
\$ 146,437
1,125
小計
評價調整
106,605
7,559
147,562
15,593
合計 \$ 114,164 \$ 163,155

1.本 集 團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權 益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該 等投 資 於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之公 允價 值 分別 為 \$114,164 及\$163,155, 亦是 在 不考 慮 所持 有之 擔 保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於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信 用風 險 最大 之 暴 險金 額 。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處 分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76,711 及\$1,980 之權 益 投資,累 積 處 分 (損)益轉 列 保留 盈餘 分 別計 \$36,010 及(\$31,625)。
  •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 權益 投 資成 本 收回 金額 分 別為 \$256 及 \$3,172。
  • 4.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27,976
(\$ 6,047)
累積(損)益因除列轉列保留盈餘 \$
36,010
(\$ 31,625)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3,028
\$ 3,558
於本期內除列者 1,991 -
\$
5,019
\$ 3,558
  • 5.本 集 團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況。
  • (七)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聯企業名稱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97,434
\$
105,322
1.本 集團
主 要
關聯 企 業之 基本 資訊 如下 :
關聯企業
名稱
主要營
業場所
持股比率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台灣典範半導體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12.74% 12.74% 權益法

註:台 灣 典範 半 導 體股 份 有限 公 司 從 事 IC 封 裝 及測 試 業 務,在 IT 及 半導 體產 業 中屬 上 游廠 商。本集團提 供 原物 料並 由 台灣 典 範半 導體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加工 製 成相 關半成品, 以 達成 產業 垂 直整 合 之經 營綜 效 。

2.本 集 團主 要 關聯 企業 之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如 下:

資產 負債 表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902,115 \$ 1,002,572
非流動資產 1,187,726 1,056,569
流動負債 ( 237,849) ( 240,706)
非流動負債 ( 88,566) ( 4,349)
淨資產總額 \$ 1,763,426 \$ 1,814,086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224,686 \$ 231,141
股權淨值差異 ( 127,252) ( 125,819)
\$ 97,434 \$ 105,322

綜合 損益 表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A 108年度 107年度
收入 \$ 1,181,337 \$
1,270,678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47,432) (\$
568,06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0,660) (\$
564,302)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 \$
-

3.採 用 權益 法 認列 之關 聯 企業 (損 )益 之份 額 如下 :

被投資公司 108年度 107年度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8,367)
(\$
69,964)
4.台 灣 典範 半 導體 股份 有 限公 司 係有 公開 報 價, 其 公允 價值 於 民國 108

107

12

31
日分 別
為\$187,366
及\$214,723。

(八)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08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728
476
,
\$
2
625
296
,
,
\$ 472
258
,
\$ 23
992
,
\$ 32
908
,
\$ 60
874
,
\$ 3
943
804
,
,
累計折舊 - (
760)
1
065
,
,
( 764)
207
,
( 218)
5
,
( 081)
24
,
( 488)
41
,
( 311)
1
344
,
,
\$ 728
476
,
\$
1
559
536
,
,
\$ 264
494
,
\$ 18
774
,
\$ 8
827
,
\$ 19
386
,
\$ 2
599
493
,
,
1月1日 \$ 728
476
,
\$
1
559
536
,
,
\$ 264
494
,
\$ 18
774
,
\$ 8
827
,
\$ 19
386
,
\$ 2
599
493
,
,
增添(含移轉) - 9
197
,
49
838
,
2
781
,
1
215
,
4
961
,
67
992
,
處分 - - ( 714)
1
,
( 607) ( 8) ( 8) ( 337)
2
,
折舊費用 - (
823)
107
,
( 372)
77
,
( 842)
3
,
( 812)
2
,
( 505)
8
,
( 354)
200
,
淨兌換差額 ( 404)
1
,
(
165)
23
,
( 512)
1
,
( 85) ( 252) ( 222) ( 640)
26
,
12月31日 \$ 727
072
,
\$
1
437
745
,
,
\$ 233
734
,
\$ 17
021
,
\$ 6
970
,
\$ 15
612
,
\$ 2
438
154
,
,
12月31日
成本 \$ 727
072
,
\$
2
582
168
,
,
\$ 479
560
,
\$ 25
696
,
\$ 30
700
,
\$ 58
042
,
\$ 3
903
238
,
,
累計折舊 - (
423)
1
144
,
,
( 826)
245
,
( 675)
8
,
( 730)
23
,
( 430)
42
,
( 084)
1
465
,
,
\$ 727
072
,
\$
1
437
745
,
,
\$ 233
734
,
\$ 17
021
,
\$ 6
970
,
\$ 15
612
,
\$ 2
438
154
,
,
107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722
543
,
\$
2
611
665
,
,
\$ 629
436
,
\$ 11
780
,
\$ \$
39
427
,
178
77
,
\$ 4
092
029
,
,
累計折舊 - (
017)
969
,
( 006)
333
,
( 843)
4
,
( 789)
(
28
,
451)
49
,
( 106)
1
385
,
,
\$
722
543
,
\$
1
642
648
,
,
\$ 296
430
,
\$ 6
937
,
\$ \$
10
638
,
27
727
,
\$ 2
706
923
,
,
1月1日 \$
722
543
,
\$
1
642
648
,
,
\$ 296
430
,
\$ 6
937
,
\$ \$
10
638
,
27
727
,
\$ 2
706
923
,
,
增添(含移轉) - 33
895
,
63
126
,
15
566
,
2
324
,
1
383
,
116
294
,
處分 - - ( 470)
16
,
( 131) ( 506)
(
671) ( 778)
17
,
折舊費用 - (
590)
108
,
( 958)
77
,
( 441)
3
,
( 094)
(
3
,
039)
8
,
( 122)
201
,
淨兌換差額 5
933
,
(
417)
8
,
( 634) ( 157) ( 535)
(
014)
1
,
( 824)
4
,
12月31日 \$
728
476
,
\$
1
559
536
,
,
\$ 264
494
,
\$ 18
774
,
\$ \$
8
827
,
19
386
,
\$ 2
599
493
,
,
12月31日
成本 \$
728
476
,
\$
2
625
296
,
,
\$ 472
258
,
\$ 23
992
,
\$ \$
32
908
,
60
874
,
\$ 3
943
804
,
,
累計折舊 - (
760)
1
065
,
,
( 764)
207
,
( 218)
5
,
( 081)
(
24
,
488)
41
,
( 311)
1
344
,
,
\$
728
476
,
\$
1
559
536
,
,
\$ 264
494
,
\$ 18
774
,
\$ \$
8
827
,
19
386
,
\$ 2
599
493
,
,
1.本 集 團帳 列 不動 產 、 廠 房及 設 備之 相關 資 產皆 供 自用 。

2.以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 保之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八 之說 明 。

(九)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建 物 及 公 務車,租 賃合 約之 期 間通 常 介 於 1 到 11 年。租 賃 合約 是 採個 別 協商 並包 含 各種 不 同的 條款 及 條件,除 租賃 之 資產 不 得用 作借 貸 擔保 外 ,未 有加 諸 其他 之 限制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108年度
帳面金額 折舊費用
\$ 175,858
63,145
\$ 32,836
16,891
2,047 1,044
50,771
\$ 241,050 \$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度 使用 權 資產 之 增添 為 \$123,254。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8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865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7,401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1,561

5.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度 租賃 現 金流 出 (含 營業 稅)總 額為 \$69,356。

(十)租賃 交 易- 出 租人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 1.本 集 團出 租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及 建物,租賃 合 約之 期 間通 常 介 於 1 到 3 年,租賃 合 約 是採 個 別協 商 並包 含 各種 不同 的 條款 及 條件。為保 全 出租 資 產之 使 用情 況,通 常 會 要 求 承租 人 不得 將租 賃 資產 用 作借 貸擔 保,或 承 租 人須 提 供殘 值 保證 。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度 基於 營 業租 賃 合約 認 列\$39,490 之 租金 收 入,其 中 無屬 變 動租 賃 給付 。
  • 3.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出 租 之租 賃 給付 之到 期 日分 析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109年 36,348
110年 21,828
合計 \$
58,176

(十 一)投資 性 不動 產

108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2,268,726
\$ 452,380 \$ 2,721,106
累計折舊 - ( 97,527) ( 97,527)
\$
2,268,726
\$ 354,853 \$ 2,623,579
1月1日 \$
2,268,726
\$ 354,853 \$ 2,623,579
折舊費用 - ( 11,346) ( 11,346)
淨兌換差額 - ( 1,941) ( 1,941)
12月31日 \$
2,268,726
\$ 341,566 \$ 2,610,292
12月31日
成本 \$
2,268,726
\$ 446,392 \$ 2,715,118
累計折舊 - ( 104,826) ( 104,826)
\$
2,268,726
\$ 341,566 \$ 2,610,292
107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37,037
\$ 221,037 \$ 358,074
累計折舊 - ( 88,612) ( 88,612)
\$
137,037
\$ 132,425 \$ 269,462
1月1日 \$
137,037
\$ 132,425 \$ 269,462
增添 2,131,689 233,341 2,365,030
折舊費用 - ( 9,751) ( 9,751)
淨兌換差額 - ( 1,162) ( 1,162)
12月31日 \$
2,268,726
\$ 354,853 \$ 2,623,579
12月31日
成本 \$
2,268,726
\$ 452,380 \$ 2,721,106
累計折舊 - ( 97,527) ( 97,527)
\$
2,268,726
\$ 354,853 \$ 2,623,579

1.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7 年 4 月 17 日 董 事 會決 議 購置 內 湖區 新湖 三 路辦 公 大 樓,合 約 價款 計 \$2,370,000(含 營業 稅)。本集 團 已於 民 國 107 年 5 月支 付全 部 款項 並 完成 產權 移 轉。

2.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A 108年度 107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39,490
\$
32,831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0,525
\$
8,899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821
\$
852

3.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 公允 價值 分 別為 \$5,107,125 及\$4,650,075。上 開 公允 價 值係 根據 相 關資 產 鄰近 地 區類 似 不動 產之 市 場交 易 價格 評估 而 得。

4.本 集 團投 資 性不 動產 未 有提 供 質押 之情 形 。

(十 二)其他 非 流動 資 產

108年12月31日
長期預付租金 \$
-
\$ 93,302
存出保證金 31,543 30,297
預付設備款 16,926 31,202
其他 15,141 12,078
\$
63,610
\$ 166,879

本集 團 於民 國 94 年 5 月與 中 華人 民 共和 國 約 簽 訂 設定 土地 使 用權 合 約, 租用 年 限 為 50 年,租金 業 已全 額 支付,原帳 列 長期 預 付租 金。於 民 國 107 年度 認 列之 租 金費 用 為 \$2,613。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 因 適用 國 際財 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 長 期預 付 租金 轉 列使 用權 資 產。

(十 三)退休 金

1.確 定 福利 計 畫

(1)本公 司 依 據「 勞 動基 準 法 」之 規 定 ,訂 有 確 定福 利 之 退休 辦 法 ,適 用於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 前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服 務 年資 ,以 及 於實 施「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後 選擇 繼 續適 用 勞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務 年 資。 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 退 休金 之 支付 係根 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休 前 6 個 月 之平 均薪 資 計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服 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一 個基 數,惟累 積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限。本 公 司 按 月就 薪資 總 額 2%提 撥 退休 基 金,以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 監督 委 員會 之 名義 專戶 儲 存 於台 灣 銀行 。另 本 公司 於 每年 年 度終 了前 ,估 算 前項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專 戶 餘額, 若 該 餘額 不 足給 付 次一 年度 內 預估 符 合退 休條 件 之勞 工依 前 述計 算 之退 休金 數 額,本 公 司 將於 次 年度 三 月底 前一 次 提撥 其差 額 。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40,765
41,250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24,411)
(
23,449)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16,354
17,801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108年
1月1日餘額 \$ 41,250 (\$ 23,449) \$ 17,801
當期服務成本 500 - 500
利息費用(收入) 464 ( 272) 192
42,214 ( 23,721) 18,493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 - ( 767) ( 767)
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329 -
-
107年12月31日
福利負債
329
1,645
(
1,931)
(
724)
(
1,415)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201
17,612
(
570)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經驗調整
( 1,645
1,931)
43 ( -
767)
提撥退休基金 - ( 1,415)
支付退休金 ( 1,492) 1,492 -
12月31日餘額 \$ 40,765 (\$ 24,411) 16,354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107年
1月1日餘額 \$ 38,109 (\$ 21,161) 16,948
當期服務成本 463 - 463
利息費用(收入) 476 ( 275)
39,048 ( 21,436)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
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 ( 570)
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130 - 130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650 - 650
經驗調整 1,422 - 1,422
2,202 ( 570) 1,632
提撥退休基金 - ( 1,443) 1,443)
12月31日餘額 \$ 41,250 (\$ 23,449) 17,801
  • (4)本公 司 之 確定 福 利退 休 計 畫基 金 資 產, 係 由 臺灣 銀 行 按該 基 金 年度 投資 運 用計 畫 所定 委託 經 營項 目 之比 例及 金 額範 圍 內, 依勞 工 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 券及 投 資國 內外 不 動產 之證 券 化商 品 等) 辦理 委 託經 營, 相 關運 用 情形 係 由勞 工退 休 基金 監理 會 進行 監 督。 該基 金 之運 用, 其 每年 決 算分 配 之最 低收 益, 不 得低 於 依當 地 銀行 二年 定 期存 款 利率 計算 之 收益 ,若 有 不足 ,則 經 主管 機 關核 准 後由 國庫 補 足。因 本 公 司無 權 參與 該 基金 之運 作 及管 理, 故 無法 依 國際 會計 準 則第 19 號 第 142 段 規 定揭 露 計劃 資 產公 允價 值 之分 類。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構成 該 基 金總 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 請詳 政府 公 告之 各 年度 之勞 工 退休 基 金運 用報 告 。
  •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折現率 0.800% 1.125%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0% 2.000%

對於 未 來死 亡 率之 假設 係 預設 台 灣壽 險業 第 5 回 經 驗生 命表 。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8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1,276) \$ 1,333 \$ 1,286 (\$ 1,238)
107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1,310) \$ 1,370 \$ 1,326 (\$ 1,276)

上 述之 敏 感 度 分析 係 基於 其 他 假 設不 變 的情 況 下 分 析單 一 假設 變 動 之 影響 。 實 務 上許 多 假設 的 變 動 則可 能 是連 動 的 。 敏感 度 分析 係 與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金負 債 所採 用的 方 法一 致 。

  • 本期 編 製敏 感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方 法與 假設 與 前期 相 同。
  • (6)本公 司 於民 國 109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1,415。 (7)截至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該 退休 計 畫之 加 權平 均存 續 期間 為
  • 13.9 年 。
  • 2.確 定 提撥 計 畫
  • (1)自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依據 「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 訂 有確 定提 撥 之退 休 辦法 ,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 。本 公 司 就 員 工選 擇 適用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 部分 , 每月按不低於薪 資 之 6%提 繳勞 工 退 休金 至 勞保 局 員工 個人 帳 戶,員 工退 休 金之 支 付 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 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 休金 方 式領 取 。

  • (2)上海 創 見 、上 海 創歆 及 創 見香 港 按 當地 規 定 之養 老 保 險制 度 , 每月 依當地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養老保險金, 其提撥比率為 12.5%~20%。每位 員 工之 退 休金 由 政府 管理 統 籌安 排,本集 團除 按 月 提撥 外 ,無 進 一步 義務 。

  • (3)Transcend Japan、Transcend Korea、Transcend USA、Transcend Europe 及 Transcend Germany 訂 有 確定 提撥 義 務之 退 休金 辦法,依 據員 工 薪資 總 額之 一定 比 率提 撥, 並 認列 退 休金 費 用。 本集 團 除 按 月提 撥 外, 無 進一 步義 務 。
  • (4)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 本集 團 依上 開退 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分別為\$41,729 及 \$44,550。
  • (十 四)股本
    1. 截至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司 額定 資 本額 為 \$5,000,000, 分 為 500,000 仟 股(含 保 留 25,000 仟 股 供 發行 員 工認 股 權憑 證使 用 ),實 收資 本 額為 \$4,307,617,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期初 流 通在 外 股數 均 為 430,762 仟 股,期末 分 別 為 429,248 及 430,762 仟股,每股 面 額 10 元。 本 公司 已 發行 股份 之 股款 均 已收 訖。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 仟 股) 調 節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1月1日 430,762 430,762
買回庫藏股 ( 1,514) -
12月31日 429,248 430,762
    1. 庫藏 股/期 後事 項
  • (1)本公 司 為維 護 公 司信 用 及股 東 權益 於民 國 108 年 11 月 7 日 經董 事 會通 過 買回 普 通股 一案 , 預 計 買回 3,000 仟股 並 辦理 註 銷 股份 ,買 回期 間 為民 國 108 年 11 月 8 日 至 109 年 1 月 7 日, 買 回 之區 間 價 格為 每 股新 台幣 49 元至 97 元之間。 截 至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買 回 普通 股 1,514 仟 股, 帳 面價 值\$116,574,應 付 價款 餘 額 \$23,324, 帳列 其 他 流動 負 債。
  • (2)上開 普 通股 買 回 案已 於民國 109 年 1 月 7 日 執 行完 畢 , 本公 司 共買 回 1,700 仟 股, 金 額為 \$130,621, 並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5 日 經 董事 會決 議 通過 辦 理註 銷庫 藏 股票 案 。
  • (3)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公司 對 買 回發 行 在 外股 份 之 數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總數 百分 之 十, 收買 股 份之 總 金額 ,不 得 逾保 留 盈餘 加計 發 行股 份 溢價 及已 實 現之 資 本公 積金 額 。
  • (4)本公 司 持 有之 庫 藏股 票 依 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不 得質 押 , 於未 轉 讓 前亦 不得 享 有股 東 權利 。
  • (5)依證 券 交 易法 規 定, 為 維 護公 司 信 用及 股 東 權益 所 買 回股 份 , 應於 買回 之 日起 六 個月 內辦 理 變更 登 記銷 除股 份 。

(十 五)資本 公 積

  • 1.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 本 公積,除 得 用於 彌 補 虧 損 外,於公 司 無累 積 虧損 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或 現 金。另 依 證券 交易 法 之相 關 規定,以上 開 資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十 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餘 公 積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 有不 足時 , 不得 以 資本 公積 補 充之 。
  • 2.依 經 濟部 民國 106 年 9 月發 布 之經 商字 第 10602420200 號函 規 定, 將 民 國 103 年 股 東逾 時效 未 領取 之 股利 \$79 認列 為 資本 公 積 。
  • (十 六)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年度 決 算 如有 盈 餘,於提 繳 稅 款及 彌 補以 往 年度 虧 損後,次 提 10%為 法 定盈 餘 公積,並 依 法令 規 定提 列 特別 盈餘 公 積及 在 不影 響 業務 狀 況、法 令規 定 及基 於 平衡 股利 政 策時 酌 予保 留一 部 分 後, 其餘 為 當年 度 可分 配盈 餘 ,由 股 東會 決議 分 派之 。
  • 2.本 公 司 將 考 量 公 司 所 處 環 境 及 成 長 階 段 , 因 應 未 來 資 金 需 求 及 長 期 財 務規 劃,並滿 足 股東 對現 金 流入 之 需求 分派 股 東股 利,其中 現金 股 利不 得低 於 股利 總 額 5%。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25%之部 分 為限 。
  • 4.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 轉 時, 迴 轉金 額得 列 入可 供 分派 盈餘 中 。
  • 5.(1)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及 民國 107 年 6 月 14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民國 107 年 及 106 年 度 盈餘 分 派案 及 資本 公 積發 放現 金 案如 下:
107年度 106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208,199 \$
265,572
特別盈餘公積 14,325 -
現金股利 1,895,351 \$ 4.40 2,498,418 \$ 5.80
合計 \$ 2,117,875 \$
2,763,990
每股發放現金 每股發放現金
金額 (元) 金額 (元)
資本公積發放
現金 \$ 258,458 \$ 0.60 \$
86,152
\$ 0.20
民國
107
年 及
106 年度 盈 餘實 際 分派 情形 與 股東 會 決議 一致 , 並無
差異 。

(2)本公 司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5 日經 董 事 會提 議 民 國 108 年 度盈 餘 分派 案及 資 本公 積 發放 現金 案 如下 :

108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72,897
特別盈餘公積 69,330
現金股利 1,544,622 \$ 3.60
合計 \$
1,786,849
金額 每股發放現金
(元)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
386,156
\$ 0.90
前述 民國
108
年度 盈餘 分 派案 及 資本 公積 發 放現 金 案, 尚未 經 股 東
會決 議 。

6.有 關 員工 及 董事 酬勞 資 訊, 請 詳附 註六 (二十一)。

(十 七)其他 權 益項 目

108年
未實現
評價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總計
1月1日 \$ 15,593 (\$ 77,165) (\$ 61,572)
評價調整
評價調整轉出
27,976 - 27,976
至保留盈餘 ( 36,010) - ( 36,010)
外幣換算變動數 - ( 76,620) ( 76,620)
相關所得稅影響數 - 15,324 15,324
12月31日 \$ 7,559 (\$ 138,461) (\$ 130,902)
107年
未實現
評價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總計
1月1日重編後餘額 (\$ 9,985) (\$ 67,262) (\$ 77,247)
評價調整
評價調整轉出
( 6,047) - ( 6,047)
至保留盈餘 31,625 - 31,625
外幣換算變動數 - ( 12,378) ( 12,378)
相關所得稅影響數 - 2,475 2,475
12月31日 \$ 15,593 (\$ 77,165) (\$ 61,572)
(十 八)營業 收 入
A 108年度 107年度

銷售商品收入 \$ 13,496,186 \$ 17,615,965

1.客 戶 合約 收 入之 細分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皆 源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 收 入 可 細 分 為 下 列 地 理 區 域:

電子產品

108年度 台灣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
合約收入
\$ 2,794,634 \$ 4,724,037 \$1,200,675 \$ 3,799,177 \$ 977,663 \$ 13,496,186
電子產品
107年度 台灣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
合約收入
\$ 4,226,730 \$ 6,008,820 \$1,784,413 \$ 4,667,241 \$ 928,761 \$ 17,615,965
2.合 約 資產 及 合約 負債

本集 團 無與 客 戶合 約收 入 相關 之 合約 資產 及 合約 負 債 。

(十 九)其他 收 入

108年度 107年度
利息收入 \$ 191,612 \$
175,210
租金收入 39,490 32,831
合計 \$ 231,102 \$
208,041
(二 十)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0 108年度 107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23 \$
1,20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及負債淨(損失)利益 ( 5,604) 1,066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22,690) 338,250
股利收入 5,019 3,558
權利金退款收入 68,750 -
其他 21,713 14,947
合計 \$ 67,311 \$
359,025
(二 十一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A 108年度 107年度
薪資費用 \$ 1,139,344 \$
1,206,206
勞健保費用 122,057 128,421
退休金費用 42,421 45,214
其他用人費用 57,908 62,28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含 262,471 210,873
投資性不動產及使用權資產)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不低 於 1%, 董事 酬 勞不 高 於 0.2%。

2.本公司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度員 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別 為 \$21,398 及 \$27,572;董 事 酬勞 估列 金 額分 別 為 \$2,996 及\$3,935,前 述 金額 帳 列 薪資 費 用科 目 。 民 國 108 年 度 係依 該年 度 之獲 利 情況,分別 以 1%及 0.2%估列。董 事 會決 議 實際 配 發金 額為 \$20,684 及\$2,790,其 中 員工 酬 勞將 採現 金 之 方式 發 放。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7 年 度員 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與民 國 107 年 度 財務 報 告認 列 之差 異分 別 為高 估 \$948 及高 估\$524,已 調 整 於民 國 108 年度 之 損益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

(二 十二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A 108年度 107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329,605 \$ 504,609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 25,554 ( 353)
當期所得稅總額 355,159 504,256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5,617 62,277
稅率改變之影響 - 5,019
遞延所得稅總額 5,617 67,296
所得稅費用 \$ 360,776 \$ 571,552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A 108年度 107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15,324) (\$ 6,287)
稅率改變之影響 - 3,812
(\$ 15,324) (\$ 2,475)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108年度 107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427,410 \$ 551,623
按稅法規定剔除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含免稅所得稅影響數)
( 90,734) 15,263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25,554 ( 353)
稅率改變之影響 - 5,019
投資抵減所得稅影響數 ( 1,454) -
所得稅費用 \$ 360,776 \$ 571,552

3.因 暫 時性 差 異而 產生 之 各遞 延 所得 稅資 產 或負 債 金額 如下 :

108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呆帳超限數 \$ 1,005 \$ 1,735 \$ - \$ 2,740
未實現兌換損失 36,890 ( 6,724) - 30,166
退休金提列數超過
提撥數 5,455 ( 145) - 5,310
未休假獎金 1,862 163 - 2,025
未實現銷貨折讓 21,797 ( 1,815) - 19,982
未實現銷貨毛利 5,182 956 - 6,138
未實現存貨跌價及
呆滯損失 15,872 ( 10,067) - 5,805
其他 2,238 1,455 - 3,693
合計 \$ 90,301 (\$ 14,442) \$ - \$ 75,859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
差額 (\$ 19,126) \$ - \$ 15,324 (\$ 3,802)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
資淨利益 ( 160,387) 8,813 - ( 151,574)
其他 ( 118) 12 - ( 106)
合計 (\$ 179,631) \$ 8,825 \$ 15,324 (\$ 155,482)
107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呆帳超限數 \$ - \$ 1,005 \$ - \$ 1,005
未實現兌換損失 85,123 ( 48,233) - 36,890
退休金提列數超過
提撥數 5,720 ( 265) - 5,455
未休假獎金 4,246 ( 2,384) - 1,862
未實現銷貨折讓 18,522 3,275 - 21,797
未實現銷貨毛利 14,024 ( 8,842) - 5,182
未實現存貨跌價及
呆滯損失 4,788 11,084 - 15,872
其他 1,531 707 - 2,238
合計 \$ 133,954 (\$ 43,653) \$ - \$ 90,3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
差額 (\$ 21,601) \$ - \$ 2,475 (\$ 19,126)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
資淨利益 ( 136,385) ( 24,002) - ( 160,387)
其他 ( 477) 359 - ( 118)
合計 (\$ 158,463) (\$ 23,643) \$ 2,475 (\$ 179,631)

4.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性 差異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73,173 \$ 73,173
5.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6
  • 年度 。
  • 6.台 灣 所得 稅 法修 正案 於 民 國 107 年 2 月 7 日 公布 生 效 ,營 利 事業 所 得稅 之 稅率 自 17%調增至 20%,此 修正 自 民 國 107 年 度 開始 適用。本 集團 業 已就 此 稅率 變動 評 估相 關 之所 得稅 影 響。

(二 十三 )每股 盈 餘

108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728,967
430,718 \$
4.01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728,967
430,718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441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728,967
431,159 \$
4.01
107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2,081,995
430,762 \$
4.8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2,081,995
430,762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588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2,081,995
431,350 \$
4.83

(二 十四 )營業 租 賃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1.本 集 團 以 營 業 租 賃 將 部 分 帳 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土 地 暨 房 屋 及 建 築 出 租,民 國 107 年 度 認列 \$32,831 之租 金 收入 為 當期 損 益。本集 團 依一 系列 之 租賃 協 議出 租 前 開 廠辦 大 樓 , 該些 協 議分 別 於民 國 109 年及 110 年 屆滿。且 該 些 協議 並 無續 約 權,另 因 不 可取 消 合約 之未 來 最低 應收 租 賃給 付 總額 如下 :

107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
43,468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59,863
\$
103,331
  • 2.本 公 司為 興 建新 廠,於 民 國 98 年 4 月 8 日 與本 公 司之 大股 東 萬情 投 資及 政 全科 技 簽訂 土地 承 租合 約,租 賃期 間 10 年(自民 國 98 年 4 月 10 日至 民 國 108 年 4 月 9 日), 每年 支 付租 金\$35,633(未 稅),土 地 租 金 係 按 中 華 徵 信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鑑 價 報 告 中 區 域 環 境 內 平 均 地 面 層 租 金 價 格 為 訂 價 依 據 , 並 於 簽 約 日 及 以 後 各 年 度 同 月 同 日預 付 次一 年 度之 租金。民 國 107 年 度認 列\$35,633 之 租 金費 用,截 至民 國 107 年 12 月 31 日 , 因不 可 取 消合 約 之未 來 最低 應付 租 賃給 付為 \$0。
  • 3.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承 租 辦公 室 及公 務車 等 資產 , 租賃 期間 介 於 1 年 至 11 年 。民 國 107 年度 認 列\$15,871 之租 金 費用 。 另因 不可 取 消合 約之 未 來最 低 應付 租賃 給 付總 額 如下 :
107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
17,210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47,776
超過5年 11,092
\$
76,078
  • 七、 關係 人 交易
  • (一)關係 人 之名 稱 及關 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萬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政全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
大股東
大股東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營 業 收入
A 108年度 107年度
商品銷售
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
\$
1,828
\$
699
本公 司 與關 係 人間 交易 之 價格,均與 非 關係 人 無明 顯 差異,對關 係 人
典範 半 導體
之 授信 期間 為 貨 到
30

, 對一 般 客戶 約 為月 結
台 灣
30~60
天 。

2.進 貨

A 108年度 107年度
商品購買
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 \$
273,949
\$
267,850
本公 司 與關 係 人間 交易 之 價格,均與 非 關係 人 無明 顯 差異,對關 係 人台 灣

典範 半 導體 之 授信 期間 為 月 結 30 天 , 對一 般 客戶 約 為月 結 30~45 天 。

3.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A 108年度 107年度
應收帳款
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 \$ 8 \$ -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主 要來 自 銷售,對關 係 人台 灣 典範 半 導體 之授 信 期間 為 貨

30
天。
該 應收 款 項並 無 抵押 及 附息 。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並未 提 列負 債 準
備。

4.應 付 關係 人 款項

應付 關 係人 款 項主 要來 自 進貨 交 易, 並在 購 貨日 後 月 結 30 天 到 期。 該 應 付款 項 並無 附 息。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 \$ 52,828 \$ 39,874

5.財 產 交易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7 年 6 月出 售 設備 及 消耗 品 予採 權 益法 評價 之 關聯 企 業 - 台灣 典 範半 導 體之 價款 分 別為 \$570 及\$388, 帳列 處 分設 備 利益 \$0 及 營業 外收 入\$388, 截至 民 國 107 年 12 月 31 日 已 全數 收 款。 民 國 108 年度 無 此情 形 。

  • 6.租 賃 交易 承租 人
  • (1)本公 司 為興 建 新 廠, 於 民國 98 年 4 月 8 日 與本 公 司 之大 股 東萬 情 投 資及 政 全科 技 簽訂 土地 承 租合 約 ,請 詳附 註 六(二十 四)2.說 明。 本 集 團因 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導 準 則 第 16 號, 於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調 增相 關使 用 權資 產 \$8,908, 並調 減 相關 其 他 流動 資 產之 預 付租 金 \$8,908。 使用 權 資產 之 相關 說明 請 詳附 註 六 (九 )。
  • (2)本公 司 於民 國 108 年 6 月 11 日 續 簽租 約 ,租 賃 期間 3 年(自民國 108 年 6 月 12 日至 民 國 111 年 6 月 11 日),每年 支 付租 金 \$37,058(未稅 ), 土 地 租 金 係 按 信 義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鑑 價 報 告 中 區 域 環 境 內 平均 地 面層 租 金價 格為 訂 價依 據, 並 於簽 約 日及 以 後各 年度 同 月同 日 預付 次 一年 度 之租 金, 截至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相關 使用 權 資產 及 租賃 負 債餘 額 分別 為 \$88,521 及\$73,050。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A 108年度 107年度
薪資及其他員工福利 \$
27,859
\$
27,332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0,499
\$
153,703
金融機構綜合授信額度
之擔保品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截至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 除附 註七 及 十三 (一 )2.所述 背 書保 證 及附 註六 (九)所 述租 賃 合約 之外 , 尚無 其 他重 大承 諾 事項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情 形。

十一 、 重大 期 後事 項

(一)請詳 附 註 六(十四 )2.相 關說 明。

(二)民國 108 年度 盈 餘分 派 案及 資本 公 積發 放 現金 案請 詳 附註 六(十 六 )5.(2)。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集 團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可 能會 調 整支 付 予股 東之 股 利金 額、退 還 資本 予 股東、發行 新 股或 出 售資 產 以降 低 債務。本集 團 目前 自 有資 金 狀況 充足,日 常 營 運活 動 可穩 定 創造 現 金流 入。同 時 短期 並 無重 大 資本 支 出之 計畫,除 考 量 匯率 風 險所 進 行之 借 款等 特 殊狀 況 外, 自有 資 金足 以 因應 ,無 舉 債之 需 求及 必要 。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
2,581,509
\$ 89,45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64 163,15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1,233,407 1,429,73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8,059,009 9,145,557
應收票據 3,054 872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478,539 2,147,556
其他應收款 124,077 87,295
存出保證金 31,543 30,297
\$
13,625,302
\$ 13,093,926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058,178
\$ 1,227,174
其他應付帳款 267,116 265,229
\$
1,325,294
\$ 1,492,403
租賃負債 \$
137,642
\$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集 團 財 務 部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 本 集 團 財 務部 透 過與 集 團內 各營 運 單位 密 切合 作,以 負 責辨 認、評 估與 規 避財 務 風險。董 事會 對 整體 風險 管 理訂 有 書面 原則,亦 對特 定 範圍 與事 項 提供 書面 政 策,例 如 匯 率風 險、利 率 風 險、信用 風 險、衍 生 與 非衍 生 金融 工 具之 使 用, 以 及剩 餘流 動 資金 之 投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此 受 相對 與 本公 司 及各 子 公司 功能 性 貨幣 不同 的 交易 所 產生 之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元。相 關匯 率 風險 來 自 未來 之 商業 交 易 及 已認 列 之資 產 與負 債。
  • B.本集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台 幣,子 公司 之 功能 性 貨幣 為 日幣、韓 元、美金、歐 元、英鎊 及人 民 幣等 ),故受 匯率 波 動之 影 響,具 重大 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外 幣 資產 及 負債 資 訊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幣別 外幣金額 匯率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美金:新台幣 \$
129,528
29.98 \$ 3,883,249
日幣:新台幣 1,051,209 0.2760 290,134
歐元:新台幣 4,963 33.59 166,707
英鎊:新台幣 1,045 39.36 41,131
港幣:新台幣 6,000 3.849 23,094
美金:歐元 4,319 0.8925 129,484
美金:港幣 971 7.7890 29,111
美金:日幣 759 108.6232 22,755
金融負債 美金:新台幣 \$
27,029
29.98 \$ 810,329
107年12月31日
幣別 外幣金額 匯率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美金:新台幣 \$
284,287
30.7200 \$ 8,733,297
日幣:新台幣 1,196,063 0.2782 332,745
歐元:新台幣 8,627 35.2000 303,670
美金:歐元 4,263 0.8727 130,959
美金:港幣 1,650 7.8347 50,688
美金:日幣 1,363 110.4242 41,871
英鎊:歐元 520 1.1045 20,218
金融負債 美金:新台幣 \$
30,346
30.7200 \$ 932,229
本集 團 貨幣 性 項目 因匯 率 波動 具 重大 影響 , 於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請詳附註六 (二 十
)

說明 。

有關 外 幣匯 率 風險 之敏 感 性分 析,主 要係 針 對財 務 報導 期間 結 束 日之 外 幣貨 幣 性項 目計 算。當 新 台幣 對美 金 升值 或 貶 值 1%,本集 團於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度 之淨 利 將分 別減 少 或增 加\$30,729 及 \$78,011。

價格 風 險

  • A.由 於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帳 列 於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因此 本 集團 暴 露於 權益 工 具之 價 格風 險。本集 團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 本集 團 將其 投 資組 合分 散 。
  • B.本 集 團 主 要 投 資 於 國 內 上 市 櫃 及 未 上 市 櫃 之 權 益 工 具 及 理 財 商 品,此 等 權益 工 具 之價 格 會因 該 投資 標的 未 來價 值 之不 確定 性 而 受影 響。若 該 等權 益工 具 價格 上 升或 下 跌 1%,而其 他 所 有因 素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對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之稅 後 淨利 因 來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及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少 \$25,815 及\$895; 對其 他 綜合 損 益 因分 類 為透 過 其他 綜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投 資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1,142 及\$1,632。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 利 率 風險

  • A.本 集 團 之 主 要 附 息 資 產 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因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均為 12 個 月 以內 到 期且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係 維持 在 固定 利率,評 估無 重 大 之利 率 變 動現 金 流量 風 險。
  • B.本 集 團並 未 使用 任何 金 融工 具 以規 避其 利 率風 險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 按 收 款 條 件 支 付 之 應 收 帳 款 及 分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債 務工 具 投資 的 合約 現金 流 量。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 團 內各 營 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貨 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 對 其進 行 管理 及 信用 風險 分 析。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 評估 客 戶之 信 用 品質。個 別 風險 之 限額 係 董事 會 依內 部或 外 部之 評 等而 制訂,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 。
  • C.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前 提假 設 ,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 款逾 期 超 過 180 天 ,視 為 已發 生 違約 。
  • D.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以 下之 前 提 假設 , 作為 判 斷自 原始 認 列 後金 融 工具 之 信用 風險 是 否有 顯 著增 加之 依 據:
    • (A)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 定之 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30 天,視為 金 融資 產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 加。
    • (B)債 券 投 資 具 有 任 一 外 部 評 等 機 構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比 為 投 資 等級 者 ,視 該 金融 資產 為 信用 風 險低 。
  • E.當 設 定獨 立 信評 等級 之 投資 標 的調 降二 個 級數 時,本 集團 判 斷該 投資 標 的係 屬 信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 加。
  • F.本 集 團用 以 判定 債務 工 具 投 資 為信 用減 損 之指 標 如下 :
    • (A)發 行 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 性 大增 ;
    • (B)發行 人 由於 財 務 困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之 活 絡市 場 消失 ;
    • (C)發行 人 延滯 或 不 償付 利 息或 本 金;
    • (D)導致發行人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之變 化。
  • G.本 集 團 與 應 收 帳 款 及 應 收 票 據 相 關 之 信 用 風 險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六 (四)說 明。
  • H.本集團 與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相 關 之 信 用 風 險 說 明請 詳 附註 六 (三)說明 。

  •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 。
  • B.各 營 運 個 體 所 持 有 之 剩 餘 現 金 , 在 超 過 營 運 資 金 之 管 理 所 需 時 , 將轉 撥 回集 團 財務 部。集 團 財務 部 則 將剩 餘 資金 投 資於 附息 之 活 期存 款、定 期 存款、貨 幣 型基 金、理 財商 品 及附 買 回債 券,其 所 選擇 之 工具 具 有適 當之 到 期日 或 足夠 流動 性,以因 應 上 述預 測 並 提供 充 足之 調 度水 位。於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持 有 貨幣 市 場部 位分 別 為 \$11,725,398 及\$10,664,751,預期 可 即時 產 生現 金 流量 以管 理 流動 性 風險 。
  • C.本 集 團之 非 衍生 金融 負 債,依據 資 產負 債 表日 至 合約 到期 日 之剩 餘期 間 進行 分 析, 均為 一 年內 到 期償 還之 金 融負 債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 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集團 投資 之 上市 櫃 股票 投資 及 受益 憑 證的 公允 價 值皆屬之。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之報價者除外。 本集團投資之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屬 之。
    • 第 三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本 集 團 投 資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權 益 工具 投 資、 理財 商 品及 投 資性 不動 產 皆屬 之 。
  • 2.以 成 本衡 量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的 公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十一 )說 明 。
  • 3.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包括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按 攤 銷後 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應收 票 據、應 收 帳款、其 他應 收 款、應付 帳 款及 其 他應 付款 的 帳面 金 額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 值。

4.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08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2,505,073 \$
-
\$
-
\$2,505,073
理財商品 - - 76,436 76,43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13,039 - 1,125 114,164
合計 \$2,618,112 \$
-
\$
77,561
\$2,695,673
107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
-
\$
89,457
\$
89,45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62,030 - 1,125 163,155
合計 \$
162,030
\$
-
\$
90,582
\$
252,612
  • 5.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衡 量。當 報價 可 即時 且 定期 自 證券 交易 所、交 易商、經紀 商、產 業、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進 行 之實 際 及定 期市 場 交易 時,該市 場被 視 為活 絡 市場。本集 團 持有 金融 資 產之 市 場報 價為 收 盤價,該 等工 具係 屬 於第 一 等級。第一 等 級之 工 具 主 要 為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及 受 益 憑 證 , 其 分 類 分 別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6.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 7.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於 第 三等 級 。
  • 8.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購買 理 財商 品 係屬 第 三等 級 。
  • 9.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務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 ,並 定 期覆 核, 以 確保 評 價結 果係 屬 合理 。
  • 10.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入 值 之量 化 資訊 及重 大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變 動,理 財商 品係 屬 收益 型 商品,其評 價 技術、重 大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等 視個 別 合約 之現 金 流量 判 斷。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請 詳 附表 一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者: 附表 三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交 易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上 者 :請 詳 附表 四。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 附表 五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請 詳附 註 六(二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六。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 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七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八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集 團 董 事 長 係 以 集 團 整 體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 資 源, 經 辨認 本 集團 為單 一 應報 導 部門 。

(二)部門 資 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107年度
部門收入 \$ 13,496,186 \$ 17,615,965
部門損益 \$ 1,728,967 \$ 2,081,995

(三)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 入, 與 損益 表 內之 收入 採 用一 致 之衡 量方 式 。

(四)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外部 客 戶收 入 均 來 自銷 售 電子 產 品收 入, 請 詳附 註 六(十 八)1.說 明 。 (五)地區 別 資訊

地區 別 收入 請 詳附 註六 (十 八)1.說明 ,本 集 團非 流 動資 產 資 訊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4,337,359
\$
4,331,045
亞洲 859,926 956,499
美洲 95,690 75,110
歐洲 60,131 27,297
合計 \$
5,353,106
\$
5,389,951

(六)重要 客 戶資 訊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重 要客 戶 資訊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
1,088,967
\$
1,329,783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額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7) 保證(註8) 保證 備註
0 創見資訊(股)公司 Transcend Japan
Inc.
2 \$
3,881,370
\$
589,400
\$
552,000
(2,000,000仟日圓) (2,000,000仟日圓)
\$
-
- 3 \$
7,762,739
Y - -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七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或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超過百分之九十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為本公司淨值20%為限,即\$19,406,848*20%=\$3,881,370。

註4:本期及期末最高背書保證金額為2,000,000仟日圓。

註5:係董事會通過之金額。

註6:實際動支背書保證金額為\$0。

註7:為本公司淨值40%為限,即\$19,406,848*40%=\$7,762,739。

註8: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8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面金額 備註
持有之公司 (註1) (註2) 帳列科目 股 數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註4)
創見資訊(股)公司 股票
集邦科技(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0,816 \$ 1,125 1 \$ 1,125 -
富邦金融控股(股)公司乙種特別股 - 1,758,000 \$ 113,039
114,164
- 113,039 -
受益憑證
台新1699貨幣市場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184,410,796 \$ 2,505,073 - \$ 2,505,073 -
債券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 437,566 - -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9,860 - - -
國際票券金融公司 - - 419,720 - - -
\$ 1,067,146
渣打集團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 74,552 - - -
法國巴黎銀行 - - 73,975 - - -
\$ 148,527
創見資訊(上海)有限公司 理財商品
富邦華一銀行理財商品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 \$ 76,436 - \$ 76,436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價證券種類及 交易對象 關係 期初
買入(註3)
賣出(註3) 期 末
買、賣之公司 名稱(註1) 帳列科目 (註2) (註2)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創見資訊(股)公司 台新1699貨幣市場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
-
318,140,705 \$ 4,310,000 133,729,909 \$ 1,811,353 \$ 1,810,236 \$ 1,117 184,410,796 \$ 2,499,764
金融資產-流動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者,須填寫該二欄,餘得免填。 註3:累計買進、賣出金額應按市價分開計算是否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註4: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銷(進)貨 金額 佔總銷
(進)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之
比率(%)
備註
創見資訊(股)公司 Transcend Japan Inc. 子公司 銷貨 \$
1,020,049
8 月結120天 銷貨價格與一般客
戶無明顯差異
對一般客戶約為月結30~60天收款 \$ 200,862 15 -
Transcend Information
Europe B.V.
曾孫公司 654,670 5 21,799 2 -
Transcend Information,
Inc.
子公司 394,716 3 23,687 2 -
Transcend Korea Inc. 子公司 322,983 3 22,701 2 -
創歆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曾孫公司 713,874 6 118,289 9 -
Transcend Information
(H.K) Ltd.
曾孫公司 272,174 2 35,271 3 -
Transcend Information Trading
GmbH, Hamburg
曾孫公司 501,661 4 32,159 2 -
Transcend Information
Europe B.V.
Transcend Information Trading
GmbH, Hamburg
同受最終母
公司控制
191,090 24 貨到30天 對一般客戶約為貨到7~60天收款 9,163 12 -
創見資訊(股)公司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
之關聯企業
(進貨) 273,949 ( 3) 月結30天 進貨價格與一般廠
商無明顯差異
對一般廠商約為月結30~45天付款 ( 52,828) ( 4) -

註1:創見資訊(股)公司銷予上述子孫公司等之銷貨,亦即等同各子孫公司向母公司之進貨,本公司不再另行揭露。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創見資訊(股)公司 Transcend Japan Inc. 子公司 200,862 4.13 \$ - - \$ 166,967 -
創歆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曾孫公司 118,289 5.09 - - 111,930 -
創見資訊(上海)有限公司 創見資訊(股)公司 最終母公司 404,533 - 404,533 -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註3)
0 創見資訊(股)公司 Transcend Japan Inc. 1 銷貨 \$ 1,020,049 銷貨價格與一般客戶無明顯差異 8
Transcend Information Europe B. V. 654,670 5
Transcend Information, Inc. 394,716 3
Transcend Korea Inc. 322,983 2
創歆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713,874 5
Transcend Information(H.K) Ltd. 272,174 2
Transcend Information Trading GmbH,
Hamburg
501,661 4
Transcend Japan Inc. 應收帳款 200,862 月結120天 1
創見資訊(上海)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 ( 404,533) (
2)
1 Transcend Information Europe B. V. Transcend Information Trading GmbH,
Hamburg
3 銷貨 191,090 銷貨價格與一般客戶無明顯差異 1

(個別交易金額未達合併總營收及合併總資產1%者,不予以揭露。)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投資公司本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損益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註1) 備註
創見資訊(股)公司 Saffire Investment Ltd. 英屬維京群
投資控股公司 \$ 1,202,418 \$ 1,202,418 36,600,000 100 \$ 1,650,675 (\$ 64,566) (\$ 64,566) 註2
Transcend Japan Inc. 日本 電腦記憶體之進
口及批發
89,103 89,103 6,400 100 244,165 9,072 9,072 註2
Transcend Information,
Inc.
美國 電腦記憶體之進
口及批發
38,592 38,592 625,000 100 188,523 6,674 6,674 註2
Transcend Korea Inc. 南韓 電腦記憶體之進
口及批發
6,132 6,132 40,000 100 60,591 4,755 4,755 註2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公司 台灣 半導體封裝等業
354,666 354,666 21,928,036 12.74 97,434 ( 47,432) ( 8,367) 註5
Saffire Investment Ltd. Memhiro Pte Ltd. 新加坡 投資控股公司 1,156,920 1,156,920 55,132,000 100 1,619,738 ( 65,603) ( 65,603) 註3
Memhiro Pte Ltd. Transcend Information
Europe B.V.
荷蘭 電腦記憶體之進
口及批發
1,693 1,693 100 100 224,411 10,553 10,564 註4
Transcend Information
Trading GmbH, Hamburg
德國 電腦記憶體之進
口及批發
2,288 2,288 - 100 115,122 9,301 9,301 註4
Transcend Information
(H.K) Ltd.
香港 電腦記憶體之進
口及批發
7,636 7,636 2,000,000 100 22,184 5,984 5,984 註4

註1:除本公司之子公司外,其餘未直接認列投資損益。

註2: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3: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4:本公司之曾孫公司。 註5:請詳附註六(七)。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投資
投資方式 灣匯出累積投 投資金額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或間接投資 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1)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 金額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創見資訊(上海)有限
公司
記憶體擴充卡、
外接式儲存裝置
等空白媒體及其
他磁碟機之產銷
業務
\$ 1,134,178 2 \$ 1,134,178 - - \$ 1,134,178 (\$ 91,410) 100 (\$ 91,410) \$ 1,204,405 \$ 1,464,028 -
創歆貿易(上海)有限
公司
擴充內存模組、
外接式儲存裝
置、相關存儲類
設備及零件之批
發、代理、進出
口、零售及相關
服務
16,310 2 16,310 - - 16,310 ( 307) 100 ( 307) 31,677 - -
本期期末累計自 依經濟部投審會
台灣匯出赴大陸 經濟部投審會 規定赴大陸地區
公司名稱 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投資限額
創見資訊(上海)有限
公司
\$ 1,134,178 \$ 1,134,178 \$
-
創歆貿易(上海)有限
公司
16,310 16,310 -
合計 \$ 1,150,488 \$ 1,150,488 \$ 11,644,109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3)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以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認列基礎。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Memhiro Pte Ltd.)再投資大陸。

註3:本表係以新臺幣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