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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end — AGM Information 2023
Jul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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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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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0 - 0 0 3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8 3號5樓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242 https://ecorp.ctbcbank.com/cts/index.jsp 客服語音專線:(02)6636-5566 (股票代號: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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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台啟
集保結算所「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 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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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會 通 知 書
一、茲訂於民國112年6月16日上午9時整假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70號1樓(本公司大樓)舉行本公司112年股東 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1年度營業狀況。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111年度員工酬 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111年度盈餘以現金發放案。6.以資本公積配發 現金案。(二)承認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四)臨時動議。 二、111年度盈餘分配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4.8元。另董事會亦決議通過以超過票 面金額發行普通股溢額之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每股配發新台幣0.8元。以上合計每股配發新台幣5.6元。 三、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主要內容詳見背面【附件】說明。
四、檢奉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一份, 貴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席時,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 後(無須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報到出席;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 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 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五、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2年5月16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 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六、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請逕登~~~~~~~~~~~~~~~~~~~~~~~~~~~~~~~~~~~~~~~~~~~~~~~~~~~~~~~~~~~~~~~~~~~~~~~~~~~~~~~~~~~~~~~~~~~~~~~~~~~~~~~~~~~~~~~~~~~~~~~~~~~~~~~~~~~~~~~~~~~~~~~~~~~~~~~~~~~~~~~~~~~~~~~~~~~~ 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 相關說明操作之。
七、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八、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本簽到卡未加蓋中國信託登記章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 112 出席通知書 者無效,股東請勿於此欄蓋章。 中國信託蓋章處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本公 112 出 席 簽 到 卡 司112年6月16日舉行之股 時間:112年6月16日上午9時整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70號1樓(本公司大樓) 東常會,請 察照。 此 致 股 東 戶 號 :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持 有 股 數 : 股東戶號: 親自出席簽章處 股東: 戶名
242 創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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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主要內容: 一、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3,000,000股。 二、發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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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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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期間經本公司認定未曾有違反公司勞動契約、員 工行為守則、信託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工作規則、競業禁止與保密守則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 事,其既得條件如下:於各年度獲配後任職屆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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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員工未符合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 方式,悉依發行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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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 2.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營運狀況或其他管理上所需參考等因 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 ,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 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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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給予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四、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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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與優秀員工、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 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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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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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本公司112年5月2日之收盤價71.5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 幣214,500,000元;依既得條件於113年~115年每年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71,990仟元、107,250仟元及35,26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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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依本公司於112年5月2日之在外流通股份429,061,675股計算,113年 ~115年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17元、0.25元及0.08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 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貴股東如新增或變 更匯款帳號時,請 於右列「現金股利 匯撥申請書」內填 妥本人存款帳號並 加蓋印章後, 於股 東常會前寄回 。
| 戶名 | 戶名 | 統一編號 (身分證字號) |
統一編號 (身分證字號) |
戶號 | 戶號 | 戶號 | 242 | 242 | 現 金 股 利 匯 撥 申 請 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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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 明 事 項 |
一、採用匯款者(限本人帳號), 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利款中 扣除。 二、未採用匯款者,本行將以掛 號郵寄支票方式給付(郵資 及作業處理費合計31元,由 股東自行負擔)。 |
原登記匯款帳號 | 創見 | ||||||||||||||||||||||||||
|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 |||||||||||||||||||||||||||||
| 蓋 章 欄 |
銀行名稱 | 銀行代號 | 銀行存款帳號 (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
| 郵局 | 存簿 (H) | 700 |
局 號 |
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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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 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 人,出席本公司112年6月16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 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 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案: 4.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5.臨時動議。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 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 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 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 期)。 此 致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 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 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 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 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 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 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 項議案之意見。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 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 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 ;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 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 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 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 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 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 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 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 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 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 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 ,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 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 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 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 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 面向股務代理人為撤銷委託之通 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 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填表須知 委 託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第 3 聯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二 十 萬 元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委 託書 | 委託人 (股東) |
編 號 |
242 創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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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 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 人,出席本公司112年6月16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 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 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案: 4.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5.臨時動議。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 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 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 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 期)。 此 致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二 十 萬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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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 東 戶 號 |
簽 名 或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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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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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 有 股 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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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 求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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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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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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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託 代 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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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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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 分 證 字 號 或 統 一 編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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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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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