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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Oct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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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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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交控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 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4,720.00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6.49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第 ZB118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资金额
项目备案
1 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 25,000.00 津武审批投资
(备)[2019]328号
2 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9,000.00 京丰台发改(备)[2019]18
3 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
应用项目
6,000.00 京丰台发改(备)[2019]17
合计 40,000.00

“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 津交控浩海科技有限公司。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 先投入。截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 金额为人民币 1,662.96 万元。公司拟用 1,662.9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 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78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
25,000.00 449.74 449.74
2 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
应用项目
9,000.00 514.11 514.11
3 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
统建设与应用项目
6,000.00 699.11 699.11
合计 40,000.00 1,662.96 1,662.9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 6,203.51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

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10.67 万元,其中支付审计费人民币 70.75 万元,支 付律师费人民币 33.98 万元,支付印刷费人民币 5.94 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 并置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 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B11978 号)。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62.9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0.67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本次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