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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V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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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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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共1册 第1册
- 项目名称: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 的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 报告编号: 东洲评报字【2017】第 1060 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7 日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 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未来盈利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 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 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 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017】第 1060 号- 2 -
| 项目名称 |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电熊 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
||
|---|---|---|---|
| 报告文号 | 东洲评报字【2017】第 1060 号 |
||
| 声明 | 2 | ||
| 目录 | 3 | ||
| 摘要 | 4 | ||
| 正文 | 6 | ||
| 一、 | 委托人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
6 | |
| I. | 委托人 6 | ||
| II. |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6 | ||
| III. | 其他报告使用者 6 | ||
| 二、 | 被评估单位概况 | 7 | |
| 三、 | 评估目的 | 9 | |
| 四、 | 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 | 10 | |
| 五、 |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 |
| 六、 | 评估基准日 | 12 | |
| 七、 | 评估依据 | 12 | |
| I. | 经济行为依据 12 | ||
| II. | 法规依据 12 | ||
| III. | 评估准则及规范 13 | ||
| IV. V. |
取价依据 14 权属依据 14 |
||
| VI. | 参考资料及其他 14 | ||
| VII. |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 15 | ||
| 八、 | 评估方法 | 15 | |
| I. | 概述 15 | ||
| II. |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及其他说明 15 | ||
| III. | 资产基础法介绍 16 | ||
| IV. | 收益法介绍 17 | ||
| 九、 |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9 | |
| 十、 | 评估假设 | 20 | |
| 十一、 | 评估结论 | 22 | |
| I. II. |
概述 22 结论及分析 24 |
||
| III. | 其他 25 | ||
| 十二、 | 特别事项说明 | 25 | |
| 十三、 |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6 | |
| I. |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26 | ||
| II. | 评估结论有效期 27 | ||
| III. | 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27 | ||
| IV. | 评估报告解释权 27 | ||
| 十四、 | 评估报告日 | 27 | |
| 报告附件 | 29 |
(摘要)
特别提示: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 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 项目名称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电熊猫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 报告编号 东洲评报字【2017】第 1060 号
- 委托人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报告使用者 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它报告使用者,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 被评估单位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经济行为 根据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总经办【2017】24 号)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 的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评估目的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电熊猫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对象及评估 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系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 净资产为 5,613,874,559.96 元。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 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最终选取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 评估结论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5,685,558,335.37 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伍拾陆亿捌仟伍佰伍拾伍万捌仟叁佰叁拾 伍元叁角柒分。 评估结论使用有 效期 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 2018 年 6 月 29 日。
- 特别事项说明 无。
(正文)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电熊猫显示 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电熊猫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东洲评报字【2017】第 1060 号
一、委托人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 I.委托人 | 企业名称: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27) |
|---|---|
| 住所: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科二路 28 号 |
|
| 法定代表人:徐国飞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3 亿元 |
|
|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平板显示器件及模块、石英晶体产品、电子线路 | |
| 产品、真空电子、照明器材及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动 | |
| 力设备、照明设备安装、维修;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及建筑材料销售; | |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II. 委托人与 被 评 估 单 位 的关系 委托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被评估单位成都中电熊 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之一。
III.其他报 告使用者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它报告使用者、相关监管部门或机构,及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除此之
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企业名称: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学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肆拾亿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货运大道 888 号一楼 1002 号
经营范围: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 电视机、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从 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企业历史沿革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由成都西航 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华东 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000 万元,其中: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0000 万元、 实缴出资 200000 万元、持股 35.7143%,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认缴出资 500000 万元、实缴出资 200000 万元、持股 35.7143%,南 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00000 万元、实缴出资 1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5714%。
该出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16]第 18035 号)确认。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 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万 元) |
股权比例 (%) |
实缴金额 (万元) |
股权比例 (%) |
|---|---|---|---|---|
| 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5.7143 | 200,000.00 | 35.7143 |
| 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5.7143 | 200,000.00 | 35.7143 |
|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8.5714 | 160,000.00 | 28.5714 |
| 合计 | 1,400,000.00 | 100.00 | 560,000.00 | 100.00 |
2、企业管理结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组、人事总 务组、商务采购组、技术组、项目管理组、工程组、动力组,安全管理 组、招标办公室、政府事务组,十一院等部门。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职工 774 人(其中正式工 325 人),管理人员 42 人;高级技术人员 23 人,工程师及其他 709 人, 公司外聘 23 名非大陆籍专家。
3、项目介绍
项目建设规模为月投入第 8.6 代 120K 张玻璃基板(2290mm×2620m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阵列(Array)、彩色滤光片(CF)、成盒(Cell)、 实装(Open Cell)生产线,以及配套动力设施和净化厂房。主要产品为 大尺寸高分辨率(4K×2K、8K×4K)IGZO 电视面板,未来兼容生产以 IGZO 为背板的 OLED 电视面板。代表产品包括 50"、58"、68"超高清 TFT-LCD 电视面板(Open Cell)。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土建一次完 成,工艺设备及主要动力辅助设施按照 60K+60K 分两期实施,在一期 量产后即开始二期的设备采购及动力辅助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主要建筑物包括阵列厂房、彩膜/成盒实装厂房、动力厂房、纯水 站、废水站、化学品供给与回收厂房、特气供应厂房、研发与员工活动 中心、大宗气站区、库房、220KV 变电站等。
根据企业施工及生产计划,预计 2018 年 4 月一期建成投产,年底达产; 二期 2019 年 2 月建成,6 月达产。
目前企业正在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客户规格需求,2017 年 8 月底将完 成产品规格检讨,2017 年 9 月正式开始产品的设计检讨,首批产品将 以大尺寸 4K 分辨率 TV 面板为主,分别为 50 寸、55 寸及 58 寸。
被评估企业未来进入运营期后,主要客户主要面向国内大型生产电视机 的厂商,主要有创维、康佳、长虹、三星、海尔、海信等几家公司,消 费者主要面向对大尺寸有需求的客户。
4、企业历史财务数据以及财务核算体系
公司近年经营状况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第 1060 号- 8 -
| 项目/年份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
| 资产总额 | 571,164.70 | 759,209.99 |
| 负债总额 | 11,194.57 | 197,822.54 |
| 净资产 | 559,970.13 | 561,387.46 |
| 项目/年份 | 2016 年度 | 2017 年 1-6 月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29.12 | 1,895.90 |
| 净利润 | -29.12 | 1,417.32 |
上述数据摘自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17%,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流转税的 7%、3%、2%。 成都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成都签署了《关于 8.5 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成都市承诺给予项目以下扶持:
(1)项目产业带动及创新综合补贴。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 奖励资金、技改投入资金等方式,给予项目 30 亿元项目产业带动及创 新综合补贴。从项目建设期开始 8 年内均衡到位(每年 3.75 亿)。
(2)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在项目建设期 2 年内,由双流县待建项目部 分基础设施,总计 2.45 亿元。
(3)效益提升奖励。从项目达产之日起 10 年内,根据企业对市、县实 际贡献,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奖励、鼓励企业效益提升等方式,分年度 予以奖励。实际贡献的测算参考本项目当年纳税市、县获得的地方留存 部分,第 1 年至第 5 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存 50%、增值税留存 100%;第 6 年至 10 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存 50%,增值税留存 50%。 (4)根据财税【2017】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三批适用退 还增值税期末留底税额政策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的名单可知,成都 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企业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 抵税额准予退还的政策。准予退还的购进设备留底税额的计算如下: 企业当期购进设备进项税额大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 额"的,当期准予退还的购进设备留抵税额为期末留抵税额;企业当期 购进设备进项税额小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的,当 期准予退还的购进设备留抵税额为当期购进设备进项税额。
三、评估目的
根据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总经办【2017】24 号) 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议决议,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电 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本次评估即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成 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于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
1.本次评估对象系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 评估基准日报表,总资产 7,592,099,939.41 元,负债 1,978,225,379.45 元,净资产 5,613,874,559.96 元。 截止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流动资合计 | 3,161,392,656.27 |
| 货币资金 | 1,452,094,346.46 |
| 预付账款 | 8,000.00 |
| 应收利息 | 8,437,910.97 |
| 其他应收款 | 852,398.8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0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30,707,283.14 |
| 固定资产 | 3,344,818.52 |
| 在建工程 | 2,796,071,776.18 |
| 无形资产 | 146,477,507.7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84,813,180.73 |
| 资产总计 | 7,592,099,939.4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78,225,379.45 |
| 应付票据 | 51,464,500.00 |
| 应付账款 | 1,384,872,290.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55,303.42 |
| 应交税费 | 6,494,505.12 |
| 其他应付款 | 531,138,780.75 |
| 负债总计 | 1,978,225,379.45 |
| 净资产 | 5,613,874,559.96 |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次评估涉及的各类设备共计 328 台(套/辆),包括车辆 7 辆,电 子设备 321 台(套)。具体情况如下:
车辆 7 辆,账面原值 2,410,362.39 元,账面净值 2,160,438.40 元。主 要为日常公务用的别克商务车、丰田柯斯达 2015 款、别克轿车君越 2016 款、丰田皇冠轿车等,所有车辆于 2016 年 12 月至 2107 年 5 月间购置, 车辆行驶证证载所有人与企业名称相符,手续齐全,尾气排放符合标准, 车辆由综合管理组统一管理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正常,目前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 321 台(套),账面原值 1,384,643.82 元,账面净值 1,184,380.12 元。主要有:笔记本电脑、投影仪、无人机、保险柜、
商用台式电脑等,分布于企业各办公场所,所有电子设备均购置于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间,目前总体使用状况良好。经核实设备发票以 及现场勘察,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权利人为企业本身。
3.本次评估涉及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为生产液晶屏而配套工程,账面 值为 2,777,544,018.53 元,项目主要建筑物包括阵列厂房、彩膜/成盒 实装厂房、动力厂房、纯水站、废水站、临时指挥部施工工程、厂区临 时道路、围墙、220KV 变电站、外购的欧香小镇商品房、四海逸家-12 套商品房以及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根据项目 施工计划,预计于 2017 年年底竣工。
4.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项目建设所需的临时供电系统、电子邮件 系统使用费、进出口代理费发票、220KV 专用变电站的管理及监理费、 咨询费、设计费等,账面值为 18,527,757.65 元,均为项目前期配套或
所需费用。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有 1 块土地,宗地位于成都市双流公兴街道 邵家店社区 3、4 组,兰家沟社区 7 组,青云寺社区 2 组,土地面积为 680,997.5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地 上建有工业厂房,账面值为 146,477,507.71 元。
经查,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双国用(2016)第 22334 号);地上目前尚在修建配套工业厂 房及辅助用房,工业用途、出让性质,权利人为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未有抵押情况。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期 | 用地 性质 |
土地 用途 |
准 用 年 限 |
开 发 程 度 |
面积(m2 ) |
账面价值(元) |
|---|---|---|---|---|---|---|---|---|
| 双国用(2016) 第 22334 号 |
成都市双流公 兴街道邵家店 社区 3、4 组, 兰家沟社区 7 组,青云寺社 区 2 组 |
2016/9/14 | 出让 | 工业 | 50 | 六 通 一 平 |
680,997.50 | 146,477,507.71 |
经查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并且已经向相关部分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证载所有人为成都 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等情况,产权权属清晰。 6.企业未申报的其他表外资产。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
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 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一 般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
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 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 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 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
1.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7 年 6 月 30 日。
2.资产评估基准日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核算期等因素后与委托 人协商后确定。
3.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 素。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依据
| I.经 济 行 为 | 1. | 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总经办【2017】24 号); |
|---|---|---|
| 依据 | 2. |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
| 议决议。 |
II. 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次修正);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则及规范
- 号;
-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
-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 14 号;
-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 权[2006]274 号;
10.《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 1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 号;
- 12.《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
13.《关于中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国资产权 [2010]71 号;
14.《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产权[2013]64 号;
15.《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 [2009]941 号;
16.《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17.财政部令第 86 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18.其它法律法规。
III.评估准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2017】第 1060 号
14.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
- 15.《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标准 GB/T50291-2015);
- 1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家标准 GB/T18508-2014);
- 17.其它相关行业规范。
- IV. 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2.《中国汽车网》信息;
- 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 部令 2013 年第 12 号);
- 4.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的土地交易案例;
- 5.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成都市双流区 2016 年基准地价调 整成果公告》;
- 6.评估基准日近期的《慧聪商情》;
- 7.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 8.重大的合同、协议;
- 9.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
-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
- 同花顺 iFinD 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
-
- 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贷款利率;
-
- 其他。
及其他
- V.权属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证、车辆行驶证;
- 2.投资合同、协议;
-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 VI. 参考资料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
-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
- 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 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措施等;
-
-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
- 其它有关价格资料。
VII.引用其 他 机 构 出 具 无。
的评估结论
八、评估方法
| I.概述 |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
|---|---|
| 1.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 | |
| 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 | |
| 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 |
| 2.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 | |
|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 |
| 3.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 | |
| 交易案例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 |
II. 评估方法 选 取 理 由 及 其他说明 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 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 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 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分析:本次评估目的为股权交易,价值类 型为市场价值,根据资料收集情况,适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本的角 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 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 值,因此资产基础法对委估企业适用。
收益法:虽企业目前处于在建阶段,但企业提供了经相关部门出具的可 研数据,能满足收益法所需的各预测数据,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 以用货币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 以用货币衡量,以及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故委估企业也 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市场法:由于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发育成熟、公平活跃的公开 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由于我 国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尽完全,且与被评估单位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 源很少,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本次评估。
| III.资产基 础法介绍 |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它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状况下 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 |
|---|---|
| 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 | |
| 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 |
| 货币资金 |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的明细表,对银行存 |
| 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 |
| 评估值。其中外币资金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值; | |
| 对于其他货币资金,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 |
| 预付账款 |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的相 |
| 应资产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 |
| 应收款项 | 对于应收款项,主要为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 |
| 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 | |
| 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 | |
| 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 | |
| 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 | |
| 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 | |
| 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据其尚存受益的权利或可收回的资产价值确定评估值。 |
| 固定资产 | 对车辆、电子设备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要采用重 |
| 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 |
| 成本法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 |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 |
|
| 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 号 |
|
|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设备,本 | |
| 次评估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 | |
| 在建工程-土 | 收集工程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现场勘察工程形象进度、了解付款进度和 |
| 建工程 | 账面值构成。核实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建安工程造价对 |
| 照工程监理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当地现行工程造价预算定额、取费 | |
| 标准、评估基准日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分析、估算建安工程造价;并且 | |
| 按前期费用、工程造价之和以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 | |
|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 | |
| 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
| 对于外购的商品房,以基准日时点的市场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
|---|
| 评估人员清查核对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表、设备安装合同、监理结算资料 |
| 及相关的会计凭证等,并到现场察看了工程形象进度。本次申报的在建 |
| 工程均为项目建设前期所发生的监理费、管理费、租赁费、咨询费等, |
| 为项目后期主体工程所需,本次按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
| 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
| 1.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 |
| 土地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 |
| 委估地块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土地价格的 |
| 方法。 |
| 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 |
| 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 |
| 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 |
| 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
| 对进项税额、设备及工程预付款,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
| 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 |
| 定评估值。 |
| 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 |
| 率折算成现时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
| 因委估单位目前尚处于在建阶段,资本结构与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
| 所以选择股权现金流模型。即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 |
| 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 |
| 流量),并折现得到股权现金流现值之和,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 |
| 收益(股权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 |
| 以及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估算其价值,由 |
| 上述二项资产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 |
| 价值。 |
| 本次收益法评估考虑企业经营模式选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
|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
| C E P (1) i |
| P:评估对象的股权现金流现值之和: |
【2017】第 1060 号- 1 7 -
| 股权现金流现值之和=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股权现金流量现值+永续 | |
|---|---|
| 年期的股权现金流量现值 | |
| 评估值 P=未来收益期内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即 |
|
| R R t i P i t 1 1 r r r i 1 (2) |
|
| 式中: | |
| Ri:收益额稳定期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股权自由现金流 |
|
| 量); | |
| R:永续期预期收益(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 |
| r:折现率/资本化率(资本化率取值与折现率相等); t: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
|
| |
|
| C C1 C2 (3) i |
|
| 式中: | |
| C1:基准日的现金类溢余性资产(负债)价值; | |
| C2:其他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的价值。 | |
| 收 益 预 测 过 | 1.对企业管理层提供的未来预测期期间的收益进行复核。 |
| 程 | 2.分析企业历史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结合企业的资本结 |
| 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对管理层提供的明确预测期的 预测进行合理的调整。 |
|
| 3.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评估假设。 | |
| 4.根据宏观和区域经济形势、所在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经营模式,对 | |
| 预测期以后的永续期收益趋势进行分析,选择恰当的方法估算预测期 | |
| 后的价值。 | |
| 5.根据企业资产配置和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确定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 | |
| 折现率选取 |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按 |
| 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净现金 | |
| 流量,则折现率选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是期望的股权 |
|
| 回报率。 | |
| R R MRP e f e |
|
| Re 其中: 为公司权益资本成本 |
|
| Rf :无风险报酬率; |
|
【2017】第 1060 号- 1 9 - MRP :市场风险溢价; ε :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 (1 ) ) E D t t e 式中: t 为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t 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D、E:分别为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溢余及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负 债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 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闲置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业务收益无直接关系的,未纳入收 益预测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常见的指:没有控股权的长期投资、递 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为离退休职工计提的养老金等, 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后加回。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 评估和产权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1.与委托人接洽,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该单位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和 现状的介绍,了解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其评估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 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
2.指导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资料。
3.评估人员对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申报表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非 实物资产清查,主要通过查阅企业原始会计凭证、函证和核实相关证明 文件的方式,核查企业债权债务的形成过程和账面值的真实性。实物资 产清查,根据重要性原则采用逐项或者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主要 为现场实物盘点和调查,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拍摄、记录;收集委估 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查阅有关机器设备运行、维护及事故记录等资料。 评估人员通过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管理情况。
4.收集企业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指标,以及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 固定资产更新或投资计划等资料。经过与单位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资料进 行核查和验证。结合所采用评估方法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和相关资 料,以及可比企业财务指标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
5.对管理层进行访谈。评估人员听取企业营运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业 务收入情况及其变化;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历年收益状况及变化的主 要原因。了解企业核算体系、管理模式;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力量以及 未来发展规划和企业竞争优势、劣势。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 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配置利用状况。
6.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提供并保证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 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讨 论未来各种可能性,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 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 发展前景,分析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目的及评估假设的适用性。
7.评定估算。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 相关条件,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模型或公式,分析各项指 标变动原因,通过调整和计算,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对各种评估方法 形成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 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评估结论。
8.各评估人员与被评估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对接,在确认评估工作中没 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下,汇总资产评估初步结果,进行评估结论的 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9.评估报告经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将评估结果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 进行汇报和沟通。根据沟通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委托人 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 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 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 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 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 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 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
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 营下去。
(二)一般假设: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 化,评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 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评估对象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 汇率基本稳定。
4.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的 一切取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三)收益法假设: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业务合同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签署的协议, 审计报告、财务资料等所有证据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
2.评估对象目前及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 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3.企业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4.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的预 测,不考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 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
5.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给评估机构的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 的基础,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和判断, 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 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 位未来盈利预测的利用,并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6.被评估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对未来年度的预测如:收入、成本、费 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在未来年度的经营中是可以实现的;假设被评估 单位第 8.6 代薄膜晶体管生产线于 2018 年 4 月竣工投产,2019 年 6 月 达产,实现玻璃基板月投入 120K。
7.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签订的《关于 8.5 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了 解到企业将享受如下优惠:从项目达产之日起 10 年内,根据企业对市、 县实际贡献,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奖励、鼓励企业效益提升等方式,分 年度予以奖励。实际贡献的测算参考本项目当年纳税市、县获得的地方 留存部分,第 1 年至第 5 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存 50%、增值税留 存 100%;第 6 年至 10 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存 50%,增值税留存 50%。
评估人员根据该优惠政策的实行年限及目前企业所处的项目期间假设 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 16 年,其中包括建设期 2 年,投产期 2 年,达产 年 12 年,达产年第 12 年开始,企业不再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8)设备享受购进设备进项税退还政策,根据财税【2017】5 号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三批适用退还增值税期末留底税额政策的集成 电路重大项目企业的名单可知,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企 业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准予退还的政策。准予退还的 购进设备留底税额的计算如下:
企业当期购进设备进项税额大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底税 额"的,当期准予退还的购进设备留抵税额为期末留抵税额;企业当期 购进设备进项税额小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底税额"的,当 期准予退还的购进设备留抵税额为当期购进设备进项税额;企业收到退 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该项设备进项税即征即退税收政策未明确规定具体享受年限,本次考虑 该项税收政策可永续享受。本次按永续年限进行预测。
本报告评估结果的计算是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评估报告 对评估对象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为依据进行。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 这些假设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将不承 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一、评估结论
I.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7年6月30日,在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5,685,558,335.37元。其中:
【2017】第 1060 号
总资产账面值7,592,099,939.41元,评估值7,663,783,714.82元,增值 71,683,775.41元,增值率0.94%;
负债账面值1,978,225,379.45元,评估值1,978,225,379.45元,评估无 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值5,613,874,559.96元,评估值5,685,558,335.37元,增值 71,683,775.41元,增值率1.28%。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 评估结果汇总表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316,139.27 | 316,139.27 | - | - | |
| 非流动资产 | 443,070.73 | 450,239.11 | 7,168.38 | 1.62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 - |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 -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净额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 - | - | - | - | |
| 固定资产净额 | 334.48 | 342.45 | 7.97 | 2.38 | |
| 在建工程净额 | 279,607.18 | 283,458.80 | 3,851.62 | 1.38 | |
| 工程物资净额 | -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 - | - | - | ||
| 油气资产净额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额 | 14,647.75 | 17,956.54 | 3,308.79 | 22.59 | |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净额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8,481.32 | 148,481.32 | - | - | |
| 资产合计 | 759,210.00 | 766,378.38 | 7,168.38 | 0.94 | |
| 流动负债 | 197,822.54 | 197,822.54 | - |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评估基准日: | 负债合计 | 197,822.54 | 197,822.54 | - | - |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净资产(资产减负债) | 561,387.46 | 568,555.84 | 7,168.38 | 1.28 |
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原因
固定资产设备账面净值3,344,818.52元,评估净值3,424,456.40元,增 值79,637.88元,增值率为2.38%。
经分析,本次评估减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车辆:车辆评估原值减值46,362.39元,减值率1.92%;评估净值 增值34,944.60元,增值率1.62%,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车辆的升级换代 较快,使得车辆的市场价格不断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是由于会计折
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致使评估净值增值。
(2)电子设备: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58,973.82元,减值率4.26%; 评估净值增值44,693.28元,增值率3.77%,主要原因如下:设备中电脑、 笔记本、空调等电子类设备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持续走跌造成原值 减值,而其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致使评估净值增 值。
综合上述因素,设备评估增值79,637.88元,增值率为2.38%。
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及原因
在建工程账面值为2,796,071,776.18元,评估值为2,834,588,021.42 元,增值38,516,245.24元,增值率1.38%,增值主要为在建工程-土建 工程增值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值为 2,777,544,018.53 元 , 评 估 值 为 2,816,060,263.77元,增值38,516,245.24元,增值率1.39%。增值原因 主要为:企业在前期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为自有资金,未发生 借款利息,而本次评估是依据现有的投资规模及合理的建设工期重新测 算了资金成本,故造成增值;此外,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受房地产市场价 格持续上涨的影响也是导致增值的另一主要原因。
无形资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 146,477,507.71 元,评估值为 179,565,400.00元,增值33,087,892.29元,土地的增值原因主要为企 业拿地以后,至评估基准日期间,随着市场化不断推进,工业用地需求 量增加,地价上涨,因而造成土地增值。
II. 结论及分 析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值为人民币568,555.84万元,增值额7,168.38万元,增值率 1.28%。 采用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上述假设条件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为542,300.00万元,减值19,087.46万元,减值率3.40%。 二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26,255.84万元,差异率4.84%。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基础法是指 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 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 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 的显化范畴不同,企业拥有的研发能力、管理团队等不可确指的商誉等 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客 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内在价值。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 在一定的差异。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尚处建设期,主营业务产品处于前 期市场培育阶段,近两年未有收入产生。根据企业的可研报告可知,企 业主要产品为大尺寸高分辨率(4K×2K、8K×4K)IGZO电视面板,未来 兼容生产以IGZO为背板的OLED电视面板。代表产品包括50"、58"、 68"、102"超高清TFT-LCD电视面板(Open Cell),经评估人员了解, 现有市场未有屏幕分辨率为8K×4K的产品,虽然企业提供了相关的可研 报告,但现有市场无法查询到相关的财务指标,且企业未来年度发生的 各项成本及期间费用未有一个明确的计划,预测数据具有不确定性,使 用数据的质量与数量上不如资产基础法。而资产基础法是基于历史成本 对各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可以真实的反映企业的 价值。故资产基础法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鉴于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能够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内在价 值,故以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5,685,558,335.37 元。 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亿捌仟伍佰伍拾伍万捌仟叁佰叁拾伍元叁角柒分。
III.其他 鉴于市场交易资料的局限性,本次评估未考虑股权交易由于控股权或少 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因缺乏流动性的影响。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予以关 注:
1.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 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 估。
2.本机构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资产清单 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 性负责。
3.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
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但是,报告使用者应当不完全 依赖本报告,而应对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 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4.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 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但是,报告使用者应当不完全 依赖本报告,而应对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 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5.若存在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在 委托时和评估现场中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 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 任。
6.上述特殊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而评估报告未调整的情况下, 评估结论将不成立且报告无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I.评 估 报 告 使用范围
1.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所使用。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论仅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 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 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的保证。
5.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 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或 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 同样的约束力。
II. 评 估 结 论有效期 1.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有 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2018 年 6 月 29 日。 2.超过评估结论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III.涉 及 国 有资产项目 的特殊约定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IV. 评 估 报 告解释权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 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四、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评估报告日为2017 年 11 月 27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敏 首席评估师 张永卫 签字资产评估师 Tel:021-52402166 赵澎 Tel:021-52402166 龚瑶 其他主要评估人员 陆定焕 报告出具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地址 200050 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52402166(总机)021-62252086(传真) 网址 www.dongzhou.com.cn;www.oca-china.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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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电熊猫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东洲评报字【2017】第 1060 号
序号 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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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总经办【2017】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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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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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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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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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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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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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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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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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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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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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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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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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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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