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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U FEIJI ELECTRONICS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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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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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7 月3 日接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泽湘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沈晶女士的通知,周泽湘先生、沈晶女士7 月2 日、7 月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45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 增持后持股比例 |
|---|---|---|---|---|---|---|
| 1 | 周泽湘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36,211,189 | 300,000 | 36,511,189 | 18.78% |
| 2 | 沈晶 | 副总经理兼董秘 | 4,203,050 | 150,000 | 4,353,050 | 2.24% |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周泽湘先生、沈晶女士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过公司股 票,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作出 上述增持决定。
2、增持计划:周泽湘先生、沈晶女士计划于在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2015 年7 月2 日)起未来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 及资本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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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周泽湘先生、沈晶女士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 司,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周泽湘先生、沈晶女士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 股票。
4、若后续周泽湘先生、沈晶女士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7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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