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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ec Technologies Group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24
Nov 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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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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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11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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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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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毕马威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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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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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天 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 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改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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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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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 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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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 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 威华振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 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 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强,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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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强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 2024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9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欣华,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欣华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张欣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 2002 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 分,其中项目合伙人于 2023 年 12 月曾受到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 次,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 1 | 付强 | 2023年12月21 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 | 针对沈阳化工年报审计项目出具警示函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 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 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 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 素确定。2024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238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 民币 200 万元,同比下降 6.98%,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8 万元,同比下降 5.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 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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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 服务的需求,拟改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事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 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合理、恰当。同意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毕马 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聘期 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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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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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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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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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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