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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ec Technologies Group Inc.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Jul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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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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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7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 年利 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分配方案规定,鉴于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公司股本总额由 1,176,932,446 股增加至 1,186,040,198 股。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86,040,198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9,071,888 股后的 1,156,968,31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96851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 45,914,403.07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 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 股 =45,914,403.07 元/1,186,040,198 股10 股=0.387123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 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871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03871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176,932,446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29,071,888 股)的股本总额 1,147,860,5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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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股利 0.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5,914,422.32 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 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03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4)。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导致公 司股本总额由 1,176,932,446 股增加至 1,186,040,19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5)、《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86,040,198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9,071,888 股后的 1,156,968,31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96851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 45,914,403.07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96851 元)=现金分红总额 (45,914,422.32 元)÷[调整前公司总股本(1,176,932,446 股)+2019 年股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7,377,234 股)-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775,282 股)+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505,800 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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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071,888 股)]*10 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9,071,888 股不享有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9,071,888 股后的 1,156,968,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6851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57166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93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968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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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系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 司股份 29,071,888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分配方案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186,040,198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9,071,888 股后的 1,156,968,310 股为基数实施。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 股=45,914,403.07 元/1,186,040,198 股10 股=0.387123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8712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8712 元/股。

2、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10 室、北京市海淀 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11 号楼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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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咨询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真电话:010-82776677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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