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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ec Technologies Group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Oct 29, 2012
54266_rns_2012-10-29_951c9c94-0a7d-4228-8874-18eddc916107.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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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并就有关情 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已 全部建设完成,现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56,873,258.4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可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56,873,258.41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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