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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Resource Ener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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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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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2 股票简称:天壕环境 编号:2016-022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0,000 万元,若按当前市场价格计 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约不超过 50,000,000 股。公司将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 2016 年 6 月实施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201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07.55 万元; 2015 年 1-9 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82.62 万元。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2015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预计 2015 年度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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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135.01 万元。

考虑到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因素影响, 2016 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以下分析基于假设 2016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有以下 3 种情形:

(1)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持 平;

(2)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增 长 15%;

(3)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增 长 30%。

5、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同时,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相关费用。

7、在预测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现金分红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2016 年 2 月 2 日,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壕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提交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提议公司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假设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最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且实施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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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2015 年末 2016 年度/2016 年末 2016 年度/2016 年末 2016 年度/2016 年末
不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万股) 38,718.95 77,437.91 87,437.91
假设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2015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14,135.01 14,135.01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万元)
225,756.19 236,793.68 326,793.68
预计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19 0.17
预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7% 6.11% 5.11%
假设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2015 年增长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14,135.01 16,255.26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万元)
225,756.19 238,913.93 328,913.93
预计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21 0.20
预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7% 6.99% 5.86%
假设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2015 年增长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14,135.01 18,375.51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万元)
225,756.19 241,034.18 331,034.18
预计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24 0.23
预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7% 7.87% 6.60%

注 1: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 为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非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 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累计月数。

注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 P0/(E0+NP÷2+ 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 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 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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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加较大,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较 好,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完全释放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将相关利 润全部释放,从而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 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0,000.00 万元,拟用于北京 华盛煤层气连接线项目、余热发电 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低碳技术研发 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北京华盛煤层气连接线项目

1、天然气行业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天然气资源丰富,但由于天然气产业起步较晚,同时受到勘探开发技术 及利用技术水平较低、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落后、价格机制缺陷等因素的制约, 行业发展速度一度较慢。2014 年,我国天然气占全国能源消费的比例只有 5.60%, 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近年来,为保障我国国家能源安全以及国民经济的绿色、 低碳、可持续发展,我国积极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培育并完善天然气市场,大力 发展天然气行业。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到 2015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 的比例提升到 8.3%;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4 年 6 月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 划(2014-2020 年)》也提出要求,到 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要 提高到 10%以上。包括煤层气在内的天然气供应,受国家能源政策推动,未来具 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015 年 2 月 28 日和 2015 年 11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两次下调天然气市场 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降低 0.44 元/立方米和 0.70 元/ 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降低 0.70 元/立方米。我国天然气价格正 式并轨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随着天然气价格的下调,天然气消费未 来将呈现持续、快速增长,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2、促进吕梁地区煤层气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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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 划》,明确了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促 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方针。《山西省“四气”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纲 要)(2010 年~2020 年)》对“气化山西”的目标作了进一步明确:“到 2015 年, 山西省“四气”供气总量达到 218 亿立方米,总利用量达到 111 亿立方米,覆盖人 口 2000 万;到 2020 年,“四气”年供气量达到 379 亿立方米,实现 119 个县市区 天然气、煤层气全覆盖,交通干线全覆盖,重点工业用户全覆盖,重点旅游区全 覆盖”。《吕梁市“四气”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2011 年~2020 年)》则明确要求 加快吕梁地区煤层气的开发与利用。兴县华盛将兴县优质的煤层气资源,通过该 工程输送至兴县城市各下游用户,使煤层气资源得以合理、有效的利用。

3、改善城市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

按等热值计算,1×108Nm3(在 0 摄氏度 1 个标准大气压下的气体体积)天 然气可替换 16.4×104 吨煤,天然气燃烧后排放的颗粒物、SO2 和 CO 分别是燃 煤的 1/660、1/120 和 1/132,排放的 CO2 不足燃煤的 2/3。本项目达产后,将有 利于实现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

(二)余热发电 EMC 项目

1、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

根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节约能源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 政策,降低企业生产中的能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利用燃机尾气发电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有效措施,可以显著提高燃料利用率, 减少排放,是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重要措施,具有良 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 视,在我国也一直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本次余热发电 EMC 项目响应国家政策,有效地履行了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对促进节能技术与环境治理的推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2、符合当地经济良性发展的要求

项目电厂建成后可为当地提供电力,同时可为电网的负荷增长提供电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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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一定基础。将燃机尾气的废弃资源优势就地转化为经济优势, 对该地区加快建成工业基础产业从而带动该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 作用。

本次余热发电 EMC 项目合计年供电量约 84,470 兆瓦时,项目建成后,可以 有效地起到节能减排的作用,达到项目经济效益和节能环保社会效益的统一。

3、符合巩固公司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余热发电 EMC 业务,在行业内起步较早,在 水泥、玻璃等行业投资的 EMC 项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处在专业节能服务行业 的前沿。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节能市场容量将不断 扩大。公司积极拓展余热发电 EMC 领域,从而继续巩固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天然气长输管 道加压站和冶金领域的余热发电 EMC 业务的布局,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盈利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三)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余热发电及其相关应用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随着公 司新能源板块强化战略的实施,预计将承接更多的余热利用、天然气、光热、生 物质利用等新能源项目。通过技术创新,公司未来可有效提高效益,提升余热利 用效率,充分发挥光热、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经济性,在已有的低碳技 术研究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开展超临界二氧化碳发电、有机朗肯发 电、天然气管道压差发电及新能源微电网等技术研发创新,提高低品味余热(300 摄氏度以下的余热资源)利用价值,为光热等各类新能源提供高效发电技术平台, 从而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四)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对流动资金存在较大需求

公司一直致力于余热利用 EMC 项目的开发与运营。余热发电 EMC 项目需 要经过设计、建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诸多环节,且通常由 EMC 服务提供商垫付大量资金完成项目的前期建设,待项目正式投产后,公司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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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约定的优惠电价和实际供电量与合作方进行结算,资金回收周期长。因此,公 司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和快速扩张,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近年来业务 规模和营业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 比增长 40.58%、26.47%和 37.56%,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对资金存在较大需求。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 9,550.00 万元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 2、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充足流动资金的支持

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业务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 推动,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余热发电 EMC 业务领域;同时,公司积极完善业务战 略布局,进军天然气输配和分销领域及其他环保行业,实现业务结构的多元化, 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随着公司业务拓展,流动资金需求将大幅上升,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及业绩持续增长。

  • 3、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资 金。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和 2015 年 8 月发行了两期短期融资券,金额分别为 15,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发行利率分别为 7.00%和 6.98%;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46,700 万元,同比增长 808.21%,有息负债的增长使得公司 财务费用由 2014 年 1-9 月的 1,076.51 万元大幅增长至 2015 年 1-9 月的 2,312.92 万元,增幅达 114.85%,债务融资空间已受到限制。通过股权融资方式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 充实资金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北京华盛煤层气连接线项目、余热发电 EMC 项目、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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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 2015 年通过收购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盛”), 实现天然气供应及管输业务布局。随着国家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不断 深入,天然气(煤层气)行业有望迎来发展良机。北京华盛煤层气连接线项目是 公司发展以天然气供应及管输业务为主的清洁能源供应板块的重要战略部署,有 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现有余热发电 EMC 业务既覆盖了水泥、玻璃、煤化工等行业,还通过 转化储备技术和收购优质标的等方式,进军有色金属冶炼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加压 站等余热利用领域,在余热发电 EMC 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本次余热发电 EMC 项目有利于公司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加压站和冶金领域的余热发电 EMC 业务的布局,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盈利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可持续发展 能力不断增强,从而继续巩固行业地位。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成立了天壕低碳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 项目设计、基础研究、研发人才培养及相关对外技术服务等工作。天壕低碳技术 研究院旨在加快加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不断推出具有 高科技含量的新技术、不断提高余热利用效率,巩固和提高公司在余热发电领域 的优势。随着公司新能源板块强化战略的实施,预计将承接更多的余热利用、天 然气、光热、生物质利用等新能源项目。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的顺利实施可以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完善公司低碳技术研究院的技术创新 体系,提升公司工程技术研发和工业化应用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 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分技术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一贯坚持自我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经过多年自主开发实践积 累,已拥有高素质的管理团队,且多数成员在公司创业之初即加入;在余热发电 EMC 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主要环节,公司均配备了具有多年余热发电 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2014 年 6 月,公司对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中层管理人 员实施了股权激励;2015 年 7 月,公司收购北京华盛,其中交易作价的 50%以 公司股份支付,北京华盛原股东获得的公司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确保了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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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长期保持稳定。同时,北京华盛在气源、支干线管道、销售终端等各方面都 拥有一批天然气供应及管输业务领域的专业人才。

2、技术储备

公司设有天壕低碳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项目设计、基础 研究、研发人才培养及相关对外技术服务等工作。天壕低碳技术研究院旨在加快 加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不断推出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 技术、不断提高余热利用效率,巩固和提高公司在余热发电领域的优势。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经取得 3 项发明专利,2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市场储备

我国天然气资源丰富,近年来为保障我国国家能源安全以及国民经济的绿色、 低碳、可持续发展,国家正努力改善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培育并完善天然气 市场,大力发展天然气行业,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 升到 8.3%;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也提出要求,到 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要提高到 10%以上。 天然气市场前景广阔。在余热利用 EMC 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力拓节能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签署了 22 个西气 东输管道压气站余热利用项目合作协议,市场储备充足。

四、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 不排除存在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 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 率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北京华盛煤层气连接线项目、余热利 用 EMC 项目、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 目预期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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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将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自 2007 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余热利用 EMC 项目的开发和运营。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从事余热发电 EMC 项目的连 锁投资运营商之一,公司的余热发电 EMC 业务既覆盖了水泥、玻璃、煤化工等 行业,还通过转化储备技术和收购优质标的等方式,进军有色金属冶炼和天然气 长输管道加压站等余热利用领域,在余热发电 EMC 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 司余热发电 EMC 业务通过投资、建设、运营余热电站,将合作方提供的余热资 源转化为电能供给合作方使用,以帮助合作方降低实际能源消耗,减少烟气排放;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优惠电价和实际供电量与合作方进行结算,分享节能收益, 获取投资回报。因此,合作方能否正常经营和持续经营直接决定了公司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的生产运营效率,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 EMC 项目的经营和风险管控,选择生产经营较为稳定、 持续经营能力较强的行业内优势企业,并在 EMC 协议中设置赔偿或回购条款, 对因合作方生产经营原因导致公司余热电站运转率不足、发电量未达预期的情形 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做出明确约定。同时,公司将不断革新余热发电技术,巩固在 玻璃、水泥行业的优势地位,不断拓展在有色金属冶炼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加压站 等领域的余热利用。

天然气供应及管输业务方面,公司将积极开拓工业企业等优质客户,并加快 布局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锁定更多的下游优质客户,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的盈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 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募投项目将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丰富业绩 增长模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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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 金开展前期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 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 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存管银行和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 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 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15 年-2017 年),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 润分配,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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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使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 式损害公司利益;

  •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 相挂钩;

  •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对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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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