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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Resource Ener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y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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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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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薪酬的相关材料, 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 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了解,上述 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综合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 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李玉龙先生、郑春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本次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制定的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东辉、顾纯、符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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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 确定其薪酬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顾纯 符 国 群 段 东 辉

2016 年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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