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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Resource Ener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y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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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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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模拟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索引 模拟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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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模拟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XYZH/2014A2024-8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盛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 3111 号 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北京华盛公司管理层对该模拟盈利预测报告及其所 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模拟盈利预测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 假设没有为模拟盈利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该模拟盈利预测报告是在这些 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盈利预测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盈利 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华盛股权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重要提示:本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是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 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不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
一、模拟合并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1 、 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盛”或“本公司”,包括子公司时简称 “本集团”)原名北京华盛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汇通”)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21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1101291702 ;法定代表人:肖双田。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肥;投资管理。
营业期限:自 2008 年 8 月 21 日至 2028 年 8 月 20 日。
(2) 历史沿革
北京华盛初始成立时由张存惠、武瑞生和北京海通福瑞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福瑞得”)共同出资组建,北京华盛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张存 惠认缴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武瑞生认缴 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 ;海通福瑞 得认缴 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 。根据北京华盛章程约定,首期出资按持股比例缴付 300 万元,其余出资于 2010 年 8 月 11 日前缴足。股东首期出资经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8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京润验字( 2008 ) -26741 】验资报告。
北京华盛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 张存惠 | 30.00 |
10.00 |
| 武瑞生 | 105.00 |
35.00 |
| 海通福瑞得 | 165.00 |
55.00 |
| 合计 | 3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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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09 年 6 月 26 日,北京华盛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注册资本变更为 1010 万元,新增的 部分由张存惠出资 212.4 万元,武瑞生出资 147.5 万元,海通福瑞得出资 350.1 万元,本次 出资经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9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京润验字( 2009 ) 第 26711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1 年 5 月 15 日张存惠和武瑞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张存惠将其持有的北 京华盛 242.4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金的 24% 转让给了武瑞生。
根据 2012 年 12 月 30 日海通福瑞得与霍尔果斯疆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疆 海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海通福瑞得将其持有的北京华盛 515.10 万元出资, 占注册资金的 51% 转让给了疆海投资。
根据 2012 年 12 月 30 日武瑞生与北京泰瑞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 瑞”)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武瑞生将其持有的北京华盛 494.9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 金的 49% 转让给了北京泰瑞。
2012 年 12 月 30 日,北京华盛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根据 2013 年 1 月 16 日疆海投资与北京泰瑞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疆海投资将其持 有的北京华盛 515.1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金的 51% 转让给了北京泰瑞。此次股权转让后,北 京华盛成为北京泰瑞的全资子公司。
2013 年 8 月 8 日,北京华盛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注册资本由 101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 元,截止 2013 年 8 月 9 日,北京泰瑞已全额出资。本次增资经北京嘉明拓新会计师事务所 审验,并于 2013 年 8 月 9 日出具【京嘉验字( 2013 ) 4076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9 月 10 日北京华盛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名称由“北京华盛汇通科技有限 公司”变更为“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 2013 年 9 月 17 日北京泰瑞与北京新惠嘉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惠”) 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书》,北京泰瑞将其持有的北京华盛 600 万元出资转让给了北京新惠。
根据 2013 年 11 月 1 日北京泰瑞与大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璞投资”)签 订的《出资转让协议书》,北京泰瑞将其持有的北京华盛 300 万元出资转让给了大璞投资。
2014 年 9 月 23 日,北京华盛通过临时股东会决议,决定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至 25000 万元,北京泰瑞通过债转股增资 15400 万元,北京新惠以现金增资 2100 万元,同时通过债 转股增资 2300 万元,大璞投资以现金增资 2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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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4 年 11 月 19 日,经北京华盛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京泰瑞与西藏瑞嘉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藏瑞嘉”)、北京北京新惠与西藏新惠嘉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 新惠”)、上海大璞与上海初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初璞”)分别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北京泰瑞、北京新惠嘉吉、上海大璞分别将其持有对原平天然气的 17,500 万元、 5,000 万元、 2,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西藏瑞嘉、西藏新惠嘉吉、上海初璞,股权转 让价格分别为 19,265.84 万元、 5,382 万元、 2,691 万元。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上述股权转 让完成,北京华盛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华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西藏瑞嘉 | 17,500.00 |
70.00 |
| 西藏新惠 | 5,000.00 |
20.00 |
| 上海初璞 | 2,500.00 |
10.00 |
| 合计 | 25,000.00 |
100.00 |
(3) 天壕节能拟收购北京华盛
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节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北京华盛 100% 股权。本次交易前,天壕节能未持有北京华盛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北京华盛将成为天壕节能的全资子公司。
2 、模拟合并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 1 )本模拟合并盈利预测系为天壕节能收购北京华盛股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目的编制。
( 2 )本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是以北京华盛模拟架构下 2014 年 1-12 月已实现经营业绩为 基础,结合北京华盛 2015 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融资计划 , 依照本报告所述之编 制基础和各项假设,按重要性原则编制而成。
(3) 北京华盛模拟架构系指 ,2014 年 1-12 月报告期内,北京华盛收购了其子公司原平 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原平天然气 " ) 35% 的少数股权 , 向其子公司兴县华盛燃 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县华盛”)和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保德海通 " )进行了增资,且于 2014 年 10 月对不宜进入上市公司的部分资产及相关业务 进行了剥离出售后形成的公司架构。北京华盛模拟 1-12 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假设上 述重组所形成的架构自财务报表期初已经存在,且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一直存续。
( 4 )本合并盈利预测的合并范围包括北京华盛及详列于本报告六所述的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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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合并盈利预测系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上述模拟框架下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 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进行编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重大方面与北京华盛及各子公司编制 2014 年 1-12 月模拟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二、合并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 预测期内本集团所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以及本集团所在地 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 预测期内本集团所有合作方企业所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以 及合作方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3. 预测期内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本集团所适用的
各种税项在预测期间,其征收基础、计算方法及税率,不会有重大改变;
4. 预测期内本集团业务所处的行业状况以及所有合作方企业所处的行业状况无重大
变化;
5. 预测期内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发生重大变化;
6. 预测期内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7. 预测期内本集团的所有合作方企业经营正常,供气需求无重大变化;
8. 预测期内本集团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不会因外部环境变化而无法如期实现或发生 重大变化;
9. 本公司及所属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在预测期间内不会因人力缺乏或合作方生产 经营发生重大变动而受到不利影响;
10. 预测期内,公司架构无重大变化;
11. 预测期间内,不会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12. 预测期内本集团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不可预测因素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所有 合作方企业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不可预测因素对合作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13. 预测期内,本集团燃气产品的销售价格不会受到有关部门的调价影响;假设上游供 气价格调整时,可同步调整下游工业用户或非居民用户的销售价格,基本保持毛利额不变; 现有业务区域范围内的竞争、新业务拓展、业绩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等,在预测期内不受 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调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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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预测期间内资金筹措按财务规划目标完成,并与项目资金计划进度相匹配;
15. 预测期间内在建项目全部按工程计划进度准时完工,且达到预计运营标准;
16. 预测期间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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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盈利预测表
| 三、合并盈利预测表 | ||
|---|---|---|
| 项目 | 2014 年度模拟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一、营业总收入 | 934,902,483.30 |
1,096,415,294.67 |
| 其中:营业收入 | 934,902,483.30 |
1,096,415,294.67 |
| 二、营业总成本 | 840,384,474.59 |
973,948,988.36 |
| 其中:营业成本 | 777,932,199.77 |
913,875,897.57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597,773.05 |
3,889,786.37 |
| 销售费用 | 11,158,874.30 |
9,936,669.73 |
| 管理费用 | 48,129,125.79 |
46,377,117.19 |
| 财务费用 | -100,956.28 |
-130,482.50 |
| 资产减值损失 | 667,457.96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351,541.51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
94,869,550.22 |
122,466,306.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3,118.44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37,157.26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
93,865,511.40 |
122,466,306.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589,785.89 |
31,099,005.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
71,275,725.51 |
91,367,300.3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076,125.47 |
80,378,064.41 |
| 少数股东损益 | 8,199,600.04 |
10,989,235.9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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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北京华盛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根据上述模拟架构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北京华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北京华盛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记账本位币
北京华盛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北京华盛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 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北京华盛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 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 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北京华盛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 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 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 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 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北京华盛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北京华盛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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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 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 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 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北京华盛取得控制权之 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模拟财务报表中假设基础除外。
北京华盛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北京华盛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 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北京华盛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1 )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北京华盛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北京华盛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 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 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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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北京华盛将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 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 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 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北京华盛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被 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 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 )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北京华盛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北京华盛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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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 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 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北京华盛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 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 信用损失 ) 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 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 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
( 2 ) 金融负债
1 )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北京华盛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 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 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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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负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披露具体金融负债内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北京华盛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 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 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北京华盛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 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 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9.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北京华盛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 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北京华盛按规定程序 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时,应首先考虑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否需要计提,需要计提的则按 下述( 1 )中所述方法计提;其次,应对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外的其他应 收款项,考虑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能否反映其风险特征,如能够反映则按下述( 2 )中所 述组合及方法计提或不计提坏账准备,如不能够反映则按下述( 3 )中所述理由及方法计提 坏账准备。
- (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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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或金额标准 |
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
(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集团内部往来 | 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集团内部往来 | 不提取坏账准备 |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不提取坏账准备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账龄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0 |
1-2 年 |
10 |
2-3 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 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0. 存货
北京华盛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 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 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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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 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1.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华盛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北京华盛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 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北京华盛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含)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时, 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 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 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 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北京华盛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 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 值作为投资成本。
北京华盛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 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 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北京华盛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 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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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12. 固定资产
北京华盛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管网及场站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 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 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 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北京华盛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 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北京华盛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4.75 |
| 管网及场站设备 | 10-20 |
5 |
4.75-9.5 |
| 机器设备 | 3-20 |
5 |
4.75-31.67 |
| 运输设备 | 3-5 |
5 |
19-31.67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3-5 |
5 |
19-31.67 |
北京华盛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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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 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 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 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 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 差异进行调整。
14.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 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 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5. 无形资产
北京华盛的主要无形资产是土地使用权、软件、特许经营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 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 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 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并且单独确认的特许经营权按其在合并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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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 使用寿命内摊销。
16. 长期资产减值
北京华盛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北京华盛将进行 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 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 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 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 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 的下跌;
( 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 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 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 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 7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7. 长期待摊费用
北京华盛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 1 年 以上 ( 不含 1 年 ) 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 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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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职工薪酬
北京华盛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北京华盛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 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 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北京华盛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 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 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 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 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北京华盛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北京华盛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 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0. 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燃气供应收入、燃气安装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 1 )燃气供应收入: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并且收入能可靠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 确认。具体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根据每月抄表数量确认收入 :a. 用户已使用天然气; b.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 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 2 )燃气安装收入:在提供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北京华盛、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 3 )其他:燃气灶具、壁挂炉等商品销售在交付商品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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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 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 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 ) 计量。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北京华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 ( 暂时性差异 ) 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 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 或可抵扣亏损 ) 的非企业 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北京华盛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3. 租赁
北京华盛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北京华盛作为 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 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北京华盛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北京华盛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4.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 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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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 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年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五、税项
北京华盛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 、企业所得税
北京华盛及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 25% 。
2 、增值税
北京华盛之子公司原平天然气、兴县华盛和保德海通的燃气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销项 税率为 13% ,燃气采购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进项税率为 13% 。销售商品收 入适用增值税,销项税率为 17% ,购买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 扣销项税,进项税率为 17%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保德海通 2013 年 3 月之前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3% , 2013 年 3 月之后成为一般纳税人。
3 、营业税
原平天然气、兴县华盛、保德海通的燃气安装收入适用营业税,适用税率为 3% 。北京华盛 及其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收益、工本服务费等收入适用营业税,适用税率为 5% 。
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其他
北京华盛及其子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其他均以应纳增值税、营 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原平天然气适用税率如下:
| 项目 | 适用税率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12 年9 月前为1%,2012 年9 月后为7%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价格调控基金 | 1.5% |
| 河道维护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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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华盛适用税率如下:
| 项目 | 适用税率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价格调控基金 | 1.5% |
保德海通适用税率如下:
| 项目 | 适用税率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价格调控基金 | 1.5% |
| 河道维护费 | 1% |
5 、房产税
北京华盛之子公司原平天然气以房产原值的 70%-80% 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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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并盈利预测报告的合并范围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营范围 | 2014 年末持股比例( %) |
是否合 并报表 |
|---|---|---|---|---|---|---|---|---|
| 直接设立的子公司 | ||||||||
1 |
兴县华盛 | 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吕梁 市兴县 |
管道燃气 | 6,000.00 |
燃气供应,燃气表、灶、配件 零售:燃气管道的配套安装; 液化气 LNG的生产、储存及销售; LNG、CNG加气站的运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 经营,需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 经营) |
90.00 |
是 |
2 |
忻州市华盛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忻州华盛”) |
有限责任公司 | 忻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 |
燃气供应 | 300.00 |
供申请天然气加气站资质证 (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销 售:普通机械设备、普通电器 设备 |
80.00 |
是 |
3 |
保德县海通燃气东 城加气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保德 东城”) |
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忻州 市保德县 |
燃气供应 | 500.00 |
用于办理前置证件和前期筹建 | 51.00 |
是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4 |
原平天然气 | 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忻州 原平市 |
管道燃气 | 1,000.00 |
一般经营项目:天然气供应, 燃气表、灶、配件零售;燃气 管道的配装安装 |
86.1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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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营范围 | 2014 年末持股比例( %) |
是否合 并报表 |
|---|---|---|---|---|---|---|---|---|
5 |
保德海通 | 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忻州 市保德县 |
管道燃气 | 6,000.00 |
天然气(煤层气)开发利用及 销售项目的筹建(筹建期间不 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壁挂 炉、燃气灶具及配件的销售。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需经审批或许可的在取得审批 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
66.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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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七、合并盈利预测表主要项目说明
1 、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主营业务收入 | 907,524,938.34 |
1,069,101,473.07 |
| 其中:燃气收入 | 907,524,938.34 |
1,069,101,473.07 |
| 其他业务收入 | 27,377,544.96 |
27,313,821.60 |
| 合计 | 934,902,483.30 |
1,096,415,294.67 |
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燃气供应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燃气安装收入。
燃气收入主要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原平天然气,兴县华盛和保德海通的燃气收入。本集团 根据下属三家子公司预计供气量和协议气价计算供气收入。本集团 2015 年预测期燃气收入 增加主要因为铝业市场回暖,兴县华盛的工业客户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0 月起 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第二条生产线,导致兴县华盛的工业用户用气量大幅度提高。
2 、营业成本
2、营业成本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 主营业务成本 | 762,672,891.13 |
898,167,799.13 |
|
| 其中:燃气成本 | 754,205,799.84 |
885,402,874.64 |
|
| 折旧 | 6,058,652.73 |
10,262,743.74 |
|
| 其他业务成本 | 15,259,308.64 |
15,708,098.44 |
|
| 合计 | 777,932,199.77 |
913,875,897.57 |
营业成本是依据本集团预测期间的经营变动趋势进行预测。其中燃气成本主要是依据预 期的燃气计划用量,计划用量对应产生的管耗量和现行政策下的燃气采购单价计算得出。折 旧成本主要是依据固定资产中城市管网和输气专用机器设备部分的余额,及预测期间预计新 增资产情况进行预测。由于铝业市场回暖,兴县华盛的工业客户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0 月起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第二条生产线,因此预期兴县华盛的工业用户购气量较 前期相比大幅度提高。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营业税 | 764,030.47 |
819,971.0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90,395.19 |
1,469,26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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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 教育费附加 | 387,106.93 |
608,071.20 |
| 地方教育税附加 | 262,921.30 |
488,255.78 |
| 价格调节基金 | 170,774.13 |
366,191.83 |
| 其他 | 122,545.03 |
138,032.11 |
| 合计 | 2,597,773.05 |
3,889,786.37 |
4 、销售费用
4、销售费用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 汽车费用 | 1,251,110.23 |
1,471,143.18 |
|
| 职工薪酬 | 3,202,362.47 |
3,749,973.80 |
|
| 修理费 | 4,518,801.75 |
3,785,614.63 |
|
| 其他 | 2,186,599.85 |
929,938.12 |
|
| 合计 | 11,158,874.30 |
9,936,669.73 |
5 、管理费用
5、管理费用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 职工薪酬 | 17,319,004.37 |
17,403,958.27 |
|
| 特许权摊销 | 12,045,585.18 |
12,045,585.18 |
|
| 折旧费及摊销 | 5,965,497.03 |
6,481,613.65 |
|
| 办公费用 | 4,047,453.04 |
4,054,845.86 |
|
| 税费 | 2,087,168.57 |
2,352,602.75 |
|
| 房租物业及水电费 | 1,141,830.57 |
931,940.49 |
|
| 汽车费用 | 437,180.27 |
633,331.85 |
|
| 中介机构费用 | 1,869,935.27 |
126,307.00 |
|
| 其他 | 3,215,471.49 |
2,346,932.14 |
|
| 合计 | 48,129,125.79 |
46,377,117.19 |
管理费用是依据各子公司历史数据并考虑其在预测期间的经营变动趋势进行预测。其中 职工薪酬主要是依据各子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员薪酬水平、安全生产奖金以及各地方社保 公积金计缴标准等进行预测;折旧及摊销主要是依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 余额,及预测期间预计新增资产情况进行预测;税费主要依据各应税事项及相应适用税率进 行预测。中介机构费主要是依据北京华盛各子公司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评估费及律师费 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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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015 年度 (本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财务费用
6、财务费用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利息支出 | - |
- |
| 减:利息收入 | 158,499.22 |
172,089.78 |
| 加:手续费 | 57,542.94 |
41,607.28 |
| 合计 | -100,956.28 |
-130,482.50 |
7 、所得税费用
7、所得税费用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967,287.17 |
34,309,642.71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377,501.28 |
-3,210,636.79 |
|
| 合计 | 22,589,785.89 |
31,099,005.92 |
本集团在预测企业所得税费用时,系根据预测的利润总额,按照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进行预测。
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076,125.47 |
80,378,064.41 |
9 、 少数股东损益
9、 少数股东损益 |
||
|---|---|---|
| 项目 |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
2015 年度模拟预测数 |
| 少数股东损益 | 8,199,600.04 |
10,989,235.98 |
本集团在预测少数股东损益时,系按照预测期间纳入合并盈利预测范围的各子公司的税 后利润及少数股东持有该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自本报告期初开始模拟)进行预测。
八、影响合并盈利预测实现的主要因素及对策
对本公司预测期间合并盈利预测结果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及对策主要包括:
1 、行业政策风险
本集团属天然气行业,天然气行业是使用过程清洁、能源转化高效的产业,受到国家产 业政策的支持与鼓励。但是,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法规的改变将会影响 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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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然气定价模式风险
目前,我国天然气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机制,山西省内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由各地市物价局 制定。燃气价格分为居民、工业和其它三类,居民用气价格以物价局规定价格为准,供工业 用气价格按照存量气和增量气分别作价。工业用气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可按照批量折扣原 则,由供用气双方在不超过规定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在供气价格上调时,目前政府指导定价采用基础价格上调等额水平的定价机制一定程度上保 障了本集团利润的稳定性。如果未来遇到政府物价部门出台新的价格调整政策,燃气管网企 业不能将供气价格的调整转移给用气方时,天然气销售业务的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因此, 本集团存在因政府对燃气指导价格定价政策变动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此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一部分气源来自当地的煤层气。各地煤层气成本差别较大,物 价部门不再做统一价格指导,完全由市场定价。兴县华盛、保德海通所在地域富含煤层气, 采购价格较同地域市场天然气价格低,从而降低了公司的原料气成本。未来若当地的煤层气 价格大幅上涨,亦可能对上述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 、对上游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原平天然气、保德海通、兴县华盛分别从事山西省原平市、保德县、兴县城市燃气管网 的建设和运营业务。目前本集团的气源主要有天然气、煤层气等。本集团依托完善的地区输 气管道系统,气量供应充足,管网灵活调配的气源保障格局,为企业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充足 的气源保障。
由于我国目前的天然气资源几乎全部集中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地方大型能源企 业等国企。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本集团主要向山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燃 气,存在较强程度的依赖。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各地工业客户数量的增加,本集团 选择供应商的弹性也在增强,向单一上游供气企业依赖现象逐年下降,实现了气源逐步多元 化的态势。本集团在长期的经营中与上游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密切合作关系并按照天然气 行业的惯例与上游公司签订了照付不议合同,且燃气的供应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为维持居民 生活与工厂运营,燃气供给会得到一定的保障。但仍然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的现象,如果 上游供应商供应量大幅减少、价格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协议供应燃气, 则会对北京华盛的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影响下游用户的生产和生活。
4 、对下游客户依赖的风险
原平天然气主要客户为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一直占据原平天然气 90% 及以上的销 售份额;随着兴县华盛主要客户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的投产,兴县华盛对大客户的销售依 赖度也提高到 80% 以上;目前,保德海通客户主要为商业客户,销售集中度较低,未来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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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潜在客户山西同德铝业有限公司的投产,保德海通对大客户的销售依赖度也将超过 80% 以 上。虽然本集团各子公司拥有在当地行政区域范围内供气的独家特许经营权,同时,按照行 业惯例,本集团各子公司与下游氧化铝工厂签订了“照付不议”合同,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但是,由于本集团主要客户为氧化铝生产企业,对单一行业客户依赖程度较大。如果下 游企业因宏观经济形势等原因,用气需求大幅下滑,不能按照协议购买天然气,则会对本集 团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 、气源紧张导致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
根据《中国的能源政策( 2012 )》白皮书,我国天然气人均占有量较低,仅为世界平均 水平的 7.5% 。随着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天然气消费将继续 保持增长趋势。但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呈供不应求的状态,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预测,未来资 源约束矛盾将更加突出。
近年来,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天然气需求量不断增大,本集团获得的天然气供应量虽 然也不断增长,并逐步实现气源来源多样化,但天然气供应量受政府的计划控制,本集团的 业务发展受上游天然气供气量的制约。如果出现气源紧张,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业务拓展都 将受到不利影响。
6 、安全生产的风险
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涉及天然气管输行业,管线项目跨度大,由于城市道路、管线沿途建 筑物情况的复杂性,导致对技术要求较高,安全风险也大,其主要风险因素包括人口密度、 第三方破坏、管道腐蚀、设计缺陷、操作失误、自动化水平等。因此,本集团存在安全生产 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7 、季节性风险
季节变化对本集团天然气销售的影响主要表现于城市燃气和氧化铝焙烧工序需求变动 的影响。对城市燃气用户,天然气主要是用做燃料,除了平时烹饪、热水需要外,在冬季主 要用于供暖,气温偏低时天然气销售量将增加。氧化铝生产往往为了规避气源紧张的风险, 冬季需求将低于其他季节。上述季节性用气的不平衡给本集团城市燃气经营带来了一定季节 性风险。
8 、受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天然气需求量的变化与国民经济景气周期关联度很大。当国民经 济处于稳定发展期,经济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相应增加;当国民经济增长缓慢或处于低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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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将相应减少。因此,国民经济景气周期变化将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 产生影响。
本集团的主要客户为氧化铝生产企业,氧化铝市场价格变动将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 进而导致相关企业盈利能力、生产活动具有不确定性。虽然本集团各子公司主要客户具有明 显成本优势,抵御市场波动风险能力较强,在过去几年氧化铝价格持续下跌的过程中生产经 营保持了较好的稳定性,但若宏观经济情况发生较大波动,氧化铝价格继续大幅下跌,不排 除其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的影响,从而对本集团燃气销售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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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盈利预测承诺函
本公司全体董事向投资者郑重承诺,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本公司能够完成 2015 年 度的合并盈利预测。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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