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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WEI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6
Apr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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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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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姜玉梅)
公司全体股东:
2025年,本人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履行监督、决策与咨询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姜玉梅,女,1963年生,法律专业,法学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理事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自贸区港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商务经济学会副会长,四川省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在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外部监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具备胜任能力,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现场、通讯及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全程参与,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会前认真审阅历次议案及背景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重点从法律合规、程序正当、风险防控角度核查议案合法性、完备性;会中结合法律专业知识与企业管理经验,就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内控建设、信息披露等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参与讨论并提出合规建议;会后严格行使表决权,对全部议案均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策流程规范有效,决议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2、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建议,重点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了解其关切诉求,持续优化履职方式,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全程出席,先后审议了定期报告、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报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等事项,从法律与合规层面核查审计程序、财务数据真实性与内控有效性,充分发表专业意见,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合规诚信记录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核查任职合规性,确保选聘程序合法、人员符合法定及监管要求,助力公司搭建合规高效治理团队。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事前核查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合规程序,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5、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围绕财务合规、内控缺陷、审计风险点深入交流,监督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开
展,通过现场听取、通讯沟通、实地走访等多形式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审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充分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调研及与管理层专题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尽责,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规定要求。重点围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合规、规范运作及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开展深入核查,持续跟踪重大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潜在影响,审慎提出专业意见与合规建议。
为切实提升履职深度,2025年下半年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活动,实地走访公司饲料生产基地与光伏业务核心子公司,深入了解相关公司经营业务开展与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在重要事项审议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说明,全面研判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机制,定期汇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为本人依法独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本人亦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确保对重大事项的持续关注与有效监督。
在公司积极配合下,本人始终恪守独立性原则,勤勉审慎履行职责,持续强化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经营决策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通过股东会、投资者沟通渠道等,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持续督促公司保持信息披露透明,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审查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确认交易履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法定程序,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信息披露完整,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及重要事项。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
3、资产减值及财务合规事项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审慎审议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报废等议案,从法律与合规角度核查计提依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合规性,确认相关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履行必要审议程序,财务处理合法合规,风险揭示充分。
4、提名董事及高管人员及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对2025年度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进行了审核,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5、聘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基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良好的执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能够充分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2026年履职计划
2025年,本人始终以法律合规为底线、独立公正为准则,忠实、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从合规治理、程序正当、风险防控、中小股东保护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与沟通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始终坚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具有针对性与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勤勉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职,为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大力
支持与配合。
报告期内履职独立董事
姜玉梅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