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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WEI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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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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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30 号)及《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会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通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
在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近 5 年内,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2 月、2016 年 1 月、2016 年 9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进行了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威集团”)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向通威集团和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星集团”)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现将这三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存放情况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 1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13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9 号《关于核准通威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通威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9,589,63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3 元/股,截至 2013 年 7 月 4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58,704.1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174.08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 124.00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406.02 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4 日出具川华信验(2013)40 号《验资报告》验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新增发 行的 129,589,63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 2 )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总府支行 22-900101040034198 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57,406.02 万元,已全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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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二)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 2016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0 号《关于核准通威股份 有限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 通威集团购买其持有的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通威新能源”)100%股权,向通威集团、 巨星集团等 17 名法人及唐光跃等 29 名自然人发行 238,324,880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四川永 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祥股份”)99.9999%的股权,非公开发行 350,262,697 股新股募集 配套资金。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购买通威新能源 100%股权、永祥股份 99.9999%股份,已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2016 年 2 月 2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购并日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购并日股权账面 价值分别为 4,542.09 万元、185,525.39 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出具川华信验(201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新增发行的 238,324,8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通威新能源 100%股权和永祥股份 99.9999%股份,不涉及募集资金的 实际流入,不存在货币资金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 、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 1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家机构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262,69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1 元/股,截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3,200.00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 1,168.3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95,631.65 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出具川华信验(2016)43 号《验资报告》验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新增发行的 350,262,69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登记手续。
( 2 )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22-900901040000457 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95,631.65 万元,减去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08,242.24 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存 款利息收入 2,973.4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90,362.8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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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 13,862.89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76,500.00 万元,明细列表如下: 银行存款(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存款(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 |
|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 22-900901040000457 | 已注销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016469888008 | 2,513.42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世纪城支行 | 951004010001568967 | 5,547.2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 | 51050188083600000628 | 2,443.66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97735768 | 3,358.56 |
|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 900901040000499 | 已注销 |
| 合计 | 13,862.89 |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收益率(年化) |
|---|---|---|---|---|---|
| 平安银行成都分 |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 | 3.8%(预期最高 | |||
| 5,000.00 | 2017/9/15 | 2017/10/13 | |||
| 行 | 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 年化收益率) | |||
| 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 | 3.4%(预期最高 | ||||
| 中国建设银行 | 15,000.00 | 2017/9/19 | 2017/11/6 | ||
| 产品2017年第73期 | 年化收益率)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财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 | 3.5%(预期最高 | ||||
| 智·盛盈2017年第193期(四 | 30,000.00 | 2017/9/21 | 2017/10/26 | ||
| 行 | 年化收益率) | ||||
| 川)人民币理财产品 | |||||
| 平安银行成都分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4.25%(预期最高 | |||
| 26,500.00 | 2017/9/28 | 2017/11/27 | |||
| 行 | (挂钩利率)产品 | 年化收益率) | |||
| 合计 | 76,500.00 |
(三)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 2016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4 号《关于核准通威股份 有限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通 威集团发行 922,901,629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简称“合肥通威”) 100%股权,非公开发行 498,338,870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购买合肥通威 100%股权,已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购并日 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购并日股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3,462.49 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出具川华信验(2016)96 号《验资报告》 验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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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发行的 922,901,62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合肥通威 100%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货币资金到 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 、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 1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向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家机构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98,338,87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2 元/股,截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3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2,100.00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 1,103.20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796.80 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出具川华信验(2016)134 号《验资报告》验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定向增发募集 资金新增发行的 498,338,87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 2 )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22900901040000739 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296,796.80 万元,减去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85,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107,700.00 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2,145.1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6,241.9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1,241.99 万元、购买理财产 品 105,000.00 万元,明细列表如下:
银行存款(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存款(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 | |
|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 22-900901040000739 | 91.39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世纪城支行 | 951004010001928963 | 1,058.06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 | 58060154700001495 | 92.54 |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行 | 7066663011120106000896 | 0.00 | |
| 合计 | 1,241.99 | ||
|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受托方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 产品年化收益率 |
| 中国农业银行成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人民 |
|||
| 100,000.00 | 2017/4/7 2017/10/9 |
3.50% | |
| 都益州大道支行 币理财产品(BFDG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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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发展银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 | ||||
|---|---|---|---|---|---|
| 5,000.00 | 2017/2/22 | 2018/2/17 | 3.55% | ||
| 行合肥分行 | 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4期 | ||||
| 合计 | 105,000.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1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7,406.02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详 见附表 1《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不存在差异。
-
(二)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1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购买通威集团持有通威新能源 100%股权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购买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 17 名法人及唐光跃等 29 名自然人 合计持有永祥股份 99.9999%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工商局办妥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 2 )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净额 195,631.65 万元,本公司已累计使用 108,242.24 万元,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16 年 6 月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 108,242.24 万元,与承 诺投资 195,700.00 万元差异 87,457.76 万元,主要系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存在差异,具体原因详 见附表 2《2016 年 6 月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注释。
-
(三)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1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购买通威集团持有合肥通威 100%股权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 )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净额 296,796.80 万元,本公司已累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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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合肥通威流动资金;另外,临时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107,700.00 万元,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3《2016 年 12 月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 85,000.00 万元,与承诺投资 295,000.00 万元存在差异 210,000.00 万元,其原因系合肥通威二期 2.3GW 高效晶硅电池片项 目需做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截止本报告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 2018 年 9 月底 前完成调试并投入试生产。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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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
2 、截止本报告日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将天津宝坻 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天津宝坻 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 电项目和农户等 105MW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截止 2017 年 11 月 24 日合计剩余 87,157.28 万元 及其利息变更投入到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年产 3.2GW 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已经公司 2017 年 12 月 13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原因如下:
( 1 )天津宝坻 40MW “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和天津宝坻 20MW “渔光一体”光伏 发电项目
2014 年 9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鼓 励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 式光伏电站。在此大环境之下,公司与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就天津宝坻 40MW“渔光一体”光 伏发电项目和天津宝坻 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达成一致,并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审 批通过,同时与当地村委会或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投资及土地流转协议》,取 得了项目用地。但后受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 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 指标》等政策文件的影响,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对当地光伏用地政策出现大幅调整,要求公司 相应项目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从而将大幅增加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的成本。虽然国土资源 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 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 号),明确规定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利用农用地 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同时,公司也一直与当地政府保持积极沟通,但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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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出于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募集资金运用效率的考虑,公司拟终止前述 两个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2GW 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 2 )农户等 105MW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前期,“农户等 105MW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主要通过公司自建或者代建的模式进行经营 管理;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农户屋顶分散、资金回收风险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 目推进比较缓慢,且随着光伏发电(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快速得 到市场认可,当地农户更倾向于选择通过购买公司设备自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从而 全额享有发电收益。项目经营模式由以前公司自建或代建为主变更为直接向农户销售光伏户 用系统为主,在此情况下,“农户等 105MW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再适合作为募投项目。出 于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募集资金运用效率的考虑,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年产 3.2GW 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三)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主体: 2017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合肥通威二期 2.3GW 高效晶硅电池 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通威变更为合肥通威全资子公司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情况。
201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2,251.67 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 《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4)001 号)。
(二)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8,260.89 万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以本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事项予以确认,并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专项报告》(川华信专(2016)254 号)。
(三)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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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机 构及相关费用 903.20 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以自 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的情况予以了确认,并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专项报告》(川华信专(2017)026 号)。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闲置资金情况。
(二)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其收益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将本次配套资金中不超过 8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累计投资收益为 2,886.02 万元,未
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76,500.00 万元,余额明细详见本报告“一、(二)2、(2)”。
2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收益情况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收益 87.46 万元,期末存款余额 13,862.89 万元,余额明细详见本报告“一、(二)2、(2)”。
- (三)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其收益情况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将本次配套资金中不超过 18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累计投资收益为 1,702.95 万元,未
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105,000.00 万元,余额明细详见本报告“一、(三)2、(2)”。
-
2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收益情况
-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收益 442.24 万元,期末存款余额
-
1,241.99 万元,余额明细详见本报告“一、(三)2、(2)”。
3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临 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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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07,700.00 万
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尚未使用余额 90,362.89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13,862.89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76,500.00 万元,明细情况详见本报告“一、 (二)2、(2)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三)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尚未使用余额 213,941.99 万元,扣减临时补 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107,700.00 万元后尚未使用余额 106,241.9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存款余额 1,241.99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105,000.00 万元,明细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三) 2、(2)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使本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 综合竞争力得到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未承诺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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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 )发行股份购买永祥股份 99.9999% 股份
根据 2015 年 5 月本公司(甲方)与通威集团、巨星集团(乙方)签订《通威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永祥股份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度的净利润不低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的净利 润预测数。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并承诺:永祥股份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9,000 万 元,2015 年度与 2016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1,000 万元,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63,000 万元。上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永祥股份经审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截止当期期末的净利润累计数。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川华信审(2016)145 号、 川华信审(2017)019-23 号《审计报告》,永祥股份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015 年度 9,370.11 万元、2016 年度 26,145.50 万元(已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扣除因本公司对
9
永祥股份增资产生的收益 320.45 万元),未经审计的 2017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 57,814.45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9,370.11 万元,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 润 35,515.61 万元,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累计实现净利润 93,330.06 万元, 已实现承诺业绩。
( 2 )发行股份购买通威新能源 100% 股权
发行股份购买通威新能源 100%股权不涉及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
通威新能源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
为-437.80 万元(已经审计)、663.84 万元(已经审计)、4,328.51 万元(未经审计)。
2 、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 1 )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71,135.00 万元,使本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 大、公司综合竞争力得到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也未承诺 经济效益。
( 2 )配套资金用于光伏发电项目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4 《2016 年 6 月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 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发行股份购买合肥通威 100% 股权
根据 2016 年 4 月本公司(甲方)与通威集团(乙方)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联 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 383 号《资产评估报告》和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专[2016] 第 116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所载的净利润预测数,乙方向甲方保证并承诺:合肥太阳能 2016-2018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 低于 39,549.89 万元、60,825.34 万元、76,940.46 万元。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川华信审(2017)019-30 号 《审计报告》,合肥通威 2016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4,485.59 万元(已按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扣除因本公司对目标公司增资产生的收益 34.92 万元),已完成当年业绩 承诺;未经审计的 2017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9,286.94 万元,实现全年业绩 承诺的 81.03%。
2 、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 1 )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合肥通威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合肥通威流动资金 85,00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 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也未承诺经济效益;2016 年合肥通威实现的承诺效益已扣除按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因本次增资对合肥通威产生的收益 34.92 万元。
10
( 2 )配套资金用于合肥通威二期 2.3GW 高效晶硅电池片项目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合肥通威二期 2.3GW 高效晶硅电池片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
益。
-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一)向通威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二)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6 年 1 月 29 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通威新能源股东变更事项并颁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通威集团持有通威新能源 100%股权变更到本公司名下。
2016 年 2 月 2 日,乐山市五通桥区工商局核准了永祥股份股东变更事项并颁发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 17 个法人及唐光跃等 29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永祥股份 99.9999%股份变更到本公司名下。
2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 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 |||
| 标的资产 | |||
| 股权交割日(2016/1/31) | 2016/12/31 | 2017/9/30 | |
| 通威新能源100%股权 | 4,542.09 | 144,725.93 | 149,023.63 |
| 永祥股份99.9999%股份 | 185,525.39 | 275,276.00 | 333,691.32 |
注:股权账面价值按本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份额,2017 年 9 月 30 日为 未经审计数据,在账面价值增加金额中包括本公司 2016 年对通威新能源增资 139,565.00 万元、用自有流 动资金对永祥股份增资 59,999.94 万元。
3 、标的企业效益实现、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标的企业永祥股份效益实现、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 期间 | 实现效益 | 业绩承诺 | 承诺事项实现情况 |
|---|---|---|---|
| 2015年度 | 9,370.11 | 9,000.00 | 已实现 |
| 2015-2016年度 | 35,515.61 | 31,000.00 | 已实现 |
| 2015-2017年9月/2015-2017年度 | 93,330.06 | 63,000.00 | 已实现 |
注:2015-2016 年度数据为已经审计数据,2017 年 1-9 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永祥股份数据为承诺 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累计净利润 ,其中,本公司 2016 年对永祥股份增资,已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计算扣除增资产生的收益 320.45 万元。
标的企业通威新能源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实现效益分别为-437.80 万元、 663.84 万元、4,328.51 万元。通威新能源无业绩承诺。
(三)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1
1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6 年 9 月 26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合肥通威股东变更事项并颁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通威集团持有合肥通威 100%股权变更到本公司名下。
2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标的资产账面价 | 值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值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 |||
| 标的资产 | |||
| 股权交割日(2016/9/30) | 2016/12/31 | 2017/9/30 | |
| 合肥通威100%股权 | 173,462.50 | 299,638.95 | 352,655.20 |
注:股权账面价值按本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份额加上通威集团以 2013 年 9 月 30 日为购并日溢价收购形成商誉 59,154.29 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为未经审计数据,在账面价值 增加金额中包括本公司 2016 年募集配套资金对合肥通威增资 115,000.00 万元。
3 、标的企业效益实现、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标 | 的企业 | 效益实现 | 、盈利预测及承诺 | 事项情况(单位 | :人 | 民币万元) | |
|---|---|---|---|---|---|---|---|
| 期间 | 实现效益 | 业绩承诺 | 承诺事项实现情况 | ||||
| 2016 | 年度 | 44,485.59 | 39,549.89 | 已实现 | |||
| 2017 | 年1-9 | 月/2017 | 年度 | 49,286.94 | 60,825.34 | 1-9 | 月实现全年业绩承诺的81.03% |
| 2018 | 年度 | 76,940.46 | —— |
注:2016 年度数据为已经审计数据,2017 年 1-9 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本公司 2016 年对合肥通威 增资,已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扣除增资产生的收益 34.92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公告《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将 2017 年 1-6 月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1,773.30 万元抵减了募 投项目的累计投入,导致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少计。按实际投资金 额调整后比较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额调整后比较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天津宝坻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164.86 | 680.68 |
| 天津宝坻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938.30 | 1,198.99 |
| 江西南昌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15,113.60 | 15,123.69 |
| 江苏如东1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11,000.00 | 11,001.42 |
| 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5,647.36 | 6,632.64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71,135.00 | 71,135.00 |
| 合计 | 103,999.12 | 105,772.42 |
除上述因统计口径所形成的差异外,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 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12
附表 1: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16 年 6 月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3:2016 年 12 月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4:2016 年 6 月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13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表 1:
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57,406.02 | 募集资金总额:57,406.0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406.0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406.02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2013年:57,406.02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
| 实际投资金额 | 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承诺投 |
实际投资 | 募集前承诺投资 | 募集后承诺投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 | 募集后承诺投资 | 实际投资金额 | 与募集后承诺 | (或截止日项目 |
| 资项目 | 项目 | 金额 | 资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投资金额的差 | 完工程度) | ||
| 额 | |||||||||
| 偿还银 | 偿还银行 | ||||||||
| 1 | 42,251.67 | 42,251.67 |
42,251.67 | 42,251.67 | 42,251.67 | 42,251.67 | 0.00 | 2013/12/5 | |
| 行贷款 | 贷款 | ||||||||
| 补充流 | 补充流动 | ||||||||
| 2 | 15,154.35 | 15,154.35 |
15,154.35 | 15,154.35 | 15,154.35 | 15,154.35 | 0.00 | 不适用 | |
| 动资金 | 资金 | ||||||||
| 合计 | 57,406.02 | 57,406.02 |
57,406.02 | 57,406.02 | 57,406.02 | 57,406.02 |
1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表 2:
2016 年 6 月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95,631.65 | 募集资金总额:195,631.6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8,242.2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8,242.2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8,242.24 |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 |||||||||
| 2016年:102,648.8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
| 2017年1-9 | 月:5,593.38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
| 募集后承 | 募集前承 | 实际投资金额与 | 用状态日期(或截 | ||||||
| 序 | 募集前承诺 | 实际投资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投资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诺投资金 | 诺投资金 | 募集后承诺投资 | 止日项目完工程 | ||||
| 号 | 投资金额 | 金额 | 投资金额 | 金额 | |||||
| 额 | 额 | 金额的差额 | 度) | ||||||
| 天津宝坻40MW“渔光 | 天津宝坻40MW“渔光一 | ||||||||
| 1 | 35,215.00 | 35,215.00 | 680.68 | 35,215.00 |
35,215.00 |
680.68 | -34,534.32 |
注1 |
|
| 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体”光伏发电项目 | ||||||||
| 天津宝坻20MW“渔光 | 天津宝坻20MW“渔光一 | ||||||||
| 2 | 18,189.00 | 18,189.00 | 1,209.18 | 18,189.00 |
18,189.00 |
1,209.18 | -16,979.82 |
注1 |
|
| 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体”光伏发电项目 | ||||||||
| 江西南昌20MW“渔光 | 江西南昌20MW“渔光一 | 2016年7月 | |||||||
| 3 | 19,610.00 | 19,610.00 | 16,346.11 | 19,610.00 |
19,610.00 |
16,346.11 | -3,263.89 |
||
| 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体”光伏发电项目 | 注2 | |||||||
| 江苏如东10MW“渔光 | 江苏如东10MW“渔光一 | ||||||||
| 4 | 11,000.00 | 11,000.00 | 11,001.42 | 11,000.00 |
11,000.00 |
11,001.42 | 1.42 |
2016年1月 |
|
| 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体”光伏发电项目 | ||||||||
| 农户等105MW屋顶光 | 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 | ||||||||
| 5 | 40,551.00 | 40,551.00 | 7,869.85 | 40,551.00 |
40,551.00 |
7,869.85 | -32,681.15 |
注3 |
|
| 伏发电项目 | 发电项目 |
15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 | |||||||||
| 6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71,135.00 | 71,135.00 | 71,135.00 | 71,135.00 | 71,135.00 | 71,135.00 | 0.00 | 不适用 |
| 资金 | |||||||||
| 合计 | 195,700.00 | 195,700.00 | 108,242.24 | 195,700.00 | 195,700.00 | 108,242.24 | -87,457.76 |
-
注 1:如本报告“三、(二)2、(1)”所述原因,本公司已变更天津宝坻 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和天津宝坻 20MW“渔光一体”光伏
-
发电项目,将截止 2017 年 11 月 24 日这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年产 3.2GW 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注 2:江西南昌 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低 3,263.89 万元,主要系工程竣工决算正在办理之中,尚有部分款 项未支付以及该项目的主要原材料组件采购成本下降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注 3:农户等 105MW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低 32,681.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建成且已并网发电项目为 7 个子项目,合计 14.74MW,并网时间/并网量分别为 2016 年 1 月/1.5MW、2016 年 6 月/1MW、2016 年 7 月/1MW、2016 年 8 月/0.6MW、2016 年 12 月/0.57MW、2017 年 6 月/9.50MW、2017 年 7 月/0.57MW;如本报告“三、(二)2、(2)”所述原因,本公司已变更该项目,将截止 2017 年 11 月 24 日本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用于“年产 3.2GW 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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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表 3:
2016 年 12 月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296,796.80 | 募集资金总额:296,796.80 | 募集资金总额:296,796.8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2,7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2,7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2,700.00 |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2016年:85,000.00 | |||||||||
| 2017年1-9月:107,700.00(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 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
| 金额的差额 | ||||||||||
| 合肥通威二期 | 合肥通威二期 | |||||||||
| 1 | 2.3GW高效晶 | 2.3GW高效晶硅 | 210,000.00 | 210,000.00 | 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0.00 | -210,000.00 | 注1 |
| 硅电池片项目 | 电池片项目 | |||||||||
| 补充合肥通威 | 补充合肥通威流 | |||||||||
| 2 | 流动资金 | 动资金 | 85,000.00 | 85,000.00 | 85,000.00 | 85,000.00 | 85,000.00 | 85,000.00 | 0.00 | 不适用 |
| 临时补充上市公 | ||||||||||
| 3 | 司流动资金 | 107,700.00 | 107,700.00 | 107,700.00 | 注2 | |||||
| 合计 | 295,000.00 | 295,000.00 | 192,700.00 | 295,000.00 | 295,000.00 | 192,700.00 | -102,300.00 |
注 1: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合肥通威二期 2.3GW 高效晶硅电池片项目正在履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截止本报告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注 2:临时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07,700.00 万元,自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 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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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表 4:
2016 年 6 月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预 计年均利润总 额)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6 2017.1-9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 1 | 天津宝坻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 | 3,200.00 | —— | —— | —— | 否注1 |
| 2 | 天津宝坻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 | 1,431.00 | —— | —— | —— | 否注1 |
| 3 | 江西南昌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100% | 1,444.00 | 846.13 | 1,542.64 | 2,388.77 | 是注2 |
| 4 | 江苏如东1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 100% | 668.00 | 448.90 | 239.76 | 688.66 | 否注3 |
| 5 | 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 | 2,276.00 | 88.37 | 293.95 | 382.32 | 是注4 |
| 合计 | 9,019.00 | 1,383.40 | 2,076.35 | 3,459.75 |
-
注 1:天津宝坻 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与天津宝坻 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如本报告“三、(二)2、(1)”所述原因,报
-
告期内未实现效益,截止本报告日已对其实施变更。
-
注 2:江西南昌 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于 2016 年 6 月底并网发电,2016 年 7 月开始产生收益,2016 年完成利润 846.13 万元占预计年均
-
利润总额 1,444.00 万元的 58.60%,超过 50%,2017 年 1-9 月实现利润 1,542.64 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 3:江苏如东 1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均利润总额 668.00 万元,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养殖效益存在差异。
注 4: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累计建成并网 14.74MW,占屋顶光伏发电合计并网 105MW 的 14.04%,已建成并网 14.74MW 屋顶光伏电站涉及 7 个 子项目,系陆续建成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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