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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WEI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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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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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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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东至县通威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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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8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须获取光伏发电批文,办理土地、 电力接入、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 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在渔业养 殖、光伏发电领域的资源及品牌优势,推进实现公司“渔光一体”的战略布局, 通威股份拟与东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在东至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项目公司),由其投资建设东至县通威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 该项目包括现代生态渔业、水面光伏电站、扶贫援建及休闲旅游等。项目总投资 预计为人民币8 亿元,将分期实施。
该投资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 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东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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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住所地:东至县尧渡镇至德路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东至县地处安徽省南部,是水资源丰富的特大县域之一,水域面积占该县面 积1/3。该区域水面资源丰富,光照极具优势,拥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体系,渔 业养殖结构优化,休闲渔业发展迅速,具备了建设“渔光一体”示范基地的各项 条件。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通威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地点:东至县黄泥湖渔场大湖区域内
(三)项目面积:10000 亩(用于光伏水面约3000 亩)
(四)项目规模及投资:黄泥湖大湖100MWp 渔光一体项目,预计总投资8 亿元人民币,包括现代生态渔业、水面光伏电站、扶贫援建及休闲旅游等。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东至县人民政府
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三)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0000 亩(用于光伏水面约3000 亩),由项目公司与项目 所在地国营黄泥湖渔场签订租赁合同,使用期限为30 年。
(四)建设期限
各项建设条件具备时,项目原则上在2 年内完成建设。
(五)协议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专门人员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各相关手续;协助乙方争取国 家支持项目的补助资金,享受国家、安徽省对投资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协议外 政策性收益由甲乙双方平等共享;甲方根据项目公司需求提供项目建设需要永久 用地的征地指标并做好供应;在国家产能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为乙方争取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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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并网条件。
2、乙方应恪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建设经营;乙 方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积极助力甲方的扶贫工作,分别实施“光伏扶贫”与“养 殖升级”;乙方根据甲方总体规划,负责编制黄泥湖休闲旅游规划方案,并经甲 方审核同意后与光伏电站、渔业养殖同步规划、设计、实施。
3、乙方的投资企业完全拥有法律赋予的经营、财产自主和用工自主等一切 权利,乙方承诺在15 年内不转让经营权。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 的,可依法提起诉讼,并由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 议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 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渔光一体”系公司目前大力打造并推广的渔业养殖加光伏发电综合运营 模式,本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落实公司“农业(渔业)资源”+“光伏新能源” 战略规划,推动实现公司绿色渔业、绿色能源产业互补、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由于该项目将分期实施,对公司2016 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 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分析及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须获取光伏发电批文,办理土地、电力接入、 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 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目前,国内光伏发电项目的收益依赖于光伏电站建成后首次并网发电时 国家对光伏上网电价的补贴力度。因此,国家政策对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影响较 大。若相关政策在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会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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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3、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p,涉及投资总金额预计8 亿元,在具体实施时可 能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 支付方式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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