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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WEI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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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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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 01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 公司为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给予资金支持。公司与通威 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 年4 月11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亿元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标准以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并随国家调整时相应调整。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循环借款的方式向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流动资金余额控制在 5 亿元以内。2013 年实际向通威集 团有限公司借款最高余额 40,103.86 万元。
结合 2014 年国家的金融政策及公司 2014 年“聚势聚焦 执行到位 有效经 营”的经营方针,预计公司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向集团临时拆 借资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 5 亿元(按全年实际占用折算不超过 2000 万元),并按 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而支付利息约 130 万元。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刘汉元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李跃建、程宏伟、姜玉梅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 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速度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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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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