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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WEI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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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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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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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的议案》等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
四、公司董事会 9 名董事中的 6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 过。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