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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ku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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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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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六 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1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 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桐 昆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 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条件,经过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组织 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各项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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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于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19万股(含8,019万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10名 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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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即12.47元/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已投资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
1 年产30万吨功能性纤维 99,200.00 30,903.00 54,000.00

3

项目
2 年产20万吨多孔扁平舒
感纤维技改项目
39,900.01 6,227.00 30,000.00
3 引进全自动智能化包装
流水线建设项目
25,000.00 1,976.00 16,000.00
合计 164,100.01 39,106.00 100,000.00

注:项目已投资金额为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项目实际已发 生的投资金额。

项目剩余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扣除已投资金额)高于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公司将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不含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 资额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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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0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该议 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天健审【2016】8004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 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在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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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宜的议 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在法律、法规以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 关的其他事项;

(二)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 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 大合同等;

(三)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 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报备手续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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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根据非公开发行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影响,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 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有关的 相关事项;

(九)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2)。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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