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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ku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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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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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3 证券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债券代码:122216 债券简称:12桐昆债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4年1月20日 债券付息日:2014年1月21日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 发行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2014年1月21日开始支付自2013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0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桐昆债

3、债券代码:122216

4、发行总额:人民币13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5.85%(单年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 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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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 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3年1月21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 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月21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1月21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 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 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办理。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2桐昆债”票面利率为5.8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元)“12桐昆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8.5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14年1月20日。

  • 2、付息日:2014年1月2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桐 昆债”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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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 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 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 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 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 一次性扣除;

  •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 (一)发行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办公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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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联系人:周军、宋海荣

  • 3、电话:0573-88182269

  • 4、传真:0573-88187776

  •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联系地址:上海市常熟路239号

    • 2、联系人: 华雪骏、黄玮、王亚飞

    • 3、电话: 021-33389888

    • 4、传真: 021-54046844

  •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1、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 2、联系人:徐瑛

    • 3、联系电话:021-68870114

    • 4、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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