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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ku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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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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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桐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桐昆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至2021年9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07,260,670.05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预先投入金额 |
|---|---|---|---|
| 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扩建项目 | 217,976.00 | 140,000.00 | 36,773.01 |
| 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注] | 205,000.00 | 57,000.00 | 13,953.06 |
| 合计 | 422,976.00 | 197,000.00 | 50,726.07 |
[注] 项目备案总投资额为 29,289 万美元,使用的汇率为 7 人民币元/美元
其中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工程正在全面建设中;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已于 2021 年 9 月中旬进入 试生产阶段。
截至2021年9月26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63,516,011.37元(含利息及部 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该部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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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代表人:朱星晨 王 颖-----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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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