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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hua Grape Wine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2

May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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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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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通葡 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18 号新华联大厦17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2 年5 月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所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
出让方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ST 通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吉祥嘉德 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新华联控股与吉祥嘉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份转让 新华联控股将其持有的10,095,443 股*ST 通葡股
份全部转让给吉祥嘉德的行为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 18 号新华联大厦 17 层

  • 3、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接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许可经营项目:餐饮、 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6、法定代表人:傅军

  • 7、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西环中路道家园 18 号新华联大厦 17 层 8、邮政编码:1000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傅 军 董事长兼总裁 中国 北京
丁 伟 董事兼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吴 涛 董事兼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冯建军 董事兼副总裁 中国 北京
李光和 监事 中国 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华联控股持有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 000620)65.98%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后,新华联控股将不再持有ST 通葡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新华联控股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ST 通葡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股份转让之前,新华联控股持有ST 通葡10,095,443 股股份,占ST 通 葡总股本的7.21%,为ST 通葡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新华联控股不再 持有ST 通葡的股份。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2 年5 月8 日,新华联控股与吉祥嘉德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 (一) 协议双方当事人

  • 1、 出让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2、 受让方: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

  • (二) 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出让方将所持有的ST 通葡10,095,443 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占ST 通葡总股本的7.21%。

  • (三) 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的价格为7.27 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73,393,870.62 元。

  • (四)转股价款的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转股价款的 50%;

出让方收到受让方第一笔款项后十日内,双方应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登记过户手续,在办理股份转让登记过户手续当日, 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余款。

  • (五) 协议生效条件

  • 自双方有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司法冻结、信托或第三方权益等任何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的权利限制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其他附加特殊条件、或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有权机构授权,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 批准

五、本次股份转让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后,新华联控股不再持有ST 通葡股份,吉祥嘉德将成为ST 通葡的第一大股东,拥有*ST 通葡的控制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负债的情况

新华联控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ST 通葡的未清偿负债,未解除ST 通葡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ST 通葡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 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吉祥嘉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军

2012 年5 月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军

2012 年5 月8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 号
股票简称 *ST 通葡 股票代码 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
18 号新华联大厦17 层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10,095,443 股
持股比例:
7.21%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变动数量:减少10,095,443 股
变动比例:
7.21%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军

2012 年 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