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onghua Grape Wine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2
Jan 19, 2012
56679_rns_2012-01-19_b9b355e7-cdfd-4083-a270-fe6fa8400cbc.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简称:通葡股份 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邮编:134123 联系电话:0435-508801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2 年 月 日
1
特 别 提 示
(一) 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15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宝集团指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葡股份、上市公司指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公司名称: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玖佰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500000001601
企业类型: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 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名单 见附件)、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需要国家法律 法规审批,而未取得审批的,不得经营)。
经营期限:2001 年 8月 15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5 日
税务登记证号:220521125495588号
法人代表:李一奎 邮政编码:1341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东宝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李一奎 | 董事长 | ****** | 中国 | 吉林省通化市 |
3
| 程建秋 | 董事、总经理 | ****** | 中国 | 吉林省通化市 |
|---|---|---|---|---|
| 王君业 | 董事 | ****** | 中国 | 吉林省通化市 |
| 杨如松 | 董事 | ****** | 中国 | 吉林省通化市 |
| 纪彤霞 | 董事 | ******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 宋瑞 | 董事 | ****** | 中国 | 吉林省通化市 |
| 兰心集 | 董事 | ******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 于永利 | 董事 | ****** | 中国 | 吉林省通化市 |
| 吕海章 | 董事 | ****** | 中国 | 吉林省通化市 |
上述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通化东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67)34.52%的股权。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通葡股份前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变动前,东宝集团不持有通葡股份的股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系东宝集团同一控制下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通葡股份 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0,000,000 股的2.14%。
本次变动后,东宝集团持有通葡股份股权10,000,0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20,000,000 股的4.55%。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13,000,000股, 共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0,000,000 股的5.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葡股份股改时承诺:所持股份在2015 年 月 日之 前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015 年 月 日以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 数量,在12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在通葡股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 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
二、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通葡股份,是普通的投资行为,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
4
三、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交易前,东宝集团不持有通葡股份的股份,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系东宝集团同一控制下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通葡股份 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
本次变动后,东宝集团持有通葡股份股权10,000,0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20,000,000 股的4.55%。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13,000,000股, 共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0,000,000 股的5.91%。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签署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通葡股 份的股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签署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通葡股份的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奎
2012 年 1 月 19 日
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通化 | ||
| 股票简称 | 通葡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36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地 |
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 村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 3,000,000 股持股比例:2.1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
变动数量: | 增加10,000,000 股 变动比例: 4.5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 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6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
-
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
-
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本人及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picture [11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2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