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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hua Grape Wine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0
Jun 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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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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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简称:通葡股份
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8 号新华联大厦17 层
邮编:100025
联系电话:010-653033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0 年5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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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一) 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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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5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6 第六节备查文件…………………………………………………………………………………6 声 明……………………………………………………………………………………………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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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通葡股份、上市公司 指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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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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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18 号新华联大厦17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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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275663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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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投资;接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
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融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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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餐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期限:2001 年6 月15 日至2021 年6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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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1101057263421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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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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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5
股东名称:傅军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2.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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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傅军 | 董事长兼总裁 | 中国 | 北京 |
| 丁伟 | 董事兼副总裁 | 中国 | 北京 |
| 吴涛 | 董事兼副总裁 | 中国 | 北京 |
| 冯建军 | 董事兼副总裁 | 中国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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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赛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
| 李光和 | 监事 | 中国 | 北京 |
上述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 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620)28%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通葡股份前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变动前,新华联控股为通葡股份第一大股东,持有通葡股份24,54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0,000,000 股的1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葡股份股改时承诺:所持股份在2007 年3 月17 日之前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007 年3 月17 日以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 量,在12 个月内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10%,(在通葡股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 二、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通葡股份股票,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者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2009 年9 月2 日至2010 年5 月28 日,新华联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 计出售其所持有的通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 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5%,交易价格区间为10.1 元至13.6 元,交易金额为82,276,248.53 元。 截止本报告日,新华联控股已累计售出通葡股份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的5%。
本次交易前,新华联控股持有通葡股份24,54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3%,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华联控股持有通葡股份17,545,6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2.5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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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09 年9 月2 日至9 月8 日,卖出通葡股份1,315,000 股,卖出价格区间 为10.54 元至11.472 元。
2009 年10 月20 日,卖出通葡股份1,300,000 股,卖出价格区间为10.1 元 至10.35 元。
2009 年12 月4 日,卖出通葡股份1,016,543 股,卖出价格区间为10.88 元 至11.629 元。
2010 年1 月21 日,卖出通葡股份913,969 股,卖出价格区间为12.51 元至 12.73 元。
2010 年4 月12 日至4 月22 日,卖出通葡股份1,330,000 股,卖出价格区 间为12.343 元至13.35 元。
2010 年5 月28 日,卖出通葡股份1,124,488 股,卖出价格区间为13.31 元 至13.601 元。
新华联控股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签署前6 个月内,没 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通葡股份的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军
2010 年5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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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3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 ||||
| 股票简称 | 通葡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365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 家园18号新华联大厦17层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其他□ (请注明)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 24,545,600 股 |
持股比例: | 17.53%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截止到2010 年5 月31 日累计变动数量: | 减少7,000,000 股 变动比例: |
减少5%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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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
加备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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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军
日期:2010 年5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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