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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hua Grape Win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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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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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通葡,代码:600365)的独立 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宿迁众晟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吴 玉华、陈晓琦共同控制的公司,将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 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 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收购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公司(以下简称“九润源”)少数股权的 交易对手方系吴玉华、陈晓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相关规定,吴玉华、陈晓琦为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同 时根据协议安排两人即将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 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故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少数股权, 有助于公司增强对重要子公司的控制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方向。本次关联交易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守东、孟庆凯、孙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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