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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hua Grape Win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n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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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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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 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2-2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4 日以传 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王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由于公司股权变动,朱广粮先生辞去了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王鹏 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郝君先生为公司的总经理。公司董 事会对朱广粮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经总经理郝君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
1、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附简历)。
2、何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附简历)。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郝君先 生、李志刚先生、何为民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第148 条、第149 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郝君先生、李志刚先生、何为 民先生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郝君先生、李志刚先生、何为民先生的 任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向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2 年 6 月8 日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借 款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止,本借款在2013 年1 月10 日 前归还,不支付借款利息。如在此特定日期未如期归还,则按实际借款期间以万
分之二的利率计收利息。该款项的主要用途为:归还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借垫给 公司的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的资金,所余部分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向股东借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帮助,是按对本公司更为有利的条款进行 的,该项交易可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本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借款利息的支付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符合公司2012 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0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股东借款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董事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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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简历:
李志刚,男,1973 年生,汉族,研究生、硕士学历,曾任内蒙古伊利集团 资产管理部分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蒙牛集团销售部大区经理、销售总监。中粮 知名酒类品牌公司销售部平台销售总经理、拓展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 营销总监。
何为民,男,1971 年生,蒙古族,研究生、硕士学历,经济师。曾任吉林 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长春市同志街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长春市同志街大世界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 理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交易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