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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DING INTERCONNECTION INFORMATI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Sep 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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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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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4-089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鼎光电”或“公司”)于2014 年9 月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 度不超过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5 号《关于核准江苏通鼎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 年8 月1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9,1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 衡验字(2014)00070 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4 年9 月5 日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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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 年9 月5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 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制定的项目投资安排,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1 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 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 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 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公司 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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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 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 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 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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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 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 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定。

3、保荐机构意见

“(一)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已经2014 年9 月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二)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同时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

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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