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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DA SMART TECH (XIAMEN)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Dec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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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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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3-059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林东云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林东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通达创智(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林东云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开征 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林东云女士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林东云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0年9月至2002年7月担任厦门大学校长办公室助理研究员,2005年4月至2008 年4月担任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09年7月至今担任厦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2010年1月至今担任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法学副教授,2020年4月起担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 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 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 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 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 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 午1:30至4: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3年12月27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 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 告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 方式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签收 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 收件人:蔡标 邮政编码:361000
联系电话:0592-68993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 ”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 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
集人。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有效:
-
(1)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
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2)已按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
-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
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
(1)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2)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 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 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 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 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 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27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A股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林东云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有关事 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东云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的通达 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 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附注:
-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托人
-
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
2、议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同一项议案不选、
-
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