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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 MING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5, 2026
52488_rns_2026-05-25_0c59bb2f-0fac-4b84-b7d5-d0a476989908.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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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
臺北市東慶南路一段2號5樓(親自辦理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郵寄專用信箱)
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股務語音專線:(02)23892999 證券代號:5538
網址:https://www.kgi.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 9:00~17:00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請股東多加利用「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04號
國內郵簡
無法披過請退回原處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戶號:
股東 台啓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56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本次股東常會 出席通知書 | 戶名 | ||||||
|---|---|---|---|---|---|---|---|
| 登記 執行帳號 | |||||||
| 註冊 資本主管 | 執行代號 | 帳號(現由主方依法填寫分行別、科目、帳號、排號、章程空格留存出方) | |||||
| 上市 | □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 | |||||
| 上市 | □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 |
期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56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456
一、欲選擇將現金股利直接匯入執行帳戶之股東,請填寫執行帳號並以股東本人帳號為限。
二、無執行帳號者採郵寄支票及原登記帳號無誤且不變更者,不須將此登記表寄回。
三、如採郵寄支票或因資料不符遭致退匯,或要採匯款(新增)但未寄回本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留通訊地址郵寄抽頭劃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四、本登記表請填妥蓋章後於115年6月16日前寄達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現金股利在30元(含)以下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另寄領取通知書,並請蓋妥原留印鑰後親自領取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六、貴股東如因執行整併而有執行帳號更改之情事,請提供新帳號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臺 託 書 使 用 規 則 摘 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股東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股東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股東委託書前,應請股東人提供股東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案總之股東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股東人與親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股東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股東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股東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六、委託書最適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東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三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
456 期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通知書
時間:1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點:高雄市鼓山區嵐德新路222號
(萬盛酒店8-29室)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普通股股數:
法人指派書
該指派
擬任本公司之法人代表
此股
期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日期115年 7 月 11時~115-1
股東時間:115-1
| 一、第發保二 止現結十 交違買萬 付法所元 現股檢 金得舉檢 或及、舉 其使證電 他用查話 利委證 、益託稟二 之書寶一 備。者二 鎮可。二 委檢最五 託利高四 審具給七 行備予三 為事檢七 、證舉三 同張三 集金。 | 委託書 | 一、第發保二 止現結十 交違買萬 付法所元 現股檢 金得舉檢 或及、舉 其使證電 他用查話 利委證 、益託稟二 之書寶一 備。者二 鎮可。二 委檢最五 託利高四 審具給七 行備予三 為事檢七 、證舉三 同張三 集金。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456 | ||
|---|---|---|---|---|---|---|
| 股東戶號 | 股東戶號 | |||||
| 持有股東 | ||||||
| 股東名名稱 | ||||||
| 股東名 | 股東名 | 簽名或蓋章 | ||||
| 股東 | ||||||
| 股東名 | 簽名 | |||||
| 股東 | ||||||
| 股東名 | 簽名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姓名及名稱 | ||||||
| 身分信守號 或統一編號 | ||||||
| 信誌 |
股東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印
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株
帳
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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