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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ffl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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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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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性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 年度

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性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699 号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 作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贵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对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

1、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 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 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 问题 15 的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 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 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 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 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专项说明 第 1 页

2、类金融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 问题 28 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 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 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3、金额较大定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 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 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

经逐项对照,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 未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 产品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 除正常业务开展中员工借支备用金外,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专项说明 第 2 页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为了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和其他低 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情形,相关产品属于低风险或中低风险、 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根据上述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公司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 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的相关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长期股权投资
3
其他应收款
4
其他流动资产
账面价值
其中:财务性投资余额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36,898.05
-
-
9,277.78
-
-
974.28
-
-
6,953.05
-
-

专项说明 第 3 页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其中:财务性投资余额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323.87 3,869.51 0.90%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56.69 2,256.69 0.52%
合计 163,683.72 6,126.20 1.42%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36,898.05 万元,均为未到期理财产品。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主要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率,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期限较短,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或中低风险,因此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 期限较长、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277.78 万元,均与公司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上海建中医疗器械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
3,821.98
OMCA PLANTS S.r.l.
1,265.03
上海伯豪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3,231.90
慧东科技有限公司
142.47
咸宁赛恩食品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90
持股比例
投资时点
主营业务
25.86%
2014年2月19日
工厂类灭菌材料、医用皱纹纸、热封
型平式卷和立式卷、医用无纺布、灭
菌纸纸袋、盖材、灭菌监测产品
49.00%
2018年8月20日
主要产品为原料药制造设备
34.02%
2015年9月24日
生物芯片、实验室试剂及相关设备的
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医药技术专
业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40.00%
2020年3月18日
通讯设备、计算机产品、网络设备、
计算机数码产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
21.28%
2021年6月16日
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食品互
联网销售;饮料生产

专项说明 第 4 页

项目
账面价值
赛普(杭州)过滤科
技有限公司
616.50
沧州四星联合医药包
装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投资时点
主营业务
25.00%
2021年4月19日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
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20.00%
2021年12月22日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销售: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注射穿刺器
械、预灌封注射器

注:沧州四星联合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认缴金额的持股比例为 20%,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暂未进 行出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列示 如下: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押金、保证金 837.38
备用金、个人暂借款 276.44
企业暂借款 51.89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 1,165.71
坏账准备 191.43
其他应收款价值合计 974.2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 关的保证金、押金、往来款和员工借支备用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6,953.05 万 元,主要为日常经营形成的合同取得成本、待抵扣进项税额和预缴税 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专项说明 第 5 页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7,323.87 万元,系持有的四家参股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上海闵行大众
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2,227.55
上海闵商联融
资租赁有限公

1,641.96
莱博药妆技术
(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305.10
江苏汉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3,149.25
合计
7,323.87
持股
比例
取得
方式
参股时

主营业务
与公司
关系
10.00%
设立
2013 年
10月
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
活动等
参股企

5.00%
设立
2015 年
9月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
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
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
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
担保
参股企

5.99%
增资
2017 年
11月
化妆品、医药科技领域内
和植物提取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参股企

2.85%
增资
2016 年
10月
为客户提供以色谱分离
纯化工艺为核心的整体
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参股企

---
---
---
---
---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

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下游客户,江苏 汉邦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制药装备同行业公司。上述两家公司是发行人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与公 司主营业务协同,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对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闵商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投资属于非金融企 业投资金融业务情形,属于财务性投资,二者账面价值合计 3,869.51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90%。

专项说明 第 6 页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256.69 万元,为持有的公司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 权。

2017 年 10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与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和信 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等合作方拟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 资基金。基金总规模 409,100 万元。其中,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认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缴 2,000.00 万元,账面价值为 2,256.69 万元。发行人承诺该投 资已完成,后续不继续对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追 加投资。

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成立日期
北京兆信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02-11-15
四川王家渡食
品有限公司
2007-04-10
杭州贝豪实业
有限公司
2017-08-15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7,072.50
19.80%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委托加工防伪纸;销售防伪技术产
品、防伪纸、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器件和元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企业管理。
10,916.46
19.71%
肉制品、调味品、罐头、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生
产、销售;农副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销售;普
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进出口贸易。
1,540.08
16.90%
玩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
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具
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
零售;金属材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财务咨询;
税务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

专项说明 第 7 页

项目
成立日期
智锐创想(北
京)科技有限公

2010-12-08
复星津美(上
海)化妆品有限
公司
2018-05-09
北京热云科技
有限公司
2013-11-15
深圳市金多多
食品有限公司
2004-09-16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296.13
14.48%
应用软件服务;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计算
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告;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资料编辑;销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文
化用品、五金交电、日用品、工艺品、机械设备、
家用电器、体育用品、汽车配件、玩具;修理手
表、箱包、鞋、皮革;工艺美术品鉴定服务;经
营电信业务。
72,664.21
10.52%
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
信息咨询。
272.89
9.54%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
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
1,599.45
8.99%
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广告业务;
日用品、陶瓷、玩具、工艺品的销售;投资兴办
实业;经济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由于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部分公司及 产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相关性较低,从谨慎性的原则 考虑,将公司对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界定为财 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从谨慎性的原则考虑,将对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2017 年投资)的投资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其他 2 家参股公 司的投资均属于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 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六个月 至今,公司无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专项说明 第 8 页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余额为 6,126.20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1.42%,不超过 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 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专项说明 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