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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ffl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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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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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富龙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37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 券”)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发行价格为 86.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143,783,310.00 元后,实收人民 币 1,576,216,690.00 元,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存入本公司在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账号: 0213014210018440)、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 支行(账号:825011942218094001)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 (账号:31001530000059166166)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另扣除其他相 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5,688,528.4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70,528,161.60 元, 其中超募资金 1,138,861,161.6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1]第 10258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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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1,570,528,161.60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125,416,273.72 |
| 减: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33,320,000.00 |
| (1)支付医疗产业剩余50%投资款 | 250,000,000.00 |
| (2)收到上海诺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回购款 | -16,680,0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26,020,422.48 |
| 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 98,090,851.73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注) | 535,903,162.09 |
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35,903,162.09 元, 其中 138,903,162.09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97,000,000.00 元为未到期银行低风 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募集 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对其管理、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严 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 2011 年 2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闵行 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三家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会同保荐 机构招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上海东富 龙德惠净化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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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
| 1、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银行上海 闵行支行 |
454659257042 | 募集资金 专户 |
1,747,630.39 | |
| 中国银行上海 闵行支行 |
453359267661*96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
| 中国银行上海 闵行支行 |
453359267661*97 | 定期存款 | 25,000,000.00 | |
| 中国银行上海 闵行支行 |
453359267661*98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 | |
| 中国银行上海 闵行支行 |
453359267661*99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 上海吴泾支行 |
31001530000059166166 | 募集资金 专户 |
808,819.05 | |
| 中国建设银行 上海吴泾支行 |
31001530000049166166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
| 中国民生银行 上海闵行支行 |
0213014210018440 | 募集资金 专户 |
1,346,712.65 | |
| 中国民生银行 上海闵行支行 |
708319203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
| 小计 | 138,903,162.09 | |||
| 2、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中国建行银行 上海吴泾支行 |
31001530000050005880 | 活期存款 | 0.00 | 已销户 |
| 合计 | 138,903,162.09 |
注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 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注二:根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上海东富龙制药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用于 《关于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已支付完毕,并将专户余额转入东富龙制造基本账户。截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该账户已注销。
( 三 ) 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000.00 元购买建设银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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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募资金 97,000,000.00 元购买中国银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5,873.63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23,332.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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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7,052.82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23,332.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35,873.6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金额 | (3)=(2)/ (1)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 否 | 29,600.00 | 29,600.00 | 16,037.80 | 54.18% | 2015年3月31日 | 14,469.71 | 是 | 否 | |
| 2、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①) | 否 | 13,566.70 | 13,566.70 | 13,587.41 | 100% | 2013年9月30日 | 1,632.93 | 否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166.70 | 43,166.70 | 29,625.21 | 16,102.6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设立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4,900.00 | 4,900.00 | 4,900.00 | 100.00% | 2012年6月30日 | 2,855.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3、收购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增资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727.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4、收购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并增资 | 4,895.00 | 4,895.00 | 4,895.00 | 100.00% | 1,111.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5、购买医谷·现代商务园(二期)房屋一幢 | 2,659.72 | 2,659.72 | 2,659.7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6、购买武汉九龙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 | 1,638.60 | 1,638.60 | 1,474.74 | 9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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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速器二期的房屋一幢 | ||||||||||
|---|---|---|---|---|---|---|---|---|---|---|
| 7、增资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9,900.00 | 9,900.00 | 9,900.00 | 100.00% | -53.74 | 否 | 否 | |||
| 8、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25,000.00 | 50,000.00 | 100.00% | 10,112.79 | 否 | 否 | ||
| 9、增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 (注②) | 3,500.00 | 0.00 | -1,668.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10、收购上海驭发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 | 3,600.00 | 3,558.96 | 3,558.96 | 100.00% | 3,212.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11、增资上海承欢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 3,610.00 | 3,610.00 | 3,610.00 | 100.00% | -272.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12、收购东富龙德惠设备15%股权 | 2,250.00 | 2,250.00 | 2,25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9,953.32 | 106,412.28 | 23,332.00 | 106,248.42 | ||||||
| 合计 | 153,120.02 | 149,578.98 | 23,332.00 | 135,873.6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①报告期内,制药设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未达到预期收益的主要原因:制药设备容器基础制造毛利率相对偏低,报告期内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②报告期内,增资东富龙智能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主要原因:制药工业智能化建设是未来必然趋势,但由于国内药厂对智能化平台的投入和建设尚处于观望期, 与公司预期的行业普及推广速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③报告期内,设立东富龙医疗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主要原因:东富龙医疗在医疗科技领域的市场拓展、经营管理及团队建设尚需时间磨合,前期布局的新市场 及新产品初具成效,报告期内达到预计收益,未达到预计销售额。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六)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二)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三)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专项报告三、(五)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专项报告三、(七)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注①: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注销东富龙制造募集资金账户,账户结余部分项目尾款及利息合计 26.41 万元转为自有资金,用于补充东富龙制造流动资金,附表 1 内将上述结余资金(含利息)列入项目投入
项。
注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转让 437.5 万股,作价人民币 3,500 万元,收到股权回购款 3,500 万元,上述款项已返还超募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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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本公司 201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闵 行区都会路 1509 号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39 号。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 更。
( 三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1 年 5 月 27 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 1,751.59 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证,并出具《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798 号)。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51.59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751.59 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的置换。
( 四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五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制药装备一期”) (1)结余情况:制药装备一期已建设完工,截止 2013 年 9 月 30 日,募投 项目专用账户结余总额为 50,769,079.84 元,扣除未支付的质保金和余款后,制药 装备一期使用募集资金结余净额为 45,934,733.84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并出具《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0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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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余原因
①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按照投资预算控制募集资金投入;
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计划采购的生产工艺设备因市场变化和新产品的不断 推出,设备性能提高,价格下降,使得设备购置资金投入比预算减少;
③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的压力容器生产仍需继续,为了应对不断增长 的市场需求,原计划在项目基本建成后购买的部分设备,提前由本公司采购并投 入使用。本项目基本建成后,压力容器车间整体由闵行区搬迁至位于金山区的上 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有的容器制造专用设备尚具备使用价值,为 有效节约生产成本并最大化利用现有资源,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利 用自有资金从本公司购买上述设备,因此节约了原计划购置设备的部分募集资 金。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结项 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投资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二期)的议案》,同意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结项, 并用结余资金 4,593.47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启动制药装备容器制造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保荐机构均同意上述事项。
2、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无菌冻干制药集成项 目”)
(1)结余情况:无菌冻干制药集成项目已建设完工,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实际投资总额为 160,712,363.41 元,占承诺投入金额 54.29%,其中已投入(付 款)总额为 147,778,672.01 元,未付款的质保金及余款 12,933,691.40 元。“无菌冻 干制药集成项目”节余资金净额为 135,287,636.59 元,包括利息净收入的结余款为 165,313,628.05 元。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并出 具《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2765 号)。
(2)结余原因:
①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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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募集资金,按照投资预算控制募集资金投入;
②基于本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及政府行政审批进程缓慢,导致项目生产建设周 期一再延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计划采购的生产工艺及研发测试设备因市场 变化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设备性能提高,价格下降,同时根据市场变化优化项 目所需各类设备配置,使得设备购置资金投入比预算减少;
③基于本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项目原有规划也做了相应调整,房屋结构及规 划更加优化,土建及装修等基建成本有所下降;
④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快速应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的冻干系统 装备生产及研发需要提前布局及投入,原计划在项目基本建成后购买的部分设 备,提前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购并投入使用。因此节约了原计划购置设备的部 分募集资金;
⑤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39 号二期的生物制药冻干系统配套建设项目, 是本项目的配套辅助工程,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相应的配套设备,故该项目 也相应减少了配套设备的采购。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无菌冻干制药 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募投项目结项,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 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将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531.36 万元 转入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相关产业投资。本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和保荐机构均同意上述事项。
( 六 )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新股取得募集资金净额 157,052.82 万元,除公司募投项目 43,166.70 万元外,尚有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886.12 万元。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 化项目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结项,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531.36 万元转入超募 资金账户进行管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规划投向为 106,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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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实际使用 106,248.42 万元,尚未使用超募资金为 24,169.06 万元(包含有 投向但尚未支出部分,不包含利息)。累计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2011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 德惠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2011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出资人民币 4,900 万元设立上海东富龙德 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出 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投资设立上海东富龙德惠净化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2011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2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使用计划。
(3)2013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合计 3,000 万元投资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出资 2,400 万 元收购部分股权,并单向增资 600 万元,最终持有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1.72%股权。公司已支付增资款及股权转让款 3,0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4)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6,597,160 元购买 医谷•现代商务园(二期)房屋建筑一幢,房屋建筑面积:1970.16 平方米。公司 已使用 26,597,160 元支付房屋价款。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5)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4,895 万元投资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东富龙 制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出资 3,395 万元收购 100%股权,增资 1,5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1,500 万元及股权转让款 3,395 万元合计 4,895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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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385,982 元 购买位于武汉九龙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加速器二期的房屋建筑一幢,建 筑面积 3562.17 平方米。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14,747,383.80 元 支付房屋价款。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7)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增资上海东富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900 万元增资上海东富龙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并更名为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9,9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 上述事项。
(8)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50,000 万元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投资款 50,0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9)2015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参股投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3,500 万元参股投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持有 14.77%股权,公司 已支付投资款 3,500 万元。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诺诚电气董事长茆顺明先 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 437.5 万股作价 3,500 万元(每股人民 币 8 元)转让给茆顺明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 转让 437.5 万股,作价人民币 3,500 万元,收到股权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3,500 万元, 上述款项已返还超募资金账户。
(10)2016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3,600 万元收购驭发制药 40%股权的议案》(现更名为东富龙包 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19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临时)会议决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将原投资额 3,6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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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调整至 3,558.96 万元,公司已支付转让款 3,558.96 万。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11)2017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10 万元增资上海承 欢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后持有上海承欢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已 支付增资款 3,61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12)2018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收购东富龙德惠设备 1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50 万元收购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德惠设备”)15% 的股权,公司已支付款项 2,25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富龙德惠设备成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 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公司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剩余 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1、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超募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2020 年度,公司在上述额度内 购买的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公司使用 1,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产品编号: CNYAQKFTPO),产品有效期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2020 年 1 月 6 日,预期年化 收益率为 3.35%。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0)、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 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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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177,136.99 元。
(2)公司使用 1,1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产品编号: CNYAQKFTPO),产品有效期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预期年 化收益率为 3.10%。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 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 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170,967.12 元。
(3)公司使用 5,6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发行的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产 品代码:SDGA191306),产品有效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 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美元对日元汇率挂钩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1,052,876.71 元。
(4)公司使用 7,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产品编号: CNYAQKFTPO),产品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3 月 6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3.20%。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 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 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 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 得收益 454,136.99 元。
(5)公司使用 45,3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发行的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产 品代码:SDGA192356D),产品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6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90%。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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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USD3M-LIBOR 挂钩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3,388,191.78 元。
(6)公司使用 1,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产品编号: CNYAQKFTPO),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1 月 6 日-2020 年 3 月 6 日,预期年化 收益率为 3.10%。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 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 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50,958.90 元。
2、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超募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 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2020 年 5 月 20 日,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超募资金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超募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2020 年度, 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公司使用 45,3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发行的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产 品代码:SDGA192356D),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3 月 10 日-2020 年 9 月 10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90%。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 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USD3M-LIBOR 挂钩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8,906,104.11 元。
(2)公司使用 8,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产品编号: CNYAQKFTPO),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3 月 9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预期年 化收益率为 3.60%。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 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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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 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1,499,178.08 元。
(3)公司使用 3,35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CSDV202003889】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2020 年 8 月 14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1.30%。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 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 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 益 109,769.86 元。
(4)公司使用 3,35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CSDV202003890】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2020 年 8 月 14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5.20%。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 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 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 益 439,079.45 元。
(5)公司使用 6,7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CSDP20201307H】,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8 月 19 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1.5%-3.5%。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 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 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到期收回本金,取 得收益 253,315.07 元。
(6)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购买建设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议编号: MH2020046),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预期年化 收益率为 1.54%-3.2%。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 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BFIXUSDJPY 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241,972.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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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使用 8,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CSDP20201391H】,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9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1.5%-3.50%。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 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 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到期收回本金,取 得收益 705,753.42 元。
(8)公司使用 20,000 万元购买建设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议编号: MH2020050),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9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预期年化收 益率为 1.54%-3.2%。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 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BFIXUSDJPY 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到期收回本金,取得收益 1,578,082.19 元。
(9)公司使用 7,000 万元购买建设银行发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 31078000020201204068),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4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1.54%-3.1%。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 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BFIXEURUSD 挂钩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
(10)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购买建设银行发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 31078000020201218072),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17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54%-3.1%。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 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BFIXEURUSD 挂钩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
(11)公司使用 20,000 万元购买建设银行发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 31078000020201218073),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17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54%-3.1%。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 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BFIXEURUSD 挂钩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
(12)公司使用 4,8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CSDP202007039H】,产品有效期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1.5000%-3.5089%。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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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 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
(13)公司使用4,9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发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CSDV202007040H】,产品有效期为2020 年12 月28 日-2021 年5 月17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1.4800%-3.5124%。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 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 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富龙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1]第ZA1151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相关 会议等多种方式,对东富龙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 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东富龙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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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 规定,东富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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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炳全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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