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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T — Annual Report 2016
Jul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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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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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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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四年度 年報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二日 刊印
年報查詢網址:http://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址:http://www.taimide.com.tw
-
一、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陳岱村 職稱:財務部協理 -
電話:(03)589-6088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姓名:曾美齡 職稱:管理部副總經理 -
電話:(03)589-608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總公司及工廠地址: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127號 電話:(03)589-6088 -
分公司:苗栗縣銅鑼科學園區銅科二路6號。 電話:(03)798-7656 -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 電話:(02) 2702-3999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葉東煇、林政治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地址: 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2號6樓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電話: (03) 578-0899 -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taimide.com.tw
-
七、第一上櫃公司並應刊載: -
(1)董事會名單,設籍台灣之獨立董事應記載國籍及主要經歷:不適用。 (2)國內指定代理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不適用。
目 錄
壹、 致股東報告書…………………………………………………………………………………貳、 公司簡介一、設立日期…………………………………………………………………………………二、公司沿革…………………………………………………………………………………參、 公司治理報告一、組織系統…………………………………………………………………………………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五、會計師公費資訊……………………………………………………………………………六、更換會計師資訊…………………………………………………………………………七、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資訊…………………………………………………………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九、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肆、 募資情形一、資本及股份………………………………………………………………………………二、公司債辦理情形…………………………………………………………………………三、特別股辦理情形…………………………………………………………………………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伍、 營運概況一、業務內容…………………………………………………………………………………二、市場及產銷概況…………………………………………………………………………三、從業員工…………………………………………………………………………………四、環保支出資訊……………………………………………………………………………五、勞資關係…………………………………………………………………………………六、重要契約………………………………………………………………………………… |
頁次1334511163132323334343539394040404040415056565657 |
|---|---|
頁次
陸、 財務概況 |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簡明損益表、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58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66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72 |
四、最近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75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之財務報表…………………………… |
75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 |
|
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75 |
柒、 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情形 |
|
一、財務狀況………………………………………………………………………………… |
76 |
二、財務績效………………………………………………………………………………… |
77 |
三、現金流量………………………………………………………………………………… |
78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78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
|
劃………………………………………………………………………………………… |
78 |
六、風險管理評估事項……………………………………………………………………… |
79 |
七、其他重要事項…………………………………………………………………………… |
81 |
捌、 特別記載事項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82 |
二、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85 |
三、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85 |
四、其它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85 |
五、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包括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 |
85 |
玖、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 |
|
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85 |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股東常會;在此,謹代表公司歡迎各位股東的蒞臨及指導。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隨著可攜式電子產品之普及,聚醯亞胺薄膜的需求可望隨著下游產業發展及技術
的進步逐年擴增,除了軟板應用外,PI 膜還可應用於可撓式OLED、軟式太陽能面板
等領域,此外可攜式產品熱源管理及散熱需求日益增加下,由 PI 所製造成的人工石
墨片,其散熱性更優於金屬材料,己逐漸應用在相關產品的設計上,將可增加PI 產
品的應用領域。
-
一○四年度營收金額為新台幣1,456,328 仟元,較一○三年度營收金額 -
1,458,339 仟元減少0.14%,一○四年度合併營收金額為新台幣1,470,879 仟元,較 一○三年度合併營收金額1,458,905 仟元增加0.82%,本年度每股稅後盈餘為1.36 元。
(二)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項 目 |
年 度項 目 |
104年度 |
103年度 |
增(減)% |
|---|---|---|---|---|
財務收支 |
營業收入淨額 |
1,470,879 |
1,458,905 |
0.82% |
營業毛利 |
413,822 |
420,756 |
-1.64% |
|
稅後損益 |
142,349 |
223,344 |
-36.26%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4.66 |
7.86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7.07 |
11.69 |
-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17.57 |
21.70 |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16.86 |
23.59 |
- |
|
純益率(%) |
9.67 |
15.30 |
- |
|
每股盈餘(元)(稅後) |
1.36 |
2.03 |
- |
二、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
-
1.建立客戶長期穩定的夥伴關係,提升本公司的技術層次與量產產品可靠度並掌握客 戶產品的發展趨勢。 -
2.充實研究發展,厚植產品技術,爭取新產品開發之有利地位。 -
3.落實人才培育,健全管理制度,推行利潤共享,凝聚同仁向心力。 -
4.強化公司治理,善盡社會責任。
(二)重要產銷研政策
1.產品銷售方面
1
-
(1)提昇客戶服務充分掌握客戶及市場之脈動。 -
(2)積極爭取國際大廠之合作。
(3)爭取拓展海外市場,加強新客戶之開發。
2.生產製造方面
(1)提昇良率,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
(2)訂單排程管理,提升生產效率。
(3)協力供應商之開發,改善成本/品質競爭力。
3.產品研發方面
(1)生產技術支援及製程改善
A.製程條件最佳化、提升產能效率、降低原料成本。
B.改善品質缺點、提升產品性能。
。 C.開發新製程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及良率
-
(2)新產品/新技術開發 -
A.高階軟板用之PI薄膜開發(含高尺寸安定性、低吸濕性…)。 -
B.無膠式軟板相關技術之開發。 -
C.現有產品新應用領域擴展。 -
D.高速高頻應用之產品開發。 -
E.軟性電子應用之產品開發。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所屬產業生產之產品為電子電機產業上游原料之一,隨著個人化的電子用 品普及,預期未來在下游產品及技術不斷更新之下,聚醯亞胺薄膜的產能將會大幅提 昇而帶動價格的競爭,因此如何控制製造成本、降低單價、增加產品線、增強服務能 力,是本事業所必須考量的。在新產品部分,本公司將持續以市場的需求為核心,持 、 續開發新產品,如高速高頻 車載及穿戴式裝置等應用,且因軟性電子發展快速,本 公司也針對軟性電子相關應用材料進行開發。在技術上,將延續結合技術移轉及自行 開發的原則,建立自有技術能力,擴大產能之彈性運用,以有效掌握商機。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及影響
資訊電子、半導體及光電產業已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主脈,在跨入奈米科技的當
前,電子產品朝向輕薄短小、高功能化、高密度化、高可靠性、低成本化的潮流與需
求發展下,有機薄膜材料的採用變成主要發展趨勢。本公司近年來不只與相關國際大
廠合作對新應用市場開發新的功能性聚醯亞胺薄膜產品;而且也與歐美合作夥伴取得
航太認證,期望在應用技術上不斷有新的進展與精進。
在此十分感謝各位股東多年來的支持,本公司經營團隊將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
強化自身的競爭力,讓股東、客戶及員工共享公司未來的獲利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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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鄧維楨
總經理 吳聲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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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公司沿革
年度 |
重要記事 |
|---|---|
民國89年06月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成立,登記資本額520,000仟元,實收資本額135,969仟元。 |
民國89年11月 |
辦理現金增資324,031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460,000仟元。 |
民國90年09月 |
新埔廠房完工。 |
民國90年12月 |
T1產線開始試車。 |
民國91年03月 |
提供樣品予客戶市場認證。 |
民國92年07月 |
辦理現金增資60,00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520,000仟元。 |
民國92年12月 |
通過經濟部科專計畫補助,完成整捲式2-CCL樣品製作。 |
民國93年04月 |
辦理現金增資200,00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720,000仟元。 |
民國93年12月 |
辦理現金增資100,00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820,000仟元。 |
民國93年12月 |
第二廠區開始興建。 |
民國94年07月 |
通過國科會產學計畫,自行開發TPI配方,完成整捲式高溫熱壓合型double side 2L-FCCL樣品試作。 |
民國94年10月 |
與日本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合作共同開發 Platable Si-H PI,應用於COF市場及Semi-additive FPC製程。 |
民國95年09月 |
T3產線開始量產。 |
民國96年02月 |
辦理現金增資60,00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880,000仟元。 |
民國96年05月 |
T2試驗線開始使用。 |
民國96年12月 |
與日商JFEC合資設立傑達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化學法製造 IC 封裝應用之聚醯亞胺膜之配方、製程研究。 |
民國97年05月 |
辦理現金增資24,00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904,000仟元。 |
民國97年09月 |
股票公開發行。 |
民國99年06月 |
通過經濟部科專計畫,開發可撓式硒化銅銦鎵硒薄膜太陽電池用聚醯亞胺薄膜開發計畫。 |
民國99年08月 |
核准進入科學園區擴建新廠。 |
民國99年08月 |
私募現金增資34,286仟元,引進策略股東-日本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實收資本額增加至938,286仟元。 |
民國99年09月 |
員工認股權執行32,40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970,686仟元。 |
民國99年12月 |
通過ISO14001 & OHSAS18001認證 |
民國100年02月 |
員工認股權執行24,69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995,376仟元。 |
民國100年10月 |
本公司股票正式上市掛牌買賣。 |
民國100年10月 |
上市前現金增資121,000仟元,實收資本額增加至1,173,882仟元。 |
民國101年09月 |
T4產線開始量產。 |
民國103年09月 |
T5產線開始量產。 |
民國104年11月 |
獲科技部核准成立先端PI材料研發中心 |
3
參、公司治理報告
-
一、 組織系統 -
(一)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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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董事長
稽核室
總經理
管理部 財務部 行銷部 研發部 製造部 品保部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塗佈 聚合課 資保課 工務課 加工課
----- End of picture text -----
部門 |
工作執掌 |
|---|---|
董事長 |
對公司經營業務做成政策性指示及目標方針之訂定,並任命主要經理人對業務之執行推展。 |
稽核室 |
1.年度營業計劃及預算執行情形之稽核。2.調查、評估各部門內控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執行情形。 |
總經理 |
1.執行「董事會」之決議,綜理公司一切事務。2.負責公司整體營運及策略之規劃,經營方針與目標之擬定,承接董事會或董事長賦予之任務。 |
管理部 |
掌理公司有關行政庶務、人力資源管理、採購、生管、物管、資訊管理之工作。 |
財務部 |
1.擬定、建立、推動及維護公司有關的資金管理。2.會計、財務、投資及稅務等事務之辦理。 |
行銷部 |
1.新客戶及新市場的開發及評估作業。2.行銷計畫的擬定及執行。3.銷售業務的統計及分析。4.掌握產品開發進度。 |
研發部 |
1.新產品、技術、製程的研發。2.市場最新情報之蒐集與產品趨勢分析。 |
製造部 |
1.負責製造排程之規劃與執行。2.製程改善及機台運轉之規劃。3.生產機台問題分析及改善。 |
品保部 |
1.擬定並執行品質政策。2.負責原物料及成品的品質檢驗。 |
4
二、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監察人
1.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05年5月31日
職 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 名 |
選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鄧維楨 |
104/6/24 |
3 |
89/6/22 |
270,202 |
0.96% |
1,328,712 |
1.13% |
1,114,611 |
0.95% |
359,000 |
0.31% |
台灣大學心理系遠景出版社發行人 |
鹿橋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長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鹿橋農場有限公司董事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吳聲昌 |
104/6/24 |
3 |
89/6/22 |
3,402,880 |
3.76% |
6,059,531 |
5.16% |
84,000 |
0.07% |
- |
- |
清華大學高分子碩士太巨科技(股)總經理德奎材料科技(股)總經理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 |
104/6/24 |
3 |
100/6/24 |
5,740,600 |
5.77% |
5,866,630 |
5.00% |
- |
- |
- |
- |
La Verne University 企業及供應鏈管理雙碩士加州州立大學金融及國貿雙學士 |
註1 |
- |
- |
- |
代表人:謝志騰 |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
104/6/24 |
3 |
104/6/24 |
10,000 |
0.09% |
10,000 |
0.09% |
- |
- |
- |
-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估豐全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估豐全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 |
- |
- |
代表人:李長鴻(註2) |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4/6/24 |
3 |
104/6/24 |
861,000 |
0.73% |
932,000 |
0.79% |
362,427 |
0.31% |
- |
- |
中興大學財稅系台證證券承銷部經理 |
註3 |
- |
- |
- |
代表人:李朝欽 |
- |
- |
- |
- |
- |
- |
5
職 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 名 |
選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曾美齡 |
104/6/24 |
3 |
101/6/21 |
531,493 |
0.45% |
521,493 |
0.44% |
- |
- |
- |
- |
清華大學高分子碩士敦品化學(股)行銷企劃、管理部經理工研院材料所研究員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巫木誠 |
104/6/24 |
3 |
99/11/26 |
- |
- |
- |
- |
- |
- |
- |
- |
普渡大學(美國)工業工程博士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
交通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教授中國工業工程學會理事喬鼎資訊(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汪建民 |
104/6/24 |
3 |
99/11/26 |
- |
- |
- |
- |
- |
- |
- |
- |
美國伊利諾大學材料工程博士國立成功大學冶金材料碩士中強光電(股)公司副總經理/揚昇照明公司總經理興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中華民國陶業研究學會理事長/榮譽理事中華民國粉末冶金協會理事長/常務理事工業技術研究院工業材料研究所正研究員兼副所長 |
鈺成材料科技(股)公司總顧問台北科大材料及資源工程系兼任教授台灣科大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兼任教授清華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兼任教授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鄭清華 |
104/6/24 |
3 |
101/6/21 |
- |
- |
- |
- |
- |
- |
- |
- |
清華大學化學系學士聖戈班高功能塑膠事業部 台灣/東南亞總經理 兼複合材料事業部亞洲區經理Chicago Bridge & IronCompany,founded 1889,USA 國內採購及轉包工程師 |
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
- |
- |
- |
6
職 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 名 |
選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4/6/24 |
3 |
95/6/9 |
416,075 |
0.46% |
1,308,878 |
1.11% |
20,000 |
0.02% |
- |
- |
文化大學印刷工程設計系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川芳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氣風險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志豐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幃翔精密(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代表人:謝芳菊 |
- |
- |
701,981 |
0.78% |
- |
-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4/6/24 |
3 |
104/6/24 |
3,280,201 |
2.79% |
3,280,201 |
2.79% |
- |
- |
- |
- |
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碩士工研院材料所光電材料計畫協同主持人 |
註4 |
- |
- |
- |
代表人:蔡禮全 |
- |
- |
- |
- |
-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嚴志弘 |
104/6/24 |
3 |
99/6/15 |
635,655 |
0.70% |
2,083,593 |
1.77% |
70,000 |
0.06% |
- |
- |
淡江大學教育資料科學系 |
文鴻貿易(股)公司總經理 |
- |
- |
- |
-
註1: 謝志騰兼任三洋維士比集團總管理部協理、維士比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華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友觀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悠爾斯媒體整合行銷董事長、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註2::104.6.24 指派張桂鳳小姐擔任法人代表,至104.12.16 改派張哲榮先生擔任法人代表,至105.05.09 改派李長鴻先生擔任法人代表。 -
註3 :李朝欽兼任國碩科技工業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加和包裝工業(股)公司董事、兆暘光電(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宏大國際(股)公司監察人、芯和能源(股)公司監察人、禾迅投資(股)公司監察人、綠燿能源(股)公司監 察人、鴻壬企業(股)公司監察人、家禾能源(股)公司監察人、禾米能源(股)公司監察人、禾羽能源(股)公司監察人、禾豐能源(股)公司監察人、蘇州碩禾有限公司監察人。 -
註4:蔡禮全兼任國碩科技工業股份公司總經理、禾迅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綠燿能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鴻壬企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家禾能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禾米能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禾羽能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禾豐能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7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年5月31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註1)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註2) |
|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 |
Makedream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98.96%、葉清山0.32%、陳玉蓮0.20%、葉勝峯0.20%、葉豐榮0.20%、葉陳月英0.06%、葉艾耘 0.06% |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川芳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3.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股東代表者
105年5月31日
105年5月31日 |
|
|---|---|
法 人 名 稱(註1) |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2) |
國碩科技工業(股)公司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受託保管富達基金投資專戶2.32% 、陳繼明1.80%、魏士倫1.4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保富投資顧問(香港)有限公司投資專戶-客戶帳戶1.38%、陳素惠1.35%、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客戶永豐金(亞洲)代理人有限公司投1.20%、魏楷翰1.10%、中國信託商銀受碩禾電子材料(股)公司員工福利儲蓄委員會鍾熔美等人信託財產專戶0.99%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0.89%、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3% |
Makedream InvestmentHolding Limited |
Makedream Development Fund 100% |
川芳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陳孟潮2%、謝芳菊20%、陳詩方39%、陳詩允39% |
-
註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
註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8
105年5月31日
4.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條件姓名(註1)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鄧維楨 |
- |
- |
| | | - |
| | | | | | | - |
吳聲昌 |
- |
- |
| - |
- |
- |
| | | | | | | -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志騰 |
- |
- |
| | | | | - |
| | | | - |
-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長鴻 |
- |
- |
| | | | | | | | | | - |
- |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朝欽 |
- |
- |
| | | | | | | | | | - |
- |
曾美齡 |
- |
- |
| - |
- |
| | | | | | | | - |
巫木誠 |
| - |
| | | | | | | | | | | 1 |
汪建民 |
- |
- |
| | | | | | | | | | | - |
鄭清華 |
- |
- |
| | | | | | | | | | | -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芳菊 |
- |
- |
| | | | | | | | | | - |
-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禮全 |
- |
- |
| | | | | - |
| | | | - |
- |
嚴志弘 |
- |
- |
| | | - |
| | | | | | | - |
-
註1: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 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 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 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9
105年5月31日
(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職 稱 |
國籍 |
姓 名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吳聲昌 |
89/7/1 |
6,059,531 |
5.16% |
84,000 |
0.07% |
- |
- |
清華大學高分子碩士太巨科技(股)總經理德奎材料科技(股)總經理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管理部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曾美齡 |
89/11/20 |
521,493 |
0.44% |
- |
- |
- |
- |
清華大學高分子碩士敦品化學(股)行銷企劃、管理部經理工研院材料所研究員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
- |
- |
- |
|
行銷部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羅吉歡註1 |
90/1/2 |
486,949 |
0.41% |
168,000 |
0.14% |
- |
- |
台灣大學EMBA碩士台灣科技大學高分子技術工程系學士雲霄科技(股)總經理太巨科技(股)副總經理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總經理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 |
- |
|
行銷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黃貞英 |
89/7/1 |
577,085 |
0.49% |
- |
- |
- |
- |
中原大學化學工程系學士太巨科技(股)品保部經理德奎科技材料(股)品保部經理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
- |
- |
- |
|
製造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鍾孟安 |
90/5/21 |
177,417 |
0.15% |
- |
- |
- |
- |
台灣科技大學化學工程所碩士好加企業(股)研發課長 |
- |
- |
- |
- |
|
財務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陳岱村 |
96/4/1 |
233,572 |
0.20% |
- |
- |
- |
- |
中央大學EMBA逢甲大學會計系學士國碩科技(股)總經理室特助 |
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監察人 |
- |
- |
- |
|
製造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柯信誠 |
102/09/17 |
22,888 |
0.02% |
龍華科技大學電機科新台科技(股)副理 |
- |
- |
- |
- |
註1:104年11月11日解任,轉任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總經理
10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仟元;104年12月31日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A、B、 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1) |
A、B、 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1)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1)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1)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註12) |
|---|---|---|---|---|---|---|---|---|---|---|---|---|---|---|---|---|---|---|---|---|---|---|---|---|---|---|
報酬(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註6) |
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H)(註7)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I)(註13)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董事長 |
鄧維楨 |
- |
- |
- |
- |
2,793 |
2,793 |
2,463 |
2,463 |
3.29% |
3.29% |
7,340 |
7,340 |
273 |
273 |
931 |
- |
931 |
- |
- |
- |
- |
- |
8.63% |
8.63% |
- |
董事 |
吳聲昌 |
|||||||||||||||||||||||||
董事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禮全104.06.24缷任 |
|||||||||||||||||||||||||
董事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朝欽104.06.24缷任 |
|||||||||||||||||||||||||
董事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志騰 |
|||||||||||||||||||||||||
董事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長鴻104.06.24新任 |
|||||||||||||||||||||||||
董事 |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朝欽104.06.24新任 |
|||||||||||||||||||||||||
董事 |
曾美齡 |
|||||||||||||||||||||||||
獨立董事 |
巫木誠 |
|||||||||||||||||||||||||
獨立董事 |
汪建民 |
|||||||||||||||||||||||||
獨立董事 |
鄭清華 |
11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本公司(註9)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G)(註10) |
本公司(註9)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H)(註10) |
||
低於2,000,000元 |
鄧維楨、國超、峯榮、同惟、新木、巫木誠、汪建民、鄭清華 |
鄧維楨、國超、峯榮、同惟、新木、巫木誠、汪建民、鄭清華 |
鄧維楨、國超、峯榮、同惟、新木、巫木誠、汪建民、鄭清華 |
鄧維楨、國超、峯榮、同惟、新木、巫木誠、汪建民、鄭清華 |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
吳聲昌、曾美齡 |
吳聲昌、曾美齡 |
曾美齡、吳聲昌 |
曾美齡、吳聲昌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 |
|||||
100,000,000元(含)以上 |
|||||
總計 |
10 |
10 |
10 |
10 |
-
註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3)。 註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之董事酬勞金額。 -
註4:a.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 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b.包含公司配車費用。上述費用不包括給付司機之相關報酬計新台幣588仟元。 -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 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 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 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配發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配發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
註7: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包括已執行部分),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 無。 -
註8:應揭露合併告表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9: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
註10: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
註11: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2: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有」或「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
-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J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 事業」。 -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註13: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12
(二)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仟元、股;104年12月31日
職稱 |
姓名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A、B及C等三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A、B及C等三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報酬(A) |
酬勞(B)) |
業務執行費用(C)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監察人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芳菊 |
- |
- |
1,396 |
1,396 |
66 |
66 |
0.91% |
0.91% |
無 |
監察人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禮全104.06.24新任 |
|||||||||
監察人 |
嚴志弘 |
|||||||||
監察人 |
莊碧陽104.06.24缷任 |
-
註1:監察人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
註2:係指最近年度監察人之報酬(包括監察人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監察人酬勞金額。 -
註4:係指最近年度給付監察人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 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 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監察人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
註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 後純益。 -
註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監察人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b.公司監察人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監察人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擔任身 分別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D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 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 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
監察人姓名 |
|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D |
|
低於2,000,000元 |
川豐投資、國超、嚴志弘、莊碧陽 |
川豐投資、國超、嚴志弘、莊碧陽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0元以上 |
||
總計 |
4人 |
4人 |
13
(三)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仟元、股;104年12月31日
職稱 |
姓名(註1) |
薪資(A)(註2) |
薪資(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註3)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註4) |
員工酬勞金額(D)(註4) |
員工酬勞金額(D)(註4) |
員工酬勞金額(D)(註4) |
A、B、 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9) |
A、B、 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9) |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股數(註5) |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股數(註5)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註11)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註11)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註10)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總經理 |
吳聲昌 |
10,199 |
10,199 |
359 |
359 |
- |
- |
1,322 |
- |
1,322 |
- |
7.43% |
7.43% |
- |
- |
- |
- |
無 |
副總經理 |
曾美齡 |
|||||||||||||||||
副總經理 |
羅吉歡(註1) |
註1:104年11月11日解任,轉任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總經理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本公司(註7)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E |
|
低於2,000,000元 |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
吳聲昌、曾美齡、羅吉歡 |
吳聲昌、曾美齡、羅吉歡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 |
||
100,000,000元(含)以上 |
||
總計 |
3 |
3 |
-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 -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14
-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 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稅後純益係指最近 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
註5: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包括已執行部分),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P28)。 -
註6: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7: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註8: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註9: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
註10: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或「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 -
b.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 業」。 -
c.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員工紅利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註11: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四)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年12月31日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經理 |
總經理 |
吳聲昌 |
- |
2,143 |
2,143 |
1.34% |
副總經理 |
曾美齡 |
|||||
副總經理 |
羅吉歡(註1) |
|||||
協理 |
黃貞英 |
|||||
協理 |
鍾孟安 |
|||||
協理 |
陳岱村 |
|||||
人 |
協理 |
柯信誠 |
-
註1:104年11月11日解任,轉任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總經理 -
註2:104年度盈餘分配經董事會通過決議配發員工紅利金額計NTD13,963仟元,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15
(五)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 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4年度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董事及監察人酬金占稅後純益% |
6.79% |
6.79% |
9.55% |
9.55%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占稅後純益% |
4.28% |
4.28% |
7.43% |
7.43% |
- `1.本公司給付董事及監察人之酬勞,除車馬費屬固定支付外,其他係依公司章程之 規定並參酌同業一般給付標準,經董事會通過。`
- `2.本公司經理人之報酬,係依據經營團隊之目標達成率及本公司敘薪管理辦法/晉升 調遷管理辦法,並參考同業水準以提升人力質量,進一步提升經營績效為目的。`
-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開會(A)9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104.01.01~105.05.11)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董事長 |
鄧維楨 |
8 |
1 |
88.89 |
104/06/24連任 |
董 事兼總經理 |
吳聲昌 |
9 |
0 |
100.00 |
104/06/24連任 |
董 事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禮全 |
3 |
0 |
100.00 |
第五屆104/06/24解任 |
董 事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朝欽 |
3 |
0 |
100.00 |
第五屆104/06/24解任 |
董 事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志騰 |
9 |
0 |
100.00 |
104/06/24連任 |
董 事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桂鳳 |
4 |
0 |
100.00 |
第六屆104/06/24當選,104/12/16更換代表人辭任 |
董 事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哲榮 |
1 |
0 |
100.00 |
104/12/16改派法人代表新任,105/05/09更換代表人辭任 |
董 事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長鴻 |
0 |
0 |
0 |
105/05/09改派法人代表新任 |
董 事 |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朝欽 |
6 |
0 |
100.00 |
第六屆104/06/24當選 |
董 事兼副總經理 |
曾美齡 |
9 |
0 |
100.00 |
104/06/24連任 |
獨立董事 |
巫木誠 |
8 |
1 |
88.89 |
104/06/24連任 |
獨立董事 |
汪建民 |
9 |
0 |
100.00 |
104/06/24連任 |
獨立董事 |
鄭清華 |
9 |
0 |
100.00 |
104/06/24連任 |
16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 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 事意見之處理:無。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 及參與表決情形: -
(一)104/02/13第五屆第十六次董事會、104/03/24第五屆第十七次董事會、104/11/11第 六屆第四次董事會及105/03/22第六屆第五次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案:吳聲 昌、曾美齡兩位董事亦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此案並未加入討論及表決。本案經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 與執行情形評估: -
、
-
(一)加強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業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 「誠信經營守則」及「企業 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以落實董事會運作,並已設置獨立董事及成立薪酬委員會, 強化董事會職能。 -
(二)提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均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定期查核 簽證,對於法令所要求之各項資訊公開,均能正確及時完成,並指定專人負責公司 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建立發言人制度,以確保各項重大資訊及時允當揭露,供 股東及利害關係人參考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資訊。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1.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開會(A)9次,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104.01.01~105.05.11)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次數(B) |
實際列席率(%)【B/A】 |
備註 |
|---|---|---|---|---|
監察人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芳菊 |
9 |
100.00 |
104/06/24連任 |
監察人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禮全 |
6 |
100.00 |
第六屆104/06/24當選 |
監察人 |
嚴志弘 |
4 |
44.44 |
104/06/24連任 |
監察人 |
莊碧陽 |
3 |
100.00 |
第五屆104/06/24解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間可透過電話、信件或電子信箱等方式進行溝通。(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1.本公司稽核人員定期提供稽核報告給監察人。2.會計師於查核時,如有需要會主動提供相關資料供監察人參考。3.監察人如認為有需要,亦可隨時與稽核人員或會計師溝通,視情況而定。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監察人列席之董事會,針對董事會所決議的議案,並無提出反對意見。 |
17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公司目前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目前係遵照相關法令執行相關作業並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精神改善中,未來將考量實際運作情形及內外部環境之評估作為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依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VVV |
(一)本公司設有專責人員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二)本公司已委由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負責股東事務。(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生產、銷售、研發、人事及財務均各自獨立,與關係企業往來均遵照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皆僅得對轉投資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四)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道德行為準則」、「員工工作規則」,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VV |
V |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董事會成員以不同專業背景工作領域,並朝向不同性別來組成,以健全本公司董事會之結構;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九董三監中有二席女姓。(二)除薪資報酬委員會外,目前未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三)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檢討董事會及經理人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標準及結構,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四)每年均會由本公司財務部定期對簽證會計師進行評估,並取得會計師獨立聲明書,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除已設立主要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各一位以回應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外,並指定相關單位負責蒐集及揭露公司資訊,相關資訊業已揭露於本公司企業網站,並有聯絡方式之電子郵件信箱,已在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等相關議題。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18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為服務股東,特委任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協助辦理本公司股務事宜及辦理股東會事務。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
六、資訊公開(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VV |
(一)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另有關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之資訊均依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二) 本公司除建立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外,另已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法人說明會、本公司網站等,揭露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予投資大眾。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一) 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1. 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社團、旅遊、家庭日、文康藝文活動等各項員工活動;每年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照顧員工身體健康,並促進團體合作。2. 增進員工專業技能及協助職涯發展,每年舉辦在職專業教育訓練,培養員工核心職能,專業職能、管理職能,以及達邁講堂實體及線上學習網,提供員工自主彈性學習管道。3. 對全體員工投保團體保險,確實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對於設備維護、工作及衛生安全皆有明確規範落實執行,以保障員工職場安全。4. 訂定「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管理作業程序」,設有「緊急應變小組」與急救人員,對災害通報及應變指導清楚分責,每年定期舉辦消防急救安全訓練演習,提供員工安全無虞之工作環境。5. 「員工子女獎學金管理辦法」、「員工及其眷屬喪奠品管理辦法」,鼓勵員工重視子女教育,並減輕其教育經費負擔。(二) 投資者閞係:本公司重視投資人權益,依相關規定將相關資訊即時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亦同時將相關訊息置於本公司網站。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19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三)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皆能維持良好的供貨關係,歷年來各供應商之品質及交期尚屬正常,尚無貨源短缺或中斷之情事發生。(四)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以保障投資人權益,依法遵守資訊公開與透明,於重大訊息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同時E-mail通知公司所有員工、經理人及董監事,避免發生及違反內線交易;並對利害關係人權益保障相當重視,除創造營利績效保障債權人權益外,更提供員工安全的工作環境,不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及各種活動,以提升其專業技術能力及照顧員工身心健康,確保員工權益。(五)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依個人需求自行進修,進修情形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http://newmops.twse.com.tw) 或詳請參閱第26頁。(六)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修訂均需經董事會決議,稽核亦依循年度稽核計劃確實執行。(七) 客戶政策之執行:本公司與客戶均維持良好關係,並依據各內部管理辦法以提供客戶服務,於公司網站設置客戶服務信箱及聯絡管道,提供與客戶留言、溝通之機制,並將「客戶滿意」列為品質政策之重要內容。(八) 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每年均為董事、監察人及重要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 |
||||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敍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註2) |
V |
目前尚未建置自評報告亦未委託專業機構作治理評鑑報告。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內容,並無差異。 |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
註2: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中目前公 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20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已於100年4月15日依相關法令設立薪酬委員會,負責向董事會建議董事
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及訂定並定期評估董事
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本薪酬委員會設有三名委員,全數皆為本公司之獨立董事。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註1) |
條件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備註(註3) |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料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獨立董事 |
巫木誠 |
| - |
- |
| | | | | | | | 1 |
無 |
|
獨立董事 |
汪建民 |
- |
- |
| | | | | | | | | - |
無 |
|
獨立董事 |
鄭清華 |
- |
- |
| | | | | | | | | - |
無 |
-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 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 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 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
(2)第三屆委員任期:104年6月24日至107年6月23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 會3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註) |
備註 |
|---|---|---|---|---|---|
召集人 |
巫木誠 |
3 |
0 |
100.00 |
104/06/24連任 |
委員 |
汪建民 |
3 |
0 |
100.00 |
104/06/24連任 |
委員 |
鄭清華 |
3 |
0 |
100.00 |
104/06/24新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21
註:
-
(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 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 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一、落實公司治理(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
VVVV |
(一) 本公司已於100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注意國內外企業永續與社會責任制度之趨勢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未來將依據實際運作情形予以檢討並修改。(二) 本公司每年訂有員工教育訓練計畫,且有針對企業倫理教育訓練及宣導。(三) 本公司依活動性質,由相關部門負責推行,目前尚未設置常設單位負責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事宜。(四) 本公司己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明訂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全體員工從事商業行為時應有倫理與責任,並訂有「績效考核管理作業程序」及「工作規則」,並明確載明相關獎勵及懲戒制度。 |
無重大差異 |
|
二、發展永續環境(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一) 本公司有以下措施:1.廢氣處理:基於友善環境之考量,已陸續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並依規定操作,各生產線透過密閉製程、防制設備,將廢氣中之有機物質冷凝後進行蒸餾回收,使VOCs去除效率提高,不只大幅改善周界空氣品質,同時使後端蒸餾系統節能及產值提高。2.廢水處理:銅鑼廠區設置多項水質處理設施,包含廢水調勻系統、pH調整系統、化學沉澱系統、UASB處理系統、MBR處理系統、污泥濃縮系統…等,確保各單元處理後之排放水質皆能符合法規標準。3.廢棄物管理:依政府環保法規執行管理,每月核實申報。對於廢溶液建置蒸餾處理系統,預 |
無重大差異 |
22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
VV |
先回收製程原料,執行源頭減廢;無法回收使用之廢溶劑,交由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處理。4.噪音管理:持續檢測噪音品質,並加裝消音設備,提供社區居民優質之居住品質。本公司目前所有產品已完全無鉛化,並持續要求生產線之生產產品及所有採購產品符合RoHS規定,以降低對地球之危害。(二) 公司各廠區目前都依照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建立了環境管理政策及制度,並落實執行。每年度由企業內部具有資格的內審人員進行內部審核,管理層進行管理評審,再委託第三方公正機構進行審核以持續環境管理體系的提升,同時滿足客戶的要求,實現企業永續經營的社會責任。(三)定期蒐集及審視環保新法規之規定,作為環境保護管理之依據,以符合法規要求。 |
||
三、維護社會公益(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
VVVV |
(一) 本公司依勞動法規之規定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並提例退休金。設立職工褔利委員會,辦理各項福利事項。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瞭解雙方想法以達勞資雙贏局面。( 二) 公司已設置總經理信箱及HR 申訴E-mail,並保障申訴人的言論自由權。(三) 本公司己通過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並每年度委託檢測機構對室內工作環境進行有害因素檢測,滿足法規要求。每年度舉辦一次以上的消防與急救相關訓練並針對化學品使用及電氣安全知識對基層幹部及重點崗位人員專案實施教育訓練。(四) 本公司固定召開勞資會議,促進勞資雙方雙向溝通,每月由總經理主持開立月會,向全公司同仁說明當月營運狀況、各部會重要成就,以及佈達經營層之期許勉勵。 |
無重大差異 |
23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註2) |
||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VVVVV |
(五) 本公司針對不同階層訂定適合之培訓計畫,如:新進人員培訓、監督階層培訓及管理階層培訓等計畫。(六) 公司訂有客訴處理作業程序,與客戶間建立暢通之溝通管道,並藉由拜訪客戶,貼近客戶心聲,使客戶與公司關係更融洽,進而達到雙贏的結果。(七) 銷售產品與服務,本公司皆遵循相關法規及與客戶簽定合約辦理。(八) 本公司與供應商在互信互惠基礎下,維護雙方應有之合理權益,目前尚未針對過去紀錄予以評估。(九) 目前尚未將違反環保法規或企業社會責任之供應商納入此條款。 |
||
四、加強資訊揭露(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V |
透過架設網站與公司年報,揭露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並設專人負責資料維護更新。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無。 |
||||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註2:公司已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者,摘要說明得以註明查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方式及索引頁次替代之。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 |
VV |
(一) 本公司己訂有「誠信經營守則」,並向全體公司同仁公告,且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皆承諾積極落實。(二) 本公司己向全體同仁「誠信經營守則」,並訂有對於防範不誠信行為之 |
無重大差異 |
24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
V |
作業程序,且於新人報到時作教育訓練宣導。(三) 依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針對行賄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訂定防範措施,並透過內部稽核單位的查核機制,防範不誠信行為。 |
||
二、落實誠信經營(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VVVV |
(一) 本公司建立有客戶、供應商評核機制,在簽訂合約時,明定雙方權利與義務,並簽有保密條款。(二)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各部門主管負責誠信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以落實誠信經營之運作,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三) 於業務上有利益衝突情形,公司員工可向直屬主管報告外,亦可向總經理報告。本公司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應予迴避。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四) 本公司依法規要求建立相關會計制度及內控制度,並有內部稽核人員定期行稽核工作及合格會計師執行查核。(五) 對員工舉辦教育訓練,使其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及違反誠信行為之後果。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
VV |
(一) 檢舉及獎勵制度,皆依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辦理」。(二) 本公司受理檢舉負責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
無重大差異 |
25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三) 公司對檢舉人採取保護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
||
四、加強資訊揭露(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已架設網站,並揭露公司的相關企業文化、經營方針等資訊。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所屬各機構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依「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本作業守則,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本公司對往來廠商皆秉持誠信經營的商業往來行為,亦向廠商宣導公司誠信經營的決心。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對往來廠商皆秉持誠信經營的商業往來行為,亦向廠商宣導公司誠信經營的決心。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目前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社會責任實務守責、股東會
議事規則、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及完整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等,以落
實公司法理之運作及推動。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1.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張桂鳳 |
104/09/2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實務研習班 |
6 |
104/09/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進階研討會 |
3 |
||
104/09/10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進階研討會 |
3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謝志騰 |
104/08/19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3 |
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
蔡禮全 |
104/11/11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 |
3 |
103/12/23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之內部人義務與資訊揭露研討 |
3 |
||
獨立董事 |
鄭清華 |
104/10/2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從董監事角度看外部審計與內部控制 |
3 |
104/08/0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3 |
||
103/08/21 |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主辦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 |
||
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
謝芳菊 |
104/12/29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企業併購之發展趨勢與實務案例探討 |
3 |
104/06/18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監事家族傳承規劃與實務案例解說 |
3 |
||
104/03/27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監事與綜所稅稅務分析 |
3 |
||
103/09/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主辦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 |
26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董事 |
曾美齡 |
104/09/07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論壇-企業誠信風險控管理與社會責任新視界 |
3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李朝欽 |
103/12/23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之內部人義務與資訊揭露研討 |
3 |
獨立董事 |
巫木誠 |
105/01/26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 |
104/07/15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3 |
||
103/07/25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03 年度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3 |
||
103/07/03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審計委員會之相關規範及運作實務 |
3 |
||
監察人 |
莊碧陽 |
103/08/21 |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主辦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 |
董事 |
吳聲昌 |
104/09/07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論壇-企業誠信風險控管理與社會責任新視界 |
3 |
27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1.內部控制聲明書
==> picture [471 x 60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28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 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議摘要如下:
日期 |
決議單位 |
重要決議事項 |
|---|---|---|
104.06.24 |
股東會 |
1.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
||
4.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 |
||
5.改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 |
||
6.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104.02.13 |
董事會 |
1.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案。 |
2.本季銀行融資額度情形。 |
||
3.擬提供融資保證額度予柏彌蘭金屬化股份有限公司。 |
||
104.03.24 |
董事會 |
1.通過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2.討論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一○三年度董、監事酬勞及經理人員工紅利分配案。 |
||
3.通過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4.本季銀行融資額度情形。 |
||
5.本公司委任會計師暨獨立性評估案。 |
||
6.一○四年度會計師公費。 |
||
7.擬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
8.擬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9.擬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
||
10.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
||
11.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 |
||
12.擬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
||
13.修訂管理辦法。 |
||
14.出具本公司一○三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
15.改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 |
||
1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17.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 |
||
18.受理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
||
19.受理百分之一以上股東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
||
104.05.11 |
董事會 |
1.本季銀行融資額度情形。 |
2.擬提請董事會審查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
3.本公司因營運及投資架構調整,擬向日本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購入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以下簡稱柏彌蘭子公司)部分股權。 |
||
4.本公司因營運及投資架構調整,擬出售柏彌蘭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柏彌蘭科技)部分股權與日本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104.06.24 |
董事會 |
1.公司第六屆董事長選舉案。 |
104.06.26 |
董事會 |
1.擬資金貸與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2.委任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成員。 |
||
104.08.12 |
董事會 |
1.本季銀行融資額度情形。 |
2.擬參與本公司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第一次增資發行新股。 |
29
日期 |
決議單位 |
重要決議事項 |
|---|---|---|
104.11.11 |
董事會 |
1.本季銀行融資額度情形。 |
2.擬訂定本公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 |
||
3.通過本公司一○五年度預算案。 |
||
4.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案。 |
||
5.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
||
6.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案。 |
||
7.公司一○五年度稽核計劃。 |
||
8.本公司稽核主管任用案。 |
||
9.重要營運主管異動案。 |
||
105.03.22 |
董事會 |
1.討論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一○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
2.通過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
3.通過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
||
4.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5.本季銀行融資額度情形。 |
||
6.擬提供融資保證額度予柏彌蘭金屬化股份有限公司。 |
||
7.擬自一○五年度第一季起更換會計師。 |
||
8.本公司委任會計師暨獨立性評估案。 |
||
9.一○五年度會計師公費。 |
||
10.出具本公司一○四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
11.召開一○五年股東常會。 |
||
12.受理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
||
105.5.11 |
董事會 |
1.本季金融機構融資額度情形。 |
2.擬資金貸與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
3.通過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
||
4.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2.一○四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1)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決議通過。 -
(2)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決議通過,並已依股東會決議執行完成。。 -
(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並已依股東會決議執行完成。 -
(4)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並已依股東會決議執行 完成。 -
(5)改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
新任當選董事及監察人共 12 席: -
董事:鄧維楨、吳聲昌、峯榮興業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志騰、同惟環球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人:張桂鳳、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美齡 -
獨立董事:巫木誠、汪建民、鄭清華 -
監察人: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芳菊、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禮全、嚴志弘
-
-
(6)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並已依股東會決議執行完成。
-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 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三)本公司與財務透明有關人員,取得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照情形:無。
30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包括董事長、總經理、會 計主管及內部稽核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105年5月31日 |
||||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內部稽核主管 |
劉淑慧 |
97/11/11 |
104/09/30 |
辭職 |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一)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
一)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
|||||||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葉東煇 |
林政治 |
104.01.01~104.12.31 |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公費項目金額級距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1 |
低於2,000仟元 |
- |
- |
- |
||||
2 |
2,000仟元(含)~4,000仟元 |
V |
- |
V |
||||
3 |
4,000仟元(含)~6,000仟元 |
- |
- |
- |
||||
4 |
6,000仟元(含)~8,000仟元 |
- |
- |
- |
||||
5 |
8,000仟元(含)~10,000仟元 |
- |
- |
- |
||||
6 |
10,000仟元(含)以上 |
- |
- |
- |
(二)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 四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會計師事務所名 稱 |
會計師姓名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備 註 |
||||
制度設計 |
工商登記 |
人力資源 |
其他(註2) |
小 計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葉東煇 |
2,100 |
- |
- |
- |
- |
- |
104.01.01~104.12.31 |
- |
林政治 |
-
註1: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 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 -
註2:非審計公費請按服務項目分別列示,若非審計公費之「其他」達非審計公費合計金額25%者,應於 備註欄列示其服務內容。 -
(三)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 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無。 -
(四)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 原因:無。
31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更 換 日 期 |
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本年度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由葉東煇會計師及林政治會計師,變更為黃裕峰會計師與陳明煇會計師。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情 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適用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無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其 他 |
|||||
無 |
|||||
說明:不適用 |
|||||
其他揭露事項(本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第四點應加以揭露者) |
無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
|---|---|
事務所名稱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 |
會計師姓名 |
黃裕峰、陳明煇 |
委任之日期 |
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無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無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條第5款第1目及第2目之3事項之復函:無。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 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 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無。
32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 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職稱 |
姓名 |
104年度 |
截止105.5.31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董事長 |
鄧維楨 |
415,000 |
- |
- |
- |
董事 |
吳聲昌 |
- |
- |
- |
- |
董事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 |
(6,000) |
- |
- |
- |
董事 |
同惟環球股份有限公司(註1) |
- |
- |
- |
|
董事 |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註1) |
- |
- |
35,000 |
- |
董事 |
曾美齡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巫木誠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汪建民 |
- |
- |
- |
- |
監察人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72,000 |
- |
- |
- |
監察人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註1) |
(299,000) |
- |
- |
- |
監察人 |
嚴志弘 |
54,000 |
- |
37,000 |
- |
副總經理 |
羅吉歡(註2) |
- |
- |
- |
- |
協理 |
黃貞英 |
- |
- |
- |
- |
協理 |
陳岱村 |
- |
- |
- |
- |
協理 |
鍾孟安 |
- |
- |
- |
- |
協理 |
柯信誠 |
(9,000) |
- |
- |
- |
-
註1: 104/06/24新任。 -
註2:104年11月11日解任,轉任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總經理 -
(二)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資訊:無。 -
(三)股權質押資訊:無。
33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二 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05年4月26日;單位:股/% |
105年4月26日;單位:股/% |
105年4月26日;單位:股/% |
105年4月26日;單位:股/% |
105年4月26日;單位:股/% |
|||||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繼明 |
10,550,217 |
8.99% |
- |
- |
- |
-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以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 |
吳聲昌 |
6,059,531 |
5.16% |
84,000 |
0.07% |
- |
- |
- |
- |
-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志騰 |
5,866,630 |
5.00% |
- |
- |
- |
- |
- |
- |
- |
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負責人:谷奧勝三 |
3,600,001 |
3.07% |
- |
- |
- |
- |
- |
- |
- |
張孫堆 |
3,409,000 |
2.90% |
- |
- |
- |
- |
- |
- |
-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禮全 |
3,280,201 |
2.79% |
- |
- |
- |
- |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 |
張宇賢 |
3,080,000 |
2.62% |
- |
- |
- |
- |
- |
- |
- |
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凌寶 |
2,979,000 |
2.54% |
- |
- |
- |
- |
- |
- |
- |
郭乃華 |
2,504,000 |
2.13% |
- |
- |
- |
- |
- |
- |
- |
嚴志弘 |
2,083,593 |
1.77% |
70,000 |
0.06% |
- |
- |
- |
- |
- |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 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05年3月31日;單位:仟股/%
轉投資事業 |
本公司投資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綜合投資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 |
16,988 |
79.01 |
619 |
2.88% |
17,607 |
81.89 |
柏彌蘭科技(股)公司 |
110 |
10.00 |
- |
- |
110 |
10.00 |
TAIMIED INTERNATIONAL INC. |
200 |
100.00 |
- |
- |
200 |
100.00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100.00 |
- |
- |
- |
100.00 |
34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股本形成經過
105年3月31日;單位:新台幣元;股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89年06月(創立時) |
10 |
52,000,000 |
520,000,000 |
13,596,945 |
135,969,450 |
發起設立135,969,450元 |
- |
註1 |
89年11月 |
10 |
52,000,000 |
520,000,000 |
46,000,000 |
460,000,000 |
現金增資324,030,550元 |
- |
註2 |
92年07月 |
10 |
52,000,000 |
520,000,000 |
52,000,000 |
520,000,000 |
現金增資60,000,000元 |
- |
註3 |
93年04月 |
16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2,000,000 |
720,000,000 |
現金增資200,000,000元 |
- |
註4 |
93年12月 |
25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2,000,000 |
820,000,000 |
現金增資100,000,000元 |
- |
註5 |
96年02月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8,000,000 |
880,000,000 |
現金增資60,000,000元 |
- |
註6 |
97年05月 |
12.5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90,400,000 |
904,000,000 |
現金增資24,000,000元 |
- |
註7 |
99年08月 |
35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93,828,572 |
938,285,720 |
私募增資34,285,570元 |
- |
註8 |
99年09月 |
12.5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97,068,572 |
970,685,720 |
員工認股權執行32,400,000元 |
- |
註9 |
100年02月 |
12.5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99,537,572 |
995,375,720 |
員工認股權執行24,690,000元 |
- |
註10 |
100年08月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05,288,203 |
1,052,882,030 |
員工紅利轉增資7,737,520元 |
- |
註11 |
資本公積轉增資49,768,720元 |
- |
|||||||
100年10月 |
35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17,388,203 |
1,173,882,030 |
現金增資121,000,000元 |
註12 |
註1:核准日期及文號: 89.6.22經(089)商121229號
註2:核准日期及文號:89.11.30經(089)商144462號
註3:核准日期及文號:92.7.22經授商字第09201228450號
註4:核准日期及文號:93.4.19經授商字第09301064540號
-
註5:核准日期及文號:93.12.20經授商字第09301237870號 -
註6:核准日期及文號:96.3.3經授商字第09601040240號 -
註7:核准日期及文號:97.6.19經授商字第09701142990號
註8:核准日期及文號:99.8.30經授商字第09901192730號
-
註9:核准日期及文號:99.9.10經授商字第09901206590號 -
註10:核准日期及文號:100.2.14經授商字第10001025090號 -
註11:核准日期及文號:100.8.23經授商字第10001193350號 -
註12:核准日期及文號:100.10.14經授商字第10001237530號
2.已發行之股份種類
105年5月31日;單位:股 |
105年5月31日;單位:股 |
|||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流通在外股份(註1)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註2) |
||
記名式股票(股) |
117,388,203 |
32,611,797 |
150,000,000 |
- |
註1:係上市公司股票。
註2:經濟部97.7.9經授商字第09701166860號函核准,核定股本由100,000,000股變更為150,000,000股。
3.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35
(二)股東結構
(二)股東結構 |
(二)股東結構 |
|||||
|---|---|---|---|---|---|---|
105年4月26日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個人外國機構及外國人合計3425,785295,8594,015,000 29,747,14476,151,5457,474,514117,388,2033.42%25.34%64.87%6.37%100.00% |
||||||
股東結構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及外國人 |
合計 |
人數 |
- |
3 |
42 |
5,785 |
29 |
5,859 |
持股股數 |
- |
4,015,000 |
29,747,144 |
76,151,545 |
7,474,514 |
117,388,203 |
持股比例 |
- |
3.42% |
25.34% |
64.87% |
6.37% |
100.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
105年4月26日
105年4月26日 |
||||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1 至 999 |
2,701 |
73,690 |
0.06% |
|
1,000 至 5,000 |
1,750 |
3,345,269 |
2.85% |
|
5,001 至 10,000 |
660 |
4,620,799 |
3.94% |
|
10,001 至 15,000 |
178 |
2,276,127 |
1.94% |
|
15,001 至 20,000 |
137 |
2,549,333 |
2.17% |
|
20,001 至 30,000 |
123 |
3,120,775 |
2.66% |
|
30,001 至 40,000 |
54 |
1,928,717 |
1.64% |
|
40,001 至 50,000 |
27 |
1,238,701 |
1.06% |
|
50,001 至 100,000 |
93 |
6,589,597 |
5.61% |
|
100,001 至 200,000 |
49 |
6,656,735 |
5.67% |
|
200,001 至 400,000 |
37 |
10,867,684 |
9.26% |
|
400,001 至 600,000 |
15 |
7,183,234 |
6.12% |
|
600,001 至 800,000 |
9 |
5,980,425 |
5.09% |
|
800,001 至 1,000,000 |
8 |
7,281,250 |
6.20% |
|
1,000,001 以上 |
18 |
53,675,867 |
45.73% |
|
合計 |
5,859 |
117,388,203 |
100.00% |
(四)主要股東名單
(四)主要股東名單 |
||
|---|---|---|
105年4月26日持 有 股 數持 股 比 例10,550,2178.99%6,059,5315.16%5,866,6305.00%3,600,0013.07%3,409,0002.90%3,280,2012.79%3,080,0002.62%2,979,0002.54%2,504,0002.13%2,083,5931.77% |
||
股份主要股東名稱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550,217 |
8.99% |
吳聲昌 |
6,059,531 |
5.16% |
峯榮興業有限公司 |
5,866,630 |
5.00% |
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3,600,001 |
3.07% |
張孫堆 |
3,409,000 |
2.90% |
國超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3,280,201 |
2.79% |
張宇賢 |
3,080,000 |
2.62% |
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2,979,000 |
2.54% |
郭乃華 |
2,504,000 |
2.13% |
嚴志弘 |
2,083,593 |
1.77% |
36
(五)最近兩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年 度項目 |
年 度項目 |
年 度項目 |
103年 |
104年 |
當年度截至105年3月 31 日(註8) |
|---|---|---|---|---|---|
每股市價(註 1) |
最高 |
50.5 |
55.6 |
31.35 |
|
最低 |
25.1 |
23.2 |
21.2 |
||
平均 |
40.96 |
42.81 |
27.02 |
||
每股淨值(註 2) |
分 配前 |
16.69 |
16.80 |
16.44 |
|
分 配 後 |
- |
- |
- |
||
每股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117,388 |
117,388 |
117,388 |
|
每 股 |
盈 餘(註 3) |
2.03 |
1.36 |
(0.37) |
|
每股股利 |
現 金 |
股 利(註 9) |
1.50 |
0.50 |
- |
無償配股 |
盈餘配股 |
- |
0.50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 4) |
- |
- |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益比(註 5) |
20.18 |
31.48 |
- |
|
本利比(註 6) |
27.31 |
85.62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 7) |
3.67 |
1.17 |
- |
-
*若有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時,並應揭露按發放之股數追溯調整之市價及現金股利資訊。 -
註 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
註 2: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度 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應填 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
註9:104年之股利發放,經105年5月11日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本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如下(依修正後章程規定):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由
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
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
百分之三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
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
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
37
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
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
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
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分配股東股息紅
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
分之十。
-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情形:(經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同意) 本公司於105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盈餘分配如下:-
(1) 股東現金股利:自104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8,694,102元為現金股利,每股配 發0.50元,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定配息基準日。 -
(2) 股東股票股利:自104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8,694,1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 仟股配發50股,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增資基準日配發 之。
-
-
3.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時,應加以說明:無。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
|---|---|---|---|
年度項目 |
一○五年(預估) |
||
期初實收資本額 |
1,173,882仟元 |
||
本年度配股配息情形 |
每股現金股利 |
0.5元(註1) |
|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0.05股(註1) |
||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 |
||
營業績效變化情形 |
營業利益 |
不適用(註2) |
|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稅後純益 |
|||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每股盈餘 |
|||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
|||
擬制性每股盈餘本益比 |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發現金股利 |
擬制每股盈餘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
擬制每股盈餘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轉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
擬制每股盈餘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1:俟待民國一○五年股東常會決議。
註2: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無須公開一○五年財務預測資訊。
-
、
-
(八)員工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依修正後章程規定):第二十八條 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 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
第三十二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由
38
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
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
百分之三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
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 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
(1)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請參閱上述(八)1.公司章 程所載成數規定之說明。 -
(2) 本期股票分派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本公司本期員工酬勞並無以股票來分 派,故不適用。 -
(3) 本期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認 列為104年度之費用,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 則列為105年度之損益。 -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目 |
帳列數 |
董事會決議(105.03.22) |
差異數(註) |
董事、監察人酬勞(現金) |
4,189,032 |
4,189,032 |
無 |
員工酬勞(現金) |
13,963,438 |
13,963,438 |
無 |
註:俟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後,與帳列數之差異將列為105年度之損益。
-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 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 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情形
如下:
如下: |
||||
|---|---|---|---|---|
項目 |
帳列數 |
股東會決議實際分派數 |
差異 |
差異原因 |
員工紅利 |
20,233,792 |
20,233,792 |
0 |
無 |
董事、監察人酬勞 |
6,077,317 |
6,077,317 |
0 |
無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39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40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B.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C.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D.F401010 國際貿易業
E.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F.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G.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單位:仟元;%
商品產值服務項目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4年度 |
|
|---|---|---|---|---|---|
營業額 |
營業比重(%) |
營業額 |
營業比重(%) |
||
聚醯亞胺薄膜 |
1,456,786 |
99.85 |
1,462,377 |
99.42 |
|
其它 |
2,119 |
0.15 |
8,502 |
0.58 |
|
合計 |
1,458,905 |
100.00 |
1,470,879 |
100.00 |
3.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聚醯亞胺薄膜之製造與銷售。
4.計劃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本公司計畫開發之新產品主要朝向高彈性模數(High Modulus),低熱膨脹系數
( Low CTE),及低介電Low Dk(Dielectric Constant) 、低損耗low Df(Dissipation
Factor)之聚醯亞胺薄膜(Polyimide film)產品,主要應用市場為細線路與高頻高
速用軟性印刷電路板與高安規絕緣市場。
近期更積極投入開發無色聚醯亞胺薄膜(Colorless Polyimide film)新產
品,主要朝向高透光(High Transmittance)、低霧度(Low Haze)、高耐熱(High Heat
Resistant)與良好加工性(Excellent Processability)等特色,主要應用市場為
光電產業的可繞式觸控面板,曲面軟性(Curved flexible)顯示器。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產品說明
聚醯亞胺(Polyimide,簡稱PI)是一種含有醯亞胺基的有機高分子材料,
其製備方式主要是由雙胺類及雙酐類反應聚合成聚醯胺酸高分子 (Polyamic
acid,簡稱PAA),之後經過高溫環化脫水(Imidization)形成聚醯亞胺高分子。
由於具有優異的熱安定性及良好的機械、電氣及化學性質,一直是高性能高分
子材料的首選,尤其在對材料要求嚴格的電子 IC工業上,一直處於關鍵性材
41
料的地位,如高溫膠帶、軟性電路板、IC的鈍化膜(Passivation coating)、
LCD 的配向膜、漆包線等絕緣材等。
==> picture [426 x 1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本公司主要產品聚醯亞胺薄膜(Polyimide film)產品為電子、電機兩大應
用的上游重要材料之ㄧ,電子產業以軟板(FPC)為主,廣泛應用於半導體封裝、
液晶顯示器、通訊等相關產業。電機應用則以航太、電機、機械、汽車等各種
產業之絕緣應用(Insulation)為主。以下分別茲就各主要產業之現況及發展說
明之。
A.軟板產業
軟板的使用一般以銅箔與PI薄膜材料貼合製成軟性銅箔基板(FCCL),
覆蓋膜(Coverlay)、補強板、防靜電層等材料製作成軟板。PI膜的厚度主
要可以區分為0.5mil、1mil、2mil、3mil、及厚膜(甚至10mil以上等產品),
先進或是高階的軟板需要厚度更薄(0.3mil),尺寸安定性更穩定的PI膜。一
般的覆蓋膜主要使用厚度0.5mil的PI膜,而較厚的PI膜主要用於補強板及其
它用途上。
FPC是目前聚醯亞胺薄膜的最大電子應用市場,FPC的應用包含軍事、汽
車、電腦、筆記型電腦、相機、通訊等。據國際知名市場統計機構Prismark
公司2010年最新市場推估,PCB產業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之後嚴重衰退,
然而在2010年之後已迅速回復,2011以後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市場均以每
年2位數以上成長,且平均每台智慧型手機FPC用量約10~15片/台,比一般功
能性手機FPC用量約4~6片增加一倍以上FPC用量,因此預期FPC未來5年內可
維持可觀成長,FPC是本事業重要的下游產業應用之ㄧ,此產業的復甦可望
直接對本事業發展助益。
B.絕緣產業
聚醯亞胺薄膜在絕緣應用上,以塗佈矽膠之高溫感壓膠帶為主要的應
用,PI感壓膠帶廣泛應用在各工業應用市場中,例如各類型線圈的熱遮蔽膠
帶和PCB所用的防焊膠帶(solder masking tape)等。聚醯亞胺薄膜也應用
在其他高階的交通工業與航太產業中,例如,高安規要求之電線、電纜的絕
緣層與軍事航太應用上的高溫絕緣材料,在這類用途上,大多數的聚醯亞胺
薄膜會單面或雙面塗佈氟化高分子,以增加其密合性、抗化學性、耐水性。
42
軟硬板
在電線磁帶遮蔽應用市場中,聚醯亞胺薄膜可補聚醯亞胺漆包線(wire
enamels)之不足,同時聚醯亞胺薄膜耐熱性優良,可取代一般使用的較重絕
緣物質,以縮小體積並達到相同輸出功率。
-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
聚醯亞胺具有相當優異的耐熱特性、耐化學藥品性、機械性質及電氣性質, -
因此廣泛應用於航太、電機、機械、汽車、電子等各種產業中。近年來國內半導 體、電子、通訊等相關產業蓬勃發展,對於電子用化學品和材料的需求亦日益提 昇,聚醯亞胺在電子材料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角色。 -
本公司所產製的聚醯亞胺薄膜是軟板產業的銅箔基板材料FCCL的兩大主要原 -
料(銅箔與PI)之ㄧ,是軟板產業鏈的最上層供應商。同時也是各工業絕緣應用市 場中的基礎材料,經塗佈矽膠或氟素高分子加工而成高溫電子膠帶或絕緣材料 等,是工業絕緣產業鏈的最上層供應商。以下圖示分別說明FPC產業及絕緣產業上 中下游之關聯性。
圖 FPC 產業鏈示意圖
F
B
C
==> picture [427 x 2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Polyimide 銅箔
日礦銅箔、 Olin
杜邦、鐘淵、
達邁、SKCKOLON 古河、台灣銅箔 ..
銅箔基板 表面護膜
台虹、旗勝、律勝、宏仁、亞電、聯茂
長春、新揚、生益、 Arisawa 、 ShinEtsu 、 Toray…
單面板 雙面板 多層板
嘉聯益、鴻勝、旗勝、台郡、易鼎、儷燿、旭軟、相互、
圓裕、毅嘉、同泰、臻鼎、Sumitomo、Fujikura、MFLEX……
Base
Material
FCCL
FPC
----- End of picture text -----
資訊產品
)
43
圖 絕緣產業鏈示意圖
==> picture [453 x 30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矽膠、耐高溫膠
Polyimide
杜邦、鐘淵、達邁、SKC GE 、 ShinEtsu.Daikin..
上
電子膠帶 複合塗層加工 沖壓裁剪加工
材
料 3M 、 SG 、 Scapa 、 Tapex 、高冠、利基、四維、冠郝
YWC 、 Teraoka 、 Nitto Denko 、 Brady 、 Worldmark…
F PST 絕緣膠帶 電子電機應用 工業絕緣應用 航太產業
B
C 電子絕緣膠帶、 PCB 防焊膠帶、馬達絕緣層、飛機絕緣間隔層
、電子絕緣墊片、發電設施、交通器材 …
軟
Base Material
Converting Fabrication &
Application
----- End of picture text -----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
聚醯亞胺具有其他材料不可替代性之優點相當多,除了高達380度C的 -
Tg(Glass Transition Temperature)可以忍受大多數下游高溫製程外,其耐化學(、 -
下 藥品性、機械性質及電氣性質更是難有其他材料可以比擬。近來在高階FPC應用、 LED、電子通訊、與光電顯示等相關產業的新應用機會如雨後春筍般浮現,新型聚( ) -
醯亞胺PI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多,聚醯亞胺在產業發展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角色。( )針對這些新型態的聚醯亞胺材料表列如下,本公司將視本身研發能力與銷售通路( )、PDP) -
可行性慎選可能發展機會,從中挑選發展項目並設定期限推展上市銷售。 (1)高密度軟板用之High Modulus & Low CTE(Cofficient of thermal Expansion) 聚醯亞胺膜產品。 -
(2)應用於品牌手機之黑色聚醯亞胺膜產品。 -
(3)LED光條與背光需求之白色聚醯亞胺膜產品及高導熱(High Thermal Conductivity) 聚醯亞胺膜產品。 -
(4)厚度僅0.3mil(7.5um)的超薄聚醯亞胺膜產品。 -
(5)屬於綠色環保概念之半加成法技術(Semi-Additive)應用的可電鍍聚醯亞胺膜 產品。 -
(6)無膠多層板之熱可塑聚醯亞胺膜(Thermoplastic Polyimide Film)。 -
(7)光電顯示應用的無色透明聚醯亞胺膜(Colorless Polyimide Film)。
44
- `(8)穿戴式裝置搭配更高頻高速迅號傳輸應用之低介電(low Dk)/低損耗(low Df) 聚醯亞胺膜產品。`
-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1.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達邁科技自89年6月成立以來,即致力於具優異之耐熱性、電氣特性聚醯亞胺
膜的開發,其中包含配方研究,製程條件設計與模擬、實驗設計與驗證、生產設
備之規格訂定等。91年開始進行化學法醯亞胺化之研究與測試,對提昇產品機械
性質與增加生產力有具體之成效。同時在高溫絕緣市場亦有斬獲,並有機會深入
不同應用的市場,為全球第三家以化學法製造聚醯亞胺膜的供應商。92年開始陸
續開發 1mil、2mil、0.5mil、3mil之產品應用在軟板市場上,並因應客戶的應用
需求開發不同的等級。對於不同領域之應用或未來發展之趨勢,達邁亦進行低吸
濕性、低介電常數、高透明度及熱塑型等聚醯亞胺膜之配方研究、特性評估與生
產設備之設計等做深入之探討,並建立相關資料庫。94年第四季起與日本荒川化
學(Arakawa Chemical)合作共同開發Si-H PI膜,應用於COF市場及Semi-additive
FPC 製程上,已進行客戶送樣評估,並修訂調整測試中;另於96年第四季與日本
JFEC 公司合作以化學法製造 IC 封裝應用之聚醯亞胺膜之配方、製程研究;達邁
基於多年在聚醯亞胺膜研發製造的經驗中,建構了化學法醯亞胺塗佈技術、配方、
製程資料庫,在低電阻性、高導熱性、高透明性等聚醯亞胺膜及太陽能電池等應
用將陸續與美、日廠商進行合作計劃。技術與研發扮演角色如下:
近年來因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之蓬勃發展,其開發方向朝向輕、薄發展,
故達邁針對此類型產品進行開發。
98年成功量產出應用於智慧型手機之黑色PI膜,成為全球第二家可量產黑色
PI薄膜之廠商。結至目前為止,達邁黑色PI產品已包含各種厚度,0.3mil、0.4mil、
0.5mil、1mil、2mil、及3 mil。
99年針對LED之應用開發出白色PI薄膜,及針對Flexible Display,開發出可
用於取代玻璃之透明PI薄膜及Varnish,主要應用於Touch panel及Color filter。
其特點為較目前使用之玻璃輕薄且不會破。
100年執行經濟部業界科專計畫「可撓式硒化銅銦鎵薄膜太陽電池用耐高溫塑
膠基板」,開發出高耐熱且超低熱膨脹係數的PI薄膜。並與國內手機大廠合作開
發出數款color PI。
101~102年度,針對智慧型手機需求成功開發出低霧度黑色PI及超薄型PI (TX
系列)並開始銷售。同時進行塗佈技術開發,成功開發出多層共塗佈之技術。
103年度,隨著未來物聯網及雲端應用之需求,進行高速高頻用PI之開發,並
取得初步成果。並且於低霧度黑色PI之基礎上,進行超低霧度黑PI之開發。
104年度,通過經濟部研發中心補助計畫,成立先端PI研發中心,主要針對三
個方向進行開發:1.光電用PI材料、2.導熱石墨用PI材料、3.IC封裝用PI材料。
達邁於近五年來研究開發之重點主要為下述三個方向:
(1) FPCB部分:針對行動裝置及穿戴式裝置進行開發,主要方向為薄型化及功 能化。
45
-
(2) 光電部分:針對Flexible display及Flexible solar cell進行開發,主要 方向為透明PI&高耐熱PI現有產品新應用,將現有之產品應用至其他非軟 板產業,如EMI、石墨膜等。 -
(3) 現有產品新應用:將現有之產品應用至其他非軟板產業,如EMI、石墨膜等。
1.配方改善/產品性能提昇2.生產技術/設備之開發改善3.原料評估/成本降低4.量測技術建立1.客服端產品技術服務2.客訴問題解決3.產品認證(UL、SGS…)生產技術客戶服務研發部 |
1.配方改善/產品性能提昇2.生產技術/設備之開發改善3.原料評估/成本降低4.量測技術建立1.客服端產品技術服務2.客訴問題解決3.產品認證(UL、SGS…)生產技術客戶服務研發部 |
專案開發研發中心 |
|
|---|---|---|---|
1.配方改善/產品性能提昇2.生產技術/設備之開發改善3.原料評估/成本降低4.量測技術建立 |
1.客服端產品技術服務2.客訴問題解決3.產品認證(UL、SGS…) |
1.新技術/新產品開發2.科技專案執行3.對外合作案4.客戶委託開發 |
2.研究發展人員及其學經歷
單位:人;% |
單位:人;% |
單位:人;% |
單位:人;% |
|
|---|---|---|---|---|
年度 |
項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截至105年3月底止 |
學歷分佈 |
博士 |
2 |
5 |
5 |
碩士 |
7 |
14 |
15 |
|
大專 |
4 |
7 |
7 |
|
合計 |
13 |
26 |
27 |
|
平均年資(年) |
2.44 |
2.23 |
2.46 |
註:以期末人數計算。
3.最近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3.最近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3.最近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3.最近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3.最近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項目年度103年度104年度105第一季研發費用55,47688,41321,206營業收入淨額1,458,9051,470,879309,491研發費用/營業收入淨額(%)3.806.016.85 |
|||
項目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5第一季 |
研發費用 |
55,476 |
88,413 |
21,206 |
營業收入淨額 |
1,458,905 |
1,470,879 |
309,491 |
研發費用/營業收入淨額(%) |
3.80 |
6.01 |
6.85 |
46
4.最近五年開發成功之技術產品
年度 |
項目 |
|---|---|
100 |
1.執行經濟部業界科專計畫「可撓式硒化銅銦鎵薄膜太陽電池用耐高溫塑膠基板」,開發出高耐熱且超低熱膨脹係數的PI薄膜。 |
2.成功於T2 line開發出多款Colored PI,並順利於T1 line試產紅色RB-012薄膜。 |
|
101 |
1.成功於T1 line試產低光澤黑色PI薄膜,並取得日系大廠的認證。 |
2.成功於T1 line 試產超薄PI (TX-007),並完成UL 安規認證。 |
|
102 |
1. 成功於T1 line 試產黑色超薄PI (BK-007/BK-010),並量產低光澤黑色PI薄膜,完成UL安規認證。 |
2.於T2 line成功開發出兩層共塗佈及三層共塗佈技術。 |
|
103 |
1.開發出高速高頻用LK PI Film。 |
2.開發出超低霧度黑色PI膜。 |
|
104 |
1.通過經濟部國內PI研發中心計畫,成立先端PI材料研發中心。 |
2.與嘉聯益等公司申請捲對捲全加成生產製程與設備整合開發計畫。 |
|
3.開發出低穿透度之白色 PI Film。 |
5.專利申請情形:
項次 |
專利名稱 |
國家 |
申請案號 |
公告/公開號 |
|---|---|---|---|---|
1 |
多層聚醯亞胺膜 |
台灣 |
101200512 |
M425048 |
2 |
經表面處理的PI膜之應用 |
台灣 |
94126965 |
I309656 |
3 |
高性能耐熱型聚合物之製造方法 |
台灣 |
921280278 |
I294649 |
4 |
低吸水性聚亞醯胺之製造方法 |
台灣 |
92113306 |
I247768 |
5 |
白色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台灣 |
100130555 |
I386437 |
6 |
白色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中國 |
201110214091.5 |
ZL 201110214091.5 |
7 |
WHITE POLYIMIDE FILM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美國 |
12/906,951 |
8,288,471 |
8 |
WHITE POLYIMIDE FILM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美國 |
13/599,550 |
8,461,257 |
9 |
백색 폴리이미드 필름 및 이의 제조방법(WHITEPOLYIMIDE FILM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南韓 |
10-2011-008978 |
1228250 |
10 |
低色度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台灣 |
100131772 |
I462952 |
11 |
聚合物膜及發光裝置之應用 |
台灣 |
101135902 |
I456021 |
12 |
聚合物膜及發光裝置之應用 |
中國 |
201210371722.9 |
ZL201210371722.9 |
13 |
Polymer Film And Its Application In A LightingAssembly |
美國 |
13/630,824 |
申請中 |
14 |
多層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台灣 |
101115235 |
I443016 |
15 |
多層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中國 |
201210220201.3 |
申請中 |
16 |
Multilayer Polyimide-containing Film AndManufacturing Method Thereof |
美國 |
13/538,083 |
申請中 |
17 |
(中文) 聚醯胺酸組成物、聚醯亞胺及聚醯亞胺膜以及此等之製造方法 |
台灣 |
101102020 |
I439508 |
18 |
(日文)ポリアミド組成物、ポリイミおよびポリイミドフイルムならびにそれらの製造方法 |
日本 |
- |
5362752 |
19 |
"由聚醯亞胺粉體構成之消光劑、含有該消光劑之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台灣 |
100146877 |
I481646 |
20 |
"由聚醯亞胺粉體構成之消光劑、含有該消光劑之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台灣分割案 |
102140538 |
申請中 |
21 |
"由聚醯亞胺粉體構成之消光劑、含有該消光劑之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中國 |
201210310734.0 |
申請中 |
22 |
Delustrant Composed of Polyimide Powder, PolyimideFilm Incorporating The Delustrant, And ManufacturesThereof |
美國 |
13/600,293 |
申請中 |
47
項次 |
專利名稱 |
國家 |
申請案號 |
公告/公開號 |
|---|---|---|---|---|
23 |
Delustrant Composed of Polyimide Powder, PolyimideFilm Incorporating The Delustrant, And ManufacturesThereof |
韓國 |
10-2012-0098164 |
10-1470079 |
24 |
芳香族聚醯亞胺膜、其製備方法、及其應用 |
台灣 |
101133551 |
I460211 |
25 |
芳香族聚醯亞胺膜、其製備方法、及其應用 |
中國 |
201210337745.8 |
申請中 |
26 |
Aromatic Polyimide Film, Manufacturing Method AndApplication thereof |
美國 |
13/670,015 |
申請中 |
27 |
聚醯亞胺膜、以該膜製成之撓性印刷電路板及其製造方法 |
台灣 |
101127310 |
I462828 |
28 |
粉狀呈色消光劑、含有該消光劑之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台灣 |
102143793 |
I492970 |
29 |
粉狀呈色消光劑、含有該消光劑之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中國 |
201410040314.4 |
申請中 |
30 |
Polyimide Film Incorporating Colored PolyimideMatting Powder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美國 |
14/165,274 |
申請中 |
31 |
Polyimide Film Incorporating Colored PolyimideMatting Powder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韓國 |
10-2014-0009809 |
申請中 |
32 |
Polyimide Film Incorporating Colored PolyimideMatting Powder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日本 |
2014-012294 |
5876085 |
33 |
聚醯亞胺膜 |
台灣 |
102124979 |
申請中 |
34 |
聚醯亞胺膜 |
中國 |
201410122912.6 |
申請中 |
35 |
Polyimide Film |
美國 |
14/249,702 |
9284424 |
36 |
呈色聚醯亞胺膜 |
台灣 |
102130703 |
I487745 |
37 |
呈色聚醯亞胺膜 |
中國 |
201410177387.8 |
申請中 |
38 |
COLORED POLYIMIDE FILM |
美國 |
14/292,254 |
申請中 |
39 |
COLORED POLYIMIDE FILM |
韓國 |
10-2014-0072801 |
申請中 |
40 |
COLORED POLYIMIDE FILM |
日本 |
2014-123352 |
申請中 |
41 |
低介電常數之聚醯亞胺膜 |
台灣 |
102131378 |
申請中 |
42 |
黑色聚醯亞胺膜及其加工方法 |
台灣 |
102132480 |
I 481649 |
43 |
黑色聚醯亞胺膜及其加工方法 |
中國 |
201410307981.4 |
申請中 |
44 |
BLACK POLYIMIDE FILM AND ITS PROCESSING METHOD |
美國 |
14/319,588 |
申請中 |
45 |
含有聚醯亞胺粉體消光劑之多層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台灣 |
102138107 |
申請中 |
46 |
含有聚醯亞胺粉體消光劑之多層聚醯亞胺膜及其製造方法 |
中國 |
201410041815.4 |
申請中 |
47 |
Polyimide Film Incorporating Polyimide PowderDelustrant,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美國 |
14/060,131 |
9267057 |
48 |
Polyimide Film Incorporating Polyimide PowderDelustrant,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韓國 |
10-2014-0022379 |
申請中 |
49 |
Polyimide Film Incorporating Polyimide PowderDelustrant, And Manufacture Thereof |
日本 |
2014-035392 |
申請中 |
50 |
低介電常數之多層聚醯亞胺膜、其疊合體及其製備方法 |
台灣 |
102144607 |
I503228 |
51 |
低介電常數之多層聚醯亞胺膜、其疊合體及其製備方法 |
中國 |
201410733633.3 |
申請中 |
52 |
"MULTILAYERED POLYIMIDE FILM HAVING A LOW DIELECTRICCONSTANT, LAMINATE STRUCTURE INCLUDING THE SAME ANDMANUFACTURE THEREOF |
美國 |
14/561,070 |
申請中 |
53 |
MULTILAYERED POLYIMIDE FILM HAVING A LOW DIELECTRICCONSTANT, LAMINATE STRUCTURE INCLUDING THE SAME ANDMANUFACTURE THEREOF |
韓國 |
10-2014-0173536 |
申請中 |
54 |
MULTILAYERED POLYIMIDE FILM HAVING A LOW DIELECTRICCONSTANT, LAMINATE STRUCTURE INCLUDING THE SAME ANDMANUFACTURE THEREOF |
日本 |
2014-245826 |
申請中 |
55 |
白色聚醯亞胺膜 |
台灣 |
102146406 |
I504641 |
56 |
低介電常數及低光澤度之聚醯亞胺膜及其製備方法 |
台灣 |
103115180 |
I498364 |
57 |
低介電常數及低光澤度之聚醯亞胺膜及其製備方法 |
中國 |
20150160254.4 |
申請中 |
58 |
POLYIMIDE FILM HAVING A LOW DIELECTRIC CONSTANT ANDLOW GLOSS AND MANUFACTURE METHOD THEREOF |
美國 |
14/697185 |
申請中 |
59 |
低介電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台灣 |
103129965 |
申請中 |
48
項次 |
專利名稱 |
國家 |
申請案號 |
公告/公開號 |
|---|---|---|---|---|
60 |
低介電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中國 |
201510136576.5 |
申請中 |
61 |
LOW DIELECTRIC POLYIMIDE FILM WITH AND MANUFACTURETHEREOF |
美國 |
14/839655 |
I498364 |
62 |
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成和組合方法 |
台灣 |
103129968 |
申請中 |
63 |
"含矽氧烷之聚醯亞胺膜 |
台灣 |
104105238 |
申請中 |
64 |
含矽氧烷之聚醯亞胺膜 |
中國 |
201510171738.9 |
申請中 |
65 |
低光澤度之雙層聚醯亞胺膜 |
台灣 |
104102799 |
申請中 |
66 |
低光澤度之雙層聚醯亞胺膜 |
中國 |
201520227691.9 |
5057801 |
67 |
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台灣 |
104203242 |
M509498 |
68 |
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中國 |
201520175024.0 |
申請中 |
69 |
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美國 |
14/839654 |
申請中 |
70 |
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韓國 |
10-2015-0121563 |
申請中 |
71 |
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法 |
日本 |
2015-169257 |
申請中 |
72 |
聚醯亞胺膜及由該模製成之電路板 |
台灣 |
104203576 |
M509122 |
73 |
聚醯亞胺膜及由該模製成之電路板 |
中國 |
201520350428.9 |
申請中 |
74 |
撓性電路板及其製造方法 |
台灣 |
104128955 |
申請中 |
75 |
撓性電路板及其製造方法 |
中國 |
201520682353.4 |
5098120 |
76 |
超薄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成和組合方法 |
台灣 |
104216424 |
申請中 |
77 |
超薄聚醯亞胺膜及其製成和組合方法 |
中國 |
201510682756.3 |
申請中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1.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1)增加參與國內外相關展示與研討會機會,強化品牌知名度。 -
(2)即時掌握下游市場產品設計與材料使用動向,回饋內部,使研發、品保、製造 部門得以準確對應。 -
(3)積極參與下游及下下游客戶的技術討論,確實掌握客戶端對品質與技術的變動 。 -
(4)擴大對歐美與大陸之出口與服務,設立當地業務服務中心,以強化對客戶端的 業務與技術服務支援。 -
(5)積極開發海外市場與客戶,提高產品外銷比例,尋求各地代理商協助經銷。 -
(6)增加新產品線、擴大產能產量,以充足的量能替代美日進口品市場,期提高市 場佔有率。
2.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
(1)尋找利基市場與產品,強化新產品開發能量,增加未來營運獲利與市場廣度。 -
(2)對銷售重要區塊設置行銷據點,並配置發貨中心,以提升整體競爭力與優勢。 -
(3)建立品牌知名度,使本公司成為世界知名製造商,依市場區塊與應用差異,建 立不同組合之服務據點與代理。 -
(4)透過國際與學術機構之技術合作,加速提升產品與技術的競爭力,利用合作成 果深化本身技術水準,使本公司成為全球知名電子材料製造商。 -
(5)持續產品開發,尤以較高階應用市場為目標,以增加本公司產品銷售獲利率與 長久性。
49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PI 膜製造的進入門檻高,目前主要PI膜生產廠商有:Du pont(杜邦)、Kaneka
(鐘淵化學)、SKC Kolon與Taimide(達邁科技)等。
達邁科技為台灣第一家投入生產PI Film的廠商,產品比例80%供應軟板產業,
20%供應絕緣產業。中國大陸地區亦有數量不少的小型或微型PI廠家,銷售市場皆屬
於較低階的絕緣應用為主。由於下游應用市場的變化將轉為精細化發展,產品大幅
往細薄化與高尺寸安定方向發展,預估在往後數年PI Film產值將會因為產品精細化
後,可望逐年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亦將有所增長。
1.主要產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銷售地區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銷售額 |
比率(%) |
銷售額 |
比率(%) |
|||
內銷 |
台灣 |
815,946 |
55.93 |
832,885 |
56.62 |
|
外銷 |
亞 洲 |
592,730 |
40.63 |
604,946 |
41.13 |
|
歐洲 |
1,629 |
0.11 |
1,552 |
0.11 |
||
美 洲 |
48,600 |
3.33 |
31,496 |
2.14 |
||
合 |
計 |
1,458,905 |
100.00 |
1,470,879 |
100.00 |
2.市場佔有率
目前PI膜產業之供應商仍以國際大廠為主,如Du pont(杜邦)、Kaneka(鐘
淵化學)與SKC Kolon等,其中Du pont與Kaneka公司產能合計佔全球總產能估計
超過50%,SKC Kolon PI約20%-25%左右,本公司產能則約佔全球比重10%-15%左右,
由於台、中、韓等地為全球電子產業生產製造中心所在,美日競爭者的交貨、服
務與成本難能與我們競爭,達邁產品市場取代美日競爭者的空間非常大,後續PI
膜事業發展之展望樂觀。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隨著FPC應用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LCD顯示器、與LED背光模組等應用的
需求增加,驅動了PI膜需求成長。預估2015年之後全球中長期PI film產值可望以
每年8%~10%幅度成長。近期因受中國經濟的高度成長與東南亞、印度等新興市場
需求的高度成長帶動,亞洲區域之成長也遠高於全球平均,全球產業亦向亞洲快
速移動,因此,整體需求對根基於台灣的本公司而言,取代美日品牌的趨勢儼然
成形。
PI Film的應用將日益往高階產品發展,此一趨勢將驅使PI Film產品往新一
代應用開發,滿足嚴謹的物性需求,如軟板於高頻高速材料應用,需要具備低
Dk(Dielectric Constant)、低Df(Dissipation Factor)與低吸濕的PI Film,以
及軟板於細線路(Fine pitch)與薄型化應用,需要具備更低熱收縮率(heat
shrinkage)及優良的表面性質等方面的提升改善,以更符合未來電子產品應用上
之要求。
50
4.競爭利基
(1)經營團隊實力強
本公司經營團隊乃以工研院材料所及國內聚醯亞胺產業優秀人才所組合
而成,主要成員皆擁有多年量產實務經驗,為目前華人圈內實力最強、實務經
驗最多的團隊。
(2)成本優勢領先同業
目前同業各家所採用之設施皆為其獨特研發know-how,再配合國際專業設
備商設計而成,因此各家量產技術與機台設計有所差異。本公司之量產設備係
與國際設備商多次合作,歷經數次修改研發而成,極具成本優勢,加上亞洲地
區之生產成本較美日等國之同業低廉,在全量產情況下,具有領先同業之成本
優勢。
(3)國際研發合作能力優異
本公司經營團隊致力於產品與應用的創新努力不遺餘力,例如與日本荒川
化學公司共同研發新型聚醯亞胺膜產品,主要係針對高階軟板市場與COF市
場,初期產品已經通過多家日本客戶實際驗證,實際使用結果優於同業。經由
國際合作案,有效縮短自我研發高階技術的時程,並可分攤研發成本,在高階
應用市場上可領先同業水準。
(4)原料供應來源穩定
本公司與各主要原料供應商皆為長期合作之夥伴,多數簽有供應合約,目
前原料供應穩定,未來亦將維持此一情況。
(5)產業前景可期
隨著個人化的電子用品之普及,聚醯亞胺的需求隨著產業的成長逐年擴
增,下游產業發展及技術的進步,不管電子與電機方面的產品,其性能與應用
也被要求更加嚴苛與功能擴增,由於PI Film的優異物性與薄膜狀優勢,其應
用有越來越多之趨勢,例如應用在手持式電子產品使用的FPC與LCD TV使用的
COF,以及大眾交通工具與工業應用的電機絕緣產品等,無處不見PI的身影與
需求,可以預期產業前景深具潛力。
-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市場未來之供給情形
本公司為台灣第一家投入生產PI膜的廠商,產品比例80%供應軟板產業,
20%供應絕緣產業。中國大陸地區亦有數量不少的小型或微型PI廠家,惟新進
入者之主要銷售市場屬於較低階的絕緣應用為主且產能有限,故尚未形成主要
競爭。未來下游應用市場的變化將轉為精細化發展,產品大幅往細薄方向發
展,預估在往後數年PI膜產值將會因為產品精細化趨勢逐年提升。
(2)市場未來之需求情形
隨著FPC應用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LCD顯示器、與LED背光模組等應
用的需求增加,驅動了PI膜需求成長。預估2015年之後全球中長期PI film產
值可望以每年8%~10%幅度成長。近期因受中國經濟的高度成長與東南亞、印度
等新興市場需求的高度成長帶動,亞洲區域之成長也遠高於全球平均,全球產
業亦向亞洲快速移動,因此,整體需求對根基於台灣的本公司而言,取代美日
品牌的趨勢儼然成形。
51
PI Film的應用將日益往高階產品發展,此一趨勢將驅使PI Film產品往新
一代應用開發,滿足嚴謹的物性需求,如軟板於高頻高速材料應用,需要具備
低Dk(Dielectric Constant)、低Df(Dissipation Factor)與低吸濕的PI Film,
以及軟板於細線路(Fine pitch)與薄型化應用,需要具備更低熱收縮率(heat
shrinkage)及優良的表面性質等方面的提升改善,以更符合未來電子產品應用
上之要求。
(3)有利因素
A.有效控制成本,致力提升獲利
目前同業各家所採用之設施皆為其獨特研發know-how,再配合國際專業
設備商設計而成,因此各家量產技術與機台設計有所差異。本公司之量產設
備係與國際設備商多次合作,歷經數次修改研發而成,極具成本優勢,加上
亞洲地區之生產成本較美日等國之同業低廉,在全量產情況下,具有領先同
業之成本優勢。
B.堅強技術服務團隊
本公司經營團隊乃以工研院材料所及國內聚醯亞胺產業優秀人才所組
合而成,主要成員皆擁有多年量產實務經驗,為目前華人圈內實力最強、實
務經驗最多的團隊,具備相關產業之製程、建廠、設備及生產管理等專業經
驗,另外亦結合了業務、研發及客服等專業菁英人員,強化對客戶服務以提
昇市場佔有率,除提供高品質產品外,亦依客戶需求及時提供技術支援,以
縮短客戶產品驗證時間,並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藉由提供研發改良產品性
能以符合客戶之需求,創造彼此獲利空間與競爭優勢。
C.產業應用遠景佳
隨著個人化的電子用品之普及,聚醯亞胺的需求亦隨著下游產業發展及
技術的進步逐年擴增,不管電子與電機方面的產品,其性能與應用均被要求
更加嚴苛以及功能需更擴增,由於PI膜的優異物性與薄膜狀優勢,其應用
有越來越多之趨勢,例如應用在手持式電子產品使用的FPC與LCD TV使用
的COF 及近幾年因應智慧型手機散熱需求,使用PI FILM 經過高溫燒製而成
的人工超高散熱片,已有取代傳統天然散熱片趨勢,以及大眾交通工具與工
業應用的電機絕緣產品等,無處不見PI膜的身影與需求,可以預期產業前
景深具潛力。
D.新產品開發能力強
本公司經營團隊致力於產品與應用的創新不遺餘力,所有產品皆為自行
開發,並取得多項專利權以保護智慧財產權,另外亦與日本化學材料產業知
名公司Arakawa(荒川化學公司)共同研發新型PI 膜產品,主要係針對高階軟
板市場與COF 市場,初期產品已通過多家日本客戶實際驗證,其使用結果優
於同業。故透過國際合作交流,可有效縮短自我研發高階技術的時程並可分
攤研發成本,在高階應用市場上可領先同業水準。
E.產線貼近市場,就地提供快速的服務
本公司貼近全球最大的軟板產業集中地-大中華地區,並於2012年開始
在大陸華中與華南設立銷售服務據點,故本公司整體專業技術團隊能在第一
時間內,快速對客戶之需求提供服務或交貨,較歐美大廠反應效率快,故能
與客戶維持良好及長期之合作關係。
52
(4)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同業競爭激烈,利潤易受壓縮
本公司所面臨之競爭廠商均為國際大廠,加上下游運用市場不斷擴大,
吸引日韓廠商擴增產能,後續恐有較激烈之價格競爭之虞。
因應措施:
(A)持續開發新產品並保持同業技術領先之地位。本公司除了對有色PI膜開 發外,並針對黑色、白色以及透明PI膜等利基型產品進行持續開發,以 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B)針對下游客戶需求將PI膜做適當的特性調整,以達到客製化服務。此外
本公司亦提供客戶生產的建議及問題排除,並藉由下游客戶的問題及需
求,持續改善並提升其製造技術能力,生產更優質的產品。
B.品牌知名度較不足
相較於美日先行競爭公司,本公司較晚進入產業,下游市場滲透與品牌
知名度較不足。
因應措施:
(A)積極開發海外市場與客戶,提高產品外銷比例,尋求各地代理商協助經
銷。
(B)建立品牌知名度以成為世界知名製造商,依市場區塊與應用差異,建立
不同組合之服務據點與代理。
C.研發人員養成不易
本公司所屬產業需靠有經驗之研發人員,方能因應不同客戶之設計需求,
且要培養調整產品製程設計及材料配方能力之人才,需累積相當時間及經驗,
因此研發人員培養不易。
因應措施:
(A)適當提高員工福利,配合實施相關員工激勵制度以期留住人才。
(B)與國際級客戶配合共同開發,以提升技術人才之研發能力。
D.產線設置成本高
本公司設立產線所投入之成本較高,若產能未適當地有效率運用,則產
品成本將提高因而降低競爭力,面臨國際大廠的殺價競爭將會有面臨訂單流
失的可能。
因應措施:
(A)積極開發海外市場與客戶,以確保公司產能利用率達到最適應用。
(B)增加新產品的開發,創造新利基、新市場。
(二)主要產品之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用途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聚醯亞胺薄膜(Polyimide film),係電子、電機兩大應用
的上游重要材料之ㄧ,電子產業以軟板(FPC)為主,廣泛應用於半導體封裝、液晶
顯示器、通訊等相關產業。電機應用則以航太、電機、機械、汽車等各種產業之
絕緣應用(Insulation)為主。
2.產製過程
PI Film最常見的製造方法,是以芳香族二酸酐(如PMDA、BTDA)及芳香族二胺
53
(如ODA)為原料,使用極性溶劑(如DMAc、NMP)先聚合成 polyamic acid,再進行
成膜、加熱、脫水、環化,如何確保環化的完全性及薄膜的平整性,以達到產品
品質的要求是困難的挑戰。PI Film的種類繁多,在不同配方(recipe)、製程(製
程技術與製程條件)與處理方法(如後處理、表面處理)不同而有不同產品特性,
故各廠的差異性應在於研發與製程能力高低,亦是競爭力所在。
聚醯亞胺薄膜製造方法概要說明如下:
==> picture [459 x 1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原料聚合 塗佈 拉膜 熱處理
表面處理
包裝 檢驗 分切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
|---|---|---|
主要原料 |
主要供應商 |
供應情況 |
二胺類、二酸酐類、溶劑、觸媒 |
A公司、東信化學、萬達化工、中化塑料 |
良好、穩定 |
(四)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廠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 例:
單位:新台幣仟元
例: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項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A公司 |
59,157 |
13.77 |
無 |
A公司 |
78,888 |
16.07 |
無 |
3 |
LONZA |
30,939 |
7.20 |
無 |
LONZA |
72,648 |
14.80 |
無 |
4 |
濰坊科盛 |
44,805 |
10.43 |
無 |
濰坊科盛 |
32,978 |
6.72 |
無 |
5 |
其他 |
294,806 |
68.60 |
無 |
其他 |
306,307 |
62.41 |
無 |
進貨淨額 |
429,707 |
100.00 |
- |
進貨淨額 |
490,821 |
100.00 |
- |
增減變動原因:本公司所生產的PI Film其技術困難點在於加熱環化過程中,如何確保環化的
完全性及薄膜的平整性,以達到產品品質的要求。所以本公司對原材料品質
之選取較為嚴格,僅向品質及供貨穩定之供應商進貨,故最近二年度主要進
貨供應商變化不大,惟本公司亦積極開發其他供應商,目前主要原料均各有
二家以上之供應商來源,因此,應可有效降低原料進貨來源過度集中之風險,
加上與各供應商間均維持良好之合作關係,歷年來各供應商之品質及交期皆
屬正常,尚無貨源短缺或中斷之情事發生。
54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 例:
單位:新台幣仟元
例: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項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甲客戶 |
387,088 |
26.53 |
無 |
甲客戶 |
343,020 |
23.32 |
無 |
2 |
乙客戶 |
245,203 |
16.81 |
無 |
乙客戶 |
156,098 |
10.61 |
無 |
3 |
丙客戶 |
194,309 |
13.32 |
無 |
丙客戶 |
273,244 |
18.58 |
無 |
4 |
其他 |
632,305 |
43.34 |
無 |
其他 |
698,517 |
47.49 |
無 |
銷貨淨額 |
1,458,905 |
100.00 |
- |
銷貨淨額 |
1,470,879 |
100.00 |
- |
增減變動原因:PI Film廣泛應用在航太、機械、汽車、電子等各種產業,各項應用中以軟性
印刷電路板和絕緣等用途需求量較大,故本公司之銷售客戶類型包括軟性銅
箔基材(FCCL)製造商、軟性印刷電路板(FPC)製造商等。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kg
年度生產量質主要商品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
產能(註) |
產量 |
產值 |
產能(註) |
產量 |
產值 |
|
聚醯亞胺薄膜 |
780,000 |
606,799 |
1,055,471 |
850,000 |
654,890 |
1,163,735 |
註:以當年度實際產出組合計算,本公司生產線主要分為T1線、T2線、T3、T4及T5線,其中 T2線主要為研發試驗及技術合作之用。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捲
單位:新台幣仟元/捲 |
單位:新台幣仟元/捲 |
單位:新台幣仟元/捲 |
單位:新台幣仟元/捲 |
||||||
|---|---|---|---|---|---|---|---|---|---|
銷 年度售量主要商品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聚醯亞胺薄膜 |
12,366 |
814,871 |
10,132 |
641,914 |
12,273 |
829,615 |
9,028 |
632,762 |
|
其他 |
- |
1,075 |
- |
1,044 |
- |
3,270 |
- |
5,232 |
|
合計 |
12,366 |
815,946 |
10,132 |
642,959 |
12,273 |
832,885 |
9,028 |
637,994 |
55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 歷分布比率
分布比率 |
||||
|---|---|---|---|---|
單位:人;%105年度截至3月31日2141092735033.7歲4.05年1.71%11.43%66.29%20.57% |
||||
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度截至3月31日 |
|
員工人數 |
直接人工 |
206 |
226 |
214 |
間接人工 |
116 |
117 |
109 |
|
研發人員 |
13 |
26 |
27 |
|
合計 |
335 |
369 |
350 |
|
平均年齡 |
33.0歲 |
33.5歲 |
33.7歲 |
|
平均服務年資 |
3.34年 |
3.82年 |
4.05年 |
|
學歷分佈 |
博士 |
1.70% |
1.36% |
1.71% |
碩士 |
11.70% |
10.48% |
11.43% |
|
大學 |
67.30% |
69.37% |
66.29% |
|
高中(含以下) |
19.30% |
18.79% |
20.57% |
註:以期末人數計算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之總額,並
說明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能之支出。
-
(一)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之總額:無。 -
(二)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
, 廠內作業廢水均導進污水廠處理污水廠:每年預計支出約64,000仟元 廠內多 數冷凝廢液經由純化系統回收原料,降低原料採購成本,部分冷凝廢液、洗滌塔廢 液及蒸餾廢液則委外合格廢棄物清除處理廠處理。
五、勞資關係
-
(一)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 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與實施情形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基於勞資共存共榮之認知,積極促進勞資和諧;並重視
員工之福利與健康,協助員工個人在工作及生活上,與公司共同成長。以下列舉
目前本公司業已實施之福利措施:
-
(1)享勞、健、團保、定期健康檢查 。 -
(2)退休金、員工分紅 。 -
(3)慶生活動、三節禮金、員工餐廳、員工宿舍、聚餐補助。 -
(4)年度旅遊 。 -
(5)上班五天,與產線相關同仁依部門排班。 -
2.員工進修與訓練
公司教育訓練及在職進修之實施,原則上均以不斷在工作崗位上施予在職教
育訓練為主,其無法滿足部分以在職教育訓練需求時,得依需要,選擇自辦或委
辦互派外派等方式辦理。
3.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員工退休制度原悉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嗣後因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
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並採確定提撥制。實施後員工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
56
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
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
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勞資雙方相處融洽,溝通管道暢通,勞方之意見均能獲得資方重視及
迅速解決,因此,自創立至今並未發生重大之勞資糾紛;展望未來,在勞資雙方
本著和諧經營之理念下,並無因勞資糾紛而需協調之情事。
另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內容明訂員工權利義務及福利項目,以維護員
工權益。
-
(二)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 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 之事實:無。 -
(三)有無訂定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本公司已訂定「工作規則」,以規範公司所有從業人員行為道德。
六、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長期擔保借款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104.01.09至114.01.08 |
不動產擔保借款,額度為108,000仟元,自106年1月起,按月攤還,至114年1月還清,利率按本行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6%浮動計息。 |
提供建物及土地為擔保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104.01.09至109.01.08 |
不動產擔保借款,額度為100,000仟元,按月攤還,至109年1月還清,利率按本行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58%浮動計息。 |
提供建物及土地為擔保 |
|
技術開發專案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
104.11.1至106.10.31 |
先端PI 材料研發中心計畫核定補助金額12,600仟元,依據合約規定本公司有義務於此計畫結束後,應配合科技專案之推廣。 |
無 |
105.02.1至107.01.31 |
卷對卷軟板全加成生產製程與設備整合開發計畫核定補助金額5,460仟元,依據合約規定本公司有義務於此計畫結束後,應配合經濟部成果展示宣導活動,並協助提供成果運用、投資金額、創造產值等計畫成效資料與說明計畫回饋情形。 |
無 |
||
工業技術研究院 |
99.9.1至104.8.31 |
新型奈米印刷式太陽電池技術-PI膜上沈積鉬電極製程技術先期技術授權契約。 |
無 |
|
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96.7.5至每年自動展期 |
Silica hybrid polyimide技術合作 |
無 |
|
租約 |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99.12.6~118.12.31 |
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段 |
無 |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102.8.1~121.12.31 |
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段 |
無 |
|
擴廠工程及廠房設備相關工程合約 |
弘創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
104.03.01~工程保固期間屆滿 |
銅鑼分公司資保課新建工程,工程總價19,500仟元,依工程進度付款。 |
無 |
華江營造有限公司 |
104.04.30~工程保固期間屆滿 |
銅鑼分公司資保樓及蒸餾塔新建工程,工程總價89,946仟元,依工程進度付款。 |
無 |
|
長期借款 |
第一銀行等銀行團 |
自授信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 |
聯貸借款 |
1.流動比率不低於100%2.負債比率不高於100%3.利息保障倍數不低於4倍4.有形淨值不低於新台幣15億元 |
57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單位:新台幣仟元年度102年103年104年當年度截至105年3月31日財務資料項目流動資產1,001,8191,128,8171,175,1591,096,77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584,4242,184,1162,227,8092,216,430無形資產4,7136,8614,6024,092其他資產16,04932,06625,28721,942資產總額2,607,0053,351,8603,432,8573,339,237流動負債分配前307,638624,909611,083656,976分配後307,638624,909註 2註 3非流動負債494,844712,184811,802717,551負債總額分配前802,4821,337,0931,422,8851,374,527分配後802,4821,337,093註 2註 3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779,4681,959,5521,972,5791,929,371股 本1,173,8821,173,8821,173,8821,173,882資本公積355,678356,601389,054389,054保留盈餘分配前249,633428,346409,194366,071分配後249,633428,346註 2註 3其他權益275723449364庫藏股票----非控制權益25,05555,21537,39335,339權益總額分配前1,804,5232,014,7672,009,9721,964,710分配後1,804,5232,014,767註 2註 3 |
|||||
年度項目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當年度截至105年3月31日財務資料 |
|
流動資產 |
1,001,819 |
1,128,817 |
1,175,159 |
1,096,773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84,424 |
2,184,116 |
2,227,809 |
2,216,430 |
|
無形資產 |
4,713 |
6,861 |
4,602 |
4,092 |
|
其他資產 |
16,049 |
32,066 |
25,287 |
21,942 |
|
資產總額 |
2,607,005 |
3,351,860 |
3,432,857 |
3,339,237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07,638 |
624,909 |
611,083 |
656,976 |
分配後 |
307,638 |
624,909 |
註 2 |
註 3 |
|
非流動負債 |
494,844 |
712,184 |
811,802 |
717,551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802,482 |
1,337,093 |
1,422,885 |
1,374,527 |
分配後 |
802,482 |
1,337,093 |
註 2 |
註 3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779,468 |
1,959,552 |
1,972,579 |
1,929,371 |
|
股 本 |
1,173,882 |
1,173,882 |
1,173,882 |
1,173,882 |
|
資本公積 |
355,678 |
356,601 |
389,054 |
389,054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249,633 |
428,346 |
409,194 |
366,071 |
分配後 |
249,633 |
428,346 |
註 2 |
註 3 |
|
其他權益 |
275 |
723 |
449 |
364 |
|
庫藏股票 |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25,055 |
55,215 |
37,393 |
35,339 |
|
分配前 |
1,804,523 |
2,014,767 |
2,009,972 |
1,964,710 |
|
權益總額 |
分配後 |
1,804,523 |
2,014,767 |
註 2 |
註 3 |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5 年3 月2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
註3:105 年第一季盈餘尚未經董事會決議分配。
58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年度102年103年104年當年度截至105年3月31日財務資料項目營業收入967,341 1,458,905 1,470,879309,491營業毛利228,549420,756413,82215,278營業損益103,665254,801206,326(35,411)營業外收入及支出14,14522,208(8,317)(9,553)稅前淨利117,810277,009198,009(44,964)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93,055223,344142,349(45,177)停業單位損失----本期淨利(損)93,055223,344142,349(45,177)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363)(486)(1,613)(85)本期綜合損益總額92,692222,858140,736(45,262)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99,357238,341159,820(43,123)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6,302)(14,997)(17,471)(2,054)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98,994237,855158,207(43,208)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6,302)(14,997)(17,471)(2,054)每股盈餘0.852.031.36(0.37) |
||||
年度項目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當年度截至105年3月31日財務資料 |
營業收入 |
967,341 |
1,458,905 |
1,470,879 |
309,491 |
營業毛利 |
228,549 |
420,756 |
413,822 |
15,278 |
營業損益 |
103,665 |
254,801 |
206,326 |
(35,411)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4,145 |
22,208 |
(8,317) |
(9,553) |
稅前淨利 |
117,810 |
277,009 |
198,009 |
(44,964)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93,055 |
223,344 |
142,349 |
(45,177)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93,055 |
223,344 |
142,349 |
(45,177)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363) |
(486) |
(1,613) |
(8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2,692 |
222,858 |
140,736 |
(45,262)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99,357 |
238,341 |
159,820 |
(43,123)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6,302) |
(14,997) |
(17,471) |
(2,054)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98,994 |
237,855 |
158,207 |
(43,208)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6,302) |
(14,997) |
(17,471) |
(2,054) |
每股盈餘 |
0.85 |
2.03 |
1.36 |
(0.37)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5 年第一季盈餘尚未經董事會決議分配。
59
3.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項目 |
年度項目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
|---|---|---|---|---|---|
流動資產 |
974,614 |
1,075,686 |
1,117,550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16,719 |
2,012,963 |
2,020,697 |
||
無形資產 |
4,713 |
6,861 |
4,602 |
||
其他資產 |
59,988 |
110,986 |
179,891 |
||
資產總額 |
2,556,034 |
3,206,496 |
3,322,740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297,554 |
590,035 |
584,165 |
|
分配後 |
297,554 |
590,035 |
註 2 |
||
非流動負債 |
479,012 |
656,909 |
765,996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776,566 |
1,246,944 |
1,350,161 |
|
分配後 |
776,566 |
1,246,944 |
註 2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779,468 |
1,959,552 |
1,972,579 |
||
股 本 |
1,173,882 |
1,173,882 |
1,173,882 |
||
資本公積 |
355,678 |
356,601 |
389,054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249,633 |
428,346 |
409,194 |
|
分配後 |
249,633 |
428,346 |
註 2 |
||
其他權益 |
275 |
723 |
449 |
||
庫藏股票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分配前 |
1,779,468 |
1,959,552 |
1,972,579 |
||
權益總額 |
分配後 |
1,779,468 |
1,959,552 |
註 2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5 年3 月2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60
4.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年度項目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
|---|---|---|---|---|
營業收入 |
963,684 |
1,458,339 |
1,456,328 |
|
營業毛利 |
222,282 |
432,068 |
431,799 |
|
營業損益 |
120,501 |
284,499 |
256,11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192 |
5,689 |
(41,543) |
|
稅前淨利 |
123,693 |
290,188 |
214,573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99,357 |
238,341 |
159,820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99,357 |
238,341 |
159,820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363) |
(486) |
(1,613)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8,994 |
237,855 |
158,207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99,357 |
238,341 |
159,820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98,994 |
237,855 |
158,207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每股盈餘 |
0.85 |
2.03 |
1.36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61
(二)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 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
年度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註2) |
103 年度(註2) |
104 年度(註2) |
|||
流動資產 |
1,301,537 |
1,118,577 |
- |
- |
- |
||
基金及投資 |
410 |
240 |
- |
- |
- |
||
固定資產 |
964,553 |
1,570,331 |
- |
- |
-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
||
其他資產 |
8,805 |
10,303 |
- |
- |
- |
||
資產總額 |
2,275,305 |
2,699,451 |
- |
- |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95,869 |
349,136 |
- |
- |
- |
|
分配後 |
395,869 |
349,136 |
- |
- |
- |
||
長期負債 |
114,533 |
519,000 |
- |
- |
- |
||
其他負債 |
- |
15 |
- |
- |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510,402 |
868,151 |
- |
- |
- |
|
分配後 |
510,402 |
868,151 |
- |
- |
- |
||
股 本 |
1,173,882 |
1,173,882 |
- |
- |
- |
||
資本公積 |
355,678 |
355,678 |
- |
- |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235,343 |
270,512 |
- |
- |
- |
|
分配後 |
235,343 |
270,512 |
- |
- |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 |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129) |
- |
- |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 |
- |
- |
- |
- |
- |
||
之淨損失 |
|||||||
少數股權 |
- |
31,357 |
- |
- |
- |
||
股東權益總 |
分配前 |
1,764,903 |
1,831,300 |
- |
- |
- |
|
額 |
分配後 |
1,764,903 |
1,831,300 |
- |
- |
-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2 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62
2. 合併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
|---|---|---|---|---|---|---|
年度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註2) |
103 年度(註2) |
104 年度(註2) |
||
營業收入 |
868,226 |
1,011,029 |
- |
- |
- |
|
營業毛利 |
326,555 |
290,716 |
- |
- |
- |
|
營業損益 |
224,235 |
175,756 |
- |
- |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1,888 |
39,991 |
- |
- |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5,595 |
11,134 |
- |
- |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 |
230528 |
204613 |
- |
- |
- |
|
損益 |
, |
, |
||||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
219,308 |
175,392 |
- |
- |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非常損益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 |
- |
- |
- |
- |
- |
|
積影響數 |
||||||
本期損益 |
219,308 |
175,392 |
- |
- |
- |
|
每股盈餘 |
2.04 |
1.50 |
- |
- |
- |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102 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63
3. 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註2) |
103 年度(註2) |
104 年度(註2) |
||
流動資產 |
1,301,537 |
1,041,096 |
- |
- |
- |
|
基金及投資 |
410 |
53,044 |
- |
- |
- |
|
固定資產 |
964,553 |
1,563,263 |
- |
- |
-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
|
其他資產 |
8,805 |
9,961 |
- |
- |
- |
|
資產總額 |
2,275,305 |
2,667,364 |
- |
- |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95,869 |
348,406 |
- |
- |
|
分配後 |
395,869 |
348,406 |
- |
- |
- |
|
長期負債 |
114,533 |
519,000 |
- |
- |
- |
|
其他負債 |
- |
15 |
- |
- |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510,402 |
867,421 |
- |
- |
- |
分配後 |
510,402 |
867,421 |
- |
- |
- |
|
股 本 |
1,173,882 |
1,173,882 |
- |
- |
- |
|
資本公積 |
355,678 |
355,678 |
- |
- |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235,343 |
270,512 |
- |
- |
- |
分配後 |
235,343 |
270,512 |
- |
- |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 |
- |
- |
- |
- |
- |
|
益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129) |
- |
- |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 |
- |
- |
- |
- |
- |
|
本之淨損失 |
||||||
股東權益 |
分配前 |
1,764,903 |
1,799,943 |
- |
- |
- |
總 額 |
分配後 |
1,764,903 |
1,799,943 |
- |
- |
-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2 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64
4. 個體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
||
|---|---|---|---|---|---|---|
年度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註2) |
104 年度(註2) |
||
營業收入 |
868,226 |
1,011,029 |
- |
- |
- |
|
營業毛利 |
326,555 |
290,716 |
- |
- |
- |
|
營業損益 |
224,235 |
177,712 |
- |
- |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1,888 |
38,967 |
- |
- |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5,595 |
11,423 |
- |
- |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 |
230528 |
205256 |
- |
- |
- |
|
損益 |
, |
, |
||||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
219,308 |
176,035 |
- |
- |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非常損益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 |
- |
- |
- |
- |
- |
|
積影響數 |
||||||
本期損益 |
219,308 |
176,035 |
- |
- |
- |
|
每股盈餘 |
2.04 |
1.50 |
- |
- |
-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2 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年 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查 核意 見 |
|---|---|---|---|
100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 葉東煇會計師林政治 |
無保留意見 |
101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 葉東煇會計師林政治 |
無保留意見 |
102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 葉東煇會計師林政治 |
無保留意見 |
103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 葉東煇會計師林政治 |
無保留意見 |
104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 葉東煇會計師林政治 |
無保留意見 |
65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合併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分析項目 |
年 度(註1) |
103 年 |
104 年 |
當年度截至105 年3 月31日財務資料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9.89 |
41.44 |
41.16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124.85 |
126.66 |
121.01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80.63 |
192.30 |
166.94 |
|
速動比率 |
118.91 |
113.09 |
111.31 |
||
利息保障倍數 |
21.80 |
11.25 |
(8.09)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4.98 |
4.51 |
4.21 |
|
平均收現日數 |
73.29 |
80.93 |
86.56 |
||
存貨週轉率(次) |
3.00 |
2.55 |
2.86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4.10 |
14.79 |
23.86 |
||
平均銷貨日數 |
121.66 |
143.12 |
127.34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0.77 |
0.66 |
0.55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48 |
0.43 |
0.36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7.86 |
4.66 |
(4.85) |
|
權益報酬率(%) |
11.69 |
7.07 |
(9.09)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23.59 |
16.86 |
(15.32) |
||
純益率(%) |
15.30 |
9.67 |
(14.59) |
||
每股盈餘(元) |
2.03 |
1.36 |
(0.37)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63.02 |
47.00 |
19.90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8.14 |
39.70 |
41.19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9.10 |
2.82 |
3.38 |
||
營運槓桿度 |
2.83 |
3.49 |
(2.51) |
||
槓桿度 |
財務槓桿度 |
1.05 |
1.10 |
註2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
(1)財務結構:104年度負債佔資產比例較103年度增加,係本公司104年度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長期借款 上升所致。 -
(2)償債能力:104年度利息保障倍數較103年度減少,係本公司稅前淨利減少且銀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3)經營能力:104年度平均銷貨日數增加,係受市場景氣影響,存貨增加所致。 -
(4)獲利能力:104年度各項報酬率減少,係因營業費用增加,獲利減少所致。 -
(5)現金流量:A.104年度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減少,係本公司104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減少 所致。 -
B.104年度現金流量允當比率下降,係本公司最近五年銅鑼廠資本支出增加所致。 -
(6)營運槓桿度:104年營運槓桿度較103年度增加,係變動營業費用增加,營業利益減少所致。
66
個體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分析項目 |
年 度(註1) |
103 年 |
104 年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8.88 |
40.63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129.98 |
135.52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82.30 |
191.30 |
|
速動比率 |
121.35 |
112.28 |
||
利息保障倍數 |
24.48 |
13.65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4.59 |
4.09 |
|
平均收現日數 |
79.52 |
89.08 |
||
存貨週轉率(次) |
3.07 |
2.58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4.03 |
14.50 |
||
平均銷貨日數 |
118.89 |
141.29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0.82 |
0.72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50 |
0.44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8.62 |
5.32 |
|
權益報酬率(%) |
12.74 |
8.12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24.72 |
18.27 |
||
純益率(%) |
16.34 |
10.97 |
||
每股盈餘(元) |
2.03 |
1.36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67.81 |
57.22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52.74 |
45.16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9.59 |
4.12 |
||
營運槓桿度 |
2.52 |
2.84 |
||
槓桿度 |
財務槓桿度 |
1.04 |
1.07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
(1) 財務結構:104年度負債佔資產比例較103年度增加,係本公司104年度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長期借款 上升所致。 -
(2)償債能力:104年度利息保障倍數較103年度減少,係本公司稅前淨利減少且銀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3)經營能力:104年度平均銷貨日數增加,係受市場景氣影響,存貨增加所致。 -
(4)獲利能力:104年度各項報酬率減少,係因營業費用增加,獲利減少所致。 -
(5)現金流量:A.104年度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減少,係本公司104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減少 所致。 -
B.104年度現金流量允當比率下降,係本公司最近五年銅鑼廠資本支出增加所致。 -
(6)營運槓桿度:104年營運槓桿度較103年度增加,係變動營業費用增加,營業利益減少所致。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營業利益為負數,不予計算。 -
註3: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說明:
67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 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 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 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 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68
(二)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合併財務分析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項目 |
年度 |
年度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104 年度 |
|
|---|---|---|---|---|---|---|---|---|
(註2) |
(註2) |
(註2)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2.43 |
32.16 |
- |
- |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194.85 |
149.66 |
- |
- |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328.77 |
320.38 |
- |
- |
- |
||
速動比率 |
272.47 |
245.64 |
- |
- |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35.71 |
44.98 |
- |
- |
-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5.74 |
6.45 |
- |
- |
- |
||
平均收現日數 |
64 |
57 |
- |
- |
- |
|||
存貨週轉率(次) |
3.03 |
3.32 |
- |
- |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9.11 |
11.72 |
- |
- |
- |
|||
平均銷貨日數 |
120 |
110 |
- |
- |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0.90 |
0.64 |
- |
- |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8 |
0.37 |
- |
- |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2 |
7.20 |
- |
- |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4.99 |
9.75 |
- |
- |
-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19.10 |
14.97 |
- |
- |
- |
||
稅前純益 |
19.63 |
17.43 |
- |
- |
- |
|||
純益率(%) |
25.25 |
17.34 |
- |
- |
- |
|||
每股盈餘(元) |
2.04 |
1.50 |
- |
- |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74.58 |
79.97 |
- |
-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09.53 |
68.95 |
- |
- |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9.18 |
4.56 |
- |
- |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09 |
2.68 |
- |
- |
- |
||
財務槓桿度 |
1.01 |
1.02 |
- |
- |
- |
69
個體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項目 |
年度 |
年度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104 年度 |
|
|---|---|---|---|---|---|---|---|---|
(註2) |
(註2) |
(註2)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2.43 |
32.51 |
- |
- |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194.85 |
148.33 |
- |
- |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328.77 |
298.81 |
- |
- |
- |
||
速動比率 |
272.47 |
223.89 |
- |
- |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35.71 |
45.16 |
- |
- |
-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5.74 |
6.45 |
- |
- |
- |
||
平均收現日數 |
64 |
57 |
- |
- |
- |
|||
存貨週轉率(次) |
3.03 |
3.32 |
- |
- |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9.11 |
11.72 |
- |
- |
- |
|||
平均銷貨日數 |
120 |
110 |
- |
- |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0.90 |
0.64 |
- |
- |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8 |
0.37 |
- |
- |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2 |
7.27 |
- |
- |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4.99 |
9.87 |
- |
- |
-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19.10 |
15.13 |
- |
- |
- |
||
稅前純益 |
19.63 |
17.48 |
- |
- |
- |
|||
純益率(%) |
25.25 |
17.41 |
- |
- |
- |
|||
每股盈餘(元) |
2.04 |
1.50 |
- |
- |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74.58 |
80.50 |
- |
-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09.53 |
67.88 |
- |
- |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9.18 |
4.65 |
- |
- |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09 |
2.65 |
- |
- |
- |
||
財務槓桿度 |
1.01 |
1.03 |
- |
- |
- |
-
註1: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102 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 -
註3:因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為負數,故不予計算。 -
註4:每股盈餘業已追溯調整。 -
註5: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說明: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 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70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 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 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 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71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picture [487 x 6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2
==> picture [486 x 7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3
==> picture [486 x 7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4
-
四、最近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參閱第86至第226頁。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第160至第226頁。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 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75
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
|---|---|---|---|---|
單位:新台幣仟元年度103 年104 年增(減)金額百分比項目流動資產1,128,8171,175,15946,3424.1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2,184,1162,227,80943,6932.00無形資產6,8614,602(2,259)(32.93)其他資產32,06625,287(6,779)(21.14)資產總額3,351,8603,432,85780,9972.42流動負債624,909611,083(13,826)(2.21)非流動負債712,184811,80299,61813.99負債總額1,337,0931,422,88585,7926.42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959,5521,972,57913,0270.66股 本1,173,8821,173,882 - -資本公積356,601389,05432,4539.10保留盈餘428,346409,194(19,152)(4.47)其他權益723449(274)(37.90)庫藏股票- - - -非控制權益55,21537,393(17,822)(32.28)權益總額2,014,7672,009,972(4,795)(0.24) |
||||
年度項目 |
103 年 |
104 年 |
增(減)金額 |
百分比 |
流動資產 |
1,128,817 |
1,175,159 |
46,342 |
4.11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184,116 |
2,227,809 |
43,693 |
2.00 |
無形資產 |
6,861 |
4,602 |
(2,259) |
(32.93) |
其他資產 |
32,066 |
25,287 |
(6,779) |
(21.14) |
資產總額 |
3,351,860 |
3,432,857 |
80,997 |
2.42 |
流動負債 |
624,909 |
611,083 |
(13,826) |
(2.21) |
非流動負債 |
712,184 |
811,802 |
99,618 |
13.99 |
負債總額 |
1,337,093 |
1,422,885 |
85,792 |
6.42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959,552 |
1,972,579 |
13,027 |
0.66 |
股 本 |
1,173,882 |
1,173,882 |
- |
- |
資本公積 |
356,601 |
389,054 |
32,453 |
9.10 |
保留盈餘 |
428,346 |
409,194 |
(19,152) |
(4.47) |
其他權益 |
723 |
449 |
(274) |
(37.90) |
庫藏股票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55,215 |
37,393 |
(17,822) |
(32.28) |
權益總額 |
2,014,767 |
2,009,972 |
(4,795) |
(0.24) |
茲就各科目前後期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10,000 仟元,增減變動之主要
原因及其影響及未來因應計畫說明如下:
1.非控制權益減少:係因104年向非控制權益購買子公司股權所致。
76
二、財務績效
(一)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元
年度項目 |
103 年 |
104 年 |
增(減)金額 |
百分比 |
差異說明 |
|
|---|---|---|---|---|---|---|
營業收入 |
1,458,905 |
1,470,879 |
11,974 |
0.82 |
- |
|
營業毛利 |
420,756 |
413,822 |
(6,934) |
(1.65) |
- |
|
營業損益 |
254,801 |
206,326 |
(48,475) |
(19.02) |
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22,208 |
(8,317) |
(30,525) |
(137.45) |
2 |
|
稅前淨利 |
277,009 |
198,009 |
(79,000) |
(28.52) |
3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223,344 |
142,349 |
(80,995) |
(36.26) |
-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223,344 |
142,349 |
(80,995) |
(36.26) |
4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486) |
(1,613) |
(1,127) |
231.89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22,858 |
140,736 |
(82,122) |
(36.85) |
-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238,341 |
159,820 |
(78,521) |
(32.94) |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4,997) |
(17,471) |
(2,474) |
16.50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237,855 |
158,207 |
(79,648) |
(33.49)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4,997) |
(17,471) |
(2,474) |
16.50 |
- |
|
每股盈餘 |
2.03 |
1.36 |
(0.67) |
(33.00) |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
1.營業損益減少:主係104年度營業費用增加,營業損益減少所致。 -
2.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係淨外幣兌換收益較103年減少所致。 -
3.稅前淨利減少:主係104年營業費用增加,營業淨利減少所致。 -
4.本期淨利減少:主係104年營業費用增加,營業淨利減少所致。 -
(二)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1.本公司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仍將持續成長,主係依據總體經濟環境變化、產 業動向及公司未來之發展方向,並參酌歷年營運概況所擬定之營運目標。 -
2.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在產品良率提升下可降低生產成本,使本公司提高競爭 力及擴大市場佔有率以增加淨利。
-
77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項目 |
103 年 |
104 |
增(減)金額 |
增(減)比例%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
393,839 |
287,251 |
(106,588) |
(27.06)%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
(789,916) |
(341,720) |
448,196 |
(56.74)%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
374,280 |
63,110 |
(311,170) |
(83.14)% |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減少,主要係因104年度稅後淨利較103年度減少所致。 -
(2)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減少,主要係因104年度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較103年度減少所致。 -
(3)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入減少,主要係因104年度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較103年度減少所致。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劃
由於本公司業務屬成長階段,資金需求以透過銀行融資方式及現金增資方式籌
措資金,故目前尚無資金流動性不足之虞情況。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全年來自營業活全年現金現金剩餘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期初現金全年來自營業活全年現金現金剩餘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餘額動淨現金流量流出量數額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369,230572,515268,851672,894- |
- |
(1)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
|
A.營業活動:公司預期未來一年營運將持續成長,105度營業收入及獲利均 |
|
增加,營業活動亦將產生淨現金流入。 |
|
B.投資活動:預期未來一年投資活動現金流出,主係維持機器設備正常運轉 |
|
之改良及銅鑼廠新增之資本支出。 |
|
C.融資活動:預期未來一年融資活動現金流入,主係銅鑼廠長期借款之融資 |
|
流入。 |
|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一)重大資本支出及其運用情形 -
104年度購置機器設備增加283,632仟元,主係因銅鑼廠資本支出,預計未來對 -
公司營收有正面助益。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主係因新產品擴產使其達經濟規模,以降低生產成本為目標,預計對公司未來
營收有正面助益。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
(一)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與本公司產業相關聯之企業建立策略聯盟關係。
78
(二)最近年度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
二)最近年度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 |
二)最近年度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 |
二)最近年度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 |
二)最近年度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 |
二)最近年度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 |
二)最近年度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 |
|---|---|---|---|---|---|
10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
說明項目 |
認列投資損失金額 |
政策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其他投資計畫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37,553) |
與日本荒川化學合資,為新產品之技術合作交易平台 |
為101年3月成立,主要營銷活動尚未成熟,致產生虧損。 |
配合公司長期發展,投資開發PI核心技術之相關產品為主,以擴增產品線,增加公司長期競爭力。 |
無 |
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43) |
為101年2 月成立銷售公司,主要營銷活動尚未開始,致產生虧損。 |
無 |
||
TAIMIDEINTERNATIONALINC. |
7,490 |
為一投資公司、100%投資昆山達邁公司。 |
為101年12月成立之大陸行銷據點,104年係因營運規模擴增。 |
主要拓展大陸內地市場,增強營運動能。 |
無 |
(三)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目前並無明確之投資計畫,投資計畫將視未來營運狀況而定。
六、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目 |
104 年度 |
|
利息收(支)淨額-A |
(17,010) |
|
營業收入-B |
1,470,879 |
|
營業利益-C |
206,326 |
|
A/B |
(1.16)% |
|
A/C |
(8.24)% |
本公司104年度利息支出淨額為新台幣17,010仟元,占該年度營業收入及營業 利益分別為1.16%及8.24%,占該年度營業利益比率較103年度增加4.8%。另市場利 率提高1%,將使本公司每年度利息費用約增加2,130 仟元,然為規避利率變動之 影響,本公司將隨時掌握市場利率走勢資訊,調整各幣別之借款組合,向銀行取 、 得最優惠借款利率條件,共控管公司整體應收帳款 存貨及固定資產週轉率,增 加公司現金流量,使利率上漲對公司影響程度減至最低。 2.匯率變動影響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產品以外銷及採美金報價為主,進貨則隨近期國際貨幣情 勢的變化,在大陸當地的採購則以人民幣報價為主,以確保毛利率不致受匯率波 動過大。本公司及子公司針對美金淨資產部位及未來可能產生的流量,將隨時注 、 意國際經濟情勢 參酌銀行分析報告,再採取承作遠期外匯或直接賣出美金現貨 等避險方式,以降低匯率波動之影響。104年度合併匯兌利益為新台幣9,906仟元, 105年第一季合併匯兌損失約新台幣5,034仟元。 3.通貨膨脹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尚未有因通貨膨脹因素對公司之損益產生重大影
響之情事,未來仍將與供應商及客戶保持密切且良好之互動關係,並隨時注意市
場價格之變動,使進銷價格隨市場波動而隨時因應調整,以降低通貨膨脹變動之
影響。
79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 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並未從事高風險 高槓桿投資之商品,各項投資均經審慎評估後執行。
、 資金貸與他人 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皆依據本公司所訂之「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範執行 辦理。
-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未來研發計畫-
本公司新產品之開發係配合客戶及市場需求,並密切注意未來產業動向及發 -
展,研發具有市場成長性及潛力的產品。並致力於智慧財產之維護,提升公司之 競爭力,未來開發將朝向下列方向進行: -
(1) 高階軟板用之PI薄膜開發 (含高尺寸安定性及低吸濕性等)。 -
(2) 光電用PI材料相關技術之開發。 -
(3) 薄型化軟板相關技術之開發。 -
(4) 特殊應用之PI材料技術之開發(如高速高頻、電磁波遮蔽等)。 -
(5) 現有產品新應用領域擴展。
-
-
2.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預計105年度研發經費約102,629仟元。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歐盟公布之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於95年7月正式生效。本公司係ㄧ專業聚
醯亞胺薄膜製造商,目前生產之所有產品已完全無鉛化,並持續要求生產線之生產
產品及所有採購產品符合RoHS規定,以降低對地球之危害。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
明書刊印日止,並無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本公司財務、業務造成影響之情
事。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所屬產業生產之產品為電子電機產業上游原料之一,隨著個人化的電子
用品普及,預期未來在下游產品及技術不斷更新之下,聚醯亞胺薄膜的產能將會大
幅提昇而帶動價格的下降,因此如何控制製造成本、降低單價、增加產品線、增強
服務能力,是本事業所必須考量的。全球產業分工體系近來開始出現質變量變,未
來製造產業分工將大量集中在價格光譜的兩端,一是歐美日專擅的高價關鍵性產
品;另一是中國的低價大量製造產品。台灣過去以製造見長的優勢地位不再,企業
除了繼續追求較低製造成本之外,未來須有效利用既有優勢,朝向高附加價值研發
產業,特別是資訊電子、半導體及光電產業已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主脈,在跨入奈
米科技的當前,電子產品朝向輕薄短小、高功能化、高密度化、高可靠性、低成本
化的潮流與需求發展下,有機薄膜材料的採用變成主要發展趨勢。本公司近年來不
只與相關國際大廠合作對新應用市場開發新的功能性聚醯亞胺薄膜產品;而且也與
歐美合作夥伴取得航太認證,期望在應用技術上不斷有新的進展與精進。本公司技
術開發與因應規劃足以因應科技改變與產業變化之影響。
80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如遇危及公司企業形象之情事,將成立危機應變小組以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1.進貨集中風險及因應措施:
聚醯亞胺薄膜是一項高性能、高附加價值的產品,具有優異的耐熱性、機械
性及耐化學性,廣泛應用於各項嚴苛的環境中。其技術困難點在於加熱環化過程
中,如何確保環化的完全性及薄膜的平整性,以達到產品品質的要求。故本公司
對原材料品質之選取較為嚴格,需經多階段的測試程序,品質系統確認等,以建
立彼此間之互信合作關係。因此,基於認證供應商之時間、成本、風險、經濟規
模採購及雙方往來合作關係等因素下,故僅向品質、交期、供貨穩定之供應商進
貨,惟本公司亦積極開發各種原物料供應商,目前主要原料均各有三家以上之供
應商來源,因此應可有效降低原料進貨來源過度集中之風險,加上與各供應商間
均維持良好之合作關係,歷年來各供應商之品質及交期皆屬正常,尚無貨源短缺
或中斷之情事發生。
2.銷貨集中風險及因應措施:
聚醯亞胺薄膜廣泛應用在航太、機械、汽車、電子等各種產業,各項應用中
以軟性印刷電路板和絕緣等用途需求量較大,故本公司之銷售客戶類型包括軟性
銅箔基材(FCCL)製造商、軟性印刷電路板(FPC)製造商等。最近兩年度本公司對前
十大客戶之銷貨淨額約佔該年度公司整體營業收入之八成,惟並無集中於同一集
團客戶情形,此外,本公司對單一客戶銷售比重均未逾30%,故應無銷貨集中之情
形。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 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十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 `1.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 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 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 - `2.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 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 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 者:無。` -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 形:無。`(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81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組織圖(104 年12 月31 日)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99 x 1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 TAIMIDE INTERNATIONAL 柏彌蘭科技 ( 股 ) 公司
司
INC. 持股比率:10%
持股比率:79%
持股比率:100%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
司
持股比率:1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104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年12月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項目或生產項目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101.03.26 |
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671 號 |
215,000 |
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之批發銷售及表面處理 |
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02.08 |
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127 號 |
11,000 |
電子零組件、材料之批發及銷售 |
TAIMIDEINTERNATIONAL INC. |
101.4.30 |
Le Sanalele Complex, GroundFloor, Vaea Street, Saleufi,POBox1868, Apia,Samoa |
6,565 |
轉投資業務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1.12.06 |
江蘇省昆山市偉業路18 號現代廣場A 座2006 室 |
6,565 |
電子設備、零組件批發、化學製品及化學材料批發 |
-
3.達邁公司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無。 -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電子材料製造業。
82
5.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與總經理之姓名及其對該企業之持股或出資情形:
持股基準日:10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
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聲昌 |
16,988 |
79% |
董事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美齡 |
16,988 |
79% |
|
董事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羅吉歡 |
16,988 |
79% |
|
監察人 |
陳岱村 |
- |
- |
|
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監察人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岱村 |
110 |
10% |
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
董事 |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維楨 |
200 |
100%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代表人:鄧維楨 |
- |
100%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黃貞英 |
- |
- |
6.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總值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損失) |
本期損益(稅後) |
每股盈餘(元)(稅後) |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215,000 |
299,262 |
121,082 |
178,180 |
1,116 |
(53,518) |
(55,025) |
- |
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 |
9,470 |
5,824 |
3,646 |
4,346 |
(4,917) |
(5,419) |
- |
TAIMIDEINTERNATIONALINC. |
5,942 |
15,909 |
- |
15,909 |
- |
(25) |
2,832 |
-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5,942 |
70,038 |
54,219 |
15,819 |
135,974 |
3,469 |
2,858 |
- |
-
註1:關係企業為外國公司者,其資本額係以歷史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 -
註2:關係企業為外國公司者,其資產總額及負債總額係以報告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其營業收入、營業利益(損 -
失)、本期損益及每股盈餘係以當年度之年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
83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 picture [452 x 6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關係企業報告書:本公司非屬從屬公司,故無須編制關係企業報告書。
84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
|---|---|---|---|---|---|---|
項 目 |
99年第 1次私募發行日期:99年 6月 22 日 |
|||||
私募有價證券種類(註2) |
普通股 |
|||||
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註3) |
99年6月15日股東會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將不超過伍佰萬股額度內 |
|||||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私募價格係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以本公司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且不低於參考價格溢價發行(暫定不低於8.73元) |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註4)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第一項規定之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本公司因時值營運支出高峰,同時考量降低籌資成本,引進策略股東,強化公司資本結構之目的,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
價款繳納完成日期 |
99年7月28日 |
|||||
應募人資料 |
私募對象(註5) |
資格條件(註6) |
認購數量 |
與公司關係 |
參與公司經營情形 |
|
荒川化學工業株式會社(ARAKAWA CHEMICALINDUSTRIES,LTD.)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第一項規定 |
3,428,572 |
與本公司無關 |
無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註7) |
每股私募價格新台幣35元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註7) |
符合股東會及董事會之訂價依據 |
|||||
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 |
引進策略股東及溢價發行增加股東權益 |
|||||
私募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
本公司已於99年第三季充實營運資金新台幣120,000仟元,並依原計劃進度執行進度100%。 |
|||||
私募效益顯現情形 |
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款項120,000仟元全數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提高自有資本、強化財務結構。由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完成後負債比率由99年上半年度17.98%降低至17.28%,流動比率由99年上半年度298.25%提升至346.67%,顯見其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已有明顯改善,足見其私募有價證券效益已逐漸顯現。 |
-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辦理次數調整,若有分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者應分別列示。 -
註2:係填列普通股、特別股、轉換特別股、附認股權特別股、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海外轉換 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等私募有價證券種類。 -
註3:屬私募公司債而無需股東會通過者,應填列董事會通過日期與數額。 -
註4:辦理中之私募案件,若已洽定應募人者,並將應募人名稱或姓名及與公司之關係予以列明。 -
註5: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
註6:係填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第1款、第2款或第3款。 -
註7: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係指實際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發行時,所訂之認購(或轉換)價格。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
五、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包括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不適用。 -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 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應逐項載明:無。
85
==> picture [486 x 6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6
==> picture [712 x 4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7
==> picture [496 x 7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8
==> picture [498 x 7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9
==> picture [488 x 7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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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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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89 年 6 月 22 日經 經濟部核准設立,並於 100 年 10 月 5 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公開買 賣。
本公司主要營業範圍包括國際貿易及電子零組件、材料之批發、
製造及銷售。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質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 105 年 3 月 22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
( )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管會認 可之 2013 年版 IFRS 、 IAS 、 IFRIC 及 SIC (以下稱「 IFRSs 」)及相 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2013年版IFRSs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12
「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IFRS 12
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報 -
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本公司適用IFRS 12之揭露,請參閱附註十一。
93
-
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 -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 -
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 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用IFRS 13前,準 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 露,而依照IFRS 13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 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 閱附註二七。
-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 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
本公司於104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及採用權益法 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外)。惟 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IAS 19
「員工福利」 -
該修訂準則規定「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 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 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 19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 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首次適用修訂後IAS 19時,對102年12月31日(含)以 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並無影響,無需調整103年1月1日淨 確定福利負債。此外,本公司選擇不予揭露103年度確定福利 義務敏感度分析。
94
本公司首次適用修訂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 IFRSs 對 103 年 1 月 1 日個體資產負債表不具重大影響。 ( 二 )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 金管會於 105 年 3 月 10 日公布自 106 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 IFRSs 公 報範圍,為 IASB 於 105 年 1 月 1 日前發布,並於 106 年 1 月 1 日生 效之 IFRSs (不含 IFRS 9 「金融工具」及 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 IFRSs )。此外,金管會並宣布我 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 107 年起開始適用 IFRS 15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 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 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註 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 1 月 1 日(註 3 ) IFRS 9 「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未 定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0 、 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 年 1 月 1 日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4 「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 「租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 年 1 月 1 日 認列」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 年 1 月 1 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繼續」 IFRIC 21 「公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95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 給與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IFRS 2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IFRS 3之修正;IFRS 13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 除IFRS 5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 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96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產 生之合約資產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 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 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 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IASB
於發布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IAS 36 -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 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IAS 36之修正係 釐清本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 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 本衡量,本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
IFRS 3
「企業合併」及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97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 「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本公司提供主要 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本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 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 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IAS 16
及IAS 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
IAS 1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 「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
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
提前適用。
-
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
代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98
IFRS 15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 16
「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 「租 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 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 應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個體綜合 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 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個體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 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IAS 12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本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透
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且 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允 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本公司很有可能以高
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收
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減
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99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 -
( )
遵循聲明 -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
第1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
第2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係採 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 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 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 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 益份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份額」暨相關權益項 目。 -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100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
(
四)外 幣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
-
(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 於損益。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換算。 -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 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 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 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五)存 貨 -
存貨包括原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 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 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 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 六 )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之投資。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101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
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
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
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
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
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
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
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 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 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 七 )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
業。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
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
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
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
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
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
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
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
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
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102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視為單一資產
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
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
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
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
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
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
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 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 八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 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九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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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
(
十)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
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
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 十一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處理認列及除列。
-
(1)
衡量種類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104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持有供交易
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
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
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二七。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權
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
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後續係以成本減除 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 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C.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其他流動資產)
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
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
外。
105
約當現金係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
價值變動甚小之定期存款。
-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
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若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
驗、該組合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違約有關
之可觀察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
或永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
重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
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106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
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07
3.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 -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持有供交
易。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
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
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
附註二七。
-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衍生工具
本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用以管理本公
司之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
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
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
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
為金融負債。
( 十二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108
-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十三 ) 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 十四 )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年度認列為損益。
109
( 十五 ) 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
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
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
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 十六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
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
110
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
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
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
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
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 ( )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
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111
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
大減損損失。
( 二 ) 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當採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時,本
公司依相關法令或依判斷決定是否委外估價並決定適當之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若估計公允價值時無法取得第 1 等級輸入值,本公司係參考對 被投資者財務狀況與營運結果之分析等資訊;對衍生金融工具之假 設係基於市場價格或利率及衍生工具特性等資訊決定輸入值,若未 來輸入值實際之變動與預期不同,可能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本公 司每季依市場情況更新各項輸入值,以監控公允價值衡量是否適當。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之說明,請參閱附註二七。
( 三 ) 投資關聯企業之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
可能無法被回收,本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公司係依據
關聯企業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評估減損。
( 四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係按該等設備之可回收金額(即
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估,市
場價格或未來現金流量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收金額,可能導致
本公司須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 五 )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 六 )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
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
112
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
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銀行存款 |
104年12月31日$ 669 287,068 $ 287,737 |
103年12月31日 |
|
| $ 220 322,623 $ 322,843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銀行存款 0%~4.200% 0%~1.355%
-
- -
七、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流動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遠期外匯合約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遠期外匯合約 |
104年12月31日$ 73 $ 1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 $ 2,200 |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
下:
下: |
|||
|---|---|---|---|
104 年12月31日買入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103 年12月31日買入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 |
幣別 新台幣兌日幣美元兌新台幣新台幣兌日幣美元兌新台幣 |
到期期間 105.07 105.01 104.01~104.07 104.01~104.02 |
合約金額(仟元) |
| NTD 2,670/ JPY 10,000 USD 200/ NTD 6,560 NTD 27,509/ JPY 98,000 USD 980/ NTD 30,275 |
本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從事遠期外匯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 外幣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
113
八、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picture [425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二九。
九、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picture [425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考量應收票據於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經評
估其信用品質未發生重大改變且相關金額仍可回收,故尚無減損疑慮。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 picture [406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至 90 天,應收帳款不予 計息。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 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 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picture [425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picture [42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帳齡分析。
114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103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103 年12月31日餘額104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104 年12月31日餘額 |
群減 |
組評估損損失 |
|---|---|---|
( |
$ 57 263 $ 320 $ 320 319) $ 1 |
104 年 1 月 1 日餘額 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十、存 貨
存 貨 |
|||
|---|---|---|---|
製 成 品在 製 品原 物 料 |
104年12月31日$ 263,593 129,135 59,917 $ 452,645 |
103年12月31日 |
|
| $ 183,865 118,647 38,019 $ 340,531 |
104 及 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1,024,529 仟元及 1,026,271 仟元。銷貨成本分別包括存貨跌價損失 34,068 仟元及存貨淨 變現價值回升利益 14,447 仟元。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係因呆滯之存貨 減少所致。
十一、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子公司投資關聯企業) 投資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
104年12月31日$ 156,003 - $ 156,003 104 年12月31日$ 140,787 15,216 $ 156,003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80,389 3,626 $ 84,015 103 年12月31日 |
|||
| $ 72,389 8,000 $ 80,389 |
一 ( ) 投資子公司
115
公司名稱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
|---|---|---|
104年12月31日79% 100% |
103年12月31日 |
|
| 57% 100% |
本公司取得與處分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之揭露,請參閱附註
二六。
104 及 10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 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 二 ) 投資關聯企業
==> picture [20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01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5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將柏彌蘭科技公司 30% 之持股出售予日本某 公司,交易完成後本公司持股比例降至 10% ,並經董事會改選卸去董 事會席次,故轉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項下。
104 及 10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係依據各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 picture [401 x 7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
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116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
、 十三、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成 本103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本年度重分類103 年12 月31日餘額累計折舊103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103 年12 月31日餘額103 年12 月31日淨額成 本104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本年度重分類104 年12 月31日餘額累計折舊104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104 年12 月31日餘額104 年12 月31日淨額 |
自有土地 $ 122,515 - - - 122,515 - - - - $ 122,515 $ 122,515 146 - 168,412 291,073 - - - - $ 291,073 |
自有土地 $ 122,515 - - - 122,515 - - - - $ 122,515 $ 122,515 146 - 168,412 291,073 - - - - $ 291,073 |
房屋及建築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廠務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122,515 - - - 122,515 - - - - $ 122,515 $ 122,515 146 - 168,412 291,073 - - - - $ 291,073 |
$ 509,394 3,237 - - 512,631 198,790 25,220 - 224,010 $ 288,621 $ 512,631 412 - 2,918 515,961 224,010 25,426 - 249,436 $ 266,525 |
$ 1,379,832 282,610 ( 102,118 ) 160,384 1,720,708 560,465 128,904 ( 102,118) 587,251 $ 1,133,457 $ 1,720,708 69,295 ( 71,951 ) 60,473 1,778,525 587,251 161,218 ( 71,810) 676,659 $ 1,101,866 |
$ 272,220 36,529 ( 315 ) 1,268 309,702 90,520 35,869 ( 315) 126,074 $ 183,628 $ 309,702 14,076 ( 3,954 ) 16,257 336,081 126,074 42,243 ( 3,954) 164,363 $ 171,718 |
$ 3,181 828 ( 1,030 ) - 2,979 1,612 524 ( 1,030) 1,106 $ 1,873 $ 2,979 - - - 2,979 1,106 596 - 1,702 $ 1,277 |
$ 8,058 1,674 ( 590 ) - 9,142 3,045 1,741 ( 590) 4,196 $ 4,946 $ 9,142 400 ( 1,183 ) - 8,359 4,196 1,753 ( 1,183) 4,766 $ 3,593 |
$ 580 168 - - 748 174 136 - 310 $ 438 $ 748 - - - 748 310 144 - 454 $ 294 |
$ 75,545 363,592 - ( 161,652) 277,485 - - - - $ 277,485 $ 277,485 154,926 - ( 248,060) 184,351 - - - - $ 184,351 |
$ 2,371,325 688,638 ( 104,053 ) - 2,955,910 854,606 192,394 ( 104,053) 942,947 $ 2,012,963 $ 2,955,910 239,255 ( 77,088 ) - 3,118,077 942,947 231,380 ( 76,947) 1,097,380 $ 2,020,697 |
於 104 及 103 年度由於並無任何減損跡象,故本公司並未進行減
損評估。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
|
|---|---|
廠房主建物 |
50年 |
機電動力設備及工程 |
6至13年 |
無 塵 室 |
7至13年 |
消防設備工程 |
7至8年 |
機器設備 |
2至15年 |
廠務設備 |
2至14年 |
運輸設備 |
5年 |
辦公設備 |
3至10年 |
其他設備 |
5至6年 |
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
閱附註二九。
117
十四、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電力線路補助費 成 本103 年1月1日餘額$ 5,965 $ 3,853 本年度增加720 4,188 103 年12月31日餘額$ 6,685 $ 8,041 累計折舊103 年1月1日餘額$ 3,734 $ 1,371 本年度增加1,428 1,332 103 年12月31日餘額$ 5,162 $ 2,703 103 年12月31日淨額$ 1,523 $ 5,338 成 本104 年1月1日餘額$ 6,685 $ 8,041 本年度增加528 - 104 年12月31日餘額$ 7,213 $ 8,041 累計折舊104 年1月1日餘額$ 5,162 $ 2,703 本年度增加1,246 1,541 104 年12月31日餘額$ 6,408 $ 4,244 104 年12月31日淨額$ 805 $ 3,797 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電腦軟體成本2 至5年電力線路補助費5 年 |
合計 |
合計 |
|---|---|---|
| $ 9,818 4,908 $ 14,726 $ 5,105 2,760 $ 7,865 $ 6,861 $ 14,726 528 $ 15,254 $ 7,865 2,787 $ 10,652 $ 4,602 |
十五、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 |
|||
|---|---|---|---|
留抵稅額用品盤存其 他 |
104年12月31日$ 2,288 1,538 5,238 $ 9,064 |
103年12月31日 |
|
| $ 5,407 3,805 10,236 $ 19,448 |
118
十六、借 款
一 (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
|---|---|---|---|
無擔保借款信用狀借款信用額度借款 |
104年12月31日$ 57,485 50,000 $ 107,485 |
103年12月31日 |
|
| $ 56,624 40,000 $ 96,624 |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0.980% ~ 1.510% 及 0.846% ~ 1.600% 。
( 二 ) 應付短期票券
==> picture [411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尚未到期之應付短期票券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品 保證/承兌機構 票 面金額 折價 金額 帳面金額 利 率 區間 擔保品名稱 帳面金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 30,000 $ 31 $ 29,969 0.82% - $ -
==> picture [110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擔 保 品 保證/承兌機構 票 面金額 折價 金額 帳面金額 利 率 區間 擔保品名稱 帳面金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 50,000 $ 152 $ 49,848 0.92% - $ -
( 三 ) 長期借款
==> picture [206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期擔保借款-自 104 年 7 月 起,每 6 個月為一期償還, 至 107 年 7 月還清,年利率 機動, 104 年底為 1.74% , 103 年底為 1.79% $ 806,514 $ 759,900
(接次頁)
119
(承前頁)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長期擔保借款-於106年5月起,每月為一期償還,至114年5月還清,年利率機動,104 年底為1.63%中期擔保借款-於104年9月起,每月為一期償還,至109 年8月還清,年利率機動,104年底為1.63%一年內到期部分( |
$ 100,000 93,587 1,000,101 235,832) ( $ 764,269 |
$ - - 759,900 106,386) $ 653,514 |
|---|---|---|
上述長期借款依相關貸款合約規定,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受有流 動比率、負債比率、利息保障倍數、有形淨值等限制。截至 104 年 底止,本公司之各項財務比率均符合規定。該銀行借款係以本公司 自有土地及建築物抵押擔保,請參閱附註二九。
十七、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廢料處理費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水電費其 他 |
104年12月31日$ 20,277 28,902 5,722 37,169 $ 92,070 |
103年12月31日 |
|
| $ 25,395 19,453 9,941 41,146 $ 95,935 |
十八、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
|||
|---|---|---|---|
預收款項其 他 |
104年12月31日$ 1,140 6,645 $ 7,785 |
103年12月31日 |
|
| $ 1,402 7,595 $ 8,997 |
十九、 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 )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120
( 二 )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 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 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 略之權利。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淨確定福利負債 |
104年12月31日$ 9,241 ( 7,538) $ 1,703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 |
$ 7,708 6,832) $ 876 |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3 年1月1日服務成本利息費用(收入)認列於損益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精算(利益)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精算(利益)損失-經驗調整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雇主提撥103 年12月31日服務成本利息費用(收入)認列於損益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6,632 124 124 - 582 370 952 - 7,708 145 145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248) ( 129) ( 129) ( 18 ) - - ( 18) ( 437) ( 6,832 ) ( 132) ( 132)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 384 ( 5) ( 5) ( 18 ) 582 370 934 ( 437) 876 13 13 |
(接次頁)
121
(承前頁)
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精算(利益)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精算(利益)損失-財務假設變動精算(利益)損失-經驗調整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雇主提撥104 年12月31日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556 369 463 1,388 - $ 9,241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49 ) - - - ( 49) ( 525) ($ 7,538)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 $ 49 ) 556 369 463 1,339 ( 525) $ 1,703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50% 1.88% 薪資預期增加率 2.00% 2.00%
122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增加0.25%( 減少0.25%薪資預期增加率增加0.25%減少0.25%( |
$ 264) $ 275 $ 269 $ 260) |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04年12月31日$ 423 11.7 年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446 11.7 年 |
二十、權 益
一 ( ) 普通股股本
普通股股本 |
|||
|---|---|---|---|
額定股數(仟股)額定股本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股)已發行股本 |
104年12月31日150,000 $ 1,500,000 117,388 $ 1,173,882 |
103年12月31日 |
|
| 150,000 $ 1,500,000 117,388 $ 1,173,882 |
本公司於 99 年 6 月 15 日經股東會決議於不超過五百萬股範圍 內以私募方式洽特定人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於 99 年 6 月 22 日經 董事會決議以每股 35 元發行 3,429 仟股,募得資金 120,000 仟元, 並以 99 年 8 月 14 日為增資基準日。
( 二 ) 資本公積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 得用以彌補虧損 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股票發行溢價(1)僅得用以彌補虧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2) |
$ 355,678 33,376 $ 389,054 |
$ 355,678 923 $ 356,601 |
|---|---|---|
123
-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 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或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子公司資本公積之調整數。 -
(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
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繳付各項稅 捐,彌補歷年虧損,次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 公積累積己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及主管機關 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並 保留部分盈餘以作企業成長所需資金後,依下列比率分配之: -
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十五; -
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其餘為股東紅利。 -
員工紅利部分如為分配股票股利,其對象得含括從屬公司員 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
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下,本公司為求永續經營,考量長期財 務規劃及資金需求,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股利之分派,其中現金 股利支付比率以不低於當年度之盈餘分派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 限。 -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於104年11月11日董事會擬議之修正公司章程,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24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 附註二一(五)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30006415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
124
報導準則( IFRSs )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 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24 日及 103 年 6 月 26 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 103 及 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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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105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擬議 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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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104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 105 年 6 月 24 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 四 )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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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二一、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 ( )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
||
|---|---|---|
104年度利息收入$ 2,247 租金收入315 其他收入976 $ 3,538 其他利益及損失104 年度外幣兌換淨益$ 10,16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01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06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 1,334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 ( 287) $ 8,339 財務成本104 年度銀行借款利息$ 16,956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104 年度利息資本化金額$ - 利息資本化利率- 折舊及攤銷104 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31,380 無形資產2,787 $ 234,167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營業成本$ 209,406 營業費用21,974 $ 231,380 |
103年度 |
|
| $ 2,986 294 1,114 $ 4,394 103 年度 |
||
| $ 32,753 - - ( 4,254 ) - $ 28,499 103 年度 |
||
| $ 12,358 103 年度 |
||
| $ 611 0.846% 103 年度 |
||
| $ 192,394 2,760 $ 195,154 $ 178,307 14,087 $ 192,394 |
( 二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三 ) 財務成本
( 四 ) 折舊及攤銷
(接次頁)
126
(承前頁)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營業成本管理費用研發費用 |
104年度$ 1,714 1,046 27 $ 2,787 |
103年度 |
||
|---|---|---|---|---|
| $ 1,494 1,262 4 $ 2,760 |
( 五 ) 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
||||
|---|---|---|---|---|
退職後福利(附註十九)確定提撥計畫確定福利計畫其他員工福利依功能別彙總營業成本營業費用 |
104年度$ 8,721 13 8,734 246,370 $ 255,104 $ 175,634 79,470 $ 255,104 |
103年度 |
||
( |
$ 7,338 5) 7,333 232,934 $ 240,267 $ 175,374 64,893 $ 240,267 |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擬分配盈餘分別以 6%~15% 及不 高於 3% 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103 年度係分別按 10% 及 3% 估列員工紅利 20,234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6,077 仟元。
依 104 年 5 月修正後公司法及 104 年 11 月 11 日經董事會擬議 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 利益,扣除累積虧損後分別以 6% ~ 15% 及不高於 3% 提撥員工酬勞 及董監事酬勞。 104 年度估列員工酬勞 13,963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4,189 仟元,係分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 6% 及 1.8% 估列,該等金額於 105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預計於 105 年 6 月 24 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27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24 日及 103 年 6 月 26 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 103 及 102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員工紅利董監事酬勞 |
103年度現金紅利 股票紅利 $ 20,234 $ - 6,077 - |
102年度 |
102年度 |
|---|---|---|---|
現金紅利 |
現金紅利 |
股票紅利$ - - |
|
| $ 20,234 6,077 |
$ 6,745 2,024 |
104 年 6 月 24 日及 103 年 6 月 26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與 103 及 102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 董監事酬勞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5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 及 104 年與 103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 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二、所得稅
一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
|
|---|---|
104年度當期所得稅本年度產生者$ 52,770 未分配盈餘加徵3,749 以前年度之調整728 遞延所得稅本年度產生者( 2,494)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54,753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104 年度稅前淨利$ 214,573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36,477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6,469 未分配盈餘加徵3,749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7,330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72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54,753 |
103年度 |
| $ 49,016 3,009 ( 1,068 ) 890 $ 51,847 103 年度 |
|
| $ 290,188 $ 49,332 3,467 3,009 ( 2,893 ) ( 1,068) $ 51,847 |
128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
由於 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4 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 二 ) 本期所得稅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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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之變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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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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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無屬於 86 年(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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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2 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經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三、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
||||
|---|---|---|---|---|
基本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 |
104年度$ 1.36 $ 1.35 |
單位:每股元103 年度 |
||
| $ 2.03 $ 2.02 |
129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淨利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股 數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104年度$ 159,820 - $ 159,820 104 年度117,388 1,214 118,602 |
103年度 |
||
| $ 238,341 - $ 238,341 (單位:仟股)103 年度 |
||||
| 117,388 533 117,921 |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
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
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
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四、營業租賃協議
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科學工業管理局承租土地,租期於 118 年 12 月到期,依約定期滿時本公司得續租,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得依 規定調整租金。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支 付之保證金皆為 10,123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年 內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超過5年 |
104年12月31日$ 10,123 40,493 91,109 $ 141,725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12,335 40,493 101,232 $ 154,060 |
130
二五、 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
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之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
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
二六、部分取得或處分投資子公司不影響控制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30 日向非控制權益購買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 司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57% 上升為 87% ;另於 104 年 9 月 2 日未按持 股比例認購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87% 降為 79% 。
由於上述交易並未改變本公司對該等子公司之控制,本公司係視 為權益交易處理。部分取得子公司股權之說明,請參閱本公司 104 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二六。
二七、 金融工具
一 ( ) 公允價值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二 ) 公允價值資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公允價值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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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104 及 103 年度無第 1 等級與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 之情形。
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金融工具類別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衍生工具-遠期外匯合約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遠期匯率
及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
可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
折現。
( 三 ) 金融工具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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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93 x 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93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註1: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流動資產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放款及應收款。 -
註2: 餘額係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3: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及帳款、其 他應付款、應付設備款、其他流動負債、一年內到期之長期 借款及長期借款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四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借款。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金
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
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
含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132
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
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
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
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
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 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1) )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 )。 本公司從事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所 承擔之外幣匯率風險。
-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之現金流入與流出,有一部分以外幣為之,故
有部分自然避險之效果。本公司匯率風險之管理,以避險
為目的,不以獲利為目的。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
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以及具匯率風險暴險之衍生工具
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三一。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人民幣及日圓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5% 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敏感度分 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年底之換算 以匯率變動 5% 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圍包括現金及約 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 及短期借款。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 幣升值 5% 時,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 各相關外幣貶值 5% 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 負數。
133
美 金 之 影 響 人民 幣 之 影響 日 幣 之 影 響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損 益 ( $ 8,195 ) ( $ 8,694 ) ( $ 3,607 ) ( $ 4,094 ) $ 1,986 $ 4,868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同時持有固定及浮動利率資產及負債,因而
產生利率暴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金融資產 |
$ | 121,451 | $ | 161,648 |
-金融負債 |
137,454 | 146,472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金融資產 |
182,740 | 178,098 | ||
-金融負債 |
1,000,101 | 759,900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 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 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若年利率增加/減少 0.1% ,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 之情況下,本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 /增加 817 仟元及 582 仟元。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個體資產負
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帳款 餘額佔本公司應收帳款之百分比分別為 94% 及 89% 。
134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
應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
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參閱下 列 (2) 融資額度之說明。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
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
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
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本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中 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 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12 月3 |
1 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無附息負債浮動利率工具固定利率工具 |
要求即付或短於1 個月 $ 53,618 73,360 79,969 $ 206,947 |
1 | 至3 個月 $ 40,698 3,226 - $ 43,924 |
3 個月至1 年 $ 7,892 159,611 57,485 $ 224,988 |
1 | 至5 年 $ - 715,311 - $ 715,311 |
5 | 年以上 |
| $ - 48,958 - $ 48,958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12 月3 |
1 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無附息負債浮動利率工具固定利率工具 |
要求即付或短於1 個月 $ 97,248 292 - $ 97,540 |
1 | 至3 個月 $ 85,512 - 8,203 $ 93,715 |
3 個月至1 年 $ 32,632 106,386 138,269 $ 277,287 |
1 | 至5 年 $ - 653,514 - $ 653,514 |
5 | 年以上 |
| $ - - - $ - |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針對衍生金融工具所作之流動性
分析,就採總額交割之衍生工具,係以未折現之合約淨現
金流入及流出為基礎編製。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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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融資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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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關係人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 ) 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 |
||||
|---|---|---|---|---|
關係人類別子 公 司關聯企業 |
104年度$ 117,913 2,591 $ 120,504 |
103年度 |
||
| $ 158,108 179 $ 158,287 |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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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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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
||||
|---|---|---|---|---|
關係人類別子 公 司關聯企業 |
104年度$ 286 86 $ 372 |
103年度 |
||
| $ 343 342 $ 685 |
( 五 ) 應收帳款-關係人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關係人類別 子 公 司關聯企業 |
104年12月31日$ 52,577 - $ 52,577 |
103年12月31日 |
|
| $ 69,160 3 $ 69,163 |
( 六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關聯企業 $ 3 $ 33
( 七 )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關係人類別 子 公 司 |
104年12月31日$ - |
103年12月31日 |
|
| $ 1,002 |
( 八 ) 暫收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關聯企業 $ 4,856 $ 5,952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進銷貨交易及試產加工收入(帳列其他收
入),係依雙方議定之價格及條件辦理,並無其他交易對象可資比較。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租賃契約,其有關租金之決定及收取方式係
依合約規定辦理。
137
本公司與關係人簽訂技術支援服務合約,係依雙方議定之價格
及條件辦理,並無其他適當交易對象可資比較。
-
(
九)對關係人放款係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於104年12月31日餘 額為50,000仟元,請參閱附註三二之附表一。 -
(
十)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
||||
|---|---|---|---|---|
短期員工福利退職後福利 |
104年度$ 18,827 359 $ 19,186 |
103年度 |
||
| $ 18,926 374 $ 19,300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對本
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
二九、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海關先放後
稅、科學工業管理局承租土地及開立信用狀之保證金:
質押定存單(帳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4年12月31日$ 17,123 959,083 $ 976,206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17,123 878,218 $ 895,341 |
三十、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 104 年底止,本公司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 -
( )
本公司以「先端PI材料研發中心計劃」申請經濟部「鼓勵國內企業 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補助款,業經經濟部審核通過,核定補助金額 為12,600仟元。截至104年底止,本公司尚未獲撥金額。 -
(
二)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金額分別為美金153仟元與美金784仟元、日幣222,000仟元、人民 幣463仟元及歐元493仟元。
三一、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
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
及負債如下:
138
外幣資產 貨幣性項目美 金日 圓人 民 幣外幣負債 貨幣性項目美 金日 圓人 民 幣歐 元 |
104 年12 月31日外幣 匯率 $ 5,916 32.825 380 0.2727 15,089 4.995 923 32.825 146,075 0.2727 647 4.995 523 35.88 |
103 年12 月31日 |
103 年12 月31日 |
|---|---|---|---|
外幣 $ 5,916 380 15,089 923 146,075 647 523 |
外幣 $ 6,702 3,685 19,613 1,208 371,669 3,534 - |
匯率 |
|
31.65 0.2646 5.092 31.65 0.2646 5.092 - |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如下:
外幣美 元日 元人 民 幣歐 元 |
104年度匯率 淨兌換損益 32.825 (美元:新台幣)$ 10,3510.2727 (日元:新台幣)1,098 4.995 (人民幣:新台幣)(768 ) 35.88 (歐元:新台幣)(514) $ 10,167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3年度 |
|---|---|---|---|---|
匯率 31.65 (美元:新台幣) 0.2646 (日元:新台幣)5.092 (人民幣:新台幣)33.33 (歐元:新台幣) |
淨兌換損益 |
|||
| $ 13,058 13,206 6,425 64 $ 32,753 |
三二、 附註揭露事項
-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除下列事項外,並無其他 應揭露事項。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三。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附表四。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參閱附註七。 -
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附表五。 -
(
三)大陸投資資訊:附表六及附表七。
139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附表一 |
單位:除另註明外,為新台幣仟元 |
|||||||||||||||
編號 |
貸出資金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本期最高餘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利率區間 |
資金貸與性質 |
業務往來金額 |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註二) |
資金貸與總限額(註一) |
備註 |
|
名稱 |
價值 |
|||||||||||||||
| 0 | 本公司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
$ 80,000 | $ 80,000 | $ 50,000 | 1.8% | 短期資金融通 |
$ - | 營運週轉 |
$ -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本票 |
$ 50,000 | $ 394,516仟元 |
$ 789,032仟元 |
- |
註一: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40% 。
註二:個別對象之貸與金額最高限額以該企業一年內營運資金需求評估,且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 20% 為限。
140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號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註二) |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註二) |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
備註 |
|---|---|---|---|---|---|---|---|---|---|---|---|---|---|---|
公司名稱 |
關係 |
|||||||||||||
| 0 | 本公司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註一 |
$ 789,032 | $ 50,000 | $ 50,000 | $ - | $ - | 2.53 | $ 1,578,063 | 是 |
- |
- |
- |
註一:直接持股之子公司。
註二:本公司對單一企業及子公司背書保證責任之限額及對外背書保證總額,分別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的 40% 及 80% 為限。
141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 |
有價證券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備註 |
|---|---|---|---|---|---|---|---|---|---|
單位數/張數股數(仟)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本公司 |
股 票 |
柏彌蘭科技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0 | $ 365 | 10 | $ 365 | 註一 |
註一:係按帳面價值列示。
註二:上列有價證券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並無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
142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附表四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新台幣仟元 |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本公司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銷 貨 |
$ 117,913 | 8% |
提單日後180天 |
$ - | - |
$ 52,577 | 17% | - |
143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仟)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TAIMIDE INTER- NATIONAL INC.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台 灣薩 摩 亞中國大陸 |
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之批發銷售及表面處理轉投資業務電子設備、零組件批發、化學製品及化學材料批發 |
$ 177,048 6,565 ( 美金200 仟元)6,565 ( 美金200 仟元) |
$ 102,000 6,565 ( 美金200 仟元)6,565 ( 美金200 仟元) |
16,988 200 - |
79 100 100 |
$ 140,787 15,216 15,127 |
( $ 55,025 ) 2,832 2,858 |
( $ 37,553 ) 7,490 7,516 |
註二註一、二及三註一、二及三 |
註一:涉及外幣部分,係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美金匯率換算而得。
註二: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含公司間交易未實現損益之沖銷。
144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外,
係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本期利益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二) |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
|---|---|---|---|---|---|---|---|---|---|---|---|---|---|---|
匯出 |
收回 |
|||||||||||||
昆山達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電子設備、零組件批發、化學製品及化學材料批發 |
$ 6,565 ( 美金200仟元) |
註一 |
$ 6,565 ( 美金200仟元) |
$ - | $ - | $ 6,565 ( 美金200仟元) |
$ 2,858 | 100% | $ 7,516 | $ 15,127 |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淨值之百分之六十 |
||||||||||||
| $ 6,565 ( 美金200 仟元) |
$ 6,565 ( 美金200 仟元) |
$ 1,183,547 |
註一:達邁公司投資 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再透過該公司投資大陸公司,該投資已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核准投資金額為美金 200 仟元。 註二:係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註三:涉外幣部分,係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美金匯率換算而得。
145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本公司與交易往來對象之關係 |
交易類型 |
銷貨 |
銷貨 |
價格 |
交易條件 |
交易條件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未實現利益 |
備註 |
|---|---|---|---|---|---|---|---|---|---|---|---|---|
金額 |
百分比 |
付款條件 |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
金額 |
百分比 |
|||||||
本公司 |
昆山達邁公司 |
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銷 貨 |
$ 117,913 | 8% | 依雙方議定之價格 |
依雙方議定之條件 |
無其他交易對象可資比較 |
$ 52,577 | 17% | $ 693 | - |
146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項 目 編 號 / 索 引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七 明細表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二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三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附註十五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非流動變動明 附註八 細表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四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三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四 短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六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附註十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七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七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附註十七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附註十八 長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八 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 附註二二 ( 三 ) 損益項目明細表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九 營業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十 營業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一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附註二一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 明細表十二 用功能別彙總表
147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項目金額銀行存款定期存款(註一)$ 149,821 活期存款112,708 外幣存款(註二)41,662 小 計304,191 零 用 金669 質押定期存款(17,123) 合 計$ 287,737 註一: 於105 年12 月底前陸續到期,年利率為0.3%~4.2%。註二: 包括美金1,028 仟元(兌換率US$1:NT$32.825)、日幣380 仟元(兌換率為YEN$1:NT$0.2727)及人民幣1,563 仟元(兌換率為RMB$1 :NT$4.995)。 |
金 |
額 |
|---|---|---|
148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二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戶名稱應收票據乙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註)小 計關 係 人昆山達邁公司非關係人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丁股份有限公司松揚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其他(註)備抵呆帳小 計淨 額 |
金 |
額 |
|---|---|---|
( |
$ 50,258 38 50,296 52,577 79,496 56,833 20,955 12,378 45,494 215,156 1) 215,155 $ 318,028 |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百分之五。
149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製 成 品在 製 品原 物 料合 計 |
金 |
額 |
額 |
|
|---|---|---|---|---|
成 |
本$ 263,593 129,135 59,917 $ 452,645 |
淨變現價值 |
||
| $ 401,095 212,001 63,154 $ 676,250 |
註:存貨之投保金額為 612,998 仟元。
150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柏彌蘭科技公司 |
年初 |
餘額 金額 $ 72,389 8,000 3,626 $ 84,015 |
本年度增加 股數(仟股) 金額 6,788 $ 75,049 - - - - $ 75,049 |
本年度增加 股數(仟股) 金額 6,788 $ 75,049 - - - - $ 75,049 |
本年度減少(註一) 股數(仟股) 金額 - $ - - - ( 440 ) ( 1,883) ($ 1,883) |
本年度減少(註一) 股數(仟股) 金額 - $ - - - ( 440 ) ( 1,883) ($ 1,883) |
累積換算 調整數 $ - ( 274 ) - ($ 274) |
對子公司所有 權權益變動 (註二) $ 30,902 - - $ 30,902 |
採權益法 認列之 投資(損)益 ( $ 37,553 ) 2,832 ( 1,743) ($ 36,464) |
未實現 銷貨利益 $ - 4,658 - $ 4,658 |
年底餘 |
年底餘 |
額 金額 $ 140,787 15,216 - $ 156,003 |
股權淨值 $ 140,787 15,909 - $ 156,696 |
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無無無 |
|---|---|---|---|---|---|---|---|---|---|---|---|---|---|---|---|
股數(仟股) 10,200 200 440 |
股數(仟股) 6,788 - - |
股數(仟股) - - ( 440 ) |
股數(仟股) 16,988 200 - |
持股比例% 79 100 - |
|||||||||||
( ( |
( ( |
( ( ( |
註一:本年度減少係包含出售柏彌蘭科技公司 330 仟股(帳面價值 1,412 仟元)予日本某公司及轉列剩餘 110 仟股(帳面價值 471 仟元)至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項下。 註二:係分別調整資本公積 32,453 仟元及保留盈餘 (1,551) 仟元。
151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度 增 加 本年度減少( 註一 ) 年 底 餘 額 提供擔保或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股數 (仟 股 ) 金 額 股數 (仟 股 ) 金 額 股數 (仟 股 ) 金 額 股數 (仟 股 ) 金 額 質 押 情 形 柏彌蘭科技公司 - $ - 110 $ 471 - ( $ 106 ) 110 $ 365 無
註一:本年度減少係認列減損損失 106 仟元。
註二:年底餘額係依帳面價值列示。
152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借 款 種 類及 債權 人 年 底 餘 額 借 款 期 間 年利率(%) 融 資 額 度 抵 押或擔 保 信用額度借款 臺灣銀行 $ 30,000 104.12.21~105.01.20 1.51 NTD110,000 仟元 無 富邦商業銀行 20,000 104.12.21~105.01.20 1.50 NTD 65,650 仟元 無 信用狀借款 第一商業銀行 39,814 104.12.04~105.08.01 1.08 NTD200,000 仟元 無 第一商業銀行 17,671 104.10.22~105.07.18 0.98 NTD200,000 仟元 無 合 計 $ 107,485
153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供應商名稱A 公司LONZA SALES LTD. ITOCHU CHEMICAL FRONTIER Corporation 日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塑料有限公司常熟聯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協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註)合 計 |
金 |
額 |
|---|---|---|
| $ 14,071 6,702 3,950 3,565 3,253 3,233 3,032 2,633 8,946 $ 49,385 |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百分之五。
154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八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債權人 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合 計一年內到期部分 |
摘要 中期擔保借款 長期擔保借款 中期擔保借款 |
金額 $ 806,514 100,000 93,587 1,000,101 ( 235,832) $ 764,269 |
契約期間 102.07.29~107.07.29 104.05.04~114.05.04 104.08.24~109.08.24 |
年利率(%) 1.74 1.63 1.63 |
抵押或擔保 |
|---|---|---|---|---|---|
( |
註一註二註二 |
-
註一: 第一商業銀行中期擔保借款係抵押房屋及建築帳面價值234,108仟元、機器設備 帳面價值323,688仟元及廠務設備帳面價值85,779仟元。 -
註二: 合作金庫銀行中期及長期擔保借款係抵押土地帳面價值289,340仟元及房屋及建 築物帳面價值26,168仟元。
155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九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數 量( 捲 ) 金 額 聚醯亞胺薄膜 21,301 $ 1,458,878 其 他 8,502 合 計 1,467,380 銷貨退回及折讓 ( 11,052 ) 淨 額 $ 1,45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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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初原物料本年度進料年底原物料轉列費用及其他本年度耗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製造成本年初在製品年底在製品轉列費用製成品成本年初製成品成本本年度進貨年底製成品成本轉列費用銷貨成本 |
金額 |
|---|---|
| $ 38,019 486,748 ( 59,917 ) ( 47,641) 417,209 56,561 647,656 1,121,426 118,647 ( 129,135 ) ( 3,135) 1,107,803 183,865 972 ( 263,593 ) ( 4,518) $ 1,024,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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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薪資支出勞 務 費樣 品 費運 費折舊費用租金費用董監酬勞耗 材 費其他(註)合 計 |
推 |
銷費用 $ 18,733 3,852 3,249 2,742 59 - - - 8,465 $ 37,100 |
管 |
理費用 $ 24,643 2,729 - 15 6,594 4,297 4,189 - 19,765 $ 62,232 |
研究發展費用 |
研究發展費用 |
|---|---|---|---|---|---|---|
| $ 21,342 3,488 - 106 15,321 132 - 20,958 19,662 $ 81,009 |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各該科目金額之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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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員工福利費用薪資費用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員工福利費用合 計折舊費用攤銷費用 |
104 年度 |
合計 $ 212,164 18,362 8,734 15,844 $ 255,104 $ 231,380 $ 2,787 |
103 年度 |
||||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147,446 13,415 5,886 8,887 $ 175,634 $ 209,406 $ 1,714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64,718 4,947 2,848 6,957 $ 79,470 $ 21,974 $ 1,073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151,813 11,791 5,042 6,728 $ 175,374 $ 178,307 $ 1,494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50,774 3,896 2,291 7,932 $ 64,893 $ 14,087 $ 1,266 |
合計 |
|||
| $ 202,587 15,687 7,333 14,660 $ 240,267 $ 192,394 $ 2,760 |
於 104 及 103 年度,本公司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 324 人及 30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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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89 年 6 月 22 日經 經濟部核准設立,並於 100 年 10 月 5 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公開買 賣。
本公司主要營業範圍包括國際貿易及電子零組件、材料之批發、
製造及銷售。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05 年 3 月 22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
( )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及由 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公司」)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 、 IAS 、 IFRIC 及 SIC (以下稱「 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 IFRSs 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10
「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取代 IAS 27 「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同時亦取代 SIC 12 「合併:特殊目的個體」。合併公司考量對其他個體是否 具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合併公司有 (i) 對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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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者之權力、(ii)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險或 權利,且(iii)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 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 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
IFRS 12
「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IFRS 12
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報 -
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合併公司適用IFRS 12之揭露,請參閱附註十一及十二。 -
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 -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 -
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 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用IFRS 13前,準 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 露,而依照IFRS 13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 提供前述揭露。 -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104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 -
閱附註二九。 -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 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合併公司於104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惟適用上 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 度綜合損益總額。 -
IAS 19
「員工給付」 -
該修訂準則規定「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 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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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 IAS 19 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 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首次適用修訂後 IAS 19 時,對 102 年 12 月 31 日(含)以 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並無影響,無需調整 103 年 1 月 1 日淨 確定福利負債。此外,合併公司選擇不予揭露 103 年度確定福 利義務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首次適用修訂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 IFRSs 對 103 年 1 月 1 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不具重大影響。 ( 二 )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金管會於 105 年 3 月 10 日公布自 106 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 IFRSs 公報範圍,為 IASB 於 105 年 1 月 1 日前發布,並於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 IFRSs (不含 IFRS 9 「金融工具」及 IFRS 15 「客戶合 約之收入」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 IFRSs )。此外,金管 會並宣布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 107 年起開始適用 IFRS 15 。截至本 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 修訂準則及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註 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 1 月 1 日(註 3 ) IFRS 9 「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未 定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0 、 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 年 1 月 1 日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4 「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 「租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接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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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頁)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 年 1 月 1 日 認列」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 年 1 月 1 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繼續」
IFRIC 21 「公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 給與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IFRS 2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IFRS 3之修正;IFRS 13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 除IFRS 5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
「金融工具」 -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 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170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產 生之合約資產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 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 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 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
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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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IASB於發布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IAS 36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 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 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 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
IFRS 3
「企業合併」及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 -
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 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 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IFRS 13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 「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 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 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 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IAS 16
及IAS 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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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 38 「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
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 提前適用。 -
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
代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IFRS 15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 16
「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 「租 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 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 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 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 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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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IAS 12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合併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
透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 允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合併公司很有可能以 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 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之 IFRSs 編製。
- (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1等級至第3等級: -
第1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
第2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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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 (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
之財務報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
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
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
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
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
公司業主。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一及附表五。 ( 五 ) 外 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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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
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合併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
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
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六 ) 存 貨
存貨包括原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
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
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
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 七 )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
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
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
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
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
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
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
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
176
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
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
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視為單一資
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
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
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
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
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
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
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
之基礎相同。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
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
務報告。
( 八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九 ) 無形資產
-
單獨取得 -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177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2.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 十 ) 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
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 十一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處理認列及除列。
178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持有供交易
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
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
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二九。
-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權
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
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
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後續係以成本減除
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
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C.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其他流動資產)
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
179
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
外。
約當現金係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
價值變動甚小之定期存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
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
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
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
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若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
經驗、該組合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違約有
關之可觀察之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
或永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
重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
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180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
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合併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
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合併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
於損益。
181
3.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 -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持有供交 易。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
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
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
附註二九。
-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
衍生工具 -
合併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用以管理合 併公司之利率及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
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
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
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
為金融負債。
( 十二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182
-
(2)
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
十三)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 十四 )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年度認列為損益。
183
( 十五 ) 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
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
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
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 十六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
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
184
-
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 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 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 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 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 ( )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 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185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減損損失。
( 二 ) 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當採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時,合
併公司依相關法令或依判斷決定是否委外估價並決定適當之公允價
值評價技術。
若估計公允價值時無法取得第 1 等級輸入值,合併公司係參考 對被投資者財務狀況與營運結果之分析等資訊;對衍生金融工具之 假設係基於市場價格或利率及衍生工具特性等資訊決定輸入值,若 未來輸入值實際之變動與預期不同,可能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合 併公司每季依市場情況更新各項輸入值,以監控公允價值衡量是否 適當。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之說明,請參閱附註二九。 ( 三 ) 投資關聯企業之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
可能無法被回收,合併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合併公司係
依據關聯企業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評估減損。
( 四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係按該等設備之可回收金額
(即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
估,市場價格或未來現金流量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收金額,可
能導致合併公司須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 五 )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 六 )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
186
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
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
債金額。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銀行存款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投資)附買回債券 |
104年12月31日$ 702 363,543 4,985 $ 369,230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247 371,373 - $ 371,620 |
銀行存款及附買回債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銀行存款 0%~4.200% 0%~1.355% 附買回債券 0.430% -
- 七、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流動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遠期外匯合約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遠期外匯合約 |
104年12月31日$ 73 $ 1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 $ 2,200 |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
下:
下: |
|||
|---|---|---|---|
104 年12月31日買入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103 年12月31日買入遠期外匯賣出遠期外匯 |
幣別 新台幣兌日幣美元兌新台幣新台幣兌日幣美元兌新台幣 |
到期期間 105.07 105.01 104.01 ~104.07104.01 ~104.02 |
合約金額(仟元) |
| NTD 2,670/ JPY 10,000 USD 200/ NTD 6,560 NTD 27,509/ JPY 98,000 USD 980/ NTD 30,275 |
合併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從事遠期外匯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 避外幣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
187
八、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
|---|---|---|---|
流 動質押定期存款非 流 動質押定期存款 |
104年12月31日$ 20,000 $ 17,123 |
103年12月31日 |
|
| $ 20,000 $ 17,123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一。
九、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104年12月31日$ 74,926 |
103年12月31日 |
|
| $ 75,482 |
合併公司考量應收票據於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經
評估其信用品質未發生重大改變且相關金額仍可回收,故尚無減損疑
慮。
慮。 |
|||
|---|---|---|---|
應收帳款應收帳款備抵呆帳 |
104年12月31日$ 226,108 ( 1) $ 226,107 |
103年12月31日 |
|
( |
( |
$ 275,800 320) $ 275,480 |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至 90 天,應收帳款不 予計息。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 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 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合併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 款,因持有該帳款之保證承兌本票,故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 收其金額。
188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
|---|---|---|---|
60天以下61 ~90天91 ~120天120 天以上 |
104年12月31日$ 226,108 - - - $ 226,108 |
103年12月31日 |
|
| $ 275,499 6 62 233 $ 275,800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picture [42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
|---|---|---|
103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103 年12月31日餘額104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104 年12月31日餘額 |
群減 |
組評估損損失 |
( |
$ 57 263 $ 320 $ 320 319) $ 1 |
104 年 1 月 1 日餘額 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十、存 貨
存 貨 |
|||
|---|---|---|---|
製 成 品在 製 品原 物 料 |
104年12月31日$ 275,704 129,779 63,797 $ 469,280 |
103年12月31日 |
|
| $ 195,349 122,600 41,759 $ 359,708 |
104 及 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1,057,057 仟元及 1,038,149 仟元。銷貨成本分別包括存貨跌價損失 60,467 仟元及存貨淨 變現價值回升利益 12,591 仟元。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係因呆滯之存貨 減少所致。
189
十一、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 picture [426 x 1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述列入 104 及 10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其財務報告係 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picture [20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柏彌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柏彌蘭科技公司) $ $ 3,626
柏彌蘭科技公司
==> picture [228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將柏彌蘭科技公司 30% 之持股出售予日本某 公司,交易完成後本公司持股比例降至 10% ,並經董事會改選卸去董 事會席次,故轉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項下。
104 及 10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係依據各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非 流 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 $ 365 依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65
190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
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
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
無法可靠衡量。
、 十四、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成 本103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本年度重分類103 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103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103 年12月31日餘額 103 年12月31日淨額 成 本104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本年度重分類104 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104 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增加本年度減少104 年12月31日餘額 104 年12月31日淨額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廠務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設備 |
租賃改良物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 122,515 - - - 122,515 - - - - $ 122,515 $ 122,515 146 - 168,412 291,073 - - - - $ 291,073 |
$ 509,394 3,237 - - 512,631 198,790 25,220 - 224,010 $ 288,621 $ 512,631 412 - 2,918 515,961 224,010 25,426 - 249,436 $ 266,525 |
$ 1,429,400 283,680 ( 102,118 ) 163,765 1,774,727 560,465 135,589 ( 102,118) 593,936 $ 1,180,791 $ 1,774,727 69,295 ( 71,951 ) 92,454 1,864,525 593,936 168,535 ( 71,810) 690,661 $ 1,173,864 |
$ 280,026 36,619 ( 315 ) 3,424 319,754 90,520 36,949 ( 315) 127,154 $ 192,600 $ 319,754 14,077 ( 3,954 ) 48,498 378,375 127,154 43,446 ( 3,954) 166,646 $ 211,729 |
$ 3,541 828 ( 1,030 ) - 3,339 1,612 584 ( 1,030) 1,166 $ 2,173 $ 3,339 527 - - 3,866 1,166 674 - 1,840 $ 2,026 |
$ 8,917 1,674 ( 590 ) - 10,001 3,045 1,899 ( 590) 4,354 $ 5,647 $ 10,001 509 ( 1,183 ) - 9,327 4,354 1,927 ( 1,183) 5,098 $ 4,229 |
$ 580 168 - - 748 174 136 - 310 $ 438 $ 748 - - - 748 310 144 - 454 $ 294 |
$ 6,211 - - 1,282 7,493 - 1,123 - 1,123 $ 6,370 $ 7,493 - - 12,232 19,725 1,123 1,231 - 2,354 $ 17,371 |
$ 78,446 474,986 - ( 168,471) 384,961 - - - - $ 384,961 $ 384,961 198,657 - ( 322,920) 260,698 - - - - $ 260,698 |
$ 2,439,030 801,192 ( 104,053 ) - 3,136,169 854,606 201,500 ( 104,053) 952,053 $ 2,184,116 $ 3,136,169 283,623 ( 77,088 ) 1,594 3,344,298 952,053 241,383 ( 76,947) 1,116,489 $ 2,227,809 |
於 104 及 103 年度由於並無任何減損跡象,故合併公司並未進行 減損評估。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
|
|---|---|
廠房主建物 |
50年 |
機電動力設備及工程 |
6至13年 |
無 塵 室 |
7至13年 |
消防設備工程 |
7至8年 |
機器設備 |
2至15年 |
廠務設備 |
2至14年 |
運輸設備 |
5年 |
辦公設備 |
3至10年 |
其他設備 |
5至6年 |
租賃改良物 |
3至6年 |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
參閱附註三一。
191
十五、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電力線路補助費 成 本103 年1月1日餘額$ 5,965 $ 3,853 本年度增加720 4,188 103 年12月31日餘額$ 6,685 $ 8,041 累計折舊103 年1月1日餘額$ 3,734 $ 1,371 本年度增加1,428 1,332 103 年12月31日餘額$ 5,162 $ 2,703 103 年12月31日淨額$ 1,523 $ 5,338 成 本104 年1月1日餘額$ 6,685 $ 8,041 本年度增加528 - 104 年12月31日餘額$ 7,213 $ 8,041 累計折舊104 年1月1日餘額$ 5,162 $ 2,703 本年度增加1,246 1,541 104 年12月31日餘額$ 6,408 $ 4,244 104 年12月31日淨額$ 805 $ 3,797 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電腦軟體成本2 至5年電力線路補助費5 年 |
合計 |
合計 |
|---|---|---|
| $ 9,818 4,908 $ 14,726 $ 5,105 2,760 $ 7,865 $ 6,861 $ 14,726 528 $ 15,254 $ 7,865 2,787 $ 10,652 $ 4,602 |
十六、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 |
|||
|---|---|---|---|
留抵稅額進項稅額用品盤存預付租金其 他 |
104年12月31日$ 5,312 2,014 1,622 582 6,013 $ 15,543 |
103年12月31日 |
|
| $ 7,034 3,028 3,831 438 12,196 $ 26,527 |
192
十七、借 款
一 (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
|---|---|---|---|
無擔保借款信用狀借款信用額度借款 |
104年12月31日$ 57,485 50,000 $ 107,485 |
103年12月31日 |
|
| $ 56,624 60,000 $ 116,624 |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0.980% ~ 1.510% 及 0.846% ~ 2.080% 。
( 二 ) 應付短期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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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到期之應付短期票券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品 保證/承兌機構 票 面金額 折價 金額 帳面金額 利 率 區間 擔保品名稱 帳面金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 30,000 $ 31 $ 29,969 0.82% - $ -
==> picture [110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擔 保 品 保證/承兌機構 票 面金 額 折價 金 額 帳 面金 額 利 率 區 間 擔 保品名 稱 帳 面金 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 50,000 $ 152 $ 49,848 0.92% - $ -
( 三 ) 長期借款
==> picture [206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93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接次頁)
193
(承前頁)
長期擔保借款-於106年5月起,每月為一期償還,至114年5月還清,年利率機動,104 年底為1.63%中期擔保借款-於104年9月起,每月為一期償還,至109 年8月還清,年利率機動,104年底為1.63%長期擔保借款-於109年1月到期償還,年利率機動,104年底為2.45%,103 年底為2.53% 長期擔保借款-於102 年12月起,每月為一期償還,至107 年11 月還清,年利率機動,104 年底為2.07%,103 年底為1.95%長期擔保借款-於103年1月起,每月為一期償還,至108 年1月還清,年利率機動,104年底為2.07%;103年底為1.95%中期擔保借款-於109年1月到期償還,年利率機動,103 年底為2.53%一年內到期部分 |
104年12月31日$ 100,000 93,587 44,800 11,917 6,288 - 1,063,106 ( 253,031) $ 810,075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 |
$ - - 33,000 15,832 8,238 4,070 821,040 112,250) $ 708,790 |
上述長期借款依相關貸款合約規定,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受有流 動比率、負債比率、利息保障倍數、有形淨值等限制。截至 104 年 底止,本公司之各項財務比率均符合規定。該銀行借款係以本公司 自有土地及建築物抵押擔保,請參閱附註三一。
194
十八、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廢料處理費應付水電費其 他 |
104年12月31日$ 31,768 20,277 6,005 40,490 $ 98,540 |
103年12月31日 |
|
| $ 27,268 19,453 9,941 45,240 $ 101,902 |
十九、其他流動負債
預收款項其 他 |
104年12月31日$ 1,181 6,794 $ 7,975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3,110 7,678 $ 10,788 |
二十、 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 )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及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所適用「勞工退 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 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 二 )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 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 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 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 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 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淨確定福利負債 |
104年12月31日$ 9,241 ( 7,538) $ 1,703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 |
$ 7,708 6,832) $ 876 |
195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3 年1月1日服務成本利息費用(收入)認列於損益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精算(利益)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精算(利益)損失-經驗調整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雇主提撥103 年12月31日服務成本利息費用(收入)認列於損益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精算(利益)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精算(利益)損失-財務假設變動精算(利益)損失-經驗調整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雇主提撥104 年12月31日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6,632 124 124 - 582 370 952 - 7,708 145 145 - 556 369 463 1,388 - $ 9,241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248) ( 129) ( 129) ( 18 ) - - ( 18) ( 437) ( 6,832 ) ( 132) ( 132) ( 49 ) - - - ( 49) ( 525) ($ 7,538)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 384 ( 5) ( 5) ( 18 ) 582 370 934 ( 437) 876 13 13 ( 49 ) 556 369 463 1,339 ( 525) $ 1,703 |
196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之重大假設如下: |
||
|---|---|---|
折 現 率薪資預期增加率 |
104年12月31日1.50% 2.00% |
103年12月31日 |
| 1.88% 2.00%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增加0.25%( 減少0.25%薪資預期增加率增加0.25%減少0.25%( |
$ 264) $ 275 $ 269 $ 260) |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預期 1 年內提撥金額 $ 423 $ 446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1.7 年 11.7 年
197
二一、權 益
一 ( ) 普通股股本
普通股股本 |
|||
|---|---|---|---|
額定股數(仟股)額定股本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股)已發行股本 |
104年12月31日150,000 $ 1,500,000 117,388 $ 1,173,882 |
103年12月31日 |
|
| 150,000 $ 1,500,000 117,388 $ 1,173,882 |
本公司於 99 年 6 月 15 日經股東會決議於不超過五百萬股範圍 內以私募方式洽特定人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於 99 年 6 月 22 日經 董事會決議以每股 35 元發行 3,429 仟股,募得資金 120,000 仟元, 並以 99 年 8 月 14 日為增資基準日。
- (
二)資本公積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 得用以彌補虧損 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股票發行溢價(1)僅得用以彌補虧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2) |
$ 355,678 33,376 $ 389,054 |
$ 355,678 923 $ 356,601 |
|---|---|---|
-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 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或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子公司資本公積之調整數。
( 三 )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繳付各項稅
捐,彌補歷年虧損,次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
公積累積己達達邁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及主管機
198
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
並保留部分盈餘以作企業成長所需資金後,依下列比率分配之:
-
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十五; -
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其餘為股東紅利。
員工紅利部分如為分配股票股利,其對象得含括從屬公司員
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下,本公司為求永續經營,考量長期財
務規劃及資金需求,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股利之分派,其中現金
股利支付比率以不低於當年度之盈餘分派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
限。
依 104 年 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於 104 年 11 月 11 日董事會擬議之修正公司章程,尚待預計於 105 年 6 月 24 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 附註二二 ( 五 ) 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30006415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 IFRSs )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 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199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24 日及 103 年 6 月 26 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 103 及 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盈餘分配案 103 年度102 年度$ 23,834 $ 9,936 - ( 129 ) 176,082 58,694 $ 199,916 $ 68,501 |
盈餘分配案 103 年度102 年度$ 23,834 $ 9,936 - ( 129 ) 176,082 58,694 $ 199,916 $ 68,501 |
每股股利(元) |
每股股利(元) |
|---|---|---|---|---|
103年度$ 23,834 - 176,082 $ 199,916 |
103年度$ 1.50 |
102年度 |
||
| $ 0.50 |
本公司 105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擬議 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
盈餘分配案$ 15,982 58,694 58,694 |
每股股利(元) |
|---|---|---|
| $ - 0.50 0.50 |
有關 104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 105 年 6 月 24 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 四 )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年初餘額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年底餘額 |
104年度$ 723 274) $ 449 |
103年度 |
||
|---|---|---|---|---|
( |
$ 275 448 $ 723 |
( 五 ) 非控制權益
年初餘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損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所(減少)增加之非控制權益(附註二六)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員工持有之既得認股權相關非控制權益(附註二五)年底餘額 |
104年度$ 55,215 ( 17,471 ) ( 351 ) - $ 37,393 |
103年度 |
|---|---|---|
| $ 25,055 ( 14,997 ) 44,937 220 $ 55,215 |
200
二二、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 ( ) 其他收入
(一)其他收入 |
||
|---|---|---|
104年度利息收入$ 2,291 租金收入315 其他收入709 $ 3,315 (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104 年度外幣兌換淨益$ 10,92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01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06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 1,022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 ( 287) $ 9,412 ( 三)財務成本104 年度銀行借款利息$ 19,301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104 年度利息資本化金額$ - 利息資本化利率- ( 四)折舊及攤銷104 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41,383 無形資產2,787 $ 244,170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營業成本$ 219,254 營業費用22,129 $ 241,383 |
103年度 |
|
| $ 3,403 294 1,014 $ 4,711 103 年度 |
||
| $ 36,182 - - ( 5,250 ) - $ 30,932 103 年度 |
||
| $ 13,313 103 年度 |
||
| $ 611 0.846% 103 年度 |
||
| $ 201,500 2,760 $ 204,260 $ 185,836 15,664 $ 201,500 |
(接次頁)
201
(承前頁)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營業成本管理費用研發費用 |
104年度$ 1,714 1,046 27 $ 2,787 |
103年度 |
||
|---|---|---|---|---|
| $ 1,494 1,262 4 $ 2,760 |
( 五 ) 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
||||
|---|---|---|---|---|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十)確定提撥計畫確定福利計畫其他員工福利依功能別彙總營業成本營業費用 |
104年度$ 9,552 13 9,565 266,615 $ 276,180 $ 190,161 86,019 $ 276,180 |
103年度 |
||
( |
$ 7,921 5) 7,916 246,484 $ 254,400 $ 184,379 70,021 $ 254,400 |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擬分配盈餘分別以 6% ~ 15% 及不 高於 3% 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103 年度係分別按 10% 及 3% 估列員工紅利 20,234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6,077 仟元。
依 104 年 5 月修正後公司法及 104 年 11 月 11 日經董事會擬議 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 利益,扣除累積虧損後分別以 6% ~ 15% 及不高於 3% 提撥員工酬勞 及董監事酬勞。 104 年度估列員工酬勞 13,963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4,189 仟元,係分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 6% 及 1.8% 估列,該等金額於 105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預計於 105 年 6 月 24 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202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24 日及 103 年 6 月 26 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 103 及 102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 picture [411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4 年 6 月 24 日及 103 年 6 月 26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與 103 及 102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 董監事酬勞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5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 及 104 年與 103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 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三、所得稅
一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當期所得稅本年度產生者未分配盈餘加徵以前年度之調整遞延所得稅本年度產生者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04年度$ 53,677 3,749 728 2,494) $ 55,660 |
103年度 |
|
|---|---|---|---|
( |
$ 50,813 3,009 ( 1,047 ) 890 $ 53,665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4 年度 |
103 年度 |
|||
|---|---|---|---|---|
稅前淨利 |
$ 198,009 | $ 277,009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所得稅 |
$ 37,418 | $ 45,165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6,469 | 3,464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3,749 | 3,009 | ||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 1,726 ) |
( | 2,824 ) |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
9,022 | 5,898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於本年度之調整 |
728 | ( | 1,047)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55,660 | $ 53,665 |
203
本公司及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中國地 區子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5% 。
由於 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4 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 二 ) 本期所得稅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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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之變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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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12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2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四 ) 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虧損扣抵金額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虧損扣抵111 年度到期112 年度到期113 年度到期114 年度到期 |
$ 1,600 15,667 32,824 55,041 $ 105,132 |
$ 1,600 15,667 34,794 - $ 52,061 |
|---|---|---|
( 五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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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無屬於 86 年(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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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六 )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2 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經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四、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
||||
|---|---|---|---|---|
基本每股純益稀釋每股純益 |
104年度$ 1.36 $ 1.35 |
單位:每股元103 年度 |
||
| $ 2.03 $ 2.02 |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淨利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股 數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104年度$ 159,820 $ 159,820 - $ 159,820 104 年度117,388 1,214 118,602 |
103年度 |
||
| $ 238,341 $ 238,341 - $ 238,341 (單位:仟股)103 年度 |
||||
| 117,388 533 117,921 |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
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205
二五、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於 103 年 2 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依公 司法保留 1,000 仟股作為員工認購。前述員工認股權於給予日時已全數 既得。該公司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之資料彙總如下:
103年度年初餘額本年度發行本年度行使本年度放棄年底餘額 |
單位- 1,000 ( 624 ) ( 376) - |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 |
|---|---|---|
| $ - 10.0 10.0 10.0 - |
上述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之給予日為 103 年 1 月 8 日,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計算認股權公平價值,於給予日之假設資訊評 價模式所採用之參數如下:
價模式所採用之參數如下: |
||
|---|---|---|
給予日股價(元/股) |
$ | 10 |
執行價格(元/股) |
10.00 | |
預期波動率 |
24.67% | |
存續期間 |
0.08年 |
|
預期股利率 |
- | |
無風險利率 |
0.42% |
給予日股價市價係以市場法評估;預期波動率係採與柏彌蘭金屬
化研究公司相似之類比公司歷史股價資訊為基礎計算。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103 年度認列之員工認股權計畫酬勞成本 為 280 仟元。
二六、 與非控制權益之權益交易
合併公司於 104 年 6 月 30 日向非控制權益購買柏彌蘭金屬化研究 公司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57% 上升為 87% 。
合併公司於 104 年 9 月 2 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柏彌蘭金屬化研究 公司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87% 降為 79% 。
由於上述交易並未改變合併公司對該等子公司之控制,合併公司
係視為權益交易處理。
206
104年度給付之現金對價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按相對權益變動計算應轉出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權益交易差額權益交易差額調整科目: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
| ( $ 75,048 ) 105,950 $ 30,902 |
權益交易差額調整科目: |
||
|---|---|---|
104年度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未分配盈餘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
( |
$ 32,453 1,551) $ 30,902 |
合併公司於 103 年 2 月 6 日未按持股比例認列柏彌蘭金屬化研究 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致持股比例由 60% 下降為 57% 。 由於上述交易並未改變合併公司對該等子公司之控制,合併公司 係視為權益交易處理。
係視為權益交易處理。 |
||
|---|---|---|
103年度收取之現金對價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按相對權益變動計算應轉入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權益交易差額權益交易差額調整科目:103 年度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
| $ 45,800 (44,937) $ 863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
| $ 863 |
207
二七、 營業租賃協議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科學工業管理局承租土地,租期於 118 年 12 月到期,依約定期滿時本公司得續租,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得依 規定調整租金。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支 付之保證金皆為 10,123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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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士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廠房,租約至 108 年 10 月到期,前 3 年每月租金為 443 仟元,第 4 年起每月租金為 465 仟元。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因營 業租賃合約所支付之保證金皆為 1,329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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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繼續經營之前提
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之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
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項目及
非控制權益)組成。
208
二九、金融工具
一 ( ) 公允價值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二 ) 公允價值資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公允價值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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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82 x 1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82 x 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4 及 103 年度無第 1 等級與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 情形。
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金 融 工 具 類 別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衍生工具-遠期外匯合約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遠期匯率 及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 可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 折現。
( 三 )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商品 $ 73 $ - 放款及應收款(註 1 ) 708,148 760,24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 2 ) 365 -
(接次頁)
209
(承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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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93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註1: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流動資產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放款及應收款。 -
註2: 餘額係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3: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及帳款、其 他應付款、應付設備款、其他流動負債、一年內到期之長期 借款及長期借款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四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借款。 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 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 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 (包含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 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 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 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 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 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1) )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 )。
210
合併公司從事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
所承擔之外幣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現金流入與流出,有一部分以外幣為之,
故有部分自然避險之效果。合併公司匯率風險之管理,以
避險為目的,不以獲利為目的。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中已沖銷
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以及具匯率風險暴險
之衍生工具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三三。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人民幣及日圓匯率波動之影
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5% 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敏感度 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 算以匯率變動 5% 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圍包括現金、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及短期借 款。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5% 時,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 幣貶值 5% 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美 金 之 影 響 人民 幣 之 影響 日 幣 之 影 響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損 益 ( $ 8,195 ) ( $ 8,102 ) ( $ 3,607 ) ( $ 4,094 ) $ 1,986 $ 4,866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同時持有固定及浮動利率資產及負債,因
而產生利率暴險。
211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金融資產-金融負債 |
104年12月31日$ 183,439 137,454 222,215 1,063,511 |
103年12月31日 |
| $ 161,648 166,471 246,848 821,394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
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
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若年利率增加/減少 0.1% ,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 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 少/增加 841 仟元及 575 仟元。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
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帳款 餘額佔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百分比分別為 83% 及 82% 。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
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
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參閱 下列 (2) 融資額度之說明。
212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
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
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
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 中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 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12 月3 |
1 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無附息負債浮動利率工具固定利率工具 |
要求即付或短於1 個月 $ 55,281 76,695 79,969 $ 211,945 |
1 | 至3 個月 $ 42,919 4,219 - $ 47,138 |
3 個月至1 年 $ 8,074 172,522 57,485 $ 238,081 |
1 | 至5 年 $ - 761,117 - $ 761,117 |
5 | 年以上 |
| $ - 48,958 - $ 48,958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12 月3 |
1 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無附息負債浮動利率工具固定利率工具 |
要求即付或短於1 個月 $ 99,243 838 - $ 100,081 |
1 | 至3 個月 $ 86,931 970 18,203 $ 106,104 |
3 個月至1 年 $ 32,763 110,795 148,268 $ 291,826 |
1 | 至5 年 $ - 708,790 - $ 708,790 |
5 | 年以上 |
| $ - - - $ - |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針對衍生金融工具所作之流動
性分析,就採總額交割之衍生工具,係以未折現之合約淨
現金流入及流出為基礎編製。
104 年 12 月 31 日
==> picture [356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13
==> picture [10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56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融資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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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35 x 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5 x 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十、 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並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
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 ) 營業收入
==> picture [453 x 1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三 ) 租金收入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度 103 年度 關聯企業 $ 34 $ 34
214
( 四 ) 其他收入
==> picture [412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五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picture [412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六)其他應收帳款-關係人(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關聯企業 $ 3 $ 33
- (
七)應付帳款-關係人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關聯企業 $ 548 $ 1,230
( 八 ) 暫收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關聯企業 $ 4,856 $ 5,952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之進銷貨交易及試產加工收入(帳列其他收
入),係依雙方議定之價格及條件辦理,並無其他交易對象可資比較。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之租賃契約,其有關租金之決定及收取方式
係依合約規定辦理。
- (
九)合併公司之長短期借款及已開立之信用狀金額係由主要管理階層共 同提供擔保,其餘額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分別為63,005仟 元及61,141仟元。
( 十 )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
||||
|---|---|---|---|---|
短期員工福利退職後福利 |
104年度$ 21,287 456 $ 21,743 |
103年度 |
||
| $ 20,825 444 $ 21,269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對合
併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
之。
215
三一、 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海關先放後
稅、科學工業管理局承租土地及開立信用狀之保證金:
質押定存單(帳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4年12月31日$ 37,123 1,097,030 $ 1,134,153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37,123 987,840 $ 1,024,963 |
三二、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截至104年底止,合併公司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 -
( )
本公司以「先端PI材料研發中心計劃」申請經濟部「鼓勵國內企業 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補助款,業經經濟部審核通過,核定補助金額 為12,600仟元。截至104年底止,本公司尚未獲撥金額。 -
(
二)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 狀金額為美金153仟元與美金784仟元、日幣222,000仟元、人民幣463仟元及歐元493仟元。
三三、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外幣資產 貨幣性項目美 金日 圓人 民 幣外幣負債 貨幣性項目美 金日 圓人 民 幣歐 元 |
104 年12 |
月31日匯率 32.825 0.2727 4.995 32.825 0.2727 4.995 35.88 |
103 年12 |
月31日 |
|---|---|---|---|---|
外幣 $ 5,916 389 15,089 923 146,075 647 541 |
外幣 $ 6,702 3,857 19,613 1,582 371,669 3,534 - |
匯率 |
||
31.65 0.2646 5.092 31.65 0.2646 5.092 - |
216
合併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 別為利益 10,928 仟元及利益 36,182 仟元,由於外幣交易及集團個體之 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三四、 附註揭露事項
-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除下列事項外,並無其他 應揭露事項。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三。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附表四。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參閱附註七。 -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附表八。 -
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附表五。 -
(
三)大陸投資資訊:附表六及附表七。
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母子公司間重大交易及其餘額已予以全
數銷除。
三五、部門資訊
-
一 -
( )
部門收入、營運結果及部門資產 -
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係著重於 整體公司之財務資訊,而個別公司間皆具有相類似之經濟特性,個 別公司亦使用相似之製程以生產相似之產品,且透過相同之銷售方 式銷售,故合併公司係屬單一營運部門報導。另合併公司提供給營 運決策者複核之部門資訊,其衡量基礎與財務報表相同,營運部門 損益、資產及負債之衡量基礎與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基礎相同,故104及103年度應報導之部門收入及營運結果可參照104及103年度 之合併綜合損益表;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應報導之部門資產可 參照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217
( 二 )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之主要產品及勞務收入分析如下:
聚醯亞胺薄膜其 他 |
104年度$ 1,462,377 8,502 $ 1,470,879 |
103年度 |
||
|---|---|---|---|---|
| $ 1,456,786 2,119 $ 1,458,905 |
( 三 )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營業收入依客戶所在國家區分與非流
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台灣(本公司所在地) 大 陸日 本韓 國美 國其 他 |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04 年度103 年度$ 832,885 $ 815,946 423,791 500,049 100,982 31,269 80,173 61,412 31,496 48,600 1,552 1,629 $ 1,470,879 $ 1,458,905 |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04 年度103 年度$ 832,885 $ 815,946 423,791 500,049 100,982 31,269 80,173 61,412 31,496 48,600 1,552 1,629 $ 1,470,879 $ 1,458,905 |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04 年度103 年度$ 832,885 $ 815,946 423,791 500,049 100,982 31,269 80,173 61,412 31,496 48,600 1,552 1,629 $ 1,470,879 $ 1,458,905 |
非流動資產 |
非流動資產 |
非流動資產 |
|---|---|---|---|---|---|---|
104年度$ 832,885 423,791 100,982 80,173 31,496 1,552 $ 1,470,879 |
104年12月31日 $ 2,238,089 602 - - - - $ 2,238,691 |
103 年12月31日 |
||||
| $ 2,200,772 - - - - - $ 2,200,772 |
非流動資產不包括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金融工具及存出保證金。
( 四 ) 主要客戶資訊
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 10% 以上者如下:
客 戶 甲客 戶 丙客 戶 乙 |
104年度$ 343,020 273,244 156,098 $ 772,362 |
103年度 |
||
|---|---|---|---|---|
| $ 387,088 194,309 245,203 $ 826,600 |
218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附表一 |
單位:除另註明外,為新台幣仟元 |
|||||||||||||||
編號 |
貸出資金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本期最高餘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利率區間 |
資金貸與性質 |
業務往來金額 |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註二) |
資金貸與總限額(註一) |
備註 |
|
名稱 |
價值 |
|||||||||||||||
| 0 | 本公司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
$ 80,000 | $ 80,000 | $ 50,000 | 1.8% | 短期資金融通 |
$ - | 營運週轉 |
$ -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本票 |
$ 50,000 | $ 394,516仟元 |
$ 789,032仟元 |
- |
註一: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40% 。
註二:個別對象之貸與金額最高限額以該企業一年內營運資金需求評估,且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 20% 為限。
219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號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註二) |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註二) |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
備註 |
|---|---|---|---|---|---|---|---|---|---|---|---|---|---|---|
公司名稱 |
關係 |
|||||||||||||
| 0 | 本公司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註一 |
$ 789,032 | $ 50,000 | $ 50,000 | $ - | $ - | 2.53 | $ 1,578,063 | 是 |
- |
- |
- |
註一:直接持股之子公司。
註二:本公司對單一企業及子公司背書保證責任之限額及對外背書保證總額,分別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的 40% 及 80% 為限。
220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 |
有價證券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備註 |
|---|---|---|---|---|---|---|---|---|---|
單位數/張數股數(仟)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本公司 |
股 票 |
柏彌蘭科技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0 | $ 365 | 10 | $ 365 | 註一 |
註一:係按帳面價值列示。
註二:上列有價證券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並無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
221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
民國 104 年度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民國104 年度 |
|||
|---|---|---|---|---|---|---|---|---|---|---|---|
附表四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新台幣仟元 |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本公司 |
昆山達邁公司 |
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銷 貨 |
$ 117,913 | 8% |
提單日後180天 |
$ - | - |
$ 52,577 | 17% | - |
222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仟)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TAIMIDE INTER- NATIONAL INC.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昆山達邁公司 |
台 灣薩 摩 亞中國大陸 |
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之批發銷售及表面處理轉投資業務電子設備、零組件批發、化學製品及化學材料批發 |
$ 177,048 6,565 ( 美金200 仟元)6,565 ( 美金200 仟元) |
$ 102,000 6,565 ( 美金200 仟元)6,565 ( 美金200 仟元) |
16,988 200 - |
79 100 100 |
$ 140,787 15,216 15,127 |
( $ 55,025 ) 2,832 2,858 |
( $ 37,553 ) 7,490 7,516 |
註二註一、二及三註一、二及三 |
註一:涉及外幣部分,係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美金匯率換算而得。
註二: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含公司間交易未實現損益之沖銷。
223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外,
係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本期利益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二) |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
|---|---|---|---|---|---|---|---|---|---|---|---|---|---|---|
匯出 |
收回 |
|||||||||||||
昆山達邁公司 |
電子設備、零組件批發、化學製品及化學材料批發 |
$ 6,565 ( 美金200仟元) |
註一 |
$ 6,565 ( 美金200仟元) |
$ - | $ - | $ 6,565 ( 美金200仟元) |
$ 2,858 | 100% | $ 7,516 | $ 15,127 |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淨值之百分之六十 |
||||||||||||
| $ 6,565 ( 美金200 仟元) |
$ 6,565 ( 美金200 仟元) |
$ 1,183,547 |
註一:達邁公司投資 TAIMIDE INTERNATIONAL INC. ,再透過該公司投資大陸公司,該投資已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核准投資金額為美金 200 仟元。 註二:係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註三:涉外幣部分,係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美金匯率換算而得。
224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 |
1 日 |
1 日 |
1 日 |
1 日 |
1 日 |
1 日 |
||||
|---|---|---|---|---|---|---|---|---|---|---|---|---|
附表七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新台幣仟元 |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本公司與交易往來對象之關係 |
交易類型 |
銷貨 |
價格 |
交易條件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未實現利益 |
備註 |
|||
金額 |
百分比 |
付款條件 |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
金額 |
百分比 |
|||||||
本公司 |
昆山達邁公司 |
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銷 貨 |
$ 117,913 | 8% | 依雙方議定之價格 |
依雙方議定之條件 |
無其他交易對象可資比較 |
$ 52,577 | 17% | $ 693 | - |
225
單位:新台幣仟元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八
編號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一)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註二)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
||||
| 0 | 本公司 |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公司. |
1 | 進貨 |
$ 973 | - |
- |
利息收入 |
466 | - |
- | ||||
其他收入 |
286 | - |
- | ||||
其他應收款 |
50,000 | - |
1% | ||||
昆山達邁公司 |
2 | 銷貨收入 |
117,913 | - |
8% | ||
應收帳款 |
52,577 | - |
2% |
註一: 1 係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2 係代表母公司對孫公司之交易。
註二: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之交易係依雙方議定之價格及條件,無其他交易對象可資比較。
226
==> picture [446 x 6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