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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Huayu Min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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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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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要求,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 就公司于2020 年8 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9 年度 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 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方案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关于公司为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担保公司对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增加 西藏集为的流动资金,保证塔铝金业项目按期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反担保事项中的决策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永军 王瑞江 王 聪

2020 年8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