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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AIM PHARM.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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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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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4 月23 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4 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4 月23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04 月20 日
-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 年4 月2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 号两江国际B 座37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3) |
| 1.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8 | 《信息披露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9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1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股东会议案1.01、1.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 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 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 年4 月21 日1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
(4)登记时间:2026 年4 月2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
(5)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 号两江国际B 座37 楼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10-58731208、028-86895099 转分机8113
联系传真:010-5873120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前进、陈僖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4 月0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6”,投票简称为“易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 年04 月2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04 月23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 意见投票。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picture [513 x 1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 案 名 称
编码
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3)
----- End of picture text -----
| 提案 编码 |
提 案 名 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
|||||
| 1.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1.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1.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1.04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 √ | |||
| 1.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1.0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1.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1.08 | 《信息披露制度》 | √ | |||
| 1.09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 √ | |||
| 1.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 1.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 | |||
| 1.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
| 1.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 “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