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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AIM PHARM. INC.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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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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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 将监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 2020 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 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赋予职权, 2020 年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届次 |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
|---|---|---|---|
| 1 | 2020年4月26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9 年财务会计报告的 |
| 序号 | 召开时间 | 届次 |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
|---|---|---|---|
| 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 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评价 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转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 | 2020年5月28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4、《关于向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
| 3 | 2020年8月24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募投项目结余募 |
| 序号 | 召开时间 | 届次 |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
|---|---|---|---|
| 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 |||
| 4 | 2020年10月 27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 5 | 2020年11月1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 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 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 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违法违规 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同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 作。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投其他募投项目以及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程序合规,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事项。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华金天马、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租赁公司房屋用于
|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期限 | 面积 (㎡) |
月单价 | 2020 年度租金 | 用途 |
|---|---|---|---|---|---|---|
| 易明医药 | 华金天马 | 2015.04.14-2021.04.13 | 20.00 | 1,250.00 | 15,000.00 | 办公 |
| 易明医药 | 西藏易水 | 2015.11.01-2020.10.30 | 20.00 | 1,200.00 | 12,000.00 | 办公 |
| 易明医药 | 西藏易家 团 |
2015.11.01-2020.10.30 | 20.00 | 1,200.00 | 12,000.00 | 办公 |
办公,具体情况如下表:
通过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7、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确认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确认和 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8、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 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 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出具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 部保密制度》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下一年度工作展望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围绕公 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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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