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IBET AIM PHARM.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6, 2021

54828_rns_2021-04-06_30305e91-6550-4d95-9e2e-554e3fbfb42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高帆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4 月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高帆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28,328,612 股(含本数,以下简称“发行下限”)且不超过49,575,070 股(含 本数,以下简称“发行上限”),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高帆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下限28,328,612 股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 高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将占公司总股本的35.93%,高帆先生拥有上市公 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超过30%;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9,575,070 股 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高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 票将占公司总股本的41.57%,高帆先生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也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高帆先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高帆先生已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高帆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