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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AIM PHARM.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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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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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 达成,本次5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所获解限数量符合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考核结果;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52名激励对象共485,62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 售手续。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明 肖兴刚 冯 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