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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shan Materi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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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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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同中国中 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 案》,现就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前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 相应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调整后的发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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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基础上,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 合同》。此项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边新俊、高云飞、李 薇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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