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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shan Materia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Jul 10, 2013
53867_rns_2013-07-10_dc6d681f-b7ae-4925-8565-9bf0bfb89da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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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达坂城分公司项目增加建设子项及投资
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达坂城分公司2 ×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期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工程增加子项的议 案》,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公司提交的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和详细 了解。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手册》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2×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期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工程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达坂城分公司投资90,821 万元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地区开展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污泥的循环经济项目。为了满足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 人民政府对选址区域内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的要求,项目增加了生产用 水、用电、天然气、外部进厂道路、挡土墙护坡、防洪渠等配套设施子项以及 矿山、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子项,上述项目需增加项目投资38834.73 万元。
二、由于投资额增加会使项目财务折旧费上升、生产成本升高,虽然较可 研中的投资回收期有所延长,但项目仍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增加子项符合项目 建设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和后期生产运营,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天山股份达坂城分公司2×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期 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工程增加子项建设及相应增加投资3883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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