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ianrun Industry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Mar 30, 2012

54333_rns_2012-03-30_1e8c5ca1-84bc-42f5-a0d2-740a0bbf9079.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 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 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按 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息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 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 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采访等外部报 送方式。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 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 出的报送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 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 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向对方提供 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作 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九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定期报告 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 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十条 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外部单位或个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 所知悉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 券。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将对外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 息,并书面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保 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三章 责任追究机制及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将视 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部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所知 悉的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依法 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外部单位或个人如利用其所知悉的公司未 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公司 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外部单位或个人涉 嫌构成犯罪的,公司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 公司应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