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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l 29, 2021

53579_rns_2021-07-29_239b65e7-889d-4080-8bf4-31c3cc071ae5.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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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深天马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 2018 年重组事项概述

2018 年 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厦 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100%股权、上海天马有机发 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 647,024,307 股股票已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 2,048,123,051 股,上述交易过程 中,公司产生的限售股情况及解除限售时间如下表所示:


限售股份数量
(股)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限售期 备注
1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89,610,040 12个月 其中380,610,040股已于2019年2
月13日上市流通、其余9,000,000
股已于2019年7月17日上市流通
2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89,488,555 42个月 限售中
3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93,141,147 42个月 限售中

第 1 页 共 19 页


限售股份数量
(股)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限售期 备注
4 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36,525,940 42个月 限售中
5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505,748 12个月 已于2019年2月13日上市流通
6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12,752,877 12个月 已于2019年2月13日上市流通

注: 1、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厦门”)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本次交易限售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按照其所作出的承 诺,因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其通 过本次资产重组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即 42 个月。

2、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380,610,040 股股份、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的 25,505,748 股股份、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 12,752,877 股股份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7)。

3、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9,000,000 股股份已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上市流通,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 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6 号)。 根据核准批复,公司向湖北长江天马定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20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9,624,610 股,发行价格为 13.66 元/股。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57,747,661 股。2020 年 9 月 10 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 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457,747,661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 372,072,1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4%,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5,675,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6%。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为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厦门,解

第 2 页 共 19 页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8 月 3 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9,155,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
(股)
所持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占公司无
限售条件股份
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限售股持有人
名称
1 中航国际 172,097,332 89,488,555 89,488,555 4.29% 3.64%
2 中航国际深圳 179,516,146 93,141,147 93,141,147 4.47% 3.79%
3 中航国际厦门 36,525,940 36,525,940 36,525,940 1.75% 1.49%
合计 388,139,418 219,155,642 219,155,642 10.51% 8.92%

注:

  • 1、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2、上述解除限售股东均不存在股份冻结/质押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第 3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1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中航
国际厦门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深天马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深天马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
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深天马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深天马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
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深天马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深天马
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年
03月10日
2021年
08月02日
2018年4月13日,公司披露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的公
告》,由于交易完成后6个月
内深天马股票连续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实际
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所持股
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中航
国际厦门
1、本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参与本次交易并与深天马签署
协议、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就交易协议之签署,本公司已采取所有适
当和必需的公司行为以授权签署交易协议,并已取得于签署协议阶段所必需的授权或批准,
交易协议系本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2、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
出资义务,不存在可能影响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3、本公司持有的厦
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
排,不存在期权、优先购买权等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协议、承诺或
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
属纠纷,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
证持有的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将维持该等状态直至变更登记到深天马名下;4、本
公司持有的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为权属清晰的资产,并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该等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债权债
务纠纷的情况,同时承诺将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等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5、本公司保
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转让所持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诉
讼、仲裁或纠纷,保证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厦门天
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2017年
03月10日
2018年
02月02日
履行完毕。公司此次启动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之
一为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
司100%股权,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已于2018年1月18日完
成资产过户,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2
月2日上市。

第 4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限制性条款。本公司对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与第三人的协议;6、本次交易中,本公司转让给深天马的资产或业务独立经营,未因受
到任何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3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中航
国际厦门
本公司及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
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017年
03月10日
2019年
01月11日
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此承诺
的情况
4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中航
国际厦门
1、本公司已向深天马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2、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及时向深天马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本公
司为深天马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深天马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深天马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深天马
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年
03月10日
2018年
02月02日
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此承诺
的情况
5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中航
除第5.5代LTPS TFT-LCD及CF生产线项目配套宿舍楼A8栋、A9栋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
书之外,厦门天马不存在其他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本公司作为厦
门天马的股东,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并协助厦门天马,在厦门天马B2栋(地下停车库)完
2017年
03月22日
2019年
07月17日
履行完毕。2019年6月27日,
厦门天马A8、A9、B2栋房屋
权属证书均已办理完毕,其不

第 5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国际厦门 成建设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A8、A9、B2栋
房屋权属证书,并促使厦门天马配合相关部门的办理要求尽快取得A8、A9、B2栋房屋权
属证书。如厦门天马未取得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导致厦门天马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的,本
公司将按照持有厦门天马股权比例向厦门天马承担赔偿责任。
动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闽
(2019)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059409号”、“闽(2019)
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59412
号”、“闽(2019)厦门市不
动产权第0059414号”。承诺
期内,厦门天马没有因未取得
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导致厦门
天马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的
情况。
6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中航
国际厦门
根据深天马与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厦门签署了《减值测试补偿协议》,若
厦门天马土地使用权在本次交易资产过户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后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某
一期期末《减值测试报告》显示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值的算术平均值低
于其在本次交易中的交易作价(其在本次交易作价等于评估值30,588.12万元),则中航国
际、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厦门分别按照其持有厦门天马的股权比例,就厦门天马土地
使用权的期末减值额向深天马进行补偿。
2017年
11月24日
2020年
12月31日
履行完毕。经测算,2018、
2019、2020年厦门天马土地使
用权均未发生减值。
7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
针对上海光电子厂房存在超规划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证载建筑面积比实际的建筑面积小
248.87平方米),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航国际及中航国际深圳分
别做出如下承诺:该瑕疵资产面积较小,不会影响拟置入上市公司资产的整体性、完整性
和正常经营,不会影响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如该
项瑕疵资产出现第三方主张权利和政府处罚等任何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正常占有、使用、收
益、处分该项瑕疵资产的情形,中航国际及中航国际深圳同意按原持有上海光电子股权的
比例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013年
10月28日
见承诺
内容
正在履行中。
8 中航国际;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 2017年 2019年 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16年9

第 6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中航国际
深圳
动人无任何减持深天马股份的计划。本次交易中,自深天马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深天马股份的,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届时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操作。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
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深天马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
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03月22日 01月11日 月新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并募
集配套资金,于2018年1月
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批
复有效期12个月。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已于2018年1月18
日完成资产过户,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2018
年2月2日上市。由于资本市
场环境变化及波动较大,公司
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实
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事宜,批复于2019
年1月11日到期自动失效。
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中航国际控股、
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未减
持公司股票。
9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
11月14日
2019年
01月11日
履行完毕。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因批文自动失效而未能实施。
10 中航国际;
中航国际
深圳
1、在深天马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
重组前所持有的深天马股份,也不由深天马回购该等股份;但本公司拥有的该等股份在深
天马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2、如本公司
对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
2017年
11月14日
2019年
02月02日
履行完毕。承诺期内,中航国
际、中航国际深圳未转让其持
有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
司股份,公司亦未回购该部分

第 7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形。
11 中航国际 1、除本公司控制的厦门天马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
与深天马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深天马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影响,厦门天马目前已实际
委托深天马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进行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天马成为深天马全资
子公司,将有效消除同业竞争。
2、如果因本公司业务或深天马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与
深天马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合理
期限内予以解决。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
03月10日
见承诺
内容
正在履行中。
12 中航国际 1、本公司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与深天马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若与深天马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
作为代理,本公司将与深天马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天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天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深天马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深天马及股东的
利益。
2、本公司将不会要求深天马给予本公司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
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
03月10日
见承诺
内容
正在履行中。

第 8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13 中航国际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深天马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有
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保证深天马业务独立
1、保证深天马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深天马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
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深天马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本公司不超越
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深天马的决策和经营。
4、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深天马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深天马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依法签订协议,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证深天马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深天马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深天马的
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深天马的资产为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
保。
(三)保证深天马的财务独立
1、保证深天马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
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深天马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深天马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不干涉深天马依法独立纳税。
2017年
03月10日
见承诺
内容
正在履行中。

第 9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5、保证深天马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深天马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深天马的人员独立
1、保证深天马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或领取薪酬。
2、保证深天马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深天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
本公司不干预深天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五)保证深天马机构独立
1、保证深天马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的
机构完全分开;深天马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
完全分开。
2、保证深天马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14 中航国际 作为深天马的实际控制人,为保证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维护深天马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承诺不越权干预深天
马经营活动,亦不侵占深天马利益。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
承诺给深天马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017年
08月23日
2018年
02月02日
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此承诺
的情况。
15 中航国际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深天马本次重组完成后(无论配套募集资金是否成功实施)60个
月内,除相关锁定期安排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前提下,采取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参与定向增发、延长锁定期等措施以
维持本公司对深天马的实际控制地位;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后(无论配
套募集资金是否成功实施)60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对本公司控制的所
有持有深天马股份的企业的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
2017年
11月14日
2023年
02月02日
正在履行中。

第 10 页 共 19 页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控制权。
16 中航国际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如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或未能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2019年
08月28日
2020年
09月10日
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此
承诺的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向2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增股
份409,624,610股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2,457,747,661股。
17 中航国际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的情
形,未以自己或他人名义,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括认购对
象委托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补偿,亦不会对本次发行
的认购对象(包括认购对象委托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关联方)所获得收益作出保底承诺或
类似保证收益之安排。
2019年
08月28日
2020年
09月10日
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此
承诺的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向2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增股
份409,624,610股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2,457,747,661股。
18 中航国际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中航国际作为本次合并的存续方继续存续,中航深圳、
中航国际控股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航国际承接与承继。
中航国际就承继中航国际控股和中航深圳对深天马出具承诺,为保证深天马及其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避免中航国际下属企业与深天马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中航国际承诺如下:
“1、除深天马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深天马主营业务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与深天马不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深天
马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深天马从事相同或相
2019年
10月04日
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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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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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以避免与深天马构成同业竞争。
2、若因本公司或深天马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深天马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
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深天马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
或本公司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深天马转让
该等资产或股权,或本公司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深天马
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
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4、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深天马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
此给深天马造成的一切损失。”
19 中航国际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中航国际作为本次合并的存续方继续存续,中航深圳、
中航国际控股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航国际承接与承继。
中航国际就承继中航国际控股和中航深圳对深天马出具承诺,为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收购人中航国际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
单位与深天马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深天马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及深天马章程等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和要
求,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深天马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信息披露。
3、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深天马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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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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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给深天马造成的一切损失。”
20 中航国际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中航国际作为本次合并的存续方继续存续,中航深圳、
中航国际控股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航国际承接与承继。
中航国际就承继中航国际控股和中航深圳对深天马出具承诺,收购人中航国际为保证上市
公司深天马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特出具承诺如下:
“1、保证深天马人员独立
(1)保证深天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
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企事业单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
(2)深天马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兼职。
2、财务独立
(1)保证深天马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深天马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干涉深天马
的资金使用。
(3)保证深天马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
3、机构独立
(1)保证深天马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机
构完全分开;保证深天马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
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深天马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深天马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
或间接干预深天马的决策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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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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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正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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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独立
(1)保证深天马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违规占用深天马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5、业务独立
(1)保证深天马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避免和减少深天马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
事业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
(3)保证不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深天马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深天
马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深天马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
给深天马造成的一切损失。”
21 中航国际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中航国际作为本次合并的存续方继续存续,中航深圳、
中航国际控股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航国际承接与承继。
中航国际就承继中航国际控股和中航深圳对深天马出具承诺,收购人中航国际作出声明与
承诺如下:
一、关于深天马2014年重组瑕疵资产的承诺
针对上海光电子厂房存在超规划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证载建筑面积比实际的建筑面积小
248.87平方米),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该瑕疵资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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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较小,不会影响拟置入上市公司资产的整体性、完整性和正常经营,不会影响重组后上
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自本次合并完成后,如该项瑕疵资产
出现第三方主张权利和政府处罚等任何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正常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
项瑕疵资产的情形,本公司按本公司及中航国际深圳合计原持有上海光电子股权的比例赔
偿上市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中航深圳在深天马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深天马股份,自本次合并完成之日起
至该等股份上市之日满36个月之日,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
深天马回购该部分股份。中航深圳及本公司基于前述认购而享有的深天马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深天马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深天马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基于本次合并持有深
天马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承诺函自本次合并完成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
给深天马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次合并完成后生效。
三、关于深天马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减值测试的承诺
根据深天马与中航国际、中航深圳、中航厦门于2017年签署的《减值测试补偿协议》,若
厦门天马土地使用权在2018年重组资产过户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后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某一期期末《减值测试报告》显示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值的算术平均
值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的交易作价(其在本次交易作价等于评估值30,588.12万元),自本
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及中航深圳合计持有的厦门天马股权比例,就厦门天
马土地使用权的期末减值额向深天马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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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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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四、其他承诺事项
除上述承诺外,若中航国际控股和中航深圳对深天马存在其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且根据
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需由本公司承继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
依法承继并履行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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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 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 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后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后
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类型
数量
(股)
比例
%
增加
(股)
减少
(股)
数量
(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2,072,195 15.14 - 219,155,642 152,916,553 6.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5,675,466 84.86 219,155,642 - 2,304,831,108 93.78
三、股份总数 2,457,747,661 100.00 219,155,642 219,155,642 2,457,747,661 100.00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中航国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深圳、中航 国际厦门为中航国际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出具的承诺函,中航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 计划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 5%以上解除限售的流通股股份;中航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如计划未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深天马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 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以上的,中航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第一次减持 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天马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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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未发现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厦门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行为,公 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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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 picture [352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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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朱明举
----- End of picture text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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