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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ul 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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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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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深天马 A 股票代码: 000050 公告编号: 2012-019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议案中的含义为:
-
“本公司”或“母公司”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天马”指“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都天马”指“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武汉天马”指“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中航华东光电”指“中航华东光电有限公司”
-
“上海中航光电子”指“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
-
“科利德”指“深圳市科利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NLT”指“NEC LCD Technologies, Ltd”
根据2012 年2 月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 201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60,100 万元。2012 年1-6 月,按照预 计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品种统计,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7,204 万元。
除上述年初预计并已履行审批程序的公司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因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企业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业务 事项,这些交易原先较难预计,是根据市场动态变化和需要提出来的。本次新增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如下:
一、预计公司201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为:(单位:万元)
| (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关联交易 | 按产品或劳务 | 关联人 | 原预计总 | 新增预计 | 占新增关 | 预计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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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等进一步划分 | 金额(万 元) |
金额(万 元) |
联交易的 比例 |
交易总金 额 |
|
| 销售商品 | 销售液晶显示 屏 |
中航华东光 电 |
- | 1,000 | 2.78% | 1,000 |
| 销售商品 | 销售液晶显示 器原材料 |
武汉天马 | 600 | 2,000 | 5.56% | 2,600 |
| 采购商品 | 采购液晶显示 器原材料 |
科利德 | 700 | 800 | 2.23% | 1,500 |
| 小计 | 1,300 | 3,800 | 10.57% | 5,100 | ||
| (2)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原预计总 金额(万 元) |
新增预计 金额(万 元) |
占新增关 联交易的 比例 |
预计全年 交易总金 额 |
| 销售商品 | 销售液晶显示 屏 |
上海中航光 电子 |
- | 750 | 2.09% | 750 |
| 租赁设备 | 支付租赁费 | NLT | - | 900 | 2.50% | 900 |
| 小计 | - | 1,650 | 4.59% | 1,650 | ||
| (3)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原预计总 金额(万 元) |
新增预计 金额(万 元) |
占新增关 联交易的 比例 |
预计全年 交易总金 额 |
| 销售商品 | 销售液晶显示 屏 |
武汉天马 | 41,100 | 28,900 | 80.39% | 70,000 |
| 小计 | 41,100 | 28,900 | 80.39% | 70,000 | ||
| (4)欧洲天马公司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简 称) |
原预计总 金额(万 元) |
新增预计 金额(万 元) |
占新增关 联交易的 比例 |
预计全年 交易总金 额 |
| 采购商品 | 采购液晶显示 屏 |
武汉天马 | - | 1,100 | 3.06% | 1,100 |
| 小计 | - | 1,100 | 3.06% | 1,100 | ||
| (5)美国天马公司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简 称) |
原预计总 金额(万 元) |
新增预计 金额(万 元) |
占新增关 联交易的 比例 |
预计全年 交易总金 额 |
| 采购商品 | 采购液晶显示 屏 |
武汉天马 | - | 400 | 1.11% | 400 |
| 小计 | - | 400 | 1.11%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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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韩国天马公司
| (6)韩国天马公司 | (6)韩国天马公司 | (6)韩国天马公司 | (6)韩国天马公司 | (6)韩国天马公司 | (6)韩国天马公司 | (6)韩国天马公司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简 称) |
原预计总 金额(万 元) |
新增预计 金额(万 元) |
占新增关 联交易的 比例 |
预计全年 交易总金 额 |
| 采购商品 | 采购液晶显示 屏 |
武汉天马 | - | 100 | 0.28% | 100 |
| 小计 | - | 100 | 0.28% | 100 | ||
| 合计 | 42,400 | 35,950 | 100.00% | 78,350 |
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额总计35,950 万元,预计2012 年与关联人进行的日 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496,05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航华东光电有限公司
-
1、法定代表人:由镭
-
2、地 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夏科技园
-
3、注册资本:20,000 万
-
4、经营范围:从事显示器与之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经
-
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技术转移;自营进出口。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华东光电是安徽华夏电子有限公司的100%控股子 公司,安徽华夏电子有限公司将51%的表决权托管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 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按照《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 方。
-
6、华东光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
(二)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1、法定代表人:刘瑞林
-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 号光谷软件园1.1 期A5 栋 3、注册资本:171,111 万元
-
4、经营范围:从事液晶显示器及相关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
-
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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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联营公司。
-
6、武汉天马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
(三)深圳市科利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法定代表人: 朱燕林
-
2、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凯虹工业区金龙工业城64 栋东六层
-
3、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
4、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液晶、聚酰亚胺定向剂、铬板、凸版、菲林;从
-
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触摸屏光电材料及光电元 器件的生产与销售。
-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科利德为本公司高管、高管直系亲属及公司员工参
-
股的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判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
6、科利德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
-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
2、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669 号6 幢102 室
-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
4、经营范围:从事液晶显示器及相关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限分
-
支机构经营)与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受托公司。
-
6、中航光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
(五)NEC LCD Technologies, Ltd
-
1、社 长:大井进
-
2、地 址:神奈川県川崎市中原区下沼部1753
-
3、注册资本:33 亿日元
-
4、经营范围:彩色或单色液晶显示器等的影像显示装置的研究、开发、设计、
-
制造、销售及保养及其他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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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NLT 的控股股东为深圳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 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中航国际、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间 接控制人,按照《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NLT 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公司关联企业的采购、销售、技术服务及委托加工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是在效率优先或成本较低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 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及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的采购功能,能降低原材 料价格及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保障各类原材料的及 时供应,有利于供应链的稳定。
- 受托加工、技术服务、租赁设备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方之间的技 术服务和委托加工,有利于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 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 年7 月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光权 先生、由镭先生、汪名川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蔡展生先生、邹雪城先生、 陈少华先生、章成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销售、租赁服务等贸易往来,有利于 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对合同双方是 公允合理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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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同意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
3、此项关联交易尚未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六 、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201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
-
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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