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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Apr 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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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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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06-05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 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2006年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 月10日至2006年4月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9:30 至200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3层会议室
-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方式:
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 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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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 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4月4日、2006年4月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4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 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 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4月4日)起停牌,如 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 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份上 市交易之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 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 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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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 六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 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 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 2006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 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
-
为准。
-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
-
为准。
-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
(5)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
-
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
-
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 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 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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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755-83793863、83790775
-
2、 传真:0755-83790431、8379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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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4、 邮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层(518031)
-
5、 通过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投资者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
1、登记手续:
-
a)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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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 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层
邮政编码: 518031 联系电话: 0755-83793863、83790775 指定传真: 0755-83790431、83790587 联 系 人:�刘长清 杜李丽
- 3、登记时间:2006年4月4日—4月11日的每日9:00—17:00
六、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与股东身份认证
-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至
2006年4月12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50 ;投票简称:天马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本议案,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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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议 案 | 申报价格 |
|---|---|
|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 |
1元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 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 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9: 30至200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 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 投票结果。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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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
2、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4日至2006年4月11日(每日9:00-17:00)。
-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
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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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八、其它事项
-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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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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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附 件: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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