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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Mar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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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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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监督,积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7项议案。

2、2023年3月13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控体 系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项议案。

3、2023年3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4、2023年4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2项议案。

6、2023年9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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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工作意见

2023年,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导向、数字化建设、以人为本、绿 色制造等理念,不断提升经营质量。面对市场变化和挑战,公司多措并举,持 续夯实发展基础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在车载、专业显 示、 LTPS 智能手机、刚性 OLED 穿戴等显示领域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在 AMOLED智能手机、LTPS IT(平板、笔电)等领域实现大幅增长,展现出了 良好的发展韧性和增长空间。

2024年,公司持续坚定“2+1+N” 发展战略,以手机显示、车载显示作为核 心业务【2】, IT显示作为快速增长的关键业务【1】,工业品、横向细分市场、 非显业务、生态拓展等作为增值业务【N】。公司定位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龙头 企业,将推动显示业务持续做强做优做大。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创造精彩 引领世界”为使命,以“成为备受社会尊 重和员工热爱的全球显示领域领先企业”为愿景,锚定显示领域全球领先的战略 目标,深入推进公司战略执行落地。

三、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相关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 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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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部控制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会计 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3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 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4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 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 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正常运行及稳健发展,有效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5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6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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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 和管理工作,均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未 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4 年工作展望

2024年,监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 效运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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