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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Ma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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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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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20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8 项议案。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2 项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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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增长机会,持续加大资源投入,深耕利基市场, 深入推进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业务组合,不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公司各成 熟产线保持满产满销,a-Si 业务持续提升效率与效益;LTPS 业务在保持智能手机 业务领先的同时,发力拓展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车载显示业务,成长迅速; AMOLED 柔性手机显示模组产品技术能力持续提升,出货量和销售额大幅增加, 穿戴业务快速增长,市场和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2022 年,公司将在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坚持“2+1+N”战略 引领,以“创新、突破”为战略主题,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技术水平,夯实基础 能力,激发团队活力,聚焦关键任务,紧紧围绕客户,为客户创造价值,推进各 项业务不断取得新突破。

2022 年,公司将以提升经营效率为工作核心,不断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管理 能力,锻造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高效运 营能力、精益制造能力和资源保障能力,着力提升战略管理能力,持续加强领导 力建设,不断强化组织与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和完善分层分类的人才激励体 系,激发团队凝聚力与组合活力。公司将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布局新技术,把握 前沿技术先机,打造业务新增长极。

三、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相 关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 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 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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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 编制财务报告,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审计 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 证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3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与关联 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 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 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 制。

4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 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正常运行及稳健发展,有效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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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6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 工作,均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7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2 年工作展望

2022 年,监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 运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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